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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2004.02.04

       ◤  台灣人權電子報  02/04/2004 ◥
           http://www.tahr.org.tw
       ◣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本期文章摘要︽︽︽︽︽︽︽︽︽︽︽︽︽

複雜的性產業除罪化問題,還需要持續不斷與社會對話,討論各界的
諸多疑慮,釐清處理性產業問題的有效務實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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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性工作者除罪大遊行】2月7日下午1:00~5:00
【2004年會員大會 會員們,照過來~!】


◎出版快訊
【人權雜誌冬季號「從音樂與影像談社會運動」】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
【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專題「性與規訓」】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仲介瞞天過海 外勞成逃犯》(01.27)
《藥害愛滋跨國官司蒐證難》(02.02)
《228事件 死亡失蹤八百多人》(02.03)
《愛滋權促會 批白色恐怖》(02.21)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法警拘禁法輪功學員 國際關切》(02.01)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網友被拘押 大陸學者聲援》(02.02)


◎ 人權文選
《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敬請連署支持 修法刪除社維法第80條「罰娼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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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性工作者除罪大遊行】

時間:2月7日下午1:00-5:00
地點:SOGO百貨附近捷運忠孝復興站4號出口前集合,定點集會有國
外性工作者精彩表演後,遊行至藍、綠總統候選人競選總部要求藍綠
總統候選人簽署「刪除罰娼條款」實施時間表。
連署發起單位: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電話:25531883,25535138
傳真:25535236 email: coswas@mail2000.com.tw
http://www.coswas.org.tw

回本期內容

 

★【2004年會員大會 會員們,照過來~!】

時間:2004年2月21日(星期六)13:30~17:00
地點:台灣國際會議室(偉成大樓,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14樓)
如在2004年1月30日前尚未收到會員資料表與出席回函,請與台權會秘書處聯繫tahr@seed.net.tw,謝謝!

回本期內容

 

*** 出版快訊 ***

★【人權雜誌冬季號「從音樂與影像談社會運動」】

2003年冬季號人權雜誌已出版。歡迎訂閱!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
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訂購請劃撥至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戶,帳號19066111,並於
通訊欄註明訂閱人權雜誌。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

華人世界第一本同志家庭的真情記錄「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透過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十多位義工的聯合企劃、採訪、集體撰文,終於出版了。本書中採訪八位父母(七位母親、一位父親)的心路歷程,同時也收錄九位同志子女(四位女同志、五位男同志)尋求自我認同、向父母現身的漫長旅程。本書充滿動人的親情和力量,絕對是關心同志議題的家長、老師及社會大眾,不可不讀的超級好書!

本書已於12月16日全面上市,定價260元,各大書局有售

回本期內容

 

★【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專題「性與規訓」】

內容:〔專題〕性與規訓、台灣人權紀事、十大人權新聞評論

簡介:
2002年的台灣人權報告共分為兩部分,一為以聯合國1984年所通過的
〈世界人權宣言〉全文三十條為主幹,再以2002年度發生與人權相關
的事件及議題為枝葉,逐一鑲嵌結合,使其成為一個綿密的台灣人權
記事簿。另外,就其中較具意義或啟發性的事件或議題,則商請相關
的學者專家撰文評論,期能針對本年度的人權謎團作一番核心的概念
釐清,藉此,一方面發揮傳播人權意識的功能,另方面又能滿足研究
者及人權工作者在不同年代比對、研析的需要。

報告中我們提出十件重要事件及議題的簡評,分別是監所矯治的神話、
內政部對犯罪嫌疑人的戴頭套取捨風波、國防部規定同志不能當憲兵
的歧視意涵、法律扶助法的意義、人權政府的全民指紋資料庫情節、
報導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爭議、二性工作平等法的時代意涵、職災勞工
保護法的實施、檳榔西施穿衣限制是否得當、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
保護法的評析等。

從去年度的新聞事件來看,台權會認為性/性別觀念有重新釐清之必
要,因將本年度的專題訂為「性與規訓」。報告中商請了不同領域的
專家,在專題部分就這個議題進行較為深入的論述,在性現象的範疇
裡,探討的議題包含性交易與道德的創設、性與教育、母性與人工生
殖、性工作權;而在性別領域中,家庭暴力、工作場所的性歧視、性
傾向的差別待遇及國家對婚姻與家庭權力關係則是我們關注另一焦點。

藉由這些專家學者的對於性╱性別的相關論述,我們希望能對於傳統
的性╱性別污名化現象及性╱性別與道德、權利的相互關係,提供另
一個思考方向,並留下歷史的見證。(本文摘自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
導言)

定價:400元,另加20元郵資。
舊會員及台權會義工享八折優待。
劃撥訂購: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號19066111,並於通訊欄
註明訂閱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
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
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
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
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
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
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
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
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
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
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
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
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
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仲介瞞天過海 外勞成逃犯》(01.27)

