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 女 新 知 電 子 報 ﹉﹉﹉﹉﹉﹉﹉﹉﹉﹉﹉﹉﹉﹉﹉﹉﹉﹉﹉﹉﹉﹉﹉﹉﹉﹉﹉﹉﹉﹉ 第040期,2004年4月8日 ♀♀♀♀♀♀♀♀♀♀♀♀♀♀ ◎不容歧視女性言論一再發聲 要求親民黨即刻道歉 ◎2112:181--又見公部門招考性別歧視! ◎社團抗議內政部粗糙會議 要求召開公聽會討論移民議題 ◎新知講座--「全球年代中的在地婦運與性別爭議」系列座談 **************************** ◎不容歧視女性言論一再發聲 要求親民黨即刻道歉 --婦女團體聯合聲明稿 針對親民黨宋楚瑜主席日前所發表對呂秀蓮副總統相關談話一事(請見以下附件),我們認為宋楚瑜先生的發言已實質構成對呂秀蓮女士之性騷擾。更令婦女團體憤怒的是,在黨主席的帶領之下,親民黨立委接二連三發表對女性性別歧視之言論,諸如以「月下偷桃」之言詞對呂副總統行性騷擾之實。婦女團體在此表達強烈譴責。我們認為,親民黨這二天的表現,已成為台灣島內最具沙文主義,且完全不尊重女性之政黨。 我們要求,作為一個政黨的領導者,宋楚瑜主席應為此一言論以及親民黨相關人士之發言向呂秀蓮副總統道歉。倘若親民黨拒絕道歉,且持續發表性別歧視言論,婦女團體將發動女選民在年底立委選舉拒投親民黨。 □聯合聲明之婦女團體: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主婦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女性學學會、台灣女人連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持續連署中) □附件一、親民黨主席之談話: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請問呂秀蓮女士是用什麼樣的方法可以摸到總統那個非常敏感的地方,請問這怎麼去摸法,請你回去找兩個人,你們給我摸摸看,怎麼個摸法,怎麼個摸法,有那位女士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去摸那個男士小腹下面兩三吋地方,怎麼個摸法。」 **************************** ◎2112:181 又見公部門招考性別歧視! --抗議警校招生考試與海巡公務員特考性別名額限制 女學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2004.4.8 聯合記者會 新聞稿 去年,雷家佳與張穎華二位同學因國防管理學院於入學考試中限制女性錄取名額之性別歧視規定,而禮讓入學機會一事,喧騰一時,當時各社團亦聯合前往國防部,就錄取名額採取性別限制規定,造成優秀女性無法進入軍校就讀,侵害女學生就讀軍事院校之學習權,提出抗議,經過媒體報導,行政院婦權會委員反應,勞委會並曾去函國防部建議改進。時至今日,行政院海巡署的公務人員特考,以及警察大學學士班入學考試與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招生考試仍有嚴重的性別限制,總計招生人數之男女性別比例為2112:181(女性僅佔7.89%),造成招募歧視與受教權的性別歧視。 相關國家考試規定竟一再違反性別平等原則,直接對於女性相關就學/就業權益造成嚴重且結構性之不利影響,與會各團體除一致表示遺憾與嚴重譴責外,並要求相關單位立即修正。 與會各團體進一步指出,三月十一日考試院發布新聞稿說明海岸巡防人員特考將於五月舉行,依任用需求分定男女需用名額。海巡特考包括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皆包括海巡行政科與海洋巡護科,男女暫定名額比例為135:10(女性僅佔6.9%),其中行海巡行政科男女比例為60:10,而海洋巡護科之男女比例為75:0。所謂的「暫定」錄取名額實際上來自於各單位報告缺額後經統計報告,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所決定,而未來錄取名額大抵上即為此數額。此暫定錄取名額之男女性別比例有顯著差距,已造成因性別因素為直接不利對待之差別待遇,屬於兩性工作平等法明訂處罰之招募歧視。婦女新知基金會於兩週前即已發函海巡署,詢問其是否有錄取名額性別限制之合理事由,海巡署迄今尚未回文說明。 而警察大學的入學考試招生簡章,則羅列了包括資訊管理學系、公共安全學系、犯罪防治學系、行政管理學系、法律學系等十五個系組的招考名額,招生名額的男女比例為274:41(女性僅佔13.02%)。警專的招生則包括消防安全科與行政警察科,招生名額的男女比例為1703:130(女性僅佔7.09%)。警大與警專的招考名額亦是從各單位缺額統計而來。