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12/25/2003》 |
本期內容 | |
◎ 給大學校院多些空間 | |
放心去飛 |
◎ 第二章 面對挫敗的經驗12 |
◎ 班有大食王 |
給大學校院多些空間 | |
編譯 |
江心波 |
教育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重大工程,教育改革工作在國內推動十多年了,如果從比較樂觀的角度思考,也許應是享受豐碩果實的時候,然而,卻是一路走來,始終搖搖擺擺、紛紛擾擾,不但家長不滿意、學生有意見,連第一線的校長、教師更是大感吃力不討好、委屈滿腹,真的是讓那些教育改革專家灰頭土臉,很沒面子。 教改未能如預期開花結果,當然有很多主、客觀的因素,這還有待專家們進一步去反省。而在政府一片組織再造、法制鬆綁及教育鬆綁的呼喊聲中,身為基層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其實我們心底真的有很多話想說,而且是不吐不快。 前不久,到銓敘部參加一個名為「教育部所屬各級公立學校組織編制案常見問題」的座談會,主辦單位為該部法規司,據其指出: 各機關組織編制內容包括各機關設立之依據及目的、業務職掌、內部單位組設、所設職稱、員額及其官等、職等事項,其中除涉及官制官規部分外,其餘如業務職掌、單位組設部分,雖非考試院或銓敘部權責,然因其將影響職稱選置、人員進用方式及官等、職等訂列之核議,是以,如有疑義,均函詢相關主管機關或邀集有關機關開會研商。至於不符考銓法規或其他專業法規規定者,如非屬得以逕行修正部分,則函請機關重行檢討。 然而,身為基層機關學校承辦單位的我們,卻有很多的苦水,只能往肚子裡吞。其實,銓敘部承辦部門所列舉的,公立各級學校組織編制經常發現的諸多問題,其主要關鍵係因下列因素所致: 一、學校與行政機關未能適度加以區隔 銓敘機關本於職權所為依法行政,對事不對人的行為,基本上我們應給予尊重及支持與配合;然而,公立學校與一般行政機關在屬性及功能上畢竟不同,在諸多做法上,似應予考量並給予一定的彈性,惟事實上我們所看到的卻不盡然。 尤以,自從民國 83年7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將公立學校職員納入銓敘範圍後,銓敘機關往往思考固著,緊抱著法規不放,把學校當一般行政機關看待,以致產生很多扞格之處,承辦同仁之間也經常發生摩擦,甚至不愉快,其主要癥結乃在未能適度將學校與行政機關加以區隔使然。 二、法制及教育鬆綁未能有效落實 法制鬆綁及教育鬆綁,是國家推動政府改造的重點工作項目,不過由於機關彼此之間未能做好有效的協調與溝通,以致形成各自為政、各搞各的場景,我們所遭遇到的往往是:教育部要鬆綁,銓敘部卻有他們的堅持;或者是行政院要鬆綁,考試院卻不以為然,最後受苦受難、受委屈的當然就是學校的承任同仁,這其實就是法制鬆綁及教育鬆綁未能有效落實的原因。 三、公教分途的精神已被忽略 民國 84年8月9日教師法公布施行,很多民間教改團體都給予極佳的評價,主要是在於該法的立法精神之一即是宣示「公教分途」的發展趨勢。也就是以往一般習慣上都是稱「軍公教」,政府主管部門也總是把教師當公務員看待,其實不管從渠等之職能或工作性質上來觀察及比較,兩者都有很明顯的差異。 而依教師法的規定,日後教師與公務人員,採行「公教分途」方式,各依各的法制規範,不再相互糾纏不清,這樣的發展方向,身為公立學校的一介成員,我們當然樂觀其成。但是,多年以來,不知是立法部門的立法怠惰,或是行政機關的業務怠惰,很多依教師法規定所擬訂的法案在立法程序上都裹足不前,以致至今「公教分途」還未能有效落實。 四、大學校園自主未能受到重視 依據大學法及相關法令的規定,大學教師的主要工作除了教學、研究外,還有推廣服務及輔導,而大學之校長,更是綜理校務,肩負整體校務推動成敗之重責大任。然而,現行相關行政部門總是一方面無所不用其極的訂了一大堆的規定,要大學校院積極配合,另一方面卻又要求大學校院追求卓越,論文水準要達到國際水平,甚至於要躋身世界大學排名之林,這樣的做法,無非是將學校五花大綁,再要求其展翅飛翔,簡直是「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讓大學校院的教職員們痛苦萬分。這主要都是因為大學校園自主未能受到重視的緣故。 一、宜體認學校與行政機關屬性的不同 如上分析,目前公立學校在業務推動上產生諸多問題及困擾,大抵係由於銓敘單位以對一般機關做法去要求學校,讓其無法順利有效推動各項校務,宜充分瞭解學校特殊性,體認學校與行政機關屬性的不同,而給予必要的協助,才是正途。 二、落實法制鬆綁及教育鬆綁的理想 法制鬆綁及教育鬆綁既然是國家積極推動政府改造的政策與理想,基於政府乃是一整體的原則,相關部門自當共同攜手,一起為完成政府整體目標及落實鬆綁政策而努力,而非各自為政、各行其是,而削弱政府的施政效率。 