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傳 ▍ 學 ▍ 鬥 ▍ 電 ▍ 子 ▍ 報 ▌▋▊▉ ⊕∮⊙◇⊕∮⊙◇★☆⊕∮⊙★☆⊕∮⊙◇★☆◇★☆⊕ ┌────《2004/04/04第一百九十四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傳學鬥讀書會-- 《反支配:南韓對抗好萊塢壟斷的個案研究,1958-2001》 ∮本周媒大事 ∮媒來稿 勇於接收多元論述 才能行使理性判斷 ∮媒連署 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催生公共廣播電視集團 ⊕◇★▉▋▌ 編 輯 ▍室 ▍ 報 ▍告 ▍▊▉⊕∮⊙★ 傳學鬥讀書會講稿 讀本: 《反支配:南韓對抗好萊塢壟斷的個案研究,1958-2001》 台灣社會研究季刊47期2002年9月,作者:馮建三 南韓的電影業發展在1980年代以來好萊塢強力叩關之下, 從1990年代中期至2001年,其國片攻佔了49% 的市場,南 韓所取得的反好萊塢壟斷的成果,僅有印度憑藉其年產約 700部的龐大製片能量,尚可比擬。 南韓所採取的銀幕配額(screen quota)電影政策,被本 文作者馮建三認為,是該國電影業能夠確保韓片的消費市 場,吸引資本投入,從中使南韓電影製片業的工作機會與 能力,取得存續、培養與茁壯的空間的原因。而南韓的電 影業發展到底提供了我們什麼樣的啟示?有無足以效法之 處?或者由於南韓與台灣的歷史情境相差太遠,導致台灣 對於南韓的電影發展只能望洋興嘆? 質此,馮建三藉由檢視南韓1980年代中後期以來,電影政 策與電影法、電影資本及其電影從業人員的動態關係,以 提供台灣電影發展的參考。此外,馮建三也同時提問:南 韓現在的表現是否肇因於,自從1950年代以來南韓執政當 局對電影業發展的強力介入,也就是儘管好萊塢在1980年 代之後伴隨「新國際文化分工」以及美國政府力量介入雙 管齊下的策略,致使南韓電影業逐步開放讓步其國內市場 ,但是「管制的延遲效果」已然發揮作用,而這樣的過程 是否也給尚未納入好萊塢全球分工的中國大陸一些啟示! 南韓政府與台灣政府對於電影業的認識有其相仿之處,均 懷抱政治宣傳以及經濟發展的目的;然而相對於台灣政府 對與電影產業的自由放任,南韓從1962年起實施電影法以 來,歷經1966、1970、1973、1984、1986等六個階段的法 令管制,透過國家的力量主導電影產業經濟規模的擴大, 而這樣的管制手段除了經濟目的之外,當然也展現了政府 透過政策掌握該產業的企圖;從1973年的修法開始,南韓 政府除了要求劇情片公司或個人,必須先提交五千萬韓圜 存入基金(不含器材),並成立大韓民國電影振興組合( Korean Motion Picture Promotion Corporation,KMPPC ),負責發行所有在韓國放映的電影,年度預算必須由文 化與資訊部長核定,是準政府機構,並擁有大樓以及現代 製片設備等。雖然1986年在好萊塢的叩關之下,南韓逐漸 開放電影市場,但是諸如南韓電檢單位「大韓民國藝文表 演倫理委員會」、以及銀幕配額的繼續執行,應當可以給 予台灣的電影業政策一些省思。 從1965年起,南韓已經開始採取銀幕配額,明定於電影法 第16條,該法要求外片進口量不能超過國片1/3製片量, 放影外騙的電影院則每年最少必須放映國片60-90天, 1985年修法之後規定,戲院必須以33%放映日播放韓國國 片,至1995年起比例拉高至40%(一年146天),而最少 則大約是106天,也就是29%的播映日左右。