雖然因為警大與警專之畢業生尚須通過警察特考後才能任官授階,擔任警察職務,因此其考試之性別名額限制不屬於兩性工作平等法處罰之招募歧視,但是,在警專與警大畢業生通過警察特考之比例高達九成以上的情況下,警大與警專入學考試的名額限制不但造成女性受教權的被剝奪,也實際影響日後警察特考時的公平性。 退一步言,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規定,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均有筆試、體能測驗與口試,而筆試亦已經對工作內容需求為應試科目之相關考試,而警大與警專考試科目亦均有體能測驗等相關科目,因此,上開考試均以考試科目與考試內容檢測應試人員是否符合錄取人員未來工作內容需求,何以又以分定男女需用名額之方式遴選新進人員。 我們要指出的是前述單位皆未具體說明考試或招生性別名額限制的理由。依照兩性工作平等法及相關規定,雇主辦理招募或甄試時,若有限制特定性別之求職者應徵之情事,雇主對於「該工作非由特定性別者從事,否則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負有舉證責任。1因此警政署與海巡署各內部單位提報人力需求時,應就其職務缺額限定某一性別之理由提出說明。經查證,海巡署以「考量工作環境及男女生理、家庭及勤務規劃」為男女需用名額限制之理由,此種名為「理由」實為「性別歧視」之說法,實際上則是以傳統性別刻板印象及僵化家務角色分工之意識型態,有系統地將女性排拒於職場之外,更強化了就業的性別區隔,諷刺的是,相關單位卻把此種明顯歧視意涵之標準當成了「舉證義務」,理所當然視其為限制特定性別之合理藉口,令人不禁質疑,如此缺乏性別敏感度之執法機構如何有效落實性別平權? 而警大、警專的招生簡章中亦未對性別名額限制有任何說明,因此,我們要求警政署與海巡署說明為何各單位呈報缺額時排除女性,以及查究人員失職之責。 令人不解的是,女警職勤的貢獻已有目共睹,例如三月二十八日清晨北市警完成以柔性勸導抗議民眾離開凱達格蘭大道行動,第一線的女警員數量非常多,也平和的完成了該次任務。去年底,內政部長余政憲已經公開宣示將檢討女警政策,並因應女警需求人數增加招考名額,重新將女警角色定位,並於辦理招考時明確說明,未來女警也將實施二十四小時三班制,在第一線執行勤務,以提供報考者參考(相關新聞可見於警政署網站2)。但是,警大與警專的招生簡章皆未見相關說明,部會首長都已經注意到女性人力之需求,並明確指示具體作法,但是所屬單位卻當做耳邊風,甚且仍沿用舊思維,以性別刻板印象限制女性名額!!! 與會團體呼籲,應將教育體系推動多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擴展至軍警院校,使得原隸屬於國防部的軍事學院(包括陸軍軍官學校、海軍軍官學校、政治作戰學校)、國防管理學院、中正理工學院、國防醫學院,以及隸屬於警政署的中央警察大學以及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能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法制範圍,軍警院校也應規劃開設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建構友善的校園人身安全環境,進一步改正過去性別刻版印象所造成的職業區隔觀念。 與會團體認為,應在考試或招生簡章中說明未來工作以及職務分配,俾有志參加考試者會得全面資訊,使民眾能衡量工作內容與輪班需求等情況來決定是否報考,畢竟,照顧家庭是兩性皆應承擔之責任,事先說明彼此權益、公開資訊更可避免爭議。 與會團體要求,用人唯才,應該是以考試科目與內容之設計遴選適當人才,而非以性別限制錄取名額;況且,女性並非不得擔任第一線勤務工作,公部門不應以性別偏見預設立場,以保護之名阻絕女性就業之基本權益。我們要求立即取消以上考試之性別名額限制,還給兩性平等的受教權、合理的服公職權利! (全文請詳見http://www.awakening.org.tw/ ) **************************** ◎社團抗議內政部粗糙會議 要求召開公聽會討論移民議題 --移民/移住修法聯盟2004.4.1聯合聲明 2004年4月1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左右內政部以傳真方式發出會議通知,邀請學者、立院黨團、社團與相關行政機關等,於隔日(即4月2日)下午兩時三十分在內政部舉行「研商成立入出國及移民署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事宜座談會」 (發文字號為台內戶字第0930060686號) 。照理說,內政部願意召開移民相關法令的座談會是部份回應民間「要求擴大公共討論」的訴求,關心的民間社團應該出席並充分表達意見。 但是,以目前行政院對移民法令的處理現況來看,移民署組織條例以及入出國及移民法在未公開討論的情況下,早已通過行政院決議並送入立法院。