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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0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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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學生該不該穿制服──美國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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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該不該穿制服──美國的討論
■林益民
加州長灘聯合學區全部學校5萬8千名學生,只一年的光景,犯罪率減少36%,鬥毆事件減少51%,持械事件減少50%,攻擊和暴行事件減少34%,破壞事件減少18%,學生中輟減少了3分之1。
在1993~94及1994~95年兩學年之間有什麼樣的改變呢?主要差別是要求從幼稚園到8年級(國二)學生穿著制服。這個來自加州第三大學校體系的成果「超過我們最樂觀的預期」,學區公共資訊主任迪克范德藍(Dick
Van Der Laan)表示「我們雖然無法將這些進步視為制服政策的直接成果,但我們認為這絕對不是巧合」。
上述的成功案例,是《美國教師雙月刊》(American Teachers)編輯丹尼爾葛斯基(Daniel Gursky)1996年在《美國教育文摘》(Education Digest)上所描述的,吸引了全美教育當局的目光。
到了1998年時,全美最大的學校體系紐約市要求近50萬名小學學生穿制服。
當年全美小學校長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lementary School Principals,NAESP)做了一項問卷調查,15%的回覆校長表示己要求學生穿著制服,11%的校長考慮要採行制服政策。當時的總統柯林頓也大力支持學校的制服政策。
制服,「學生進步」的王牌?
美國中小學校強制穿制服的政策,自1960年代後幾乎僅限於私立學校,尤其是天主教學校;後因這類學校辦學績效卓著,因而有人在1990年開始呼籲公立學校採用強制學生穿著制服的政策。雖然研究指出,天主教學校辦學優良的因素並不包括「規定穿著制服」這一項,但自1994年加州長灘聯合學區要求學童穿制服獲得奇蹟式的成果後,許多地方教育主管當局就開始注意制服政策可能帶來的績效。
「制服促進了安全而且正經的氣氛,讓學生在服裝競爭上得以節制謹慎」1999年麻塞諸塞州長保羅瑟魯奇(Paul Cellucci)為立法通過制服政策時公開表示。
贊成穿制服的一方,主要的論點首要在於制服可以促進學生安全,包括降低學生受害、降低幫派及鬥毆事件、有助於在校園內區辨學生及外人。其次,倡議者相信學生穿制服增進學生學習並對學校產生正向態度,因為穿制服可以改變學校環境,可以提高學校認同,增加學生成就及學習準備狀態,服從組織的目標。第三,倡議者認為穿著制服可以讓問題行為減少,包括增加出席率、降低退學率及藥物使用。最後,倡議者亦認為穿制服有一些好的心理後果,例如可以提高自尊心,提振精神、促進學生團結。
在美國制服論戰中最常被引用的案例,便是加州長灘聯合學區(the Long Beach Unified School District),這是美國第一個大範圍採用強制制服政策的學區,1994年開始要求70個學校近6萬名自幼稚園到國2學生(k-8)穿著制服。由於成效卓著,在媒體報導下,該學區以制服政策獲得全國知名度。
為了這個政策,加州政府通過法律,其中有一項特別條款讓家長可以申請學生免穿制服,但申請的家長不到百分之一,在經濟問題上,慈善團體提供16萬美金來援助窮困學生購買制服。
學區總監(教育局長)波拉奇克(Polacheck)表示,在學生穿著制服之後,「學校變成了教育工作場所」,學生到學校時己經「為成功著好裝」(dressed for success),準備好要學習。
波拉奇克指出:「校長和老師們都告訴我們學生的進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呈現出來。」包括了更少的缺席、遲到、逃課,因為違反規定的行為而被轉介到辦公室的人變少,中輟或退學人降低,相對的成績提高,某些案例更顯著地提升了學習成就。
加州的成功案例的確引了美國公立學校系統的注意,許多州地方教育局都打算跟進。在目前家長普遍要求公立學校提高學生學力的壓力下,教育當局極力尋求更好的策略來提升學生在國家學力測驗上的成績,他們列入考量的政策還不止是制服,尚包括了在台灣行之有年的「男女分班」。而「制服」對教育行政當局而言,似乎是經過驗證的必勝王牌。
制服,壓抑學生自由表達?
