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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2004.08.11
◤  台灣人權電子報  08/11/2004 ◥
http://www.tahr.org.tw
◣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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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國家面對難民庇護都不免有壓力與負擔,卻不迴避其責任。它考
驗著政府的人權決心與法制智慧。我們怎麼能一邊夸言支持各國民主
化,卻又拒絕保護從事民主運動的鬥士?「庇護法」之訂定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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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公民權初步講堂:個人資料保護的必要】8/27(五)上午10時至12時
【台灣人權促進會二十週年 募款餐會】
 極端份子二十年…
 Still Radical After All These Years…

【2004司法人文講座~法律與當代社會的經緯交錯】


◎出版快訊
【人權雜誌2004春季號「校園體罰」】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582號解釋爭議 最高法院否認罷審》(07/29)
《兩岸婚姻仲介廣告 八一起全面取締》(07/29)
《孩子長大了 移民署還未誕生》(07/30)
《外勞錢流管理》(08/01)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四地候選 》(08/05)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無疆界醫生組織 將撤離阿富汗》(07/29)
《協助投誠 平壤斥南韓引誘綁架》(07/30)
《巴格達摩蘇爾基督徒遭炸彈攻擊 至少14死》(08/03)
《泰國人權報告 抨擊戴克辛政府》 (08/06)


◎ 人權文選
《在人權正義與懦弱自利之間 執政者,請先選邊站》
 顧玉珍(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 人權新聞
民主原罪、庇護夢碎?-陳榮利與燕鵬的自由路,遙遙無期?(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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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公民權初步講堂:個人資料保護的必要】

主辦單位: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
時間:2004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
地點:台北市NGO會館(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

你追問過嗎?
人民與國家的關係是什麼,人民究竟是接受服務者還是被管理者?

你聽過嗎?
台灣個人資料遭盜賣盜用的情事層出不窮,不只民間商業機構,連公
部門都有不肖員工竊取資料圖利!

你知道嗎?
雖然個人資料在台灣有著極高的外洩風險,台灣政府卻仍毫無顧忌、
不斷地濫用公權力蒐集人民個人資料?無視民間反對聲浪,繼健保IC
卡強行上路後,現在全民換領身分證可能還要被迫像罪犯般地錄存指
紋!

你發現了嗎?
所有的資料蒐集以及檢查都隱含著「階級」暗示與歧視:
入境美國,海關按捺指紋,有些國家的國民要按,有些國家卻不必;
台灣強制抽血驗愛滋,有些人得受強制,有些人卻不必;
在台灣請領身分證件,有些移住、移民人口得忍受歧視與更多限制,
有些人卻不必。

你想過嗎?
在台灣的每一個人自出生就被強制編碼,國家政府可以藉此不費吹灰
之力增進行政效率,但是被編碼的人,到底能不能因此獲得任何好處?
這套系統又是否毫無任何問題?

台灣的國民身分證是一張國家強制發給國民的身分識別文件。人民沒
有身分證,在本國境內存步難行,無法就業、不能參加全民健保、不
能開立銀行帳戶、不能考駕照、辦護照,幾乎無法生存。

指紋是可被「非自願」留下的個人獨有之生物特徵,採集指紋理應得
到(具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同意,而且這些指紋也只能作當事人於
採集時所同意的用途。指紋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明
文保護的個人資料。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如非有
特定目的,不得進行,而且還必須符合以下三要件之一:為其機關的
必要執掌範圍內、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或對當事人權益沒有侵害之虞。
《戶籍法》第八條「不捺指紋,不給身分證」的規定,與《電腦處理
個人資料保護法》全然牴觸。

在資訊科技愈來愈發達的此刻,我們更應監督政府,不得以科技、方
面之名,進行全體國民個人資料的蒐集,以利其管理之便,才可能確
立民主國家「人民當家」,並確保你我的人權皆受到尊重與保障!