三、宜適度尊重大學自主及校園自治 民國 83年1月修正公布之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開宗明義就指出,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該條文之意旨,大法官會議相關釋示亦予支持,可知其範圍相當廣泛,甚至於包括大學內部組織架構,都是學校可以依其校務發展的方向而加以調整。然而,各級主管機關總是不願意接受此一事實,在業務的推行上,仍然站在管制、管理的角度,而不是協助大學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進而發展成具有特色的學校。 如今的大學校院,校長美其名是一校之長,校務推動成敗要由校長負責,但是校長要進用人員或使用經費,總是受到來自政府有關人事及會計上的重重束縛,有再好的理想、再崇高的理念,都難以實現。 因此,大學要有光明的未來,相關主管機關宜適度尊重大學自主及校園自治,才能給學校較大的彈性發展空間,否則,要躋身世界大學之林等等的一切理想,都將只是空談。 四、宜有效落實公教分途的趨勢及精神 最近因為教育部匆忙間以一紙公文片面要求各級公立學校寒暑假期間,不管學生有沒有上課,公務人員及兼行政主管職務之教師,都要到學校上班足 8小時,引起全國各級學校嘩然,有某大學職工聯誼會於是主張「公教分途」,連署一萬數千人將陳請人事行政局修正公務人員週休2日實施辦法,把一般公務機關的公務員與學校的公務員的身分,在適用上授權教育部另訂規定加以區隔,因為公立學校的公務員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是屬於「教育人員」的範疇。 這樣的觀點是較為另類或者說是較新穎的看法,因為依據教師法制定公布所宣示的「公教分途」發展趨勢與精神而言,其所指的是學校教師與公務員的區分,主要是兩者不管從進用方式、程序、所需資格條件、工作性質、主要職能等各方面來看,都有明顯的不一樣,傳統以來一直混為一談統稱「軍公教人員」,顯然是有其不週妥之處。 惟既然民國 84年8月公布之教師法即已明確宣示「公教分途」的發展趨勢與精神,則各級主管機關似應有效加以落實,避免以要求公務人員的標準去苛責老師。 結語 政府最近所提出的新十大建設之一,將以相當於 5百億新台幣的經費用於發展重點大學,以培育人才及提升國內大學學術地位,甚至希望5年內,能有10所大學、研究中心躋身於亞洲一流地位,10年內至少有一所大學躋身世界百大之列。 就公立學校(尤其是大學校院)而言,不管是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或是銓敘主管機關的銓敘部,如果能體認前面所述政府再造及法制鬆綁、教育鬆綁,乃至於公教分途的精神,並兼顧國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後,學校所面臨的來自全球化的強大競爭趨勢,多給學校、校長一些彈性及自主的空間,學校當能有展翅飛翔,迎向挑戰,迎向國際化的挑戰與能耐。 *參考資料 1.銓敘部(民92)。教育部所屬各級公立學校組織編制案常見問題座談會資料。台北:銓敘部。 2.教育部所屬各級公立學校訂定或修正組織編制案應行注意事項彙整表(銓敘部,92年10月22日,部法三字第0922292229號書函)。 3.中國時報(92年11月25日,第A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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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第二章 面對挫敗的經驗12 | |
文 |
劉建國 |
英國的中學入學年齡是 11歲,孩子進中學學習5年完成基本中等教育,考取中學畢業證書(GCSE),年滿16歲即可就業。想上大學的則在中學繼續兩年大學預科學習,然後考大學。英國多數私立女子中學都是在入學前一年的年底進行入學考試。按規定孩子在參加入學考試時必須超過10歲,而在次年入學時年齡不得大於12歲。 個別年齡較小的孩子如果成績優秀,並且家長要求,經學校考慮可以提前錄取。但英國的私立中學多數不主張讓孩子脫離自己的年齡等級過分超前。因為,小孩的可塑性很強。有的乖孩子,在家長提供條件良好的超前教育的薰陶下可以以很高的成績考入第一流中學。但很多這樣的孩子由於心理相對於自己同學的不成熟,在中學期間表現出缺乏獨立性、創造性和領導意識。而這些素質恰恰是第一流中學乃至世界第一流大學所最重視的。 提前完成小學課業 佳佳的生日在 9月底,這個幸運的生日根據上述考試和入學的年齡規定使她可以有兩次考試和入學的機會。也就是說到1992年底,雖然她才上到小學五年級,但已經有資格參加私立女子中學的入學考試。如果要備戰1992考試,她必須提前學完小學六年級的課程,特別是英語要達到和英國孩子相比的第一流水平。這對佳佳的確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如果要考就必須立刻開始準備。 進入私立中學的孩子大都出自於私立小學。