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楠
吳介民老師在解除「民粹」的魔咒文中,先從論述的歷史角度出發,再從批判菁英主義的觀點著手,在第一步以周陽山前後兩期關於民粹的討論,指出民粹這個概念從起先使用時好(蔣經國那段話)的一面,到了現在萬夫所指的地步,這形成的過程是因為對於菁英階級害怕大眾,並且引了赫緒曼反動的修辭一書指出歷史上「進步」的力量往往因為反動的修辭而受阻礙,接下來並沒有對民粹作出明顯價值上的認可,轉進了公共領域建立的問題,解除一文認為如何建立起完善的公領域才是核心所在,至於民粹究竟有無?或是民粹只是個手段,其實並沒有交代的太清楚,我們承認解除一文中標示的民主價值,以及民主深化的理念,然而有幾個疑問仍然是必需要澄清的,第一是民粹的真實意義在哪?或是解除一文中所定義的民粹「魅力型菁英的民主政治」意義是什麼?第二是如果目前主流的民粹指得是訴諸直接情感的、明顯利用區別來達成主體認同的方式,不管我們承不承認這是不是民粹,在民主深化的過程中,這種區別是無法達成公領域建立的目標,第三所以解除一文對於民粹的態度其實是曖昧的,解除文中批判的對像是文化菁英,但對於實際使用民粹的政客卻沒有多所著墨,文中以台灣歷史發展的脈絡,將目前的民粹現象歸因於兩蔣的統治,特別是蔣經國晚期的政治情況,在此民粹政治與符號政治似乎成為一體,因此泛綠、泛藍操縱符號政治的都可以算作是民粹的一種表現,所以解除一文似乎可以這樣解讀,文化菁英不該把力氣放在批判民粹這件事上,而應該把力氣放在如何建立一個良好的公共領域上,但問題是當所有的政治都是以排他的主體為單位時,完善公共領域的成立該是以何種方式誕生?也就是在民粹的處理方式上,筆者認為只要有民粹的政治就會有民粹的文化,權力和知識是共生的。
「當我們同在一起」 2003 年人權影展暨座談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自2000年起,每年於十二月定期舉辦人權影展,希望透過影像,以人性化的方式,將無所不在,影響社會每一個人的人權議題帶到觀眾身邊。
今年的第四屆人權影展,在教育部的支持與公共電視的協助下,得以保留座談機會,讓觀眾能與紀錄片拍攝者、片中主角與社運界的朋友,獲得直接對話的機會;另外,無法親臨現場的民眾,也可透過公視頻道,觀賞影片。此次影展活動更較往年增加了徵文比賽,希望學生與社會大眾透過書寫,與他人分享自身對人權的看法,透過表達自己對人權的描摹想像,親身參與台灣人權社會的建構過程。
(詳情請按此)
|
|
所以回到民粹的定義上來,民粹是政治學中最不精確的概念之一,至少有三種以上的定義,各定義間還有互相矛盾的現象,譬如反動的民粹主義,指的是少數政客利用群眾保守的偏見來對抗政治菁英的開明觀點,而民粹式的民主政治指的卻是政治權力普遍交由一般民眾來行使而與代表制相對,具體的制度設計就是複決權,瑞士執行的最為普及,然而民粹主義式的獨裁指的是具有卡理斯碼特質的政治人物,直接訴諸民眾的情感獲得憲法以外的權力,政治學的研究中這一類民粹式的獨裁者像阿根廷的裴隆,所以民粹的定義非常模糊,在兩極之間,我們可以看到什麼?誠如解除一文隱約提到的,任何的政治其實都有認同政治的色彩,當我們以此來看待民粹光譜上的兩極時,我們會發現真正的問題是群眾,也就是民粹(populist)的原意
─ 群眾,我們要回到柏拉圖關於政體的討論中,群眾的品質決定了我們看待究竟是不是民粹這一件事上,誠然這種觀點會有很嚴重的菁英主義色彩,然而迴避菁英概念卻也是不切實際的,就如解除一文,既批判了菁英主義卻又希望文化菁英認真做點事的心態,如果我們承認一個前提民主沒有速成式的,那我們就得更加小心的處理民粹的問題,民主和民粹其實是一線之隔,任何的民主不可能沒有群眾的參與,而民粹形式上卻是符合對於民主的古典要求。文化菁英不能只以批判民粹的方式來迴避自身的責任。
最後我們要思索一個問題,即是台灣的民主化問題,解除一文承認了台灣的政治是在民粹政治的籠罩下,李登輝從國民黨手中繼承了民粹領袖的封號,這是應然?還是實然?解除一文沒有給我們清楚的答案,然而有一段話:「推動改革,需要清澈的意志、需要迷人的語言、更需要豐富的想像力。」筆者十分的認同,但卻認為和想像力相比,持續的實際行動才是根本,利用想像力創造的主體終究虛幻,而實際的底層耕耘才是建立起非排他性的主體的基礎,而完善公領域的建立絕非依賴排他性的主體而成立,因此政治領域的「去民粹」必需和文化菁英的動作同時進行,當雙方都不信賴時,自然會像是魔咒一般的籠罩台灣上空。
[留言
/ 轉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