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權電子報 11/1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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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本期文章摘要︽︽︽︽︽︽︽︽︽︽︽︽︽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發回更審備受矚目,尤其新修正的刑
事訴訟法於今年九月起全面實施,根據「程序從新」原則,蘇案日前
於高等法院開始之程序自有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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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二00三年台灣現今人權議題相關論文撰寫補助計畫】(12/31截止報名)
【人權雜誌秋季號「數位台灣‧科技與人權」】
【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專題「性與規訓」】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色情藝術分不清?華山全裸「旋」風》(10.29)
《褲子以脫制脫 導師坦承疏失》(10.30)
《駭客入侵 網路銀行遭盜領》(10.31)
《同志上街頭 千人會紅樓》(11.01)
《醫師舊藥新用 病患變白老鼠?》(11.03)
《林肯大郡案判賠》(11.04)
《環保漫畫「二手貨」遭女性抗議》(11.04)
《南港高工學生刷卡進校園》(11.05)
《非常報導光碟新聞局通令取締》(11.07)
《總統府公布人權基本法草案》(11.09)
《工人秋鬥登場 促投百萬廢票》(11.09)
《醫界大調查 台灣醫療失誤率偏高》(11.10)
《脫褲等內診 婦女飽受難堪》(11.11)
《網站有漏洞 花旗銀行客戶資料外洩》(11.10)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同志主教上任》(11.02)
《監獄人滿為患 犯人站著睡》(11.06)
《翁山蘇姬 不願獨享獲釋權》(11.08)
《網路發異議 北京擴大鎮壓》(11.11)
《新加坡立法「嗅到網路攻擊 搶先逮駭客」》(11.12)
《「維多莉亞的祕密」外洩》(11.12)
◎
人權文選
「蘇建和案更審」921027法庭觀察筆記--NO.1
《建立司法「新文化」-從認真、有效率開始》⊙陳宜倩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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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二00三年台灣現今人權議題相關論文撰寫補助計畫】
即日時至2003年12月31日止
為鼓勵大專院校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研討國內外人權理論、制度、
歷史與運動相關專題,以提昇國內人權水準,並深化台灣社會對於本
土人權領域之了解,本期計畫補助對象將以探究台灣社會目前遭遇之
主要人權議題者為主,其他國內外相關人權議題研究為輔。
獎助主題
1.台灣警察權力、警察人權教育;2.人權教育(含國際人權教育比較
研究);3.媒體與人權(含國際比較研究);4.死刑廢止;5.在台外
籍人士的人權(包括外勞、台灣人之中國配偶);6.隱私權
獎助對象與名額:
從事有關國內外人權理論、制度、歷史與運動相關主題研究之國內各
大專院校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科系不拘);博士班生一名,碩
士班生二名。
研究計畫內容:
提交報名之研究計畫內容須包括:論文題目、研究動機、研究大綱、
研究方法和步驟、預定研究進度和參考文獻等,至少需六千字以上。
詳細活動資訊請上網http://www.tahr.org.tw
回本期內容
★【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專題「性與規訓」】
內容:〔專題〕性與規訓、台灣人權紀事、十大人權新聞評論
簡介:
2002年的台灣人權報告共分為兩部分,一為以聯合國1984年所通過的
〈世界人權宣言〉全文三十條為主幹,再以2002年度發生與人權相關