倘若任何戲 院違反規定,未達法定天數20日者,隨著未滿天數的多寡 換算禁演日數,而超過20日者則處以雙倍禁演日;如果宣 稱播放國片實則放外片,最高罰鍰500萬韓圜。「大韓民 國藝文表演倫理委員會」則規定各家電影公司送檢的電影 ,每家公司只能有一部列在電檢名單上,每次檢查時間則 須二至三個月,各家電影公司的發片量,特別是以外資為 主並且發片量驚人的八大電影公司更是受到限制。 這些政府的管制措施當然受到好萊塢的反對,1980年代中 期後韓國逐漸不再限制外國電影的進口以及拷貝數;然而 ,韓國的電影從業人員卻在這段期間發動激烈的抗爭,先 是1987年的〈電影界人士101合同決議〉,反對政府以及 美國;許多導演則聯名發表「自主宣言」,青年映畫人協 會發表《滾出去,壓垮韓國電影的美國電影》。1998年美 國片商可以直接進入韓國,韓國電影人與社運結合發起「 抵制電影支配運動」等等。這些來自電影業勞動者的積極 抵抗,在韓國步入90年代建構韓國主體性的十年時,提供 了「銀幕配額」的相關法令具體落實的基礎,1993年成立 「銀幕配額監察團」日後(1999)改名為「促進影像文化 多元聯盟」的積極監看與串聯,使得「銀幕配額」能夠確 實執行,1993年韓片16%佔有率在一年之內增加到20%左右 ,到了2001年總佔率則高達49%,而且賣座電影前五名皆 為韓片。 行文至此,台灣與韓國的差異在於,政府長期以來漠視電 影產業的整體發展,已經使得台灣面對好萊塢壓力時,相 當「自然」地配合更進一步,加深自由化原本已然全面開 放的電影市場。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在2001年年底我們把 舊有的電影法第11條跟第40條取消了,第11條的規定與韓 國的「銀幕配額」有些接近,規定台灣電影有所謂映演主 義,也就是政府可以在特定的情況下,要求戲院要映演固 定的天數或固定比例的國產影片;第40條簡而言之,就是 外國影片進入台灣的時候,政府機關可以依相關辦法「抽 稅」,這兩條從來沒有實施過的法令,在當時WTO的談判 裡面,我們的談判代表在對方並沒有提出這個要求的情況 下,「主動」把它廢除掉。這兩條廢除之後,我們作了一 個因應條款,那這條因應條款認為,本國電影工業有受到 嚴重損害的情況下,中央主管機構得採取必要之救助措施 以維護其生存及發展,換句話就是說台灣電影如果有問題 的時候政府必須介入,但是「得」的意思也就是可作可不 作,究竟何謂嚴重?也由政府心證所認定。 這個過程,並沒有太多電影從業人員起而抗爭,如果是本 地脈絡使然,那麼究竟是什麼樣的脈絡讓勞動者對自身勞 動環境的惡劣視而不見?還是其實本地的電影工作者有太 多的原因,讓他們無法意識到自身做為勞動者的身分?這 必須有更進一步的梳理才能有全盤的理解。 Our Questions 1.談談光點-台北之家,您覺得它像國民戲院嗎,別忘了 那棟建築以及土地是公家財喔! 2.如果傳學鬥想推動「國民戲院」在全台普遍設立,您覺 得它應當具備哪些想像,給我們一些建議吧? 3.您覺得看電影的樂趣何在? ⊕∮⊙☆▊▌本 ▍週 ▍媒 ▍大 ▍事 ▍ ▌▉⊕∮⊙◇☆ 1.禁不起近乎飽和的電視新聞市場,今年元旦才組新聞部 的超視新聞將在本月中旬收場,未來將朝娛樂發展,兩位 「知名」主播薛楷莉、劉佳佳備受各界關注,未來超視有 意自製戲劇。 小編媒批:台灣根據統計24小時新聞節目就有7個,另 外幾乎每一個頻道也都有新聞節目,使的新聞節目陷入狂 亂的市場競爭,多一個、少一個商業新聞頻道,似乎沒辦 法引起觀眾的注意,所以超視為了(收視率)引起注意,請 來了當時焦點人物「許純美」擔任主播,拼收視率拼到最 後,還是一樣說掰掰。 