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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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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喚醒學生權利重整校園權力

小編報報--每日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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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喚醒學生權利重整校園權力

為曾部長「杜絕校園體罰,建立人身不受侵犯的學校」宣言尋求根本解決之道

文/洪龍秋

拜讀江心波先生8月16日發表於立報的「建立人身不受侵犯的校園」一文,
文末指出:「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研訂、發布的法令,應已相當齊全,問題
可能出在第一線的教師如何去推動與執行。」又說:「也許利用各種場合時時
宣導,讓老師擁有﹃莫道是他人兒女,當看若自家子弟﹄般視同己出的胸懷,
才是重要關鍵所在」,從這些結論看來,此一問題仍在兩種困境之中:一、法
令齊全,但可能無用。二、訴諸教師的胸襟與道德,但沒有保證。即使曾部長
所提出的 4 項具體措施,恐怕也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的效果,整體而
言,給人的感覺仍是:「無力」、「束手無策」。

學生是被宰制者

個人認為要解決問題要從問題的根本下手,而問題的根本何在呢?筆者認
為在「學生」,學生的無知、無權、無力,在校園中完全淪為被宰制者,在這
種嚴重的權力結構失衡之下,學生所承受的剝奪又哪裡只是「體罰」這一件事
呢。

  教師、家長與學校行政體系在這一問題上是屬於「共犯結構」,他們同屬
於「宰制者」與「既得利益者」,是「無法(不能而非不願意)」真心去維護
學生的權益的,在這一問題上都是無法被期待的。江先生在文章中提到人本基
金會所公布的數據時說:「身為一個學生家長,面對這些調查數據,相信你也
會怵目驚心,開始擔憂起自家心肝寶貝的校園生活。」這一論斷,與事實有很
大的出入,教師體罰絕大多數家長是知情、默許、甚至支持的,沒有家長的默
許或支持,教師是不敢實施體罰的,往往家長也必須以支持體罰來換取教師對
孩子的「關心」和不放棄,所以家長因升學或其他目的而犧牲子女的權益來和
學校及教師作「交換」,這在台灣是很普遍而正常的行為模式。

主管機關嚴禁 體罰就消失?

  家長不可期待,教師亦然,體罰在校園中是有「正當性」的,教師實施體
罰往往「理直氣壯」,整個環境甚至有強大的「不體罰不行」的壓力,迫使教
師採取共同的行為模式,教師不願體罰(教師不是天生愛打罵),但卻不得不
體罰,這是現實環境的多種強制因素(例如:他無法去顧慮學生的權益,因為
環境逼迫他要立即拿出表面的管理成效)所造成的。

  家長及教師皆不可期待,那麼只好依靠教育主管機關雷厲風行地去禁止和
查辦了,但會有效嗎?在台灣這一社會結構之下效果恐怕相當有限,「上有政
策,下有對策」,表面上也許一段時間看不到體罰,但教師及家長們自然會再
發展出另外一套「手段」來「管理」學生,問題依然存在。因此,只有從學生
下手,只有解決學生「無知、無權、無力」的問題,讓學生脫離「被宰制者」
的處境,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因為只有學生才會認真地關心自己、為自己努
力。 

重定位學生角色

因此,我建議應從「知」、「權」、「力」3方面來重新建構學生在校園
中的地位,希望能提供教育部在思索及解決此一問題的具體而有效途徑:首
先,賦予學生「知」的能力,讓學生完全明瞭他在校園中的權利義務。請教育
部編印「學生權益保護手冊」給每一個中小學學生,內仍詳載:1.學生的權
利義務 2.學生常見的權益受侵害的問題與對應解決的方法 3.檢舉、申
訴、尋求支援或保護的簡易而有效管道(如:電話、E-Mail、專人等
等),清楚明白的手冊,加上專人定期的宣導,學生自然知道如何做了。

  筆者是一個基層教師,我深切感受到的是,我們的教育相當徹底實施「愚
民政策」,學生只要好好地「讀書」就好了,只要照「規定」去做就好,不要
管太多,不要想太多,不要知道太多,不要去嘗試。當然,知道太多就不好
「管理」,有獨立的思維批判能力,學校就無法輕易地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了。
所以站在教師、家長與學校行政體系這一結構的立場上,是絕對不願意讓學生
知道太多的。