的事件及議題為枝葉,逐一鑲嵌結合,使其成為一個綿密的台灣人權
記事簿。另外,就其中較具意義或啟發性的事件或議題,則商請相關
的學者專家撰文評論,期能針對本年度的人權謎團作一番核心的概念
釐清,藉此,一方面發揮傳播人權意識的功能,另方面又能滿足研究
者及人權工作者在不同年代比對、研析的需要。
報告中我們提出十件重要事件及議題的簡評,分別是監所矯治的神話、
內政部對犯罪嫌疑人的戴頭套取捨風波、國防部規定同志不能當憲兵
的歧視意涵、法律扶助法的意義、人權政府的全民指紋資料庫情節、
報導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爭議、二性工作平等法的時代意涵、職災勞工
保護法的實施、檳榔西施穿衣限制是否得當、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
保護法的評析等。
從去年度的新聞事件來看,台權會認為性/性別觀念有重新釐清之必
要,因將本年度的專題訂為「性與規訓」。報告中商請了不同領域的
專家,在專題部分就這個議題進行較為深入的論述,在性現象的範疇
裡,探討的議題包含性交易與道德的創設、性與教育、母性與人工生
殖、性工作權;而在性別領域中,家庭暴力、工作場所的性歧視、性
傾向的差別待遇及國家對婚姻與家庭權力關係則是我們關注另一焦點。
藉由這些專家學者的對於性╱性別的相關論述,我們希望能對於傳統
的性╱性別污名化現象及性╱性別與道德、權利的相互關係,提供另
一個思考方向,並留下歷史的見證。(本文摘自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
導言)
定價:400元,另加20元郵資。
舊會員及台權會義工享八折優待。
劃撥訂購: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號19066111,並於通訊欄
註明訂閱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
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
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
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
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
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
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
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
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
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
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回本期內容
★【人權雜誌秋季號「數位台灣‧科技與人權」】
2003年秋季號人權雜誌將於九月初出版。歡迎訂閱!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
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訂購請劃撥至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戶,帳號19066111,並於
通訊欄註明訂閱人權雜誌。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
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
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
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色情藝術分不清?華山全裸「旋」風》(10.29)
華山藝文特區傳出表演團體全裸演出,引爆藝術與色情的爭議,29日
深夜轄區中正一分局特地派員前往實地錄影蒐證,表演結束後,警方
隨即帶回身聲演譯社團長簡昭宜、鄧姓舞者及一名現場觀眾進行訊問
調查,引起劇團人員一陣錯愕。
團長簡昭宜及舞者都頗為不滿,強調他們是劇團表演的愛好者,做的
是藝術性表演,請不要用異色眼光看待他們。被請回協助調查的觀眾
也表示,他們是買票進來看純藝術的表演,雖然劇中有男女舞者全裸