其中,在內政部的強力推動下,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甚至已召開過兩次審議委員會,引發許多民間社團質疑未經公共討論,且該草案有嚴重侵害人權的質疑。如今,面對民間醞釀杯葛之反彈聲浪,內政部才開始”傾聽”民間聲音。然而,「今日通知、明天開會」之舉,讓我們懷疑內政部缺乏雙向溝通誠意。粗糙的作業程序讓人不得不懷疑其目的是希望有異議的團體無法出席發聲,或是利用尚未獲得完整資訊及時間以進行全面了解之相關團體或學者,其被誤導成為行政院政策背書。 我們的理由如下: 一、 「今日通知、明天開會」的做法,未展現溝通誠意,疑有誤導參與團體、學者為政策背書之嫌 移民署及入出國移民法做為移民業務的主要機關與執行母法,關係國家整體之移民政策,且影響移民與其家庭權益甚深。然而,內政部草擬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以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之過程,皆未曾公開討論,亦未邀請關注移民權益之學者或團體進行溝通,即逕自提出草案。甚至內政部所提報行政院之「現階段移民政策綱領草案」亦以內部文件不便公開為由,阻絕民眾了解政策資訊,斷絕政策之公眾討論機會。 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與入出國移民法修正草案兩案目前已經通過行政院決議,並送入立法院,目前正進行或預備進行審議。在此情況下召集此會議,我們想問:第一、不同於公部門版本的意見能否獲得正視?第二、在已經定調公部門版本框架下,即使內政部願意接納意見,又能做出多大的修正?第三、在沒有雙向討論,只有既定公部門草案意見作宣導,積極的溝通功能何在?今天發文(傳真)通知、明天舉行會議,將造成社團無法立即反應,甚至不能與會的情況,或是受邀者因不能出席,乃至於無法經過團體內部會議獲得授權等等情況而無法表達意見的可能。 所以,我們感到「今日通知、明天開會」的做法,未展現溝通誠意,甚至可能造成尚未獲得完整資訊及時間對移民議題進行全面了解之相關團體或學者被誤導為公部門政策背書之嫌疑。 二、 內政部粗糙舉行會議,將造成未與會的民間社團不循一般管道說明意見,無理杯葛的錯誤印象 內政部如此倉促召集舉辦座談會,若持異議的社團不克參加,是否未來將有「已舉行會議,給予溝通機會,但是社團都不參與說明意見,事後卻進行杯葛」之說法,將導致不同意見的社團被塑造成拒絕溝通的不理性份子?因此,我們認為「今天發通知,明天就開會」的不合理程序下,民間社團沒有配合開會的義務,特別是持不同意見的民間社團在之前參與各種相關會議,與行政機關溝通時,其擴大公共討論等意見屢屢不受重視,參與的會議往往「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讓關心移民/移工的民間社團對公部門會議的效果不得不提出質疑,甚至民間社團已經數次召開記者會提出訴求之後,內政部皆未具體回應,直到今日傳出立院杯葛聲浪後,才倉促開會,試圖進行說明。 因此,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南洋台灣姊妹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等發起之「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於92年12月發起,至今已有近七十個國內外社會團體、學術單位與立法委員辦公室、六十餘長期關注移民、移工議題之學者,以及超過四百人之國內外個人,共同連署「擴大公共討論,反對通過行政院版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之要求。),對內政部不重視民意之心態表達抗議,並質疑此會議不具任何溝通功能,只是內政部要求社團為其既定政策背書,我們拒絕參加此一以瑕疵程序召開的會議,請內政部擇期舉行公聽會,開放民眾參與討論,開始組織條例以及移民法修正的公眾討論程序,使移民政策之形成具有社會共識基礎! 同時,為避免本聯盟與其他支持團體被理解為反對而反對,在此,再度說明我們的訴求以及修法意見。 我們的修法意見: 一、 依據台灣已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明白規定國家政策不得因種族、國籍、性別等等而侵犯個人基本權益,然目前行政院擬訂之移民署組織條例卻集警察權、檢察權與司法權於一身,將移民/移住者視為潛在犯罪因子,以防堵管制概念為機關設置之基礎。以打擊犯罪之名,行侵害人權之實。因此,我們要求立刻停止目前行政院所提之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重新回歸到以人權為基礎的公共討論。 二、 鑑於移民政策應需整體考量,並為防止機關濫權,我們主張作用法-入出國及移民法-應優先修訂。