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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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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文章:勞工參與公共政策的困境(賴萬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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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報告】
過去在威權統治時代,工會僅是政府政策制訂過程的一個橡皮圖章,但是
在政治民主化、政黨輪替以及工會自主化後,工會與國家兩方面都有了相
當的質變,因此,公共政策的制訂過程,已經不再是菁英式的,而是開放
容納更多的民間的力量與聲音進入政策制訂的過程。但是台灣在這個歷史
的轉變期,這個政策參與機制還尚待建立,政府部門的心態必須轉變,而
工會方面,也必須調整。我們希望工會能夠真正匯集台灣基層勞工的心聲
,為普遍勞工的利益在政策制訂上,謀大利。
-------------------------【主題文章】--------------------------
標題\勞工參與公共政策的困境
作者\賴萬枝(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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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是一個團體,一個理事長的產生,都一定很有爭議。如果一個工會裡面
沒有其他的聲音,那不是很強就是沒聲音,所以這樣來說,我們去參與公共
政策的研討,這是代表他個人的觀念,還是真正代表勞工的聲音,絕對會有
爭議。因為我本身是參與勞委會的勞工教育委員會,我們有一席,這牽涉到
專業性,以工會來說時,全國性席次的只有一個。如果在這大概我可以代表
銀行員工這邊的聲音。可是會場上還是有很多人,不是銀行工會的會員啊!
你可以講說,我代表大部分的銀行員。我們理事長是參與已經好幾年了,剛
剛說的代表權,早期是政府給銀行工會全國聯合會的代表,現在不是。當初
我們是有經過理事會通過,代表全聯會,而且全權授權。如果開會之後,對
我們有影響,應該在理事會作一個報告,這是直接代表性。我們曾發生一個
問題,因為我是代表全產總參加,第二次給白理事長也是,但這時候爭議就
出來了,別人會質疑你是代表全產總還是你個人?這變成很無聊而且尷尬的
問題。
今天的問題應該是白某某或賴某某去參加這個會,會不會盡到他的職責?他
有沒有他的專業性?而不是爭論他的代表性,他本來就代表勞工,剛剛有人
說,全產總會員二十幾萬,如果真的兩票制,這二十多萬是聽理事長的,還
是理事會決議要投給哪一黨,這個我蠻懷疑的,因為台灣目前勞工對於這樣
的動員投票是不太可能,在公佈公共政策上,是蠻矛盾的。以全產總為例,
工時就有不同的意見,健保也有不同的意見、像民營化也有不同的意見,經
濟部所屬的事業單位與交通部所屬的事業單位,就認為不應該那麼快的民營
化,是不是企業化後,改變企業的體質,讓他有效率的話,就可以不要民營
化。以金融業來講,又有不一樣的看法,財政部認為要民營化後,比較有競
爭的效率。所以在同一個公共政策下,就會有不同的聲音,和代表性的質疑
?
有時候蠻令人感慨的就是,有時我們會為一點名而爭議,但是要先思考的是
,你會不會對得起勞工?應該用這個出發點,而不是說爭取委員的位置來增
加自己的光環,我們要從這邊思考。再來就是以我個人觀察這些代表後的感
覺是,第一個你是不是用心?作為一個委員,你請行政單位提供資料,大概
他都可以給你看,但要用心為勞工作一些事情,這是我覺得比較重要。
再來就是政策性的問題,對全民有影響的政策,是不是能夠經由工會這個團
體派代表參加。目前很多代表都在勞委會的情況,但那些勞退、勞保、教育
,很多事情卻又不在這裡管理,是在各部會所管。但各部會,不管是經濟部
、交通部,根本都沒有代表的聲音,這樣是這是不對的。第一個,白理事長
也講過,勞工有六百萬,所有的政策大概都跟勞工有關,但大部份我們卻不
能參與。
每一次民意代表,立委的選舉其實都是靠勞工,但是很奇怪的是,他們都不
是代表勞工,真正代表勞工的,反而選不上。問題出在哪裡?每一個立法委
員,在參選的過程中,不管是真是假,他每一個政策都跟勞工有關,但他絕
對不會說我是代表勞工。所以,另一個思考的方向就是,行政院所屬部會所
作出的重大決策,除了學者專家之外,一定要有勞工的團體參與,這樣才會
公平。比如說很多法案弄到立法院,結果很多勞工團體來抗爭,會有很大的
力量。
我跟跟大家例一個例,我在勞委會的教育委員會內遇過一個提案,內容提到
是不是可以從國小的課程裡面開始有勞工教育的課程,這是一個正式提案。
後來決議是說,國小太小不適合。後來會內勉強接受從國中的課程開始勞教
課程,勞委會行文給教育部,教育部的回答卻是有機會全面檢討再參考。
在這方面,兩性平等法是蠻好的事情,這個法案在立法院剛剛通過的時候,
很多人還在反對兩性平等法,要不要通過。從內容來看,他的宣示效果大於
實質效果。這種法案,在台灣十年才通過,這是應讓感到羞愧的。到最後,
他還叫幾個委員要反對,看有沒有扳回的餘地,通過沒有關係,是不是可以
實施日期延後或怎麼樣?
有時候我是認為要怎麼樣把聲音發出來這個很重要,為什麼他們敢得罪女性
?我們常常在談要尊重、尊重女性,但連這都不尊重。我的意思是尊重應讓
從日常生活開始做起,其實我是滿感慨的。其實女性團體有形成過什麼利益
團體嗎?女性往往沒有正式的管道,他們是比較沒有影響力的。對於勞工,
如果你組工會的話往往馬上就會有效果。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勞工是可以加入
工會、組織工會的。
我認為這個SARS對整個台灣是好的,很多商人應該去重新思考,把所有的都
移出去,他還要考慮安全性,從經濟的角度去思考,西進是不是對的?台灣
是一個寶島,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會比較好。我要強調一點,不要管
他代表性、專業性,如果我們都把問題丟給這些教授或學者,這是不公平的
。我一直認為說,勞工代表出來一定要認真,一些學者在討論時,跟實務上
會有所差距。如果代表有心的話,你和教授交流意見,在實際上推動的時候
,會比較好。而且三方:官方、勞工、學者,三方有兩方,一定會贏。所以
勞工代表,應該和學者代表,在實務上的困難作很好的溝通。另外,勞工代
表的任期也要固定,就像誰作總統,任期還沒到,你就不能給我換;代表的
產生,如果沒有重大失誤,不能隨便換,這樣是不好的,因為長期在這個委
員會,常替換代表會無法進入狀況。
勞工團體常常碰到每次與會的人不一樣的問題,上次別人來,這次我來,把
上次的東西都推翻,上次說的我都不知道,拜託你們再說一次,這樣的會議
其實很沒效率。所以勞工要和學者配合,學者考量層面會比較多,但勞工的
實務經驗比較紮實,這樣的配合可能會比較好。這樣的改變,會讓台灣的勞
工比較有福氣。
(本文摘錄自勞動者雙月刊1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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