演出,並未讓觀眾造成色情的觀感與不適的感覺。
針對連續二天警方對身聲演繹社片段全裸演出的蒐證動作,台北市長
馬英九31日表示,指示未來處理類似案件應與文化單位充分溝通,更
要注意執法的公平性。台北市文化局長廖咸浩31日特別前往演出現場-
華山藝文特區聲援,他主張藝術表演的創意自由應給予充分尊重。
回本期內容
《褲子以脫制脫 導師坦承疏失》(10.30)
桃園市福豐國中傳出學生玩脫褲子遊戲,老師屢勸不聽,令動手脫別
人褲子的學生,站在教室講台前當眾脫自己褲子懲戒,「以脫制脫」
消息傳開,班導師坦言自己有疏失,事後已經向遭處罰的學生家長解
釋,尋求補救。校長鄭勝期指出,這次學生玩得太過火,班導師有必
要出面制止,不過處罰手段或方法是否得宜?還得由校內考評會來討
論,縣教育局也表示會先尊重學校的處理。
回本期內容
《駭客入侵 網路銀行遭盜領》(10.31)
九月間,台北市調處接獲國內多家商業銀行檢舉,指稱部分網路銀行
客戶存款陸續遭不明人士盜領,被害公司包括知名的「富爾特」科技
公司及台灣人壽保險公司,金額約二百萬。市調處指出,該集團事先
蒐集工商型錄登載的公司行號的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資料,在網咖上網,
以搜尋引擎方式,將蒐集到的公司統編的前四碼或後四碼,逐一測試
網路銀行客戶的帳號及密碼,若碰巧測試成功,即加以盜轉或於相關
帳戶間轉換,先混淆客戶對存款資金流向,拖延被發覺時間,再利用
周休二日前夕密集盜領款項。
市調處表示,歹徒只是看準部分使用網路銀行的個人或公司,僅使用
個人身分證或公司統編的「懶人密碼」的弱點,才能順利測試並成功
盜領。市調處呼籲民眾及公司行號,應使用與個人或公司資料完全不
相干的英文或數字當密碼,以保安全。
回本期內容
《同志上街頭 千人會紅樓》(11.01)
華人同志首度大遊行,1日午後集結近千人上台北街頭。無處不在的
彩虹標誌,傳遞著性別多元繽紛的訊息。從同志的歷史聖地台北市二
二八和平公園出發,裝扮得熱鬧鮮麗的大隊人馬,沿著衡陽路走到西
門町紅樓劇場,簡單而柔性的訴求只是「讓大家看見同性戀」。
回本期內容
《醫師舊藥新用 病患變白老鼠?》(11.03)
高雄長庚醫院麻醉二科主任楊寧正被指「舊藥新用」,並未經病人同
意即進行人體試驗;又未獲長庚同意,對外發布四篇研究論文。高雄
長庚副院長陳順勝表示,九月底起,已暫停楊寧正主任職務。楊寧正
3日表示,這是長庚內鬥、謀殺他的前途。楊寧正並表示,研究由他
主持,但一定是團隊進行,舊藥新用只要不牽涉重大或新醫療技術,
人體試驗可不必向衛生署報備。若因此造成病患問題、或不良後果,
醫師該負全責。
高縣衛生局3日,對楊寧正說舊藥新用後果由醫師自行負責部分,認
為易造成誤導。該局表示,每種藥研發上市後,都有適用症狀規範,
若僅由醫師負責,醫師基於實驗構想,將只能用在心臟的藥,開給腸
胃疾病者可能產生有違醫德的爭議。衛生署醫政處副處長薛瑞元表示,
經衛生署查證,高雄長庚醫院醫師楊寧正已違反人體試驗規定,依法
高雄長庚醫院及醫師都將受到處分,均面臨六萬到十五萬元罰款;違
規醫師還要再送倫理委員會議處,最重處停業一個月到一年。
回本期內容
《林肯大郡案判賠》(11.04)
針對林肯大郡國賠案,板橋地院日前判決台北縣政府必須負責賠償五
千七百餘萬元給受災戶;台北縣政府3日以尚未收到判決書為由,對
是否上訴未置可否。林肯大郡善後小組召集人吳秉叡則否認縣政府對
林肯大郡不問不聞,強調縣府前後已經花了三億多元善後。
回本期內容
《環保漫畫「二手貨」遭女性抗議》(11.04)
環保署結合國內七十二位漫畫家繪製一百幅漫畫,4日推出「環保有
撇步二○○三漫畫專輯」,其中一幅「二手書店」的單幅漫畫出現「
我愛二手貨、老婆是二手的、兒子是現成的」字樣,引起婦女團體譁
然,認為不僅藐視女性,且有標籤化作用,將發抗議函,並要求全數
回收。
該幅漫畫作者為中華民國漫畫學會理事長唐健風。他說,他個人所繪
漫畫只是以幽默方式,表現二手觀念的推廣,不涉性別問題。環保署
也表示,漫畫選材充分尊重作者創作權,並未干涉、也沒有藐視女性
之意。由於所印製的兩千餘本尚未送出環保署大門,若有爭議,將尋
求補救。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簡佩玲獲知後,驚訝得說不出話來,將女性類
比為資源回收、二手貨,根本是自以為是的幽默,一點都不好笑。不
僅藐視女性,也有標籤化作用,對不管是未婚、已婚或二度婚姻的女
性都不夠尊重。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謝園指出,該幅漫畫給人女性
廢物利用印象,完全沒有性別概念。行政院性別委員會推廣男女平權,
各部會都是委員,環保署文宣品竟出現以女性為二手貨的隱喻,非常
不適當。
本期內容
《南港高工學生刷卡進校園》(11.05)
台北市立南港高工是北市首所實施進校門刷卡制的學校。南港高工校
