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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4-08-18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4-08-18》

本期內容
◎ 傳學鬥內部讀書會──電視政策對制度的形塑(續) 曠野中的呼聲
◎ 教育論壇:教師申評會,干卿底事?



傳學鬥內部讀書會──電視政策對制度的形塑(續) 曠野中的呼聲
  傳播學生鬥陣
出於對三台壟斷後,節目品質不佳、哄抬收視率、品味低俗之不耐,80年代,行政官僚終於有了公視的規劃。但無奈彼時以道德論、反商業、宣達國策而支持公視的呼籲,爾後卻漸成推動公視的負數。原先欲採特許金及對營業額徵稅做財源、創造結構變革的建議,也因三台關說化為無形。

因資源不足、採取廣電基金製播的公視形式,因節目品味接近社教、菁英、小眾,復影響後人觀感,至公視欲脫離政府電台形象而自立,已蹉跎近20年。

此外,起自70年代、於民間地下化發展的有線電視,到了80年代,也成為政府不得不面對處理的課題,然而國民黨政府在正當性加速受到挑戰下,卻仍選擇以拖待變,放棄宏關的電信整合規劃,而與現狀妥協。是以雖然彼時在審議委員會、回饋金徵收、無線電視收視權等各項爭議上,可略見立法進步性,然而最終一區多家的設置卻導致惡性競爭、財團介入,而公共頻道未明確定義外,其他立法方向也未開發,有線電視之多元性竟從而消逝。

90年代以降逐漸重要的數位化發展,雖是少數政策先於發展的案例,然而台灣追從美國腳步,追求高畫質電視的方向,除了昧於國際潮流,更從未正視社會需求。以致要進入21世紀了,政府對利用數位化契機,對廣電資源重做合理分配的概念,仍一無所悉,僅就放寬無線電視事業可經營電信及付費服務進行規劃,卻在競爭與回饋機制上因循,並缺乏對其他民主國家發展之參照,錯失公共討論時機。直至政黨輪替,這樣的情況才出現改變的契機。

但儘管「傳播政策白皮書」具有相當進步性,卻仍然未必可為結構改革的保證,這是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成立的原因。此外,約莫同時,無線電視學會也終於察覺,若非走向行動接收另闢市場,未來仍然難以與有線電視對抗。因此,等於仍然在政府放任下,朝向歐規來發展。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府仍未就文化素養及公共服務方面,多費心思,甚至在當前以商業電視為主體的環境中,對於白皮書的態度更不只一次出現動搖,眼見荒原還數度將成死地。

然而社會各界對電視進行改革的呼聲,終究對迷途的政府產生了一定的引領效果,包括由無盟改組創立的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基金會、傳播學生鬥陣等運動團體長久堅持的公共化理念,也慢慢要落實為政府具體的施政。

我們儘管樂見政府對廣電政策採取精勤任事的態度,不過由於深知「革命之路常且遠」,我們並不天真,對於公共化的各個面向,仍認為有積極關心的必要。在此,還僅呼籲有志之士,一起加入為台灣社會培沃土的行列!

讀本:程宗明(2002)。〈電視政策-對制度改革的回顧與前瞻:四十年的荒原曠野的呼聲〉,《台灣電視四十年回顧與前瞻研討會論文集》。

媒大事



新聞局長:廣電市場需重新規劃,將朝公共廣電集團發展

小編報報:新聞局長最近總喜歡用「公共」廣播電視這字眼來召開記者會,但對於「公共」廣電集團的細節與這筆錢要從哪裡來,卻總是避而不談。小心「公共廣電集團」成了一個政治語言,讓公共集團成了一個虛無的海市蜃樓。

金馬影展首度奔騰到台中市

小編報報:今年金馬影展要到台中舉辦,台中市長胡志強除了親自迎接外,並感慨表示,台灣電影逐漸衰退,政府有責任花更大的心思重振雄風,不要只想到選舉。當然外資片商壟斷我們電影市場也是眾所皆知,就看辦了這麼多場電影研討會的政府有無落實的誠意了。

汪笨湖台灣起動,一個星期後熄火

小編報報:華視首開無線電視先例於8點檔播出政論性節目《台灣起動》,前二集收視率未如理想,卻在星期三時發生主持人與沈富雄立委對罵,隨後收視率飆高,但星期五突然宣佈辭去《台灣起動》。不管什麼原因導致這次突然熄火,無線廣播電視因為頻譜的稀少性,需要有全面兼顧公民利益才是,而非營利取向。

台灣奧運廣告,英國看不到

小編報報:行政院新聞局自10日起在英國廣播公司(BBC)播放奧運文宣短片廣告。但是,台灣在英國廣播公司投資密集播放的文宣,英國本土反而看不到。這是因為BBC已經收取執照費,所以必須保障民眾不受到「廣告污染」的空間,不知何時,台灣民眾才能在觀看屬於我們全體所有的「無線電視」,可以也有這樣的享受。
(回目錄)



教育論壇:教師申評會,干卿底事?
  羅德水(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
教育部長杜正勝於8月10日與家長團體會談時,附和與會家長代表之看法,表示現行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評會」),有3分之2為教師代表確實太多,理想上應完全由公正第三者組成「申評會」,教育部已規畫將教師代表比例降低。

