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4-06-07》 |
本期內容 | |
◎ 教育論壇 論校長支配類型與校園民主 | |
◎ 客廳幼兒園 我的碩士論文寫作甘苦談01 新生命降臨 激發潛能無限 | |
◎ 劍橋漫遊31 放縱或放鬆?劍橋週末不夜城 |
教育論壇 論校長支配類型與校園民主 | |
羅德水(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 | |
前此,筆者就現階段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所面臨的問題做過討論,今天,我們將繼續探討校長的「支配類型」與校園民主的關連性。 必須承認,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學校教育成為統治階層再製的工廠,更是穩定黨國體制的重要力量,其中國民中小學校長所扮演的角色尤為關鍵,也因此「萬年校長」與「政治校長」成為與威權統治共生的結構性問題,校園民主則只能淪為政治性的宣言與教科書理的教材。 惟隨著台灣民主改革的深化,為了回應各界對校園民主的呼聲,立法院於民國88年1月14日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條文,明訂以「遴選」取代以往國民中、小學校長的「派任」,這對習於威權的校園生態當然帶來不小的衝擊。但是就如同筆者之前談過的,嚴格限制儲訓名額的國中小校長遴選制度,充其量只能算是聊勝於無的校園民主飾品,再加上遭刻意排除在遴選委員會外的學校教師,若想要藉此深化校園民主無異是緣木求魚。 儘管如此,沒有人會否認校長對於一所學校的重要性與影響力,有效可行的遴選制度之確立誠然重要,然而,校長的領導特質與渠等對於民主的認知,尤其攸關校園民主的建構。回到校園直接觀察,想必許多曾經關心校長遴選的教師同仁都有這樣的感受:那就是深化校園民主的關鍵,其實在於校長與老師們民主素養的全面提升,而非徒具形式的校長遴選制度,筆者甚至願意甘冒不諱地指出,雖然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業已行之有年,然而,中小學校園民主與台灣社會之民主氛圍顯然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造成學校與整體社會民主落差的原因當然很多,甚至大部分原因出在教師的工具屬性依然根深蒂固,惟筆者今天先行探討校長「支配的類型」與校園民主之關係。 德國社會學巨擘韋伯(MaxWeber)在分析「 」時,曾經論及所謂支配的「正當性基礎」,並用「理念型」(idealtype)方法將複雜的支配現象歸納成三種類型,分別是「傳統權威」(traditionalauthority)、「奇里斯瑪(聖雄型)」(charismaticauthority)與「法理權威」(legal-rationalauthority)。「傳統型」指的是固有權力的神聖性是支配現象的主因,從「家父長制」到「封建制」,都是「傳統型支配」的主要表現類型;「法理型」的支配與服從則是超越特定個人之上的,並且是基於對制度的信任,例如,一般民主國家的「憲政主義」精神就是;「聖雄型」(奇里斯瑪)指的是純粹的人治,其權力運作的基礎全賴領袖的人格與魅力,組織成員則信任此類領袖具有超凡入聖的天縱英明,希特勒與毛澤東便是「奇里斯瑪」的典型。 回到校園,我們可以發現,即便校長早已經由遴選產生,但是,絕大多數的中小學校長,仍然具有濃烈的「傳統權威」性格,相對而言,具有「法理權威」特質的中小學校長誠屬鳳毛麟角,因此校園中權力關係的支配與運作,不論是校長之於教師,或是教師之於學生,彼此的關係大抵多以「傳統型支配」為主軸而運行,這種權力關係既是威權時代的產物,也進一步將校園的威權氣氛加以定型化,問題是,隨著台灣社會的逐漸「理性化」,同時經由政黨競爭與定期選舉,台灣社會的運作模式,基本上已經建立在「法理型支配」的基礎之上,設若此時的校園生態仍然圍繞著「傳統型支配」運作,勢必與民主社會的「法理型支配」格格不入甚至相互傾軋。 或許傳統上台灣中小學校長的養成教育就是建基在威權的溫床上,因此,即便校長遴選制度有著「法理型支配」的樣貌,表面上就算校長是經過遴選的民主洗禮與考驗,到任之後,大多仍將表現出帶有濃厚人治色彩與威權性格的「傳統型支配」本質,這種違反校園民主潮流的人治思維,一旦在校園中擴散生根,勢必使校園中大小事務繫之校長一身,於是乎學校成為表面和諧的一言堂,許多法有明文的法定會議,亦將淪為虛有其表的背書大會,這樣的權力關係與校園民主相距豈止千里? 這也是為何號稱經由遴選產生,許多中小學校長仍然不改昔日「萬年校長」心態與做法的根本原因。