長陳清誥表示,家長反映不能及時知道孩子是否準時到校,如果不採
用資訊化的管理,大概要九時十分以後才能知道學生缺曠課情況。學
校行政於是採用資訊化作業,讓家長八時卅分左右,就知道孩子是否
準時到校。生教組長黃文田表示,全校學生的第一張出缺勤管理識別
卡都是免費的,第二張卡開始,學生就必須自己購買,每張一百元。
實施二個月來,已有八十位學生遺失過這張「學生出缺勤管理識別卡」。
本期內容
《非常報導光碟新聞局通令取締》(11.07)
坊間出現批評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非常報導」光碟,行政院新聞局
7日明確宣布這張光碟屬違法光碟,並以電話通令各縣市新聞處會同
警方取締,即日起,商家不得販賣和製造。新聞局廣電處表示,這張
光碟的內容事前未依法送審,也未取得新聞局核發的許可執照,自然
不能製造、發行,更不可公開販售,屬非法光碟,違法製造、販賣者,
可處9000到90000元罰款。
台北市新聞處以廣播電視法第廿九條之一及四十五條之二規定作為查
扣「非常光碟」的法律依據,法界人士指出,上述條文規範的主體是
「廣播電視的供應事業」,法中釋義為「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
託播者」,一般錄影帶店、書商是否包括在內,還有疑問。
法界人士說,依廣電法第廿九條之一及四十五條之二的規定分析,立
法意旨似在於規範「供應事業」,要求供應事業的設立,應經新聞局
的許可,節目內容不得妨害公序良俗或混淆視聽等;違反時,可對經
營、策劃、製作、發行、託播者處以三千元到三萬元罰鍰,並沒入節
目。法界人士說,一般錄影帶店、書店若是批入販售,所有權已歸於
錄影帶或書店的店主,台北市新聞處可否以廣電法作為沒入依據,值
得討論。
法界人士分析,「非常光碟」縱使不能以廣電法相論,也不代表合法,
受到光碟內容影射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可提起誹謗告訴,可向民事執
行處聲請假處分限制光碟發售,將來也可提起鉅額的民事賠償。
本期內容
《總統府公布人權基本法草案》(11.09)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8日公布人權基本法草案,明訂應廢止死刑;禁
止複製人;保障同志權。副總統及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召集人呂秀蓮
表示,人權基本法法條均與國際人權思潮接軌,甚至領先許多先進國
家的人權規範。目前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國家人權委員會職
權行使法兩草案已送交行政院,並由行政院轉送立法院,至於人權基
本法草案正在行政院彙整修正中。
呂秀蓮表示,在這部人權基本法草案中,強調「平等權」,明文規定
人民不因出生、族群、基因、容貌、語言、財富、膚色、性傾向而有
受歧視;「同志權」則採取進步作法,讓同性男女可組織家庭,依法
可收養子女;廢除死刑。在「公民及政治權利」方面的重要條文,還
包括保障自決權;偵查時選任律師及合理取得供述原則;隱私權;個
人資料應受法律保護;消除黑名單;公平的媒體等規範。 在「經濟、
社會及文化權利」方面,強調保障不同性別或性傾向者的工作權;保
障外籍勞工勞動條件;實踐「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消除種
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明訂高標準環境保護及消費者權
利保障等。
本期內容
《工人秋鬥登場 促投百萬廢票》(11.09)
台灣工運界年度盛事「 工人秋鬥」,今年將一改以往街頭吶喊形式,
改成於9日召開「勞工高峰會」,號召百萬工人投廢票,共同抵制泛
藍與泛綠總統候選人。此一秋鬥高峰會也是工運界首度就總統大選議
題會師討論,由於關係百萬勞工選舉動態,引起泛藍與泛綠陣營關注。
發起「百萬廢票運動」的團體─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執行長何燕堂說,
目前檯面上無論是泛藍或泛綠的總統候選人,拚經濟方式都是靠攏資
方,犧牲廣大勞工權益,過去民眾也曾期待「政黨輪替」後日子會更
好,然而,事實是失業率高過經濟成長率,擴大貧富差距,工人勞動
條件向下沈淪,百萬廢票運動代表人民對當前政局不滿與唾棄,不願
隨著政黨與政客搖擺。但因爭議過大,無法獲致工運團體共識。但工
委會表示,仍將持續推動,並發起更激烈的「撕選票」行動,凸顯對
當前政局不滿。
本期內容
《醫界大調查 台灣醫療失誤率偏高》(11.10)
醫界大規模調查全省四千多名醫護人員發現,半數受訪者過去一年內,