你想知道更多嗎?
如果你關心這些議題,請來跟我們一起討論,認識個人資料保護的重
要性。

課程內容:
一、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行動的歷史-從1998反國民卡行動開始
二、各國智慧卡(晶片卡、Smart card)的發展與現狀
三、身分證註記造成的歧視問題

講師陣容:
莊庭瑞 中央研究院資訊研究所
莊紀婷 台灣人權促進會
林宜慧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王蘋 性別人權協會

報名電話:02-23639787(台灣人權促進會)
報名傳真:02-2363-6102
報名郵址:tahr@seed.net.tw

參加「公民權初步:個人資料保護的必要」報名表
姓名
服務單位
個人電話
電子信箱
       

回本期內容

 

★【台灣人權促進會二十週年 募款餐會】
  極端份子二十年…
  Still Radical After All These Years…

時間:2004年9月24日(星期五)晚間6:30入席
地點:Y17台北青少年育樂中心
(台北市100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5樓La Mode流行廣場)
*青少年育樂中心地下室約有300個停車位
*請於9月12日前回覆至台權會,以利安排座位。
*聯絡人:張斐嵐,TEL:2363-9787,FAX:2363-6102
*餐券每張2,500元,購買方式如下:
1.郵政劃撥:請註明購買2004年募款餐會餐券和購買張數。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帳號:19066111
2.現場購買:9月24日當天於現場購買。

回本期內容

 

★【2004司法人文講座~法律與當代社會的經緯交錯】

時間:2004年4月~11月,每月第四個星期六,下午兩點至四點
地點:誠品書店敦南店,B2視聽室(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45號)

場次
時 間:8月28日(六)14:00~16:00
題 目:正義/魔鬼代言人
主持人:黃旭田律師
與談人:黃瑞明律師

報名請洽民間司改會(02)2523-1178分機16;allle@jrf.org.tw;
司改會網址www.jrf.org.tw

回本期內容

 

*** 出版快訊 ***

★【人權雜誌2004夏季號「國家人權政策與人權立國(上)」】

2004年夏季號人權雜誌已出版。歡迎訂閱!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
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訂購請劃撥至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戶,帳號19066111,並於
通訊欄註明訂閱人權雜誌。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
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
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
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
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
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
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
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
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
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
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
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
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
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582號解釋爭議 最高法院否認罷審》(07/29)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作出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認為原判決不應引
用共同被告不利於己的自白做為犯罪證據,剝奪被告被詰問權利,因
而違憲。引起法界關切,更有媒體報導「最高法院擬罷審」。最高法
院刑事庭長紀俊乾召開記者會表示,否認有罷審情事,外界批評最高
法院不知檢討,並非事實,因為最高法院隨時都在檢討不合時宜的判
例。大法官第五八二號解釋認為違憲的二個判例,最高法院認為仍有
繼續討論的必要,否則對人權保障、發掘事實真相及追求公平正義審
判將有影響。為檢討第五八二號解釋可能帶來的衝擊,最高法院近期
內將成立因應小組,研擬是否向大法官會議聲請補充解釋等因應方案。

回本期內容

 

《兩岸婚姻仲介廣告 八一起全面取締》(7/29)

為有效執行兩岸婚姻仲介取締工作,內政部計畫於八月一日設立婚姻
媒合廣告裁罰審核小組,依「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
廣告活動管理辦法」,全面取締並處罰委託及刊登兩岸婚姻仲介廣告
的業者及媒體。面對外界質疑為何兩岸婚姻仲介不能刊登廣告,外籍
配偶婚姻仲介卻可以,內政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強調,內政部並未禁止
兩岸通婚及禁止婚姻媒合,只是依法行政。內政部長蘇嘉全在金門說,
婚姻是感情的事,不是商品買賣,不適合做廣告,不論對大陸新娘的
婚姻或是外籍新娘的婚姻,其實都有相關法令規範,而不是所謂獨厚
或是歧視大陸新娘的問題。

回本期內容

 

