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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台美兩地訴訟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11/25/2003》

本期內容
   台美兩地訴訟
   何處不曰利?



台美兩地訴訟
魏宏晉
經歷台灣自今年9月以來實施刑事訴訟新制,媒體上有關的評論報導與「交互詰問演出」,反映的是從美國法律肥皂劇得來的印象,外形固然與美制相似,但流於戲劇化,更重要的是,在美國實務上很少發生。

過去3年多,我在非自願下,在台、美兩地因相同案件展開訴訟,久病成良醫,深感美制司法實有此間沒看到的三根支柱:「『具體』的證據法則」、「『負全責』的當事人主義」與「『相稱』的刑責、賠償、與費用關係」,使絕大多數的訴訟都是認罪協商、庭外和解,不需要進法院,或只是到法院走既定程序,真正要大費周張的審訊遠低於一成,如果考量民事官司,真會唇槍舌劍的訴訟更低於2%。

我的案情是在台灣遭人誣告,但檢察官在不到15分鐘的庭訊中,僅採用對造的自白,不理會我調查不在場證明的要求,更在我完全不知情下,涉嫌捏造我的認罪筆錄,我便莫名其妙的被起訴,起訴書上連犯罪的時間、地點都沒有交代,因為檢察官沒查!

我的美國律師讀到這份起訴書,連呼不可思議,這樣的內容在美國別說進不了法院,根本出不了檢察署。而檢察官為了快速結案而偽造筆錄,法官一定會將他移送律師公會評議,許多州更會直接將他移送法辦;另外在程序上,法官也會立刻宣布「誤審」,還被告清白。

但我在台灣卻要歷經兩審,才能爭回無罪定讞;更要在台、美兩地展開反訟,以求公道。只因為草率的檢察官,而徒增許多訟源。

也許我運氣特別壞,碰上這樣的檢察官;但我在兩審法院痛陳這個經歷時,在場的法官、檢察官(不同一人)、律師們,似無一人有震驚的反應,若「以傳聞當證據」是我們默認的檢察文化,改什麼制度都沒用。要了解美制訴訟精神,請大家不要看肥皂劇,而改看Discovery的鑑識科學報導,才會懂什麼是「具體證據」。

在台灣人人都知道,走進任何一家律師事務所繳6萬元,就一定有一位律師。但我在美國先要按照「律師領域」找,而且前後接觸了十幾位律師,有1/3表示「次領域不同」不能接;有1/3說「目前身上超過兩個案子了」不能接;有一位「因為外州的合作律師,曾代表過對造的企業類型(不是同一家),有倫理衝突」不能接;有幾位在討論幾次後,認為要處理中文的挑戰太大,放棄接;最後有兩位律師和我各談了10次以上。在簽約前會談中,律師先要求我將所有證據與文件譯為英文,他自己再送到著名大學的中文研究機構申請鑑定,再根據資料提出許多尖銳的問題,在確認證據後,才簽下了其中一位律師。

簽約後,律師一肩負起所有責任,尤其是「訴訟準備」與「排庭期」。「訴訟準備」就是把所有的證據書面化、進行宣誓,並與對造確認。萬一雙方有重大爭議,必須上法庭,亦由雙方律師建議庭期。

要上法庭的辯論,一定是極富爭議性的。日前我國「示範演出」中,雞毛蒜皮式的交互詰問,實務上極少可能發生,萬一發生,很可能被法官當場糾正。

我國新制中,保留「法官『得』調查證據」的條文,可能會變成新制的罩門。我在舊制的經驗中,法庭上的檢察官等於「隱形人」,只呆坐著念一句「如起訴書」;對造的律師由於沒有任何證據,只能謾罵人身攻擊;法官由於事多,每次想到一個新問題,就攬到自己身上調查,下次再開庭,一拖經年,當事人根本不知何時可脫離苦海。

