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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台灣人學英語的故事(七)
═【立報】═════════════════════════════
                                  
═══════════════════════《2003/10/22》═════
*****【本 期 內 容】 ***************************************************


來去紫禁城 趕著結婚去
他山之石 還我5億2500萬!



趕著結婚去
魏宏晉
今年中國的十一國慶假期間特別熱鬧,不是慶祝老共領導人換班,而是新婚姻法在這天正式實施,大幅放寬結婚規定,大家都趕這段時間結婚去也!

新婚姻條例實施以前,在中國結婚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不只要所屬單位批審,還得強制婚前健康檢查;不像台灣以及大多數的民主國家,只要婚嫁雙方成年,法律會大部分保障其婚姻自主權,其他人沒有置喙的餘地。直到現在,中國新婚姻條例出台,自由的精神才被體現出來。

具體而言,中國新婚姻法共有7項大改變,第一個就是「婚前體檢改為自願」,這可讓許多有意結婚的雙方省了不少事。原婚姻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新條例對此未做要求,這意味著婚前體檢由強制變為自願。

第二項改變就是「結婚取消單位證明」,這是最讓大家額手稱慶的大變革。以前中國人結婚一定要得到單位的許可,否則根本報不了戶口,甚至還會有政治問題產生。

結婚要單位證明的弊端很多,有的單位把婚姻和生育配額問題掛勾,硬是不讓煎熬不下去了的戀人結婚;還有因私人恩怨不批准人家結婚的;甚至以身份的理由根本不讓人結婚的,像在校學生儘管成年了,但若要結婚,學校一定以「影響學習」為由,絕對不予批准,只不過具體的做法寬嚴有別。比如說北大對女學生懷孕的處理,不論已婚否,一律退學,沒有商量的餘地;清華人道一點,懷孕的學生可則辦理休學,等生完再回來上學,等於默許你在某程度上「不合法」地結婚。

第三項變化則是「結婚雙方須簽聲明」,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簽署一份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這是原來沒有的規定,主要是因應現在人心不古,重婚、騙婚的愛情騙子太多了的新趨勢吧!可是現代人把發誓當放屁的也很多,這充其量是個「自律調款」,可能沒多大實質效用。

變化四是「離婚登記當場辦妥」,這也是適應時代需求的新做法。這些年,中國的離婚率大增,每年離婚的怨偶近兩百萬對,原條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必須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才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的規定,根本不符合實際,所以新條例改成「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馬上辦馬上離,大家輕鬆愉快。

而既然要讓離婚手續簡便化,原先「離婚需要提交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的狗拿耗子規定也就不必了。現在只需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及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去登記,不必再忍受找人開離婚證明的尷尬。這就是新婚姻法的第五項改變。

第六項改變是把結婚登記機構明確化。以前城市居民可以到街道辦事處登記結婚,但由於民政部門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沒有直接管理權,違法登記的現象叢生,難以治理,現在規定「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不過將來結婚不經街道委員會登記,混水摸魚、多結幾次的會不會多起來就不知道了。

至於所謂的「涉外婚姻」,也就是和非中國大陸人民結婚的,以前規定很麻煩,申請涉及的單位層級很廣,擺明找麻煩,給婚姻登記機關的具體操作和當事人辦理登記造成一定難度。現在的新規定,則明確將涉外婚姻定在省級單位操作。凡同外國人,以及與香港、澳門和華僑包括台灣人等,在中國大陸辦理結婚登記的,統一歸責在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級民政部門機關。這就是第七項改變。

總體而言,新結婚條例是要民主進步多了,雖然「同性戀不能登記結婚」、「軍人禁止與外國人和分裂破壞祖國人員結婚」等規定還未放鬆,可是單是名稱去掉了《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中的「管理」二字,並在程序上做了很多簡化,已經充分體現了政府轉變職能,弱化對結、離婚這類民事行為的行政管理色彩,強化了服務意識,轉而要求「婚姻自律」;還有包括現役軍人、公安人員、涉密人員、在校大學生、運動員等「特殊人員」,以及在押犯人等,只要符合條例規定的條件,帶齊相關證件也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些進步都是該被稱許的。

至於有諸如「取消了單位介紹信,是否會增加重婚的可能?」、「取消婚檢,是否會造成大量不適合結婚的病人結婚?」、「簡化登記手續,是否會造成人們對婚姻的不重視?」等質疑產生,不過這都是鬆綁初期的「自由焦慮症候群」,我想中國人很快就會適應自由婚姻的美好的。

十一假期間,中國大陸各地婚姻登記處熱鬧反常地熱鬧,但是體檢所就冷清許多了,這就是新結婚條例正式實施後的新景況。我們研究中心碩士班的一個小妹妹也趕在這個熱潮結婚了,10塊錢辦完手續,10幾分鐘就領到了結婚證,他們的感覺一定特別幸福,這是他們父母輩所無法想像的。老一輩得花上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能被「批准結婚」啊!至於新人對花花綠綠且紙質甚差的制式結婚證書仍有微詞,那也沒辦法,誰叫他們就等不及要進洞房了。聽說再過一段日子,舊式俗氣的結婚證書就會有新版本取而代之。恭喜!再熬幾天的新人將有更漂亮的新證書,想必心情會更好,婚姻更加幸福了。

(北京大學博士生)

(回目錄)