2.美國脫口秀名嘴傑雷諾,在國家廣播公司 (NBC)所主持 深夜時段的(The Tonight Show)節目,多年來始終穩坐收 視率冠軍,NBC日前以一億美元的超級價碼與傑雷諾續約 到二零零九年,成為傑雷諾演藝生涯中的新高點。 小編媒批:在商業電視極度盛行的美國,可以發現脫口秀 節目總能為電視台帶來豐潤的收益,而電視新聞也在脫口 秀以及收視率的影響與壓力下,也都造成新聞娛樂化、戲 劇化日趨嚴重,這樣的情形對照到目前的台灣,更是符合 。 3.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審議委員會在3月30日決議, 中華電信MOD(多媒體隨選視訊)服務,北市每月每戶 基本收費標準上限為一百五十元,可觀看十三個頻道;消 費者在七月底前申裝,享有半年免裝機費、免收視費服務 。 小編媒批:這13個頻道是基本無線電視、大愛、北市的 公益頻道七十七台等等,而且目前系統業者有意挾「壟斷 通路」的優勢,命令其他頻道節目,不能賣給中華電信, 另外,數位內容的缺乏,這些都將造成中華電信MOD這條 路將是篳路藍縷。而在數位產業這條道路上,政府除了健 全市場環境外,還須做適當的管制與規範,因為數位化之 後所隨著而來過度的競爭與內容的貧脊,將會使的現在的 媒體環境更為惡化。 4.4月1日公平會決議台北市東森集團與和信集團兩大有 線電視公司,因為不當結合,各處以一百萬元罰鍰。公平 會表示,去年二月接獲檢舉,指東森集團與和信集團在台 北違法互換經營區,影響收視戶的權益,調查屬實並處以 罰緩。 小編媒批:東森與和信這樣的情形,不應把它當作是個案 處理,因為有線系統經營者的企圖壟斷,並不會只有發生 在台北,而這樣情形將造成收視觀眾的權益嚴重受損。 ⊕∮⊙◇★☆▊▋▌媒 ▍來▍ 稿▍▋▊▉⊕∮⊙★☆⊙ 勇於接收多元論述 才能行使理性判斷 古文秋(中正電傳所研究生) 320大選雖暫告落幕,後續爭辯未有稍歇,但歷經這次選 舉,卻叫我異常震驚與憤怒,無關乎選舉結果,而是身為 準高知識份子者的自我麻醉與懦弱! 這次選舉所現絕對是台灣歷年來絕無僅有的瘋狂臨界。選 前兩大陣營奮力叫囂,爲求選票可以不惜犧牲台灣社會數 十年來好不容易豎立的生命共同體意識,將整體人民依南 北、省籍斷然切割;爲求選票更可以不講政策、不談務實 計畫;爲求選票,政客戮力於開記者會編造和防堵不實指 控;另一方面,媒體爲求商業競逐,可以棄絕公共責任而 選邊靠岸、可以踐踏專業道德隨政客起舞,整個社會無時 不處在「只有藍綠、沒有黑白」的瘋狂狀態中。 其中,最可憐的莫過於平民百姓,隨著選戰的逼近,每天 攤開報紙、打開電視、轉開收音機,時時刻刻徘徊在政客 的對立論述中,尤其看到許多標示著超高頭銜的社會菁英 ,處處揭公正之竿行偏頗批判之文,更將這社會瘋狂狀態 推向臨界,而人們未免自己瀕臨精神分裂,只好被迫從中 選擇,一但選定後就舒暢氣爽,因為不僅可斷然排斥對立 言論、更可加入鬥陣行列名正宣洩,以使自己保持在認知 的和諧狀態與維持起碼正常的生活水準。而準高知識份子 (尚在學術殿堂頂端努力者)自也無法置身事外,但與平 民百姓有所差異的,是前者受到較專業的訓練,被賦予較 獨立的理性判斷能力,更被期許是未來社會中堅砥柱。可 是這榮耀的差異啊!在這次選戰已遭嚴厲挑戰。 舉個例子來說,選後一個禮拜,我的信箱爆滿兩大類的文 章,各自爲所奉陣營揭竿起義,我將其中一篇自認為較客 觀的信(當然我的客觀對別人來說也許是完全的主觀)僅 標註「激情過後、理性思量」的文字,隨手轉寄給較親近 的朋友(我事先不知道所有朋友的顏色偏好)。