曾在工作中遭遇、或為他人處理「醫療不良反應」事件經驗。雖然醫
療不良反應事件不等於醫護人員疏失,但國內醫療體系確實存在「失
誤率」偏高的問題。台大醫院急診部醫師石崇良10日在台灣醫學周醫
療失誤座談會中提出上述報告。他首先釐清,醫療中有各種可預期與
不可預期的失誤,不論是可預期而未防備的「醫療過失」、或不可預
期者,最終結果統稱為「醫療不良反應」事件。
進一步分析發現,最常見的不良反應事件以藥物問題最多,第二是感
染問題。手術後產生的併發症,與病患在醫院內跌倒造成的傷害(甚
至嚴重到必須住院開刀)等發生率都在一成以上,居常見高失誤率醫
療行為前幾名。石崇良指出,據國外統計,住院病人發生不良反應事
件的比例在十%到十六%,當中約五成到七成可更謹慎預防。儘管與
國外的研究抽樣對象不完全相同,但本次調查所得數據足以反映國內
醫療環境內失誤發生率實在「不算低」。專家們強調,醫療有無法預
測的風險,從國外研究可知,僅急診部門就有將近七十%到九十%的
不良反應事件是「可以避免的」。如何把人為失誤發生率降到最低,
是醫界刻不容緩的課題。
台大醫院急診部醫師石崇良認為,台灣的醫療失誤發生率高,是多重
因素下的產物,包括醫療體系流程沒有考量到「人」的限制、醫師養
成教育分科太細,增加科際間溝通障礙等。此外,社會上對於出錯者
只有指責的文化也必須改變,唯有醫療體系願意「承認錯誤」,才有
機會從錯誤中學習,免於重蹈覆轍。
本期內容
《脫褲等內診 婦女飽受難堪》(11.11)
婦女在婦產科就醫內診時,常要脫了褲子等醫生檢查,等待的過程與
感受很難堪,11日在高市長青中心舉行的「從醫療人權談婦女健康」
座談會中,引起與會者的熱烈討論。許多婦女在做子宮頸抹片或其他
內診時,經常要先脫掉褲子在一塊布幔遮蓋下癡癡地等待醫生檢查。
特別是大牌醫生,有的同時看兩個診間,婦女脫了褲子要好一會兒才
輪到,其間的尷尬與不耐,常讓婦女視婦產科內檢為畏途。高醫大學
護理學院院長王秀紅直言,女性在醫療中已被物化了,許多做法都是
為了方便醫師,卻忽略了女性患者的感受。
本期內容
《網站有漏洞 花旗銀行客戶資料外洩》(11.10)
文藻外語學院課外活動組組長曹志誠日前上網申請花旗信用卡,在進
入他個人資料網頁時,無意間開啟了花旗網站「後門」,發現竟可隨
意查閱其他花旗信用卡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內容包含姓名、性別、英
文名稱、電子郵件、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現居住址、居住年期、
現居電話、住宅與公司電話、行動電話、最高學歷、畢業國小、聯絡
人姓名等。曹志誠隨即向花旗銀行反映。7日,花旗銀行的電腦工程
師與他聯絡,經過長達二十分鐘的「溝通」後,這名工程師仍無法了
解問題所在,便以「我們再研究看看」結束了談話。
花旗銀行11日緊急召開記者會指出,本次有外洩之虞的網頁屬於「單
一獨立」的活動網頁,影響層面有限,僅及於線上申請的新申請者,
不涉及現有客戶資料庫。花旗已關閉全部線上申請業務,客戶資料如
有被瀏覽一次以上者,會與客戶聯絡了解;同時花旗也已配合央行檢
查網路銀行的安全性。若因此造成客戶損失,花旗將依法負起全責。
金融局局長曾國烈表示,一定會要求花旗負起責任,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對消費者可能造成的損失,依照電腦處理個
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如果消費者可以證明財產損失超過十萬元以上,
將依照實質損失全數賠償,若無法證明,則斟酌賠償二至十萬元。
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同志主教上任》(11.02)
美國聖公會首位公開坦承為同性戀者的主教羅賓森,於美東時間2日
(台北時間3日)正式上任。美國聖公會將是全球主流基督教派中,
率先任命公開出櫃者擔任主教的教會。面對反彈者可能在主教升任典
禮中公開表示反對其任命案,羅賓森事前即呼籲應以團結為重,並表
示他絕不退讓。
回本期內容
《監獄人滿為患 犯人站著睡》(11.06)
「南方都市報」報導,由於舊式監獄的設計容量小,最近在廣東看守
所「超容關押」的情況相當嚴重,犯人要坐都沒地方坐,連睡覺也只
好站著睡。廣東省公安主管機關日前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表示,
由於部分看守所原來設計的容量小,造成監獄人滿為患,有的看守所
在押人員竟然多出可容納人數的三成,這些人晚上只好站著睡覺。
回本期內容
《翁山蘇姬 不願獨享獲釋權》(11.08)
聯合國人權特使賓尼羅8日說,緬甸反對黨領袖翁山蘇姬告訴他,除
非緬甸軍事執政團能同時釋放因5月30日事件被捕的數十名反對派人