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主任王文秀說,仲介公司先向外勞謊稱她原先
的雇主到大陸,「好意」幫她仲介其他人,在人生地不熟情形下,也
只能聽從仲介安排。只是事後發現異樣,每半年的體檢仲介卻絲毫沒
有通知,與家鄉仲介負責人聯絡才發現事有蹊蹺,不知不覺成為「逃
逸犯」。仲介公司另一方面向雇主謊稱外勞在接機時就已經逃逸無蹤,
還向官方通報外勞逃逸,雇主也淪為人頭被利用。

回本期內容

 

《藥害愛滋跨國官司蒐證難》(02.02)

因使用遭污染凝血因子,而不幸染上愛滋的血友病患及其家屬,在去
年委託美國律師向涉嫌傾銷遭污染凝血因子的拜耳藥廠與百特公司提
起跨國訴訟。但歷經幾個月的準備,病友與家屬光是收集病歷就歷經
重重困境。

家屬劉先生(化名)說,孩子在台大看病八、九年,往返醫院至少十
多次,還曾經在感染病房住院一個多月,但拿回來的病歷竟然只有五
頁。另外一名病人說,拿回來的病歷在報告的正中間竟然「被挖了一
個洞」。他們拿這些零零落落的病歷回去問病歷室,病歷室則告訴他
完整的資料都在當時的主治醫師台大醫院沈銘鏡手裡,連醫院也拿不
到。甚至有的病人,病歷上記載驗出愛滋帶原的日期,竟是已經在改
用沒有遭到污染的新藥品之後,問題可說是一大堆。協助愛滋血友病
患跨國訴訟的陽明大學公衛所教授陳宜民說,浮木濟世會並兩次以書
面向衛生署請求協助,希望衛生署協助。但衛生署的反應非常消極,
除了承諾會處理病歷申請費用,其餘包括請求衛生署提供問題凝血製
劑進口批號、協助取得完整病歷等等,衛生署統統沒有回應,效率實
在太低。

回本期內容

 

《228事件 死亡失蹤八百多人》(02.03)

二二八紀念日將屆,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朱浤源2日在高雄市
舉行的「重探二二八」論壇中,提出「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統計的
二二八受難「民眾」人數,全台「死亡」及「失蹤」合計八百多人,
而非傳聞的「萬人」傷亡。

朱浤源表示,依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今年元月二日的最新統計,二二
八事件全台死亡「一般民眾」(含「暴民」,但不含公務員)有六百
七十三人、失蹤一百七十四人,其他包括羈押、傷殘、健康名譽等計
一千二百多人,合計二千零八十四人,向基金會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
補償條例申請補償,依條例申請者須「受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者」。
事實上包括非涉二二八事件的部分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也多被基金
會從寬認定受理補償。
八十五歲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黃彰健則在廿多萬字的報告中表示,他考
證發現彭孟緝所撰「回憶錄」及彭幕僚所作「二二八事變之平亂」內
容,彭孟緝與陳儀來往的四通電報都是假的。

回本期內容



《愛滋權促會 批白色恐怖》(02.21)

疾管局20日公布逮捕的92位同性戀者的血液檢驗結果,有13位是愛滋
病列管者。衛生署將參加性愛派對的愛滋感染者移送地檢署調查,愛
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20日批評此舉為白色恐怖。該會認為派對中使用
保險套,已經落實安全性行為,衛生署不問個人意願,強制篩檢愛滋
的作法太過粗魯,罔顧個人隱私和尊嚴。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法警拘禁法輪功學員 國際關切》(02.01)

針對法國警察在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巴黎時,無故拘禁和粗暴對
待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來自台灣的卅名學員,追查迫害法輪
功的國際組織特別寫信給法國總統席哈克表示嚴重關切,副本並抄送
給全體法國國會議員。對巴黎警察涉嫌違法行為,應是中國輸出迫害
的又一例證,該組織已著手調查。

回本期內容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網友被拘押 大陸學者聲援》(02.02)

湖北網民杜導斌去年在網上發表政論文章遭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
家政權」罪拘押至今,1日大陸一○二名學者、作家及網站編輯在網
上聯名要求當局釋放杜導斌,並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法律
解釋。「紐約時報」說,這是一起「大膽」的公開請願。

紐約時報訪問了簽名請願的大學教授王怡,他表示,「近年來,特別
是去年開始,網路成為知識分子捍衛民權的論壇」。這次請願的知識
分子除籲請最高人民法院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構成及其與
「憲法」言論自由間的界限,作出相應的司法解釋外。並向全國人大
常委會請願,希望人大也作出同樣解釋,以便壓制地方當局打擊言論
自由。王怡說,去年開始,政府對知識分子請願較有回應,這促使請
願者進行和平請願。但王怡也表示,請願仍有不可預測的風險,在不
透明的政治制度下,誰都無法預測官府會不會進行報復。他說,這有
如你站在一扇門後,你不知道警察就在一公尺的門外還是一千公尺遠。