美國法官對沒有準備好、或庭上亂整的律師、檢察官,可能判藐視法庭,甚至妨礙司法;台灣的法官如果不能保有公正第三人的身分,很可能淪回舊制的深淵。

美國律師、檢察官為什麼要這麼累呢?就牽涉到「三根支柱」的連鎖反應。因為堅守「具體證據法則」,個人心證與個人好惡的空間相對極微,一個案子會是否成立,檢調與法官不會有太大差距,如果證據不足,檢察官不會羅織他人而陷自己入罪。

如果證據充分,檢察官對被告有極大協商認罪權力,從輕、從重有如天淵,可以減少絕大訟源。而附帶的民事賠償,也以庭外和解為輕,如果一定要上庭,可加判懲罰性賠償,往往是損害賠償的10倍以上。

律師為了當事人的最佳利益,如果證據明確,會勸當事人認罪賠償,以縮小受懲罰範圍。

律師不大願意硬撐,其實和律師費也有關係。

許多人提到新制會「向富人傾斜」,沒錯,美國不少律師是按鐘點收費,費用驚人,但他們只為企業和富翁服務。一般平民律師打的是「獲勝──賠償分成」官司,如果敗訴,律師一文費用也沒有。所以律師才會全心全意為當事人──也為自己──著想。

我在台灣的訴訟,目前已花了45萬元,未來預期最少還要花40萬元,所以很多人勸我,在台灣不能打討回公道的官司,那是在跳無底洞。

但是,我在美國的訴訟,目前一毛也沒花,委任簽約上言明,萬一要在美國兩個州進法院,我需負擔的預算也在一千美元以內,而可要求懲罰性損害賠償在一千萬美元以上,他最高可以分一半。

台灣的損害賠償一向極度偏低、脫離現實,律師不可能採獲勝分成制。有些律師便可能不太專心,也就不太在意證據與勝負,只能隨便亂接案、多多益善,收收謾罵費。在美國,我的對造,很可能根本找不到律師來誣告我。

很少人曾經因同案在台、美兩地,走過訴訟之途,難以體驗美制的精神,其實與台灣媒體報導的顧慮背道而馳,但是,移植到台灣,那些顧慮確實很可能發生。

刑訴新制嶄新上路,如果只有外形,而沒有內在的支柱,我實在不敢太樂觀。

(回目錄)




何處不曰利?

游可兒

在中國過生活,除了老共的政治黑手無所不在,隨時「三個代表」外,還有個現象讓人感觸良深,那就是全民皆「曰利」,好像到處都有賺錢的機會。中國人無意識地喊「三個代表」,但是賺起錢來可是意識清明,手腳利落。

10年前初履北京,到了神往以久的天安門,沒走幾步路就發覺後頭有人跟上,用台語喊著:「你台灣來的喔?」在這地方聽見鄉音自然好奇,我回頭察看,是個瘦小的男人。他見我停下,立刻趨前而上:「你住延平北路是吧?我一看你就是住延平北路的。要不要買玉?我的玉很好的,算你便宜,用台幣也可以。」他一連串地說下來,我回都回不了話,但也明白,他們就用同一套說辭和台灣人對應。這些在天安門攬客的商販,對台北的了解也許只有延平北路那麼粗淺,但我對他們如何能目光精準,一眼看穿我就是「台灣來的」,實在令人百思不解。10年前的北京基本上已經脫困,人們穿衣不再隨便。而我衣著平常,一如任何一位來自大江南北朝聖天安門的遊客,如不開口,實在沒理由認出我是台灣人!也許只是亂槍打鳥手法中的吧?