士,否則即使軍事執政團決定結束軟禁她,她還是會拒絕。
賓尼羅6日與翁山蘇姬見面,也是她遭到軟禁後,第二位能與她會面
的外國人。他說,翁山蘇姬精神很好,但她不願享有只有她一人獲釋
的「特權」。賓尼羅在緬甸待了六天,調查軍事執政團侵害人權的多
項指控,包括5月30日翁山蘇姬在緬北進行政治旅行時,一批親軍事
執政團的暴民攻擊翁山蘇姬的隨行人員。
回本期內容
《網路發異議 北京擴大鎮壓》(11.11)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0日駁回四名「網路異議人士」的上訴,針對他
們在網路上張貼關於大陸社會問題討論文章的行為,分別以「顛覆罪」
判處十年及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專家指出,中共近期大力鎮壓「網
路異議人士」的作為,已經與過去的遊戲規則有所差異,因為任何人
都可能成為受害者,不再限於那些敢言的知識分子。且中共文化部日
前發布消息稱,他們準備在全大陸各地設置監視系統,對大陸網民閱
讀什麼網頁、在網頁上發表什麼文字進行監督。
「法新社」引述有關專家的話說,除了一向敢言的知識分子之外,如
今有越來越多的大陸普通民眾因為在網路上張貼被視為「反動」的文
章而遭到逮捕及審判,其中,北京師範大學四年級學生劉荻(網上筆
名「不銹鋼老鼠」)的被捕,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劉荻因為在網路
上張貼文章,至今已被關押將近一年。劉荻被捕一事,對大陸社會造
成衝擊,要求釋放劉荻的聲音此起彼落。觀察家認為,對劉荻這樣一
個二十三歲的女孩來說,絕不會想到在網路上張貼文章竟然會招徠如
此大禍。
回本期內容
《新加坡立法「嗅到網路攻擊 搶先逮駭客」》(11.12)
新加坡已通過全世界最嚴峻的網路安全法,警察可以先發制人,在嫌
犯發動網路攻擊前予以逮捕。新加坡的內部安全法為英國殖民統治當
局所制定,執法當局依法可以未經審判即關押人犯,新加坡在一九五○
年代曾用這套法律鎮壓共產黨。
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何炳基說,這次修法旨在打擊網路恐怖主義,但
適用對象不多,主要在防止網路罪犯攻擊重要電腦系統,威脅國家安
全、外交關係或基礎設施。根據修正後的濫用電腦法,警方若接獲可
靠線報,可在駭客發動攻擊前採取先制行動,保護網路避免遭到非法
入侵。
一些國會議員擔心,修訂後的新法會導致相關人員濫用權力,而且可
能侵犯一般民眾的隱私權,公司行號的機密資料也可能在調查中外洩。
國會議員陳德鏞說:「要兼顧保護隱私權和預防網路攻擊,並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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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莉亞的祕密」外洩》(11.12)
去年一項報告指出,只要上美國知名內衣公司「維多莉亞的祕密」公
司網站,就可取得購物客戶的個人資料,而且上網的訪客還可看到網
友訂單,知道他們買的到底是吊襪帶或是其他女用貼身物品。網站上
出了如此重大的安全漏洞,紐約州首席檢察官史畢澤認為,該公司沒
有管理好顧客資料,嚴重違反保密原則,構成商業欺騙行為,因而決
定起訴。上月21日達成和解,「維多莉亞的祕密」除將支付五萬美元
(約新台幣一百七十萬元)罰金,還將退費給所有受害客戶,並同意
更新網站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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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 聯合新聞網、
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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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蘇建和案更審」921027法庭觀察筆記--NO.1
《建立司法「新文化」-從認真、有效率開始》 ⊙陳宜倩教授 2003/11/17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發回更審備受矚目,尤其新修正的刑
事訴訟法於今年九月起全面實施,根據「程序從新」原則,蘇案日前
於高等法院開始之程序自有其適用。
我國之刑事訴訟制度原係沿襲大陸法系之職權進行主義,今經新修正