理論上,校長遴選制度的正當性,完全符合「法理型支配」的精神,基本上,這是一個排除特定個人利益,只問如何產生合適的一校之長的制度,也就是說,一旦校長遴選失利,按照制度設計的精神,不過是回到原本教師的角色罷了,也因此大學校長任期屆滿後回任教職是著毋庸議的常態,然而,參與遴選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一旦遴選失敗,絕大多數選擇的卻是辦理退休,或者借調至教育行政部門,極少有願意回任教職者。這樣的心態反映出一個事實,也就是即便仍然具有教師資格,絕大比例的中小學校長並不認為自己是教師,甚至骨子裡根本已經站在教師的對立面。而這或許也是現行國中小校長遴選制度本身的最大困境:一個充滿民主理想的校長遴選制度,卻造就出一群依舊有著傳統權威思維的校長。 夾處在校長與家長之間的中小學教師,如何在這樣扭曲的權力結構中,堅持校園民主的理念,進而透過各種法制會議減輕人治思維對校園民主的危害,應該是教學工作以外的最大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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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客廳幼兒園 我的碩士論文寫作甘苦談01 新生命降臨 激發潛能無限 | |
宋嘉行(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課程與教育研究所博士生) | |
6月鳳凰花開,又是畢業的季節。隨著外子今夏取得學位,我們6年的異國生活就要告一段落,暫時返回台灣。這兩年看著外子撰寫博士論文,回想起兩年前自己寫碩士論文的經過,雖然辛苦及困難程度不及其十分之一,總也是一段難忘的歷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點滴在心。在此願藉專欄一角,將兩年前寫完論文後所記載的一份手札,分享給所有還在為自己論文奮鬥(或尚未開始面臨挑戰、或已經挑戰成功)的讀者朋友,也算是對自己異國求學生涯的一段回顧。 1998年夏,我離開原本在政府機關的工作,隨外子赴美留學。經過9個月準備考試及各種申請程序,在第二年(1999年)拿到入學資格。剛開始唸碩士班的時候,完全沒有想到將來自己還會再繼續唸下去。當時一則認為自己身體不夠硬朗,沒有足夠的本錢應付沈重的課業壓力;二來在台灣唸碩士班唸到被退學的陰影仍在,我並沒有足夠的信心可以把這個碩士也唸完;三來對學術工作興趣缺缺,覺得將來找個part time的工作,能兼顧照料孩子和滿足自己的興趣就夠了。所以從一開始我便想著只要將規定的36個學分修滿,可以取得學位即可(既然多上點課也可以畢業,為何要自找苦吃寫論文?),因此我的碩士班前半段的修課生涯,一直是不甚認真地、得過且過地、邊念邊玩地混了過去;當然,學業成績也就相應地、毫不冤枉地僅是普普通通而已。 然而,「不想寫論文」的念頭,卻在中途改變。這要說到我自己生活上以及心境上的變化。其實,剛開始重拾書本沒多久之後,娘家便出了事──母親意外生了一場重病。當死神前來叩門時,會讓人格外體會到生命的意義,格外想看到任何生機在低氣壓籠罩的環境裡萌芽。於是即便研究所課程才剛開始,當時子女中唯一結了婚的我,仍毅然決定提前懷孕。2000年初春,喜訊在春假時來臨;2000年深秋,長子出生,我開始了一邊讀書、一邊帶孩子的生活。新生命的降臨,在某種程度上確實鼓舞了母親的求生意志,也很奇妙地鼓舞了我自己的「求學意志」。到現在,我仍然感謝老天在我生命中很艱難的時刻給了我這個孩子。雖然多了一個人要照顧卻沒家人能前來幫忙,讓我的留學生涯變得比一般人難挨,卻也因為這樣,激發出我的潛能,讓我後來的收穫遠超過出國前的預期。 話說回來,孩子出生後,我立刻發現一個前所未有的事實──我的時間竟然開始不夠用!如果我要幫孩子餵奶、換尿布、要煮飯解決夫婦倆的民生問題,又要按照課表時間去上課,除此之外還要抽空上網跟人聊天的話,我就沒剩多少時間可以唸書寫作業了。新生兒頭一個月的照料幾乎是一天24小時的長期抗戰,之後幾個月也是耗盡一天之中大部分時間的,我如果不逼自己做有效的時間管理,不但畢業可能遙遙無期,學業的持續也將岌岌可危(那時沒吃過什麼苦的我,為了怕一邊懷孕一邊唸書會「太辛苦」,在懷孕期就又是少休學分、又是二度休學什麼的,搞得後來變成落後其他同期同學的進度很多)。我想到韓國同學個個都堅忍不拔、大陸同學也是拼死拼活要有個美好的未來,我竟然懶懶散散、差不多就好,因而開始覺得汗顏起來。字典中一向沒有「效率」二字的我,忽然開始體會到這兩字的重要性。 相比之下,外子就是個極其有效率之人,我常不懂為何同樣是一天24小時,他能做好多事,我卻常一事無成。他直指我問題的核心:「妳的時間管理做得太差。妳沒辦法多工。」