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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ty on Line》06.執著

★因為無法捨棄,而愛得執著;為負責而愛,只是情變的跳拍。
「人一生中總得選一件事執著嘛!」
在談論如何選擇、確認終生伴侶時,朋友Z竟給了這麼個答案。

老實說,我有點錯愕,「執著」?!

「怎麼說?」另一個朋友L彷若心有靈犀似地開口問道。

Z燃起煙,吞吐一陣後,回道:「剛開始交往的時候,也沒想過對方一定是終生伴侶,只是走著走著,也累積了一定程度的情感,儘管之間還有許多難題未解,可是內心還是希望可以同對方相守一世,這應該也算是一種執著吧!」

「這種說法,感覺有點無奈。」說這話的是N,剛結束一段長達五年的戀情。淌血的心還滴滴答答地響著。

「嗯,不知怎麼的,」我拊著額頭,沈吟:「總覺得『執著』這兩個字抹煞了感情的真誠,連愛情的氣味也消失不見。」

我的愕然,由來自此。

「我倒覺得這是一種『負責』的態度。」R說。

Z拍拍R的肩頭,一副「只有你懂我」的模樣。

卻惹得L困惑地睜大了眼,「執著?負責?我可是愈聽愈迷糊了。」

「我想,我有一點懂。」N接道:「因為對愛情『執著』,所以願意克服彼此之間的歧見,也因為對感情『負責』,所以不輕言離棄。」

Z與R微點了頭,認同了N的說法。

我沈思,企圖再說些什麼,L卻高舉雙手,喊道:「我投降。這什麼跟什麼呀!換個話題。」

大夥一陣哄然,繼而聊起工作上的種種趣聞,仍埋首沈思的我,N彎身在我耳畔低語:「是不是我讓執著蒙蔽了雙眼,才始終看不清他負責的對象從不是我?」

我腦海瞬間轟然,一句話也說不口,眼睜睜看著N偽裝起笑臉,加入大夥嬉鬧的行列,直到散場。

返家後,我徹夜難眠,為著N的一席話。

Dear N,愛情怎會只是執著與負責?

愛是飛蛾撲火、是熊熊炬火,直燒得人面目全非、玉石俱焚。倖存的,脫胎換骨,幻化為感情,成就一世的相持;焦灼的,凝聚餘溫,再抵燃點,激烈引爆,徹徹底底燃燒,一次次,一遍遍,直到灰燼四散……

那是死亡;真正的魂魄盡失。

我們因為無法捨棄,而愛得執著;不忍見所愛孤苦,而愛得負責,為負責而愛,只是情變的跳拍。

妳能明白嗎?

☆瑪姬,心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