回本期內容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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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敬請連署支持
修法刪除社維法第80條「罰娼條款」

而內政部在今年一月六日開會討論達成共識:未來性產業將朝除罪化
的方向修正。首先將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罰娼不罰嫖」的
規定,未來「娼、嫖」行為皆不罰。

對日日春而言,當然支持肯定這個方向,但是值此選前敏感時刻,性
工作者們擔心的是,會不會選前支票,選後跳票,況且藍軍陣營也尚
未表態。

因此我們希望邀請社會各團體一起支持連署修法刪除「社維法第80條
的罰娼條款」訴求,我們將在2月7日下午舉行「性工作者除罪大遊行」,
要求藍綠總統候選人簽署「刪除罰娼條款」實施時間表。未來並將持
續推動立法院修法通過此案。

至於複雜的性產業除罪化問題,還需要持續不斷與社會對話,討論各
界的諸多疑慮,釐清處理性產業問題的有效務實的管理方式。

這是一條漫漫長路。

以下的回條請於2月4日前回傳至本協會,以利作業,謝謝。

□支持連署修法刪除「社維法第80條的罰娼條款」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
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 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二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三次以上經
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
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連續行為加重罰)

連署單位或個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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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刪除社維法第80條罰娼條款」的三大理由:

一、性工作者沒人權 罰娼條款是兇手

在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一項的「罰娼條款」下,性工作者要
承受:

1.被警察抓到,要處罰六千元至三萬元不等的罰金,或是拘留三日以
下。
性工作者一旦被抓到,不會因此就不做了,反而要再更加緊接好幾個
客人才能支付罰鍰。一位流鶯在與男子同行從旅社下樓時,被警察強
行認定為「性交易」,她早已付不出房租,只好以頭撞冷氣自虐至昏
倒,警察才鬆手放人。

2.承擔社會歧視污名,被警方拍攝、及被媒體偷拍在電視上曝光。
2003年10月,三重「豆干厝」性工作者來電日日春抗議警局只顧作秀,
提供蒐證錄影帶給媒體,媒體未加馬賽克即在電視曝光,使這位撫養
兩個尚在就學的單親媽媽因孩子同學看到,而痛不欲生。而警方面對
媒體則表示,「掃黃無效是因為私娼罰責太輕」。

3.性工作者被殺
2000年7月,一名瞞著中風丈夫在桃園文昌公園附近站壁的流鶯,與
嫖客發生爭執被砍傷不治。
2000年10月,一工人搶奪流鶯4萬多元及手機,並割斷流鶯頸動脈後
逃逸。
2003年5月,高雄兩名流鶯被殺。

4.性工作者被搶、被客人/冒牌警察/警察白嫖洗劫
2000年9月台北一保全員假冒警察,勒索流鶯2002年7月,新竹一將
要入監服刑的男子,白嫖又搶錢。
2003年8月,在新竹嫖客持刀威脅恐嚇白嫖流鶯,再暴力強盜財物殺
傷流鶯。
2003年9月,桃園市陸續發生多起流鶯遭白嫖洗劫案。

5.警察釣魚構陷入罪,使弱勢相殘
警察教唆男子偽裝嫖客,進行性交易後,再由嫖客向警察報案,指認
性工作者從事交易。聽說有的嫖客完事後,還可另外領取警察私下給
的500元以為獎賞;或是警察與流鶯利益交換,要求流鶯密報他人,
則可獲免被抓,使本來在工作時互相協助以免惡嫖客欺付的姊妹,在
警察分化下轉而變成互相檢舉,互相殘害的局面。

二、罰娼不罰嫖法令違憲,差別立法,性工作者更慘

性交易的成立,是娼嫖雙方共同的行為,但目前法令,只罰娼不罰嫖,
非常不合理,如果性交易違法,就應雙方都罰,但如果成年人雙方自
主的性交易行為,又不傷害到他人,實屬基本人權,就應該娼嫖雙方
都不罰。
但目前,罰娼不罰嫖,使部份警察得以濫權利用此一法令矛盾處,用
嫖客身份進行釣魚;而性工作者在面對惡嫖客時,卻因嫖客仗勢法令
只罰娼不罰嫖,而對性工作者白嫖,更甚者、洗劫、搶殺事件不斷,
性工作者處於極端弱勢處境。

三、性工作者除罪化早已是世界潮流

性工作者在許多國家早已「除罪化」,如加拿大、澳洲部份地區、歐
洲的英國、荷蘭、德國、瑞士、甚至在亞洲如日本、新加坡、柬埔寨、
香港等地,對性工作者,除做某些限制外,原則上也是沒有罰則。性
工作者除罪是世界潮流。

回本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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