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佳燕(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常務理事、家庭醫師)
日前衛生署健康局,在一場生命倫理學國際會議上表示,目前「很寬鬆」的優生保健法,成為婦女「墮女胎,求兒子」的合法藉口;另有台北護理學院發表研究報告指出,護理人員對墮胎婦女感到無力和憤怒,氣憤她們「為何把生命開成玩笑?」
中輟生輔導工作交流研討會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高雄分會) |
曾經有個中輟的孩子說過一段話:「大人的態度不要這麼機車的話,其實我不是自己願意這麼壞。」從相處中可以感覺他的內心渴望被呵護及了解,但提早社會化讓他找不到真正的自我,也說不出心理真正想要的。
對待他們,我們需要的是關心還是懼怕?
(詳情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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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的是做這些評論的都是女性,是最應該可以深入女人的生命故事,體會女人在父權社會下的無奈與心力交瘁,卻對女人做了最情何以堪的指控。以上所敘述,彷彿女人的生育是單性生殖,女人決定要不要生下懷裡的孩子,是完全單憑自己的需求與感受,不但無視於一個已婚婦女為了符合社會與婆家的期望,非得生下一個男嬰的身心壓力,也忽略一個年輕女孩會一再傷害自己的身體,表面嘻哈背後的歷盡滄桑。究竟是誰才是「把生命開成玩笑」?女人承受懷孕的辛苦,忍受生男孩的壓力,墮胎時冒身體受傷害的風險,然後又要背負違反生命倫理的指控,這是哪一種性別原罪?
其實,這個會議也只是再添一則,近日常見反對墮胎的生命倫理討論的論述而已。這些論述的共同點是,一味強調胎兒的生命權,卻不見對已在世間生活的婦女,其在生與不生之間生活權的關照;也避重就輕地鮮少談及,不在期待中被生下來的孩子,將遭受的生命扭曲經歷。只論生,不論育,只顧未出世的「多細胞體」〈胚胎到底是不是生命,尚在爭論不休的無法定論中〉,不顧生活在人間的婦女,她們要時時刻刻面對的真實人生。這樣的生命倫理討論,較接近宗教上的偏執,並無法落實社會,造福人群。
指責女人「任意」墮胎者,將女人從決定墮胎到真的去墮胎的過程,想像得輕易如卸妝。讓我們安靜坐下來,重新認識我們的社會:我們有可以讓我們的婦女,隨心所欲懷孕生下孩子的環境嗎?未婚懷孕,為何需要遠走他鄉?求學中懷孕的少女,能不辦休學嗎?我們有讓每個生下來的孩子,都得以健康快樂成長的環境嗎?當連單親家庭、外籍配偶生育的孩子,在社會中還在被貼標籤,被嘲笑歧視時,我們憑甚麼要女人生下準備被嘲笑的小生命?那何嘗不是母親更深刻的不忍?讓我們想像一下,青少女不慎懷孕而去流產掉的胎兒,都生下來,我們的社會已準備好養育的措施與能力嗎?還是只是製造一群又一群的「阿祖的兒子」?
認為優生保健法對人工流產的條件太寬鬆,以致讓「墮女胎,求兒子」,或者青少女的懷孕墮胎盛行,是不願面對問題的說法。顯而易見的,性別平等在台灣社會只是口號,「重男輕女」的舊傳統,仍是屹立不搖,才是「墮女胎,求兒子」的根本原因,包括今日談及墮胎時,無論官方說辭或學者論調,亦難脫此傳統。而性教育在避孕常識教導上的無效與不足,以及社會對未婚懷孕生子的岐視與不友善,才是造成青少女無力也無意生育小孩,卻不慎懷孕時,只好選擇墮胎的主要因素。優生保健法在此,只是使這些婦女得以安全地施行人工流產,讓她們在諸多不幸中,有最起碼的人身保障而已。
落實性別平等精神的實踐,塑造寬廣包容多元化的社會,才是減少此類墮胎的根本之道。若是以修改優生保健法,使人工流產的條件規定嚴格化,做為降低墮胎率的策略,將只是官方自欺欺人,民間婦女步入黑暗地下悲慘命運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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