  假如學生清清楚楚地知道,學校和教師的哪些要求與作為,是違法的、是
錯誤的、是違反規定的、是該受到譴責的、是侵害學生應有的權益的,同時學
生又知道該如何去處理,該向誰申訴、該向誰檢舉、該向誰尋求支援、如何做
可以保護自己,那麼在學生無法欺蒙和壓制的狀況下,我不相信有幾個教師敢
動用體罰。

  其次,明定「權」,讓學生在學校中的地位及權利義務有明文的明確規
範。制定「學生權利基本法」,明文規範及建立學生參與討論,及決定和自身
權益攸關之各種學校事務之權利與機制。讓學生的地位有法律的保障,申訴的
管道,讓學生有討論決定自己的事務的權利,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制。

  只有「知」當然不夠,必須同時有明確的權利義務及在校園中的地位,必
須讓學生擁有發言權、參與權、決定權、組織權,必須去除學生以往在校園中
的「工具屬性」(遂行校長或教師個人價值觀或意志,追求個人成就、地位、
績效或利益的工具),透過法律確立其在校園中的「主體性」,才能徹底解決
校園中師生權力極端失衡的問題。

最後是擁有「力」,讓學生透過學生組織的建立與運作及支援系統的建立
而獲得解決問題、爭取權益的力量。中小學雖然不一定能完全比照大專院校學
生會、學生議會的模式,但教育主管機關仍應協助各校成立一定程度上擁有自
主性,能獨立運作的學生組織來整合學生的力量,才能讓學生有足夠的力量來
解決切身及關心的問題,爭取更理想的學習環境。另外,應建立主動而有效的
支援系統,尤其是國中小的學生更是需要,支援系統可以是地區性及全國性的
學生會,也可以是教育主管機關結合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並擁有專職人員的
專責機構。

重整教學輔導與管理模式

任何一個團體都必須有組織才會有力量,當學生有力量時他自然會去爭取
各種措施的合理、資源分配的公平、學習環境的舒適等等,不只是體罰或言語
的暴力難以在校園中立足,許多現存的教育弊端也將逐步在校園中消失。

  校園權力結構一旦重整,教師當然會受到強大的衝擊,整個教學輔導及管
理的模式都必須作巨幅的調整(例如:許多原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都必
須要與學生有充分的討論和協商之後才能做),但個人相信教師也會很自然地
「因應現實」去做足夠的調整。而第二波教改的希望確實就在「學生」,問題
的根本也在「學生」,因為只有學生才會認真地關心自己、無保留地為自己的
權益努力,學生「有知、有權、有力」,誰能任意地將「不合理」的待遇加在
他們身上呢? 

附記:

一、今年初,聽說台灣大學學生會有意推動「大學學生權利基本法」的立法,
內心相當振奮,但也很想告訴台灣大學學生會:中小學學生比大學生更需要這
樣的法案,為何不放大格局與關懷面,直接推動「學生權利基本法」,將中小
學學生也涵蓋進去呢?另外,更希望教育主管機關能儘快主動去推動,畢竟教
育之中,沒有比學生更重要的了。

二、關於「教育的愚民政策」我想從龍應台女士的【百年思索】一書中轉引出
二段文字來讓大家思考:

1.「故今日之責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則國智--少年獨立
則國獨立,少年自由則國自由。」(梁啟超)

2.「少年的朋友們,現在友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
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
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胡適)

3.「--中國學生--缺乏獨立自主的個性,盲目地服從權威--完全沒有
獨立思考的能力--不敢置疑;用任何方式--不管是政治手段或教育方式,
不管是有意或無心去禁止置疑、阻礙思考,就是製造心靈障礙--我們,是不
是一個心靈殘障的民族?」(龍應台)

三、苗栗縣卓蘭的全人中學在學期開始之前,會將每一個教師的專長一一列在
黑板上,然後和學生共同討論下學期要開哪些課程、共同決定要如何開課。他
們連課程都可以作得到,我們要和學生坐下來來共同討論決定輔導和管理的方
式,會做不到嗎?讓學生參與、讓學生擁有權力,會那麼危險嗎?「沒有行使
權力就學不會負責,沒有參與就學不會關懷」,這不只是一種應有的正義,更
是應有的教育。(大甲高中教師、台中縣教師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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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與大家分享的是A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B〈A跟B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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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大衛的緋聞是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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