的刑事訴訟法已確立為「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不論是無罪推定
原則之重申與強化、檢察官蒞庭實質舉證、嚴謹證據法則、交互詰問
等,多項相關法制均有改變,到底這些制度上的變革會如何透過審、
檢、辯不同角色於法庭上之活動而對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權益有如
何之影響,筆者觀察十月二十七日蘇案於高等法院之刑事訴訟準備程
序,以下以刑訴法修正精神為基準,檢驗法庭活動是否符合新法之要
求以確保被告及各方關係人之利益。
◆無罪推定原則之確立
檢方未依刑事訴訟法及司法院頒「刑事審判實務實施詢問及詰問參考
要點」相關規定於準備程序訴明起訴效力所及之範圍與有無應變更檢
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之情形,也未整理案件及證據之重要爭點。當天
檢方陳述起碼三次以上「為了訴訟經濟考量,以前審過的調查過的證
據就不要再一一調查了,但如果審判長要我們整理爭點,我們就回去
作…」,遲遲不肯言歸正傳,最後才百般不願意的唸了如訴狀所載等
語。
被告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事關法院審判的範圍及被告防禦權之行使,
檢察官如不先確定訴訟之範圍、起訴的法條、引用之證據,辯護人如
何防守?此無罪推定原則最重要防線不能棄守,如果由律師先為辯護,
那是有罪推定,而在準備程序中的爭點整理自應由檢察官先發動。
況而,就是為了增進審判效能、訴訟經濟之考量,才有準備程序,而
準備程序中處理案件及證據之重要爭點也是為了增進審判效能。檢察
官不做功課,害得辯方必須「假設」檢方起訴的範圍及適用之法條,
慢慢地「引誘」檢方進行實質的爭點整理。
此外,司法院頒「刑事審判實務實施詢問及詰問參考要點」,雖是參
考要點,但此乃針對實施程序規定,並未逾越或侵犯檢察官之權限,
檢察官原則要遵守。很驚訝的,此要點遭到檢方當庭排斥,檢方認為
要回歸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奇怪的是,就檢方於準備程序中任務言
二者規定並無大不同,雖然國內關於檢察官為檢察一體(行政官說)抑
或檢察獨立(司法官說)仍有爭議,但整理爭點毫無疑問屬準備程序中
要處理的事,非關檢察官定位爭議。
◆證據法則-區分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重要
原本法官主導之法庭活動在新制施行之後,理論上應是原被告主導的
活動,當天法官好像是為人厚道不太好意思的裁判,在檢方未盡案件
爭點整理之責時仍對檢察官循循善誘,甚至主動要將曾經在前程序出
現過的證據一一提示詢問雙方,其實如果檢方好好做功課,將爭點及
證據整理好,可以幫助雙方快些聚焦。法官似乎也要學習釋放以往在
法庭上的主導權,必須試著當維持遊戲規則的裁判,而不是時時想下
場打球。
另外,無證據能力之證據應自始不得列為詰問之證據,以免污染法官
心證形成。在準備程序中對證據能力之爭辯、法官必須就其盡速作成
裁判,否則無證據能力之證據一旦引入,例如非具任意性之自白,即
使事後經詰問程序證明力降低,但已造成之傷害,影響被告權益甚鉅,
因此在準備程序中如何就各項證據之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意見區分開
來,乃是法官裁判的重頭戲。期待下次庭期審檢辯三方的表現。
◆告訴人得委任代理人陳述意見
告訴人得於審判中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雖僅為公訴之輔助,但
不失為新法尊重告訴人或被害人及其家屬之表徵,值得肯定。此次準
備程序中兩位告訴代理人也基於新增之法源暢所欲言受到相當之尊重,
稍稍彌補了檢方準備不足之缺憾。
一連串的制度改革只是開始,這些制度如何落實,繫於參與法庭活動
的所有人,如何能認真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因循苟且,共同為維護
當事人訴訟權益、增進審判效能努力。且讓我們透過繼續觀察眾所矚
目的蘇建和案更審的程序,同時檢驗司法文化是否有隨著制度的革新,
衷心期待司法新文化的建立-從認真、有效率開始。
(本文作者為美國康乃爾法學博士,現為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
編註:法官為了給檢察官有多一些「準備」的時間,因此下次開庭時
間為兩個月後,12月22日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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