還我5億2500萬!
編譯 盧永山
威廉.羅伯森(William Robertson)要求普林斯頓大學,把他家族捐的所有錢──5億2500萬美元,還給他。

羅伯森家族基金會認捐了普林斯頓大學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國際研究所(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過去幾年以來,威廉.羅伯森一直以遊說、甜言蜜語誘惑、並一再地宣示,普林斯頓大學應輔導更多學生從事政府公職。但年復一年,普林斯頓大學培育許多優秀學生,到非營利機構、大學和私人企業工作,就是沒有到聯邦政府。因此威廉.羅伯森決定向新澤西州法院上訴,要求普林斯頓大學將其家族的所有捐款歸還。

也是普林斯頓大學校友的威廉.羅伯森說:「過去數十年來,普林斯頓大學校方很清楚,我們家族基金會的成立宗旨,就是送學生進聯邦政府工作,但校方一直不甩我們。普林斯頓大學一直濫用美國高教歷史裡最大的一筆慈善禮物,這實在令人很困窘。他們將會失掉這筆錢。」

這絕不是件小事,即使是對荷包塞滿捐款的普林斯頓大學來說。由威廉.羅伯森的父親查爾斯.羅伯森所捐助成立的羅伯森基金會,支付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國際研究所75%的預算,並支付每名研究生的學費,及數十名教授的薪水,基金會也捐助興建羅伯森會館及學院所需的校舍。

自1961年開始捐助以來,羅伯森基金會已支付了2億美元給普林斯頓大學。

在所有的捐款戰爭中,羅伯森的抱怨,只是滿身「鍍金」的校友與獲他們捐款的大學之間關係不和的另一實例。

普林斯頓大學不是第一所遭遇頑固捐助人的長春藤盟校。今年稍早,女星珍芳達就要求哈佛大學歸還1億2,500萬美元,因該校太晚為性別研究中心聘用教授。1995年,耶魯大學畢業的億萬富豪李巴斯(Lee Bass)向耶魯大學要回2千萬美元捐款,李巴斯控告耶魯校方辦事拖拖拉拉,而耶魯校方則反控李巴斯干擾捐款人。

不過,羅伯森家族要索回捐款,可能沒有那麼簡單。普林斯頓大學校方在一份訴狀中辯稱,輔導學生從事公職,鼓勵成分居高,而非硬性規定要達成某個數字。普林斯頓大學的律師指出,在指派普大的主管上,羅伯森基金會的永久合法投票權佔多數。

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國際研究所榮譽政治學教授弗瑞德.葛林史坦(Fred Greenstein)表示:「令我訝異的是,捐助人給了錢,又想恢復控制權。一旦捐助人捐錢給大學,這筆錢就是有去無回,彷彿進了地獄之門,打消要回的念頭,否則誰敢接受捐款?」

捐款戰爭通常伴隨著政治偏見的恐嚇,例如,耶魯大學的李巴斯事件,就是常被引述的範例。1991年,李巴斯捐2千萬美元,在耶魯大學設立一項西方文明計畫,有些人形容此舉為將歷史系的研究走向,扭轉為傳統主題的一項保守行動。官僚體系的拖延延宕了這項捐款作業,而當李巴斯斯要求校方就教員聘任給個說法時,耶魯大學校長退還這筆錢。

普林斯頓大學的捐款戰爭,與意識形態的傾軋無關。羅伯森家族是在一位遠祖建立了大西洋和太平洋茶葉公司時開始發跡的,目前該公司所衍生的A&P超市,在全美各地設有連鎖店。過去幾年來,羅伯森家族已成為全方位的慈善家,不分對象捐款給不同的政治派系。

但羅伯森家族很清楚,1961年,他們捐錢給普林斯頓大學,成立基金會的目的是:「為了設立……一間研究所,讓有意投身公共服務的男女,可在此做好擔任政府部門職務的準備。」

威廉.羅伯森檢視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國際研究所畢業生去年的就業統計──3名畢業生直接進入聯邦政府──發現自己非常不滿意。威廉.羅伯森說:「事實上,這項證據已夠明顯,普林斯頓大學校方根本不鼓勵學生從事政府公職。」

普林斯頓大學主管回應說,威廉.羅伯森的說法是過度簡化。美國主要的公共政策研究所──從哈佛大學到塔虎脫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都要求他們最聰明的學生投身於公共服務的職業。但他們面臨了兩層挑戰:從雷根時代開始,從事公職做為生涯的最高榮譽,這個觀念已漸不流行;其次,在經濟繁榮的1990年代,美國社會重視財富累積的價值觀。

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院長約瑟夫.奈伊(Joseph Nye)指出:「雷根以後,美國社會就開始貶低公職,而抬高賺錢行業的價值。1990年代,政府公職很難與民間行業競爭。」

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國際研究所的一份報告顯示,1999年,該所畢業生進入私部門服務的比例攀升至33%(哈佛大學的報告,亦呈現類似的數目)。但有關公共服務的目標本質已經改變,若要學生在任職美國駐外領事館為護照蓋印章,或在國際機構於塔吉克建立的診所裡工作,兩者之間做一選擇,大部分的學生會搭機前往中亞。

近日的某個午後,3名學生揹著書包,站在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國際研究所大門口。3個人原來的職業分別是醫生、環保運動者、公共健康政策研究員,他們都放棄私部門的職業,打算從事公職,而其中一人打算從事政府部門之外的公共服務。

剛就讀博一,在決定生命需要更多歷練之前,曾在一家亞特蘭大的顧問公司任職多年的亞隆.雷文(Aaron Levine)說:「我們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希望轉業從事公職。我非常感謝羅伯森基金會提供的機會,但我們應把公共服務的定義界定的更廣一點,否則學校將失去學術的多元性,這是使普林斯頓大學偉大的因素之一。」

(取材自華盛頓郵報)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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