我沒跟那小販買玉,一來沒興趣,二來也不想被騙。不是說他一定騙我,但既不是專家,被騙機率當然高。說實在的,有時想起10年前那小販,我還覺得他很可愛呢!當時我為了不再和他囉唆,隨口告訴他我姓魏,住某某賓館,就告辭了。不料晚上回賓館後,這人來電話,說就在樓下,想把他的玉給我看看。我不勝其煩,死活不理。掛電話前,我聽出他話語中的失望,是一種想做成一件事失敗,卻沒有狡詐意圖的單純失望,這樣的單純使我有一絲絲愧疚。

10年後,我走在北京街頭,同樣無時無刻地受到街頭流竄商販騷擾,但他們卻像撲羊的餓虎,眼光和行止都流露無比貪婪和粗魯,這常讓我想起10年前天安門前的那位說台語小販單純的失望。

北大位在有「中國竹科」之稱的中關村,但與其說這兒是中國竹科,還不如說是中國的光華商場來得恰當。中關村的電腦業研發得少,賣的就是電腦相關產品,拼的是人氣,幾大賣場就是放大了的光華商場。

既然有人氣,場內有人買賣,場外當然也有人做生意,只不過這樣的地下商業行為,就像光華商場周圍的小販一樣,賣的不會是太正常的東西。賣盜版程式光碟、電影和硬碟的還算有良心,多半還可以用;至於毛片(A片)可千萬別買,用過的都說濫。要嘛是空白片,要嘛是卡通片,還有人買的「小澤圓」,裡面的主角卻是她的遠房親戚、名字裡也有個「澤」的江澤民講話呢!

那些在街上賣一些不太合法東西的人多如過江之鯽,這種形容一點都不過分。走在街上,沒三五步,一定有人悄悄欺上,鬼鬼祟祟地問要不要光盤、硬碟,見你沒反應就問要不要毛片;不然就是發票、辦證的。

說起這個賣發票、辦證的,大概是中國獨有地下企業,賣的發票和證件當然是假的,不過假到誰都分辨不出來。買假發票目的是報銷,這和中國現在商業大盛脫不了關係,大家成天吃吃喝喝做公關,名目有了,弄一些假發票灌水,小有油水進帳也不錯;至於公家單位更是假發票報銷的大本營,反正中國施行社會主義,你的就是我的,吃定公家一點都不必手軟。

至於假證件的氾濫那更是令人瞠目結舌。一般人辦個學生證進出景點、公園買半票唬弄人,或拿假畢業證書混進公司就業,那是平常之至的事。而辦假身分證、假暫住證可以住進大城市打工;假護照可以偷渡,這些也是可以想像的事。至於辦假結婚證、假離婚證可以幹嘛,這可不是外人可以猜著的吧!原來,這裡還規定著,男女同住酒店得要夫妻關係才成,很多打得火熱的情侶沒地方辦事,非得上賓館,那怎麼辦呢?一張假結婚證就可以搞定,等於是賓館出入證。那離婚證呢?這在報稅時就有用了,有經驗的人都知道單身和已婚的稅負是有天差地別的。

街上常見的小販群還有推銷機票的,這些人常出沒在高級酒店和機場。我每次由北京首都機場入境,一出入境大廳,一定有群不下20人的男女圍上,競相把旅行社賣機票的傳單和名片遞上。有次我順手收下其中一張名片,其他人一下蜂湧上,搶著把名片遞上;我落荒而逃,他們還搶著把這些紙頭塞到我口袋中;甚至到上計程車,司機來不及關窗,一堆紙片飛湧而入,砸得我滿身發疼。之後我就知道,這種傳單絕不能收。這是經驗之談,來中國的朋友,切記,切記。

前面說的比較是「地下」的賺錢事,看來是粗魯;至於公開合法的「搶錢」,那也是拿著刀叉吃人肉,也許文明,但也令人搖頭。

比如說這裡的電視節目常賣「冠名權」,也就是節目前會冠上出錢「贊助」的企業名稱,所以常會出現「大紅鷹世紀講堂」、「廣東梅雁楊瀾訪談錄」等奇怪名字。不然就是節目右下角會出現一些怪廣告,它不是跑馬燈,多是固定的企業廣告,頂多有動態旋轉,有的是文字,有的還有老闆頭像,怪的很。所以大家常可以看到什麼「洩停封劇場」、「咳速停膠囊」伴隨著連續劇男女主角談戀愛;甚至「闌尾炎」、「痔瘡」陪著漂亮女主播報導國家領導人正在嚴正重申中國反對台獨的立場,叫人哭笑不得。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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