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3.11.22 ★ 您正與 5147 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主題文章:分裂與團結的抉擇----談北市產總直選(廖文瑞) --------------------------------------------------------------- 【編輯室報告】 工會民主是台灣工會邁向自主化的第一步。過去的工會是受到 KMT的絕對 監控與掌握,因此台灣的工會成為一群工會官僚所掌控的利益團體,這對 於台灣工會的發展是被扭曲的,也是台灣自主工會運動的發展是絕對負面 ,且必須被排除的。因此工會若要成為社會改革的中堅,則必須進行一波 由下而上的民主化。而「理事長直選」運動則起著火車頭的作用,這個火 車頭必須碾碎工會官僚,才能將台灣的勞工運動導向正途。 -------------------------【主題文章】-------------------------- 標題\分裂與團結的抉擇----談北市產總直選 作者\廖文瑞(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 北市產總為什麼要來改變這個制度?一個重點大家也很清楚,一般我們工會 選舉以後,都是分裂的開始;所以選完以後,就會突然杯葛或怎麼樣。基本 上,剛剛兩位理事長也講過了,因為本來是會員代表選舉理事,理事本來是 選來為大家服務,結果為了利益的問題又倒向另一邊,所以選完以後,理事 長上任都會產生這個問題。再來,一個總工會,畢竟選上的理事是有限的, 例如說,北市產總目前61家工會,理事只有21席,你會去篩選,但還是擺不 平,而且基於說大工會會認為說,我出的錢比較多,為什麼我選不上?如果 選不上,可能等一下就跑掉了。那小工會說,我永遠都沒機會,那也會不爽 。不管誰選上理事之後,又要選常務理事,又要再分一次。所以很多分裂都 是這樣產生的。 所以北市產總採取法人代表制。就是不管你的工會大小,都有一個理事,在 這裡都有參與感;那大家都有參與感,是不是可以把這個爭議減低到最低? 北市產總沒有選舉制,只要是一個工會進來,我們都有一席理事,至於常務 理事,我們就會比較考慮有較多的限制。當然,我們剛講說法人代表制,就 是由各工會來推;至於理事長怎麼產生?監事怎麼產生?我們都清楚,監事 必須是一個獨立的監察地位,如果是用派的話那就不太公平,理事長是直選 的,如果你沒有用監事來監督你,就會變成一人獨大。 當理事長選上了以後,在遇到要改變章程的時是不是變成一個專制的理事長 ,挾一個很大的能力,認為我已經高高在上,你們這些都是用派的,而只有 我是由會員代表來選的。基於這個理由,我們當初在設計的時候,監事會本 身要有民意基礎,有相對制衡的力量。理事長還要受到理事會的監督或是監 事會來監督。所以基本上,理事長就算是會員代表直選出來的,也不可能是 一個人獨大,還是要是一個合議制。在政策上、決議上,還是要合乎、遵從 理事會的決議,不然的話,監事還是會來彈劾你的,這是北市產總的政策。 孔炤兄也提到,我們為什麼不用會員來直選,要用會員代表來選。這有於很 多的理由,第一個是我們各基層工會,本身的選舉也是用代表來選舉,比較 少用會員直選,因為會員直選有他的侷限性,譬如台北瓦斯,因為我本來也 是台北瓦斯的理事長,我們有四百個員工,但是我們有上班制,如果會員直 選,選了一個上班時間,可能有一些人就沒有辦法來選;所以基本上,會員 工會直選都有他的困難度。 當然,我們為什麼不用通訊來投票,因為目前我們政府來舉辦都不敢貿然用 通訊投票,這個公平性到底正不正確、可不可信,我們都很難說,政府都不 敢了,我們這樣推出來,那公平性在哪裡?第二個,會不會有秋後算帳的疑 慮?我想,工人的運動還沒有民主到這種程序的話,這樣的分裂多多少少都 會有,所以我們是認為傳統產業他有自己的困難點,侷限了會員直選的空間 。 現階段基層工會都沒有辦法用會員來直選了,一個產總範圍這麼大如何來做 呢?所以北市產總認為,要這樣做除非基層工會先改成會員直選;我們不敢 貿然一下子就用會員直選,因為我怕選務上會出問題。第三個理由,候選人 的知名度蠻高的,如果以吳清賓為例,中鋼工會有八千個會員,至少在選舉 時也有五千票到六千票。所以大工會在產總直選的時候,一定佔有一些天時 地利人和的角色。譬如說以台北瓦斯來講才四百多人,再怎麼投也才四百多 票,北市產總總共三、四萬人,只要大的工會兩三家、四五家他們集合起來 ,小工會哪有空間。所以變成代表制有一個好處,就是說你大工會代表會比 較多,但是不是多到漫無止境的,如果說小工會聯合起來,還是可以選上。 所以變成說,理事長是要人多還是要這麼多的工會支持?這是一個大家可以 思考的問題,我們持了很多理由說我們不願意貿然用會員直選。當然會員直 選,我們認為還是用漸進式的。基層工會現在用代表來選舉,是不是等到以 後基層工會都是用會員直選的時候,那上級工會有了這個基礎了,我們再來 用會員直選。我們現在用代表選就有一個好處,譬如說我們明年三月要選舉 ,我十一月就要去打拼,就要去各基層工會拜票,了解他們的需求在哪裡, 大家互相溝通怎麼樣、代表要溝通,都要去走透透。沒有去走透透,最起碼 要打個電話問候一下。所以說理事長代表直選不是說躺著等,最起碼要起而 行、到處去走一走,到處去瞭解, 所以我們未來努力的方向,萬一是一組人馬的時候,我們到底是不是要有這 個限制,讓這個要選的人努力一點,而且跟基層工會有更佳的互動,這就是 目前我們想要改進的。 當然,有關保證金的部份,我們基層工會要選理事長,不像全產總一下子要 十萬保證金,還要登記費,但是我們是怕氾濫,所以我們基本上,我們還有 一個限制就是說,理事長要出來選時的時候,還要幾家會員工會的連署,而 且這幾家工會不能再替別人連署,最起碼,我要選的話要找其他三家的基層 工會來連署,才可以當這個理事長候選人。 我主要要強調的是,直選運動在台灣各工會如何發展?我認為,基於自主, 我們就是要先走出來,因為法律總是比較慢,例如說全產總,每次都是走在 法律前頭、政府才會去改變這個東西。工人有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一定要 走在法律的前頭,逼迫政府要改變這個事實。所以以我們跟北市勞工局的作 法就可以看到,一開始說你又沒有合乎法律的規定,但他都沒有想到你這個 法律是在幾十年前的法律,有沒有趕上時代?環境已經改變這麼多了,政府 還要一直認定你就不合乎法律等等,所以他從我們不合法、默許到發給證書 ,這就是我們基於工會自主,我們工人一定要走出去、走自己的路,即使那 一天你跟我們說不合法,我就是選出來,我們尊重我們自己的決定,工人要 有自主,尊重自己的決定,你即使認為我非法,我就是要這樣子做。 我認為說,工人一定要自己先走出來,你不用怕,我們現在走出來,如果說 我們基於我們內部的團結,我們內部自己的自省,其實政府要不要認定,他 事後自己會證明,所以事後他證明政府發給我們。我們這一步有沒有走出去 ?有走出去!今天就報告到這邊,謝謝各位! (本文摘錄自勞動者雙月刊130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