其中一位 目前也正在研究所繼續深造的以前朋友,快速的只回我短 短數字:「請不要寄洗腦的文章給我」,這樣的舉措叫我 先是震驚、繼而憤怒不已。憤怒的倒不是知道朋友這麼大 方的藉以揭櫫的政治立場,而是憤怒這次的選舉效應所烙 下的鴻溝,遠超過自己的預期,因為連朋友間的理性對話 空間都已蕩然無存。 如果這次選舉連我們這類自許為準高知識份子,都無法積 極的從多元資訊中理性判斷,只能消極的以拒絕反對者的 資訊來麻醉自己,那麼我們的社會如何形成理性的對話空 間?如何從選舉的撕裂傷口中復原?當然,我十足認同這 是政治與媒體交相賊所造成的毒害,需要全面的改革來加 以糾正,但我更深信準知識份子也應有面對不同聲音的勇 氣,以行使理性判斷的能力,若連這點勇氣都喪失殆盡, 那如何去企求一般大眾理性思考、正確決定?如何行使社 會的託付走向民主未來? ⊕∮⊙◇★☆▉▊▋▌媒 ▍連▍ 署▍▋▊▉⊕∮⊙★☆★ 《為台灣媒體開創新出路》 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催生公共廣播電視集團 親愛的台灣公民: 您一定同意,當前台灣的媒體環境和表現,已經到達谷底 ,您一定也清楚,台灣的媒體問題盤根錯節、多如牛毛, 但我們除了批評,更要找出路!台灣的媒體自由,但不多 元,台灣的媒體很多,但選擇很少。台灣不缺商業媒體, 但台灣更要公共媒體,如此我們才能擺開政治與商業力量 染指,才能有真正自由、多元、民主、平等的媒體文化。 我們也要藉著這個行動,展現公民對於捍衛傳播權的覺醒 和決心,要讓那些只關心權力的政客,和那些只關心利潤 的媒體財團了解,觀眾並不是毫無力量的傻瓜,台灣媒體 環境的改革必須立刻展開!按下連結、簽上姓名、加入連 署,您的力量就能為台灣的媒體改造邁開大步!這個連署 活動將一直進行,不間斷地展現台灣公民的力量與願景, 在適當時機,我們會向社會展現大家的力量!歡迎您鬥陣 來為台灣的媒體開創新出路! 連署網址: 媒體改造學社:www.twmedia.org 。 發起社團:媒體改造學社 聯合發起:人本教育基金會、女學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 長總會、台北縣文史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新聞記 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和平促進會、台 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產業總 工會、苦勞網、客家傳播權益促進會籌備處、傳播學生鬥 陣。 ⊕∮⊙◇★☆ 您對媒體或社會現象心有所感,而無處發聲嗎,傳學鬥是 一個開放平台,提供讀者們互動與分享空間,只要是任何 有關傳播與社會之媒體觀察、時事評論、我見我思、讀書 心得...等,都歡迎您來稿,來稿請附上姓名(或筆名) 及你想要的刊出方式。傳學鬥有刪稿權,不願刪稿請註明 。相關網址: 綠林好漢媒來稿:scstw2003 @yahoo.com.tw 。 狡兔三窟發報台:enews.url.com.tw/category.shtml 。 集思廣義讀書會:twmedia.org/benla/bb/viewforum.php?f=17 。 招賢聚義部落格:twmedia.org/scstw/ 。 並歡迎社運團體要求轉載文章與活動訊息,快來快來。 傳學鬥歡迎您與我們鬥陣在一起。 └────────《下次再見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