《孩子長大了 移民署還未誕生》(07/30)

台灣本身其實是一個複雜的移民社會,當台灣有了卅萬名南洋及大陸
籍的婚姻移民,政府才驚覺:台灣沒有移民政策!行政院去年底成立
「外籍與大陸配偶相關議題專案小組」,並在今年六月中旬提出「現
階段外籍與大陸配偶移入因應方案」,「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指出,行政院擬訂的「現階段移民政策綱領」草案和已送入立法院的
「移民三法」中,移民綱領是在「防堵」外人來台降低台灣人口素質;
從「移民三法」的內容可「嗅出公部門對新移民的管控、監督與歧視
的意味」,諸如,未來移民署可不經聽證,就逕行撤銷居留許可,事
後也無申訴機制,等於是針對新移民又成了「警總」。

回本期內容

 

《外勞錢流管理》(08/01)

為有效降低外勞逃跑率,維護外勞在台工作權益,並杜絕非法仲介及
個人違規營業等情況,勞委會研擬明年初實施「外勞錢流管理系統」,
雇主至國外招募外勞來台工作前,勞雇雙方應先合議一個外勞個人專
屬帳戶。儘管外界尚有異議,勞委會昨天宣布,由職訓局提出的外勞
錢流管理機制,有助外勞免於被不當剝削,維護外勞人權,具有保障
弱勢的高度價值,不過,其中強制外勞第一年每月強制提存三千元擔
保金的部分,因事涉財產權保護問題,爭議過大,除非有更高的社會
共識,否則將取消。

但在各方強烈質疑抨擊聲中,勞委會在8/3改弦易轍,首度鬆口表示,
外勞錢流管理系統不會在明年上路。針對「外勞錢流管理系統」,移
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強烈質疑勞委會此舉不能達到解決積欠工資和
超收仲介費的問題,反涉嫌圖利銀行。台灣人權促進會教育部主任吳
佳珮指出,政府無法解決外勞遭超收仲介費及雇主違法積欠工資,只
好將矛頭指向外勞身上,並不公平。勞委會職訓局副局長陳益民指出,
質疑勞委會研擬外勞錢流管理系統的外勞團體可再考慮提出意見,融
入政策研擬,形成最後的決定,如果以公共政策引起討論和關注,也
是成功的。

回本期內容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四地候選 》(08/05)

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時程已經延宕九年,目前台電鎖定台東
縣達仁鄉和大武鄉、屏東縣牡丹鄉,以及澎湖縣望安鄉等四處候選場
址,計畫近期內分別召開說明會,徵得地方民眾同意後,隨即展開地
質鑽探作業。原能會高層官員證實,台電已在日前完成鑽探工程發包
作業,由中興工程顧問公司負責地質鑽探作業。據了解,台電選定優
先鑽探地質的候選場址之前,上個月密集派員拜訪各縣政府和鄉公所,
除了東吉嶼,其他三處縣政府和鄉公所都表達「可以商量」的態度。
據透露,台電經評估各方條件後,仍是以澎湖縣東吉嶼為第一優先目
標,但澎湖縣長賴峰偉卻堅決反對,使阻力較小的台東縣大武鄉加津
林成為台電的首選目標。但台東、澎湖縣府宣稱,在未獲縣議會明確
支持及同意前,堅決反對設在縣境內的任何一地。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無疆界醫生組織 將撤離阿富汗》(07/29)

無疆界醫生組織(MSF)二十七日宣布將撤離阿富汗,結束二十四年
來的援助任務,因為他們已有五名成員被殺,其他人亦身陷險境。曾
獲得諾貝爾獎的MSF發表聲明,對要離開阿富汗表示遺憾。今年六
月二日,MSF在阿富汗西北部的巴德吉斯省受到襲擊,聲明中說,
由於安全情勢惡劣,已「不可能為阿富汗人民提供獨立的援助」。該
組織也表達對駐阿富汗美軍的失望。

回本期內容

 