但在美國自由主義的傳統下,要學生「清一色」,也不那麼容易。
曾任高中學校教育局的官員的鳳凰城律師蓋瑞彼得克拉(Gary Peter Klahr)在網路上撰文表示:「制服是為了灌輸服從及集體主義式思考,是法西斯主義一類的想法,這些都可是贊成者的公開承認的,他們錯誤地認為孩子們己經擁有太多的表達自由,所以他們要穩定且服從的學生,但卻對外聲稱是為了停止幫派和槍。制服政策觝觸了當前大部份服裝規定的主要原則──非正式和多元化。」
由於要求制服的學校愈來愈多,類似的反對制服政策的家長也集結起來。他們質疑制服政策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更懷疑所謂穿制服的教育效果。在法律上的考量,主要基於強制穿著特定服裝違反了學童的個人權力。此外,論者指出要求強制穿制服的地區多屬市郊學區,政策所及的主要是弱勢及窮苦的學童。美國公民解放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指出部份窮苦家長根本付不起制服的費用,還因此告了加州長灘學區一狀。
反對者最重要的質疑,就是認為倡議強制制服政策的所謂教育效用,根本沒有實證研究的支持。
此外,並不是所有的制服政策績效都像加州長灘校區這麼戲劇化,1999年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學區就做了一個統計,比較1994~95、1997~98兩個學年與學生紀律相關的事件,發現制服政策並沒有像加州長灘學區一樣產生作用。這個地區有300所學校,1996年時有3分之1學校採取自願穿制服政策,次年有另100所學校加入。兩個學年的相關事件平均次數比較,中學生打架事件增加了,穿制服學校增加比率近1倍,但沒有制服政策的學校卻只增加了約3分之1。在中學生持械的人數上,穿制服與不穿制服的學校都是減少的,但沒有穿制服學校的降幅反而比有穿制服的學校來得多。在破壞公物方面,穿制服的學校的件數明顯較少,但兩個學年之間的降幅,還是以沒有穿制服的學校來得大。(Inside
School Safety,V.3,No.9,1999)
針對上述的結果,阿拉帕塔(Allapattah)中學副校長布萊恩漢彌爾頓(Brain Hamilton)表示:「我們的學生大部份來自艱困的家庭環境,96%符合聯邦免費或低價午餐供應的標準。」有人歸因於採取制服政策的學校,都是學生行為問題比較嚴重的。而教育總監卡羅克洛提(Carol
Crotes)認為,對於要產生的預期效果而言,學生穿制服「還不夠久」。這間接支持了反對者的主張,
有家長表示,公立學校的問題有其複雜的歷史淵源,制服政策並不是最有效率的解決方案,諸多的教育問題需要的是深化的改革,而不是揚湯止沸的制服政策。
因此,在康乃狄克州瓦特伯瑞(Waterbury),也有因為違反服裝規定而被停學或開除的學生們,宣稱制服政策剝奪了他們公民權及受教權。在德州有18個家長提出集體訴訟,控告達拉期校區的制服政策。
為了制服打官司
制服政策同時激起了部份教育工作者、家長們的反對,依美國的慣例,這類涉及以公權力改變現況的爭議,對決的戰場是法院。
以亞歷桑那州的鳳凰城第一小學校區為例,1995年時地區教育局下令「學術預備」學校(Phoenix Preparatory Academy)的學生強制穿著制服,當勸導期過後,有兩位學生及其家長不服。1995年9月6日學生穿著「美國,我愛我的國家」以及「耶穌是真神」的T恤上學,學校即依規定提供制服請學生換穿,並通知家長,然而家長告訴學校,他們的小孩不會服從穿制服的規定,校方也立刻依規定請這兩位學生轉學到同一學區內其它不必穿制服的學校。
轉學令生效日期是1995年9月7日,結果當天這兩位學生不但沒有轉學,還在家長的陪同下到學校抗議,並進入班上,散發反對制服的傳單。學校後來決定向法院申請臨時的禁制令,禁止這兩學生與家長在不被允許的情況下再進入學校。家長亦同時向法院提出控告,指制服政策違憲,妨害學生自由表達言論的自由,要求法院依判例停止學校對學生「穿著」的管制,家長們提的判例是「學校公務人員必須基於學生實際並緊急干擾學校運作的急迫理由,才能對學生的言論進行譴責」。(the
Supreme Court's 1975 decision in Tinker v. Des Moines Independent Community School
District.)
在召開公聽會討論後,審判庭判決強制學生穿制服並不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學生家長再上訴,1997年3月,亞歷桑那中等法院維持原判,並認為家長所提之判例並不適用,反而援引另一個判例認為公立學校是公家機構,但並不是公開的論壇,具有合理的規範並不歧視特定的觀點。(the
1985 Supreme Court decision in Cornelius v. NAACP.)(註: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控告不准他們向聯邦及軍隊人士進行募款的行政命令)
上訴法庭認為鳳凰城學術預備學校的校園不是人人可以進行發言的「公開論壇」,就像一些類似的學術場所,因此對時間、地點及校園成員的行為舉止,可以有一定的規範。其次,法庭也判定服裝規定和學校的教學目標有一定合理的關係。並引述當地教育局及加州學校行政人員的證詞,採信了幾項服裝規定的「合理」理由,包括讓學生在進行學習活動時比較不會分心、增加校園安全、促進校園團結及榮譽、填平社會經濟障礙,例如消除「品牌競爭」。上訴法庭更指出,該校的服裝規定另外提供學生其它的表達空間,例如首飾、扭釦、不用穿制服的上學日,並有申訴管道。
上訴法庭更認為「規定」只是規範了「方法」,而不是「訊息」,法庭判定「學區內容上中立的服裝規定(content-neutral dress code),合法地規範了學生在他們學校非公開論壇裏的言論自由權。」
基於上述的理由,亞歷桑那最高法庭駁回了原告學生要求重審的請求。雖然學生們打算尋求美國最高法院上訴的可能性,代表教育局的律師公開表示,這個判例己昭告全國,強制穿制服的政策是符合憲法的,因為這些規定無關乎「內容」,也不壓抑特定的訊息,並且提供了其它可以表達與溝通的管道。
敗訴一方的律師也表示,全國的學生應關心法庭對「公立學校不是公開論壇」的主張,表示諸如像穿制服這麼愚蠢的事,將扼殺學生言論自由。
在美國各地的制服官司,也都獲得上述相類似的結果,例如2001元月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也判定路易斯安那州教育局的制服政策並未侵犯學生的言論自由。法官表示,學校當局採取制服政策是為了提高考試分數並降低紀律問題。
這或許不會讓人驚訝,Time雜誌在1995年就列舉了近20年來四個重要判例,指出「最高法院是校長們最好的朋友」(The Supreme Court: A principal's
best friend, Time, 7/10/95, Vol. 146)
只有跟隨者才穿制服?
