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話題:寧為第三者!讀者回應(II) ~ by 深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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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龍:(這是我第二次留言)
看完以後我有點小意見:第三者是有感情的,要的絕對不只是金錢的交換。把第三者都說成毫無感情的交易,我想失之偏頗且離現實世界太遠。隨便舉幾個大企業家,他們的幾個小老婆都毫無感情可言嗎
?我相信答案是否定的。
第二,在美貌衰老以前,我相信許多人早已撈夠了本,要做小老婆的沒有人笨到這種地步。
第三,難道第三者不能有朋友嗎?她們不正是勇敢的選擇自己所愛的嗎?他們哪是陪上自己的青春性命?
尤其我對你最後一句話很感冒,他們不需要多餘的同情,他們也不悲哀,他們沒有做錯,錯的是出軌的那個人!
對不起,我講話比較直接。
回覆:
首先,謝謝你的意見。
不過,我想你沒有很清楚我所寫的東西。
你的第一個觀點主張「第三者是有感情的,要的絕不只是金錢的交換」,還舉大企業家的例子。我完全不懂為什麼你斷定所有的第三者都有感情,而且還斷定那些企業家的小老婆也都很有感情。我認為這不過是在簡化我們對這世界的解釋,相信自己想相信的。她們也許很有感情,也許沒有,我們不知道;她們是否是我們所談的「物質女郎」,我們是局外人當然不能論斷。我的文章不是在談「所有的第三者」,我更無意對所有的人下論斷或定義。
也許我的文章沒有清楚說明,容我再說明一次:文中針對的是某些對婚姻失去信心,只相信物質生活,或認為外遇當第三者比婚姻好的女性們;讓我們特別稱她們為「物質第三者」。可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是這樣的人。
第二個觀點,所謂撈夠了本。本是什麼?不過是物質生活。然而我所指的不是金錢,而是無形的感情。金錢存下來或再賺就有,人際關係的感情可沒有辦法存銀行。
第三,當然她們會有朋友。事實上朋友可能會是我們所談的「物質第三者」僅存的資產。然而你說她們是「勇敢的選擇自己所愛的」,你會說這句話表示你的確沒清楚了解我所說所指的是什麼。「物質第三者」絕不能和任何外遇對象產生任何真情,不然她便輸了,因為她會開始受感情所控制。「物質第三者」的目標只能是物質和享受,不能是「自己所愛的」。
我想,你所辯護的第三者和我所談的「物質第三者」是不同的類型。換句話說,我們在談不同的事,不同的對象。我的確相信有許多第三者像你所說,是在勇敢地做自己的選擇──尤其是那些在虐待的婚姻當中卻逃不出去的可憐女性們。我當然不是在說她們有權利外遇,但是她們的遭遇至少值得我們的體諒。
(深林個人不相信因為「枯燥無聊的婚姻關係」或「我的配偶不了解我」而出去找別人的外遇。不先去試著好好努力改善關係,只想逃避往外跑,那並不負責任。不過當然,有時候情況遠比我們能想像的複雜得多。)
最後,你說第三者沒有做錯,錯的是出軌的那個人,這就實在是個腦筋簡單的人說一些自己想相信的話啦。我的文章已經說了:外遇是兩個人做出來的事,別告訴我兩個人去開房間只有一個人要負全責。出軌的人固然是混蛋,第三者難道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什麼樣的邏輯?)?她也得做出這個選擇也!她幾歲?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除非她是被強迫的,那這就不是第三者,不是外遇,而是刑案矣。
我實在不懂為什麼有這種明明白白見著是兩個人在做愛,竟然只怪其中一個的詭異現象。
我想你沒有完全清楚我所談的對象,才會有這樣的反應。如果今天我是在為天下所有第三者下一個定義,那麼你的意見便很有參考價值。無論如何,謝謝你的直言,至少那證明你有心在這話題上思考,也感謝你對本報的關心。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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