私立小學設備好,重視教育品質,對孩子進行全面系統的訓練。而且不同的學校都有一定的考試錄取程序,學生水平比較整齊,易教易學。有的私立小學是專門瞄準第一流私立中學對孩子進行培訓的,例如尤特豪斯小學就被看成是聖保羅女子中學的預備學校,從那裡出來的學生考聖保羅女子中學有較大的把握。私立小學沒有政府獎學金,很多家長都是在孩子進中學前一兩年把他們送入私立小學,期望以較小的代價把孩子送入第一流的私立中學。我們顯然沒有經濟能力送佳佳上私立小學,哪怕只是一年,我們也實在承受不起。唯一的辦法就是如摩爾太太建議的,請私人指導教師。 摩爾太太熱心地把給他們的兒子輔導的私人教師勞翰夫婦引見介紹給我。勞翰夫婦都已 60開外。勞翰太太從事私人家教這一自由職業多年,她有許多學生,下午放學這段時間和週末都安排得滿滿的。她一人忙不過來就由勞翰先生幫忙,主要輔導算術。勞翰太太是典型的舊式英國寄宿學校教師形象,嚴格古板。勞翰先生一看就是個好好先生,這家教的「生意」顯然是由面相嚴厲的太太說了算。教學是一對一的,每堂課45分鐘,收費12英鎊,倒是不很貴。教學書房外有一條給小孩坐的木製小長椅。來上課和上完課的孩子都安安靜靜地坐在椅子上等老師叫入或等家長來接。 一切都井井有條,恰如一所小小的學校。摩爾太太向勞翰太太簡單介紹了佳佳的情況,話語裡不乏讚美之詞,特別強調佳佳來英國才兩年多一點,英語已經完全流利自如。勞翰太太的學生多,安排得非常緊,但是看在摩爾太太的面子上,她還是同意給佳佳安排每個星期六上午上一節課。佳佳第一次上課,她將對她進行測驗,然後根據她目前的水平告訴我們應該準備哪些英語和算術課本及習題書。關於這些,摩爾太太是熟門熟路,她主動建議把她兒子湯姆用過的一些課本借給佳佳。對此我真是感激不盡。這些書是很貴的。(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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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班有大食王 | |
文 |
楊嘉敏 |
有個日本的電視節目叫做《電視冠軍》,裏面有一個大食王的比賽。現在,我倒是在班上發現一個潛力十足的「大食王」。 在我的班上有一位小胖子小源,雖然我並不知道他的體重,但是我知道他的食量驚人。雖然我並不需要擔心他的體重與健康,但是我還是擔憂他的飲食習慣,對自己以及同學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我會注意到他的原因,並不是他那圓滾滾的身材,而是他那永無止盡的食欲。有一次小源從下課後買了 4、5個便利商店的御飯團,我心想他大概怕下午肚子餓,多買幾個充飢吧?便轉身跟其他老師說話;沒多久,小源囁囁嚅嚅走過來問我說:「老師,妳這裡有沒有食物?」起初我有點不太清楚他的意思,後來向他確認後,才知道他御飯團都吃完了,還沒有吃飽,想吃其他的東西,但因為媽媽嚴格限制他的食量,所以只給他一定金額的零用錢。 我想了一下,還是沒有給他任何幫助。因為一來考慮到父母的用心良苦,二來我怕將來小源三不五時就會跑來向我「乞討」。 小源很失望地離開。班上大部份的同學都還在用餐,小源眼睛張得大大地巴望著同學,眼神似乎在訴說著:「求求你行行好,賞我幾口飯吃吧!」有些同學,尤其是女同學,都會非常地歡迎他,因為這些高一的女生,什麼都不怕,就怕會變胖。轉眼間,小源面前又有一些食物可吃了。 其實我的心裏也很難過。只是舉手之勞嘛!何必拒人於千里之外呢?更何況愛吃本是人的天性呀!不過,身為小源老師的我,覺得積極地幫助小源建立正確的飲食觀,才是正本之法。 找了一天沒有課的下午,打電話給小源的媽媽作家庭訪問。我把小源在班上的情形告訴她。媽媽一點也不意外,她也很謝謝我沒有對小源提供任何食物,否則就破壞了她的「美意」。不過,我也很誠懇地告訴她,小源的這種情形,光靠飲食控制是不夠的,可能得藉由醫院的專業治療,才能徹底控制他那「永無止境」的食欲。可是小源媽媽說,小源的爸爸不贊成,因為爸爸覺得男生會吃很正常,而且小源就是愛吃,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就隨他好了。 遇到父母雙方的管教方式不同時,可是很棘手的。不過很慶幸的是,小源的父母都覺得小源應該多運動。我和小源的父母終於有共識了。據媽媽說小源很喜歡游泳,而且游泳對關節不會造成太大的壓力。我建議她,沒多久寒假就要來了,小源可以報名游泳班來減肥。這個建議他的父母也很贊成。 我衷心期待寒假後可以看見一個健壯的小伙子,而不是永遠都吃不飽的大食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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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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