由於雙方會談的內容攸關教師權益,部分指控甚至是無的放矢唯恐天下不亂,實在有必要做進一步討論,以免以訛傳訛橫生爭議。

政策決策品質令人質疑

首先,杜部長明白主張要調降「申評會」中的教師代表,甚至完全由所謂第三者取代,筆者不禁要問,教師申訴制度是教育部或教育部長恩給的嗎?否則怎麼會在尚未瞭解實情前就大放厥詞,一副要降低教師代表就降低、誰奈我何的樣子呢?又或者這不過只是台灣大小政治人物,最擅長的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領而已?無論如何,教育部這樣的決策品質實在無法讓人苟同。

事實上,教師進行申訴的權力來自於法律的保障,而非教育部的施捨,教師法第29條第一項規定:「教師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者,得向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第29條第二項明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及教育學者,且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3分之2,但有關委員本校之申訴案件,於調查及訴訟期間,該委員應予迴避;其組織及評議準則由教育部定之。」教育部則根據教師法之授權訂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評議準則」,「準則」第5條亦規定,「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置委員15人至21人,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由機關首長遴聘教師、教育學者、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主管機關代表、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總額3分之2。」也就是說,有關教師申訴程序及組織皆有國家法律之保障,豈是杜部長以為如何就該如何的?

先了解地方生態再說

雖然如此,筆者也完全同意有關「申評會」中教師比例問題確實值得仔細討論。杜部長似乎以為,現行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3分之2的規定過高,且其中教師會的色彩也太強烈,其實,杜部長這樣抬舉教師會,顯然是不瞭解地方教育生態的說法。雖然教師法第27條明訂,各級教師組織應「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可實情則是,各地方縣市在遴聘「申評會」委員時,往往只給縣市教師會一名代表而已,以「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為例,在21名委員中,只有2位係由台北市教師會所派出,亦即,對各縣市教師會來說,有關「申評會」中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3分之2的規定,不過只是個口惠而實不至的宣示罷了,倒是杜部長如若真有決心貫徹法制,將「申評會」中所有未兼行政教師的委員回歸教師法第27條之規定,改由同級教師會派出,那有關3分之2或2分之1的爭議似乎也不成問題了。

話說回來,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3分之2的規定真的太高嗎?我們或許可以參考醫師法與律師法的相關規定。醫師法第25條之2明訂:「醫師懲戒委員會、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委員,應就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醫學、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之,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之比例不得少於3分之1。」換言之,具有醫師資格的委員約佔了總額的3分之2;此外,律師法第41條則規定,「律師懲戒委員會,由高等法院法官3人、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人及律師5人組織之;委員長由委員互選之。」不僅成員全為司法人員,其中律師亦在委員會中掌握過半席次。連掌控較多權力與社會資源的醫師與律師尚且如此,更別提在校園權力關係運作中明顯處於弱勢的教師,足可見所謂教師代表比例根本不應成為問題,又怎麼會讓杜部長提出「理想上應完全由公正第三者組成申評會」這樣奇怪的主張呢?

此外,會談當天亦有家長代表指出,「因為縣市申評會成員中,有3分之2是教師代表,到現在為止,申訴案件全部成功。」筆者不明白的是,所謂的「申訴案件全部成功」指的究竟是什麼?如果意指所有的教師申訴案件均可依法進入法定申訴程序,確是實情;然而,如若指的是「申評會是不適任教師的避風港」,可就明顯與事實不符了。

以「台北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為例,第3屆(自90年1月1日到91年12月31日止)共41件案例,其中考績案共36件:申訴有理15件、申訴駁回21件、不受理0件;聘任案共3件:申訴有理一件、申訴駁回一件、不受理一件;其他案共2件:申訴有理2件、申訴駁回0件、不受理0件。第4屆(自92年1月1日統計至93年6月30日止)共64件案例,其中考績案共52件:申訴有理33件、申訴駁回19件、不受理0件;聘任案共5件:申訴有理3件、申訴駁回一件、不受理一件;其他案共7件:申訴有理2件、申訴駁回一件、不受理4件。

至於台北市方面,從92年3月到93年6月止共有31案例,其中申訴有理的有9件、駁回的有13件、自行撤案的有5件、不受理的3件、改提訴願的一件。

豈能只看證據不問出身

台北縣市的統計資料清楚地說明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各縣市教師申評會在進行評議時,絕對只看證據不問出身,所謂「不適任教師的避風港」的說法,真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比較讓人不解的則是,以治學嚴謹著稱的杜部長何以寧願相信街頭巷議的無稽之談,卻不願意相信統計數據與教師申評會的專業呢?事實上,如果按照部分家長代表的邏輯,恐怕非得讓所有的教師申訴案件全數駁回才算是秉公處理,如果為了「加快處理」所謂不適任教師的問題就可以不問是非,筆者建議教育部乾脆修法直接剝奪老師進行申訴的權利來得輕鬆,何必拐彎抹角在申評會教師比例上大做文章?也省得每年宣導什麼校園人權教育。

最後,最為不可思議的,莫過於與會的家長團體竟然說,「在教育政策制訂方面,現在的情形是全國教師會涉入太多,家長和教育行政體系無法平等對話,事實上只有教師獨大。」筆者想請教的是,所謂全教會涉入太多究竟所指為何?教師會再有辦法,恐怕也無法像與會的這些家長團體一樣,與部長短暫晤談,隨即決定一個重要的教育政策,更何況杜部長上任都已經3個月了,各縣市教師會似乎也未曾受邀與部長會談,所謂教師獨大,真不知從何說起。

從杜部長處理教師申評會一案看來,教育部的磨合期恐怕還未結束,接下來還會出什麼狀況,實在值得觀察。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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