行政院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為組織法,應先將作用法-入出國及移民法修訂,方能針對整體移民政策、移民署職掌工作內容、監督申訴機制,與其他部會於職權劃分與相互合作之關係等,提出具體規範事項。 (全文請詳見http://www.awakening.org.tw/) □移民/移住修法聯盟成員: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婦女新知基金會 **************************** ◎新知講座--「全球年代中的在地婦運與性別爭議」系列座談 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大量的流動人口逐漸成為各個國家中的常態,而女性更是其中的多數。為深入了解在全球化過程中所導致的台灣在地性別現象與爭議,而由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籌劃,女性學學會及全國婦女團體聯合會合辦的「全球年代中的在地婦運與性別爭議」系列座談會。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婦運工作者、相關政策擬定者與關心此議題之社會大眾共同討論。我們希望,藉由對當前因應全球化過程所帶來的在地性別/婦運相關現象與爭議進行評估,並建立一公開討論的平台。一方面能深化社會對議題的認識與分析,一方面亦培養未來婦運幹部在相關公共政策上的回應能力。除此之外,更期許未來與東亞和東南亞在地非營利組織的交流互動以建立亞洲洲際的非政府聯盟,並進一步培養面對未來國際公民社會的視野。 以下為此系列座談的詳細,活動內容每月座談會書面資料請於婦女新知基金會網頁(http://www.awakening.org.tw/.)當月的[新知觀點]查詢,歡迎各位踴躍參加! □費用:免費 □地點:新知學苑(台北市龍江路264號2樓/近捷運木柵線中山國中站,龍江路與錦州街交口,百事達樓上) □流程:與談人分別報告30-40分鐘後,中場休息5分鐘,而後開放討論。 □活動聯絡 聯絡電話:02-2502-8715(研發部 王君琳) 聯絡傳真:02-2502-8725 E-MAIL:hsinchi@ms10.hinet.net 第一場:台灣外勞現象與政策的性別意涵 時間:93年4月9日(星期五)晚上7:00-9:00 地點:新知學苑(台北市龍江路264號2樓,近捷運木柵線中山國中站) 主辦: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協辦:台灣女性學學會、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主持人:胡淑雯(聯合報編輯、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與談人:曾嬿芬(台大社會系教授)vs藍佩嘉(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第二場:國際勞動體制與政策的形成與檢討—北美與歐洲的比較經驗 時間:93年5月14日(星期五)晚上7:00-9:00 地點:新知學苑(台北市龍江路264號2樓,近捷運木柵線中山國中站) 主辦: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協辦:台灣女性學學會、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主持人:夏曉鵑(世新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 與談人:成露茜(世新新聞傳播學院院長、 世新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vs盧倩儀(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 第三場:國際婚姻移民的性別政治:中國與東南亞外籍配偶的相關法政人權問題 時間:93年6月11日(星期五)晚上7:00-9:00 地點:新知學苑(台北市龍江路264號2樓,近捷運木柵線中山國中站) 主辦: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協辦:台灣女性學學會、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主持人:孫瑞穗(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與談人:趙彥寧(東海社會系副教授)vs賴芳玉(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