其實這不是新鮮事兒了,跟他在一起那麼多年,我早知道我們倆各自的問題在哪裡:他下個order規定我多少分鐘內要出門,我就偏偏要耗到最後一分鐘才要如他的願。 然而現在不是遲出門或早出門等雞毛蒜皮的問題了,現在時間管裡再做不好,將攸關一個新生命的福祉、我自己的東山再起、及一整個家的運作。現實逼得我不得不仔細審視過往的生活方式,並戒除過去散漫的習慣,將不該浪費時間的活動從生活中去除,將多餘的精力用來專心作好清單裡前幾樣的重要工作。當我發現自己似乎可以將人妻、人母、學生的角色同時扮演好,忽生的信心讓我開始想認真「經營」好自己的學業。這新奇的想法就從長子出生後幾個月的時間開始。我告訴自己:何不就好好念一次書呢?既然這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後一次在大學裡接受高等教育的話?(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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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劍橋漫遊31 放縱或放鬆?劍橋週末不夜城 | |
Celeste | |
劍橋的週五及週六晚上有時挺惱人的,特別是在我必須趕作業之時──街道上不時傳來喧譁聲、吵鬧聲、酒醉亂罵人的聲音,尤其是呼嘯而過的跑車聲;有時半夜兩、三點,還會有車子相撞的聲音,被撞的車主跑出來大罵,要求賠償,但不到一分鐘時間,就有另一輛跑車接肇事者走。現在是週五的半夜,一群年輕人在路上狂嘯,似乎傳來亂敲車頂的聲音,接著是亂鳴的喇叭聲,最後是這一群年輕人勝利的呼喊聲。週末的劍橋,法律好像已經死了! 週末的劍橋,街頭也充滿了「嫖客與妓女」(借用我樓友的用詞)!有一次,我跟樓友去看晚上10點45分的晚場電影,沿路上看到的盡是穿著迷你群的英國年輕女子,配上黑色網襪,有些剛從酒吧出來,有些剛要進另一個酒吧;有些已經醉到走路都走不穩,已經在發酒瘋了!我笑著說,大概這些英國人白天太壓抑,因此晚上要釋放一下,樓友回答,沒錯,但現在只是釋放的開始,等一下半夜一點多看完電影出來,「好戲」更多! 英國人很「gentle(man)」?我看這只是刻板印象吧!這邊的外國學生對英國人的看法非常一致:很會做表面功夫。首先從語言就可看出端倪,一個在餐廳打工的西班牙學生說:「菜明明不怎麼好吃,英國人總是回答『太好了』(lovely!)、『太棒了』(fantastic!)。」美國人說謝謝,可能「Thanks」就帶過去,真的很感謝就用「Thank you very much」;英國人總是可以不嫌麻煩的說了一大串「Thank you very much indeed!」,而且任何地方場合都可聽到,例如在超市買東西結完帳、電台的Call-in及任何一個資訊發布的e-mail等等。 至少我的英國樓友實在一點都不「英國」(或許從另角度來看是「非常英國」)!他每次有朋友來,廚房就像大戰過一樣,令人不敢領教,用過的刀叉放了快一個禮拜還不洗;據我的觀察及其他樓友的敘述,他從不吃菜,經常到超市買微波後或烤爐烤過就可立刻吃的「肉」(跟他住過一年多的樓友告訴我,從沒看過他吃過蔬菜!),冰箱裏不是啤酒就是可樂。 以前法國樓友常說,那位英國樓友是英國的典型,英國人不懂飲食文化,因此英國菜代表的是平淡無味,沒什麼特色,唯一世人所熟知的一道菜「炸魚加薯條」(fish and chips)我吃了一次後,發誓不再吃第二次。再加上英國人普遍對其他外來文化沒興趣,因此外來的飲食文化、烹飪技術似乎也很難影響英國飲食,縱然美食大國法國就在對岸! 或許老一輩的英國人真的是非常「gentle」,但這一代年輕人似乎比較自我中心、無禮,缺乏省思與檢討!最近在外面的語言中心,一個英文老師生氣的說,昨天某項活動之後,公園裏又堆滿了垃圾,這都是那些外國學生做的,以前才不是這樣!身為外國學生的我聽了這句話,固然生氣、難過,但我也不能說什麼,因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誰做了這些事,或許是外國年輕學生,但英國學生難道都沒問題? 最近我在公園慢跑,特別去觀察一件事,到底哪一種人沒處理好自己的垃圾?答案是:16~20歲左右的年輕人!不分種族、階級與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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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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