《協助投誠 平壤斥南韓引誘綁架》(07/30)

針對北韓投誠者日前分兩批而搭乘南韓政府包租的客機抵達南韓一事,
平壤當局嚴詞抨擊此舉係南韓「有組織、有計畫的引誘綁架行為,是
光天化日下的恐怖犯罪」;北韓另警告,本事件的後果該由漢城當局
負責,而提供協助的其他國家「也將付出昂貴代價」。雖然越南政府
拒絕承認協助南韓接運北韓投誠者,但南韓民間組織「北韓難民濟助
委員會」會長宋伯關昨天表示,在越南南部商業中心胡志明市的南韓
人同情該批北韓難民,遂把他們收容在安全處所。外交界人士表示,
河內當局為協助南韓政府接運滯留於越南境內之北韓投誠者,而保密
是重要條件之一。越南與北韓的邦誼雖然長久,卻也不願開罪南韓。
過去十年,河內與漢城商業關係密切,而南韓也是越南第四大外資來
源國。

回本期內容

 

《巴格達摩蘇爾基督徒遭炸彈攻擊 至少14死》(08/03)

伊拉克境內恐怖分子一日晚間突然改變戰術,以令人不寒而慄的手段
在首都巴格達及伊北城鎮摩蘇爾兩地,對五座教堂展開協同炸彈攻擊,
這是伊境反抗勢力作亂十五個月來,首度有基督徒被當作直接攻擊目
標,共炸死至少十四名天主教徒與基督徒,炸傷至少六十人。伊拉克
境內有八十萬天主教基督徒,其中大多數居住在巴格達。在前獨裁者
哈珊總統執政期間,基督徒跟回教徒之間倒是相安無事。而已被趕下
台的前副總理艾濟之,也屬於迦勒底教會。伊拉克國家安全顧問艾魯
拜今天指控,全球恐怖組織「基地」組織在伊拉克境內的首腦策畫了
一波專以教堂為目標的攻擊,好分化回教徒與基督徒。教宗若望保羅
二世譴責這樣的「不義侵略」,宣稱將支持伊拉克的天主教徒。

回本期內容

 

《泰國人權報告 抨擊戴克辛政府》 (08/06)

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四日在一項研討會上發表首份報告,猛烈抨擊泰
國政府過去三年以來的作為。報告中指責戴克辛政府全面違反人權,
特別在去年所發動的「掃毒戰爭」,戴克辛曾經宣布掃毒措施獲得成
功。但是許多人都對「掃毒戰爭」中死亡人數多達兩千五百人提出質
疑。泰國當局曾表示,死亡的人多數是由於毒梟自相殘殺所致,但是
人權者卻指出,其實很多人都死於執法者手中,也有不少是公報私仇。
報告中也指出,政府在佔有絕對多數的眾議院倉促通過法令,在重要、
需要謹慎處理的議題上強加粗造的執行,已經使得民主大打折扣,其
中也暗示戴克辛利用其職權,圖利家族的經濟利益,對於批判性強的
媒體,則以切斷其廣告來源為要脅,報告在結論中寫著,「令人憂心
的是,泰國不但沒有朝向人權文化的方向進步發展,反而倒退向威權
主義文化」。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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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在人權正義與懦弱自利之間 執政者,請先選邊站》
⊙顧玉珍(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正當呂副總統扯高嗓門要原住民歌手張惠妹在中台之間「選邊站」的
同時,大陸地區人民宜蘭處理中心(俗稱「靖廬」)正關著兩名因唾
棄中共政權而逃至台灣的中國民主運動人士。只是,面對他們要求的
政治庇護,台灣政府沒有道德勇氣站在人權的一邊,只好以沈默將其
無限期拘禁。

