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學與「羯磨法」:如何表決?
作者 / 釋惠敏(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教授、中華佛學研究所副所長)
有時會被朋友問到:「一般人對開會大多是又愛又恨的感受,看你似乎可以樂在其中,這是為什麼?」 此外,由於各種職務的關係,經常需要主持會議,所以常被朋友戲稱「靠主持會議吃飯」,連《人生》雜誌邀稿時,也說:聽說你對開會很有心得,替我們寫篇這方面的文章吧!常遇到這類詢問或請求,有時不由得我也開始思考這個「怪現象」。
回想我最先接觸到會議這門學問的機會,和大家一樣,是中小學的公民或社會等課程。當時,也只是為應付考試,迷迷糊糊的只記得一些皮毛。真正開始自我充實「議事學」(Parliamentary)的時機,是1994年擔任國立藝術學院(現在改名為: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學生事務長的因緣。由於職務的需要,經常要面臨參加或主持各種會議之挑戰,與其逃避,不如面對,於是購書研究,參加講習,臨場觀摩,從邊做邊學等過程,逐漸摸出竅門與興趣,品嘗民主法治的苦樂。有時也會將議事學與佛教僧團處理僧務時「羯磨法」互相參考,比較古今民主程序的同異。
例如:受戒法「一白三羯磨」相當於議事學之「提案說一次,無異議聲明表決文三次」的程序。佛教之羯磨法一般必須取得全體的認同(誰諸長老忍……者默然,誰不忍者說),也就是「全體無異議通過」的共識,適合沒有爭議或者已經事先已協調的提案。現代議事學一般以獲得出席並參加表決(有效票)數之過半數為可決;若遇有大問題,則應視情況提高可決數為出席並參加表決者之三分之二、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
僧團若發生諍議不止的情形,則用七滅諍法作為裁斷原則。其中,第六種「多人覓罪相毘尼」是以集合具備的僧眾,依多數而決是非的方式。此時,僧團可採用「行黑白籌」方法以計算多數。所謂「籌」是指以竹、木、銅、鐵、牙、角、骨等作成之籤棒,約有一肘長,粗如小指。僧團布薩誦戒時,用以計算參加集會僧眾之人數,或於表決僧團重大議題時用,正反方各取不同顏色的籤棒(行黑白籌)表示不同的立場。
在僧團史上,比較有名「行籌」的事件,一者是提婆達多「分裂破壞僧團」事件。佛陀的弟子提婆達多意圖建立新的僧團,另外制定五種不同的生活規範,利用有利時機「行籌」,並且當時有五百位新進比丘取贊成籌,長老阿難提出以僧衣露單肩的方式表示反對,有六十長老比丘露單肩表示反對。於是,提婆達多得到別立僧團的「多數決」,也造成僧團一時的分裂。
此外,在阿育王時代,有人將原有的戒律加以新的詮釋,形成不同戒律傳承的諍議,各為群黨,互言是非。時有比丘,請求國王判決。國王集合僧團,行黑白籌,宣布:若認可舊律可取黑籌,若認可新律可取白籌。結果:取黑者有萬數,取白者只有百數。但是,國王並沒有依多數而決是非,卻認為新舊戒律皆為佛說,應尊重不同的意見,各別獨立生活即可,於是允許不同部派戒律共存。
此種「行籌」的投票方法,也用於古印度處理的重大國事議題時。例如:琉璃王率大軍攻打釋迦族(釋迦牟尼佛的祖國),族人有的主張開城門避免戰爭,有的主張以死固守,紛紜不定,便共「行籌」,少數服從多數。七次取籌投票結果,贊成開門的籌多,所以開門讓琉璃王的軍隊進城,釋迦族大都被殺害。這似乎很像現代民主國家之「公民投票」,雖然釋迦族是亡國的結局,但是卻經過民主程序的決定,應該有其價值與意義。
本文摘錄自《人生雜誌》第2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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