2002年中,賓州斯奇塔諾(Scicchitano)女士因為反對教育當局實施制服政策,在她國小六年級的兒子制服上縫了「只有跟隨者才穿制服,領袖不穿」(Followers
wear uniforms, Leaders don't.)結果被學校處罰,因為這個標語「邈視其他穿制服的同學」,而且被禁止上學。
「我就是不覺得公立學校有權因為學童的穿著而拒絕提供教育」,斯奇塔諾女士表示,於是提出告訴,但地方法院法官判決制服政策並不違反學生的言論自由,而且法官對那一句標語的立場,也和地方教育局一致。
斯奇塔諾女士上訴,但因為程序問題遭到駁回,因為她的小孩己經轉學,而她仍只訴求改變該學區的制服政策,而不是訴求他的小孩的受教權,所以就不再具有告訴人的資格。但她表示,這只是一個開始,她會繼續上訴。
學術研究不支持制服的成效
長灘學區將許多有關學生紀律與學習現象的改變,歸因於單一「制服政策」因素,並公開公布了政策績效數字,營造了全美國支持強迫學生穿制服的政治氣氛,在這樣的脈絡下,也引起了研究者的對制服政策的注意(Brunsma, David L. Rockquemore, Kerry A.1998),他們整理了媒體上支持制服政策者對於該政策功能的說法,並以實際數據檢證制服政策和其結果之間的相關。
這篇發表於1998年的研究指出,倡議者宣稱學生穿制服可以降低藥物使用、降低行為問題、提高出席率與學習成就,根據他們從「1988年美國國家教育長期研究」的資料(the
National Educational Longitudinal Study of 1988〔NELS:88〕)進行相關統計後發現,制服政策與學生藥物使用、問題行為、出席率等三項沒有直接關係,在學習成就上,反而呈顯負相關,即穿制服學生的學習成就較低。研究者認為制服政策對學生表現的影響,可能是間接透過提供一個的可見學習環境改變所造成的,而不是穿制服直接造成的。
制服是社會化的工具?
上述研究援引了納桑喬瑟夫(Nathan Joseph, 1986)的理論架構,來深化對制服政策的理解,Joseph認為服裝也是一種符號,傳達了特定的價值、信念及情緒(例如舞台裝),穿著本身自然也是一種表達,例如青少年穿著就有表達個認同的意涵。反之,學校制服其實是由學校所規定,要求學生穿著,意圖表達的是學校機構價值。而當服裝兼有團體象徵、藉表明個人在組織內的相對地位來顯示組織合法性、壓抑個人等功能時就可以被視為制服。
在教育機構內,制服可以表示一個人是否是該校的成員,制服更維持了校園內的社會控制,但也自動地將學校分成兩個階級,要穿制服的從屬者與不用穿制服的優越者,合法化學生和教師之間的區隔,當然也壓抑學生個體性,因為強迫穿著標準的服式而剝奪學生表達的可能性。但由於制服是學校用以控制學生的工具,因此可以預期學生著制服之後,會表現和組織目標一致的行為,這也是倡議學生穿制服的人所要表達的制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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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地方教育當局認為讓學生穿制服的好處
一、學校安全School safety
減少暴力及偷竊事件
辨識校外人士
防止幫派制服
二、出席率School attendance
減少因服裝引起的難堪情事可以提升出席率
學校愈安全,學生愈願意上學
三、學業表現Academic performance
多關注學業而非穿著
提高老師對學生的期望
四、社會效益Social benefits
制服可以促進社區感及友情
學校制服減低貧富差異
校園環境較不會有流行意識
降低和服裝相關的同儕爭議
五、對未來的準備Preparation for the future
制服可以讓學生準備在對人有更高期望的工作世界裏生活
制服可以創造團隊工作感學生可能更有效率、條理的態度
六、對學校行政的好處School administrator benefits花更多的時間在教學領導上
花更少時間在處理服裝相關的衝突上
七:對家長的好處Parental benefits
再也不用討論上學要穿什麼
制服促進效率及組織
較不會有來自小孩要買流行高價裝飾的壓力
(本文參考Daugherty, Richard F,2002 'LEADERSHIP IN ACTION: PILOTING A SCHOOL UNIFORM
PRO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