「聽說台灣是一個保障人權與自由的地方,沒想到我只是從一個監獄
逃到另一個監獄。」中國民運人士陳榮利與燕鵬發出共同心聲。

原本互不相識的兩人,分別在山東與江蘇從事民主運動,並以此入獄。
出獄後,當局持續監控與騷擾。當他們聽聞台灣政府宣揚「人權立國」,
阿扁總統表示將致力於亞洲地區國家的民主運動「為體現台灣民主特
質的主動性與優勢性, 要協助推動中國民主化」,乃心生嚮往,分別
於今年一月底及六四前夕冒險偷渡來台。雖然他們立即向金門海巡人
員要求政治庇護,卻與其他偷渡客一般被移置「宜蘭靖廬」。

半年過去了,關在宛如蒸籠的靖廬裡,人身自由遭受限制,每日依收
容所規定赤腳在烈日下跑步操練,陳榮利的腳底都燙起了泡,前途依
舊未卜。由於主管機關不明,台灣人權促進會行文數十封至總統府、
行政院、內政部、海基會、陸委會、境管局…大多石沈大海,陸委會
推說需由外交部代尋願意接受庇護的「第三國」。留在台灣呢?不可
能。原因竟是我們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此義務。

庇護難民是每個國家對國際社會的責任。任何國家都有義務對人權被
侵犯的個人提供庇護,這不僅基於個人人權與人道主義的關懷,更因
為若無跨國庇護機制,人們將不願意為正義挺身而出,進而推動國際
人權與和平。因此,<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四條特別闡明「人有權在
其他國家尋求並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聯合國於一九五一年通過
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及一九六七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
更強調不可將難民遺返。跨國性的庇護工作責無旁貸,各國紛紛據此
修訂「庇護法」,設置專責主管機關、定義難民、落實申請庇護的程
續及異議提出的機制、安置、並規範後續的定居就業及社會福利等行
政措施。此外,為顧及當事人的權益,務求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庇護
問題。以歐洲國家為例,平均每宗難民庇護案之定案不超過一個月;
即便是人權成績不理想的美國,亦在每道程續環節中設下時限,並規
定對相關官員施以人權教育。

過去,台灣的民主運動者多賴他國庇護(例如彭明敏、鄭自才、史明、
謝聰敏、陳玉璽……),或國際組織的救援(如呂秀蓮),跨國人權
支援,才得以發展出今日的民主成果。這些國家並未因我們不屬於聯
合國成員,就迴避庇護的責任。如今,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卻以此為
藉口,迴避推動「庇護法」而拒絕對其他難民伸出援手?面對民間團
體屨次呼籲訂定「庇護法」置之不理,事到臨頭,才反過來詭稱「無
法可據」?落難的民運人士淪為政府各部門互踢的人球。

夾雜在人道壓力與恐共心理下,陸委會僅同意消極地代尋願意庇護的
第三國,卻不同意他們留在台灣。然而,一旦無法找到首肯的第三國,
難道政府要將他們一輩子關在收容中心?以同樣對立的南北韓為例,
每年南韓都接納為數眾多的北韓難民,予以庇護,近日更有460名難
民在南韓政府安排下,先後飛抵南韓。即便是在中共高壓統治下的香
港,二000年也無畏於層峰壓力,堅持依香港基本法第24條,保障
大陸民運人士政治庇護權利,並接受民運人士盧四清申請為香港的永
久居民。

任何國家面對難民庇護都不免有壓力與負擔,卻不迴避其責任。它考
驗著政府的人權決心與法制智慧。我們怎麼能一邊夸言支持各國民主
化,卻又拒絕保護從事民主運動的鬥士?「庇護法」之訂定刻不容緩。
在此之前,針對身陷收容所的民運人士,至少可以暫先援引「台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如有「領導民主運動傑
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者」,得申請在台灣地區長期
居留。數年前,六四民運人士吾爾開希便是據此居留台灣。今日台灣
的人權水準難道還不如以往?

政治人物要求人民選邊站之前,何不先捫心自問:在人權正義與自利
懦弱之間,你站在哪一邊?

(原文刊登於中國時報2004.08.10論壇)

回本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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