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4-08-24》 |
本期內容 | |
◎ 來去紫禁城:以人為本的交通新規則 | |
◎ 悄悄話大聲說: 公民總複習 |
來去紫禁城:以人為本的交通新規則 | |
魏宏晉(北京大學博士生) | |
朋友剛買車時,也許我運氣「太好」,第一次坐她的車,是她正式上路第三天。那時正值傍晚時分,下班車潮洶湧,她車上三環,走走停停,時速在20公里以下。不過這樣令大家氣結的堵車狀況卻一點兒也不影響我的司機的情緒,只見這位小姐氣定神閒地看著無止盡的車龍,很滿意地說:「我最喜歡堵車了,大家都慢慢開。」 一個多月後,我又有機會坐上那位全北京開車最斯文的小姐的車。上車前,我先看看個把月來車身保養如何?嗯!不錯,沒刮痕!她可能還小心翼翼地堅持「喜歡堵車」的開車政策吧! 我們這回先上了高速公路,咦?不錯嘛!速度上了一百多,也能換線超車。看來「新手駕駛」的招貼可以收了。 出了高速公路,又進入繁忙的北京城,開車的朋友又緊張了起來,「喜歡堵車」的情緒指導原則似乎還是在腦子中佔領最高地位。我好奇地問,怎麼開車個把月還不見進步?朋友緊盯著前方路況,眼睛眨也不敢多眨地回道:「你不知道以人為本的交通新規則實施了嗎?」 原來,從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實施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其精神號稱是「以人為本」,企圖用比較絕對的責任畫分方式來遏阻紊亂的交通秩序繼續惡化下去。然而從實施以來,不僅交通亂象老病根沒多大改善,還引發不少民怨和質疑,其中有三大問題是爭議最多的焦點。 第一個爭議是有關行人通行準則建設補充辦法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北京的交通混亂除了交通硬體規劃有問題之外,民眾的道德意識低落才是重點。車是死的,開車的是人,交通矛盾絕對不是人和車之間的矛盾。一群不具現代城市道德意識感的人們在人車關係上產生矛盾,實際上是人和人之間的矛盾。 現在的交通法規認為,只要嚴格限制車輛的自由,就可以保障行人的安全,這實在是想像大於實際,尤其在北京這樣硬體超前、道德落後的城市裡,這簡直是更鼓勵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以前行人、駕車人已慣於橫衝直撞,紅綠燈完全不當回事兒。快車道中間隔離帶就算有超過一公尺的護欄,還是經常看到人們練跨欄動作,這樣勇敢的北京人到處都是,讓車輛防不勝防。現在再加上法律保障和變相鼓勵,不守法的人更肆無忌憚了。據說,北京現在已經有「職業車禍受害者」出現,這些人常看準來車的方向和角度,突然竄出與之相碰,然後倒地不起,藉之敲詐勒索。 而更不幸的,莫過於真的因為交通意識薄弱而造成的悲劇。5月9日晚,從安徽來的曹姓婦人橫穿南二環主路,結果被一輛奧拓小轎車當場撞死。這是新交通法實施後,北京首起行人違法橫穿機動車道時發生的交通死亡事故。經過目前上訴到二審的判決,司機仍維持原判應賠償20萬人民幣給被害家屬。 如果到事故現場勘查,我想大多數的台灣人會覺得不可思議,因為被撞死的婦人翻越的是高度超過一公尺的鐵柵欄,然後被撞死在快車道上。這很明顯的是不該有行人出現的地方,但她卻出現在那兒,出現在車來車往時速多在7、80以上的快車道,沒被撞死才該是運氣吧! 這個被通稱為「奧拓事件」的車禍,反映出許多中國人交通觀念的落後和矛盾,要談到「以人為本」根本是緣木求魚。據駕車的司機表示,他在一百公尺外就已經看見試圖穿越馬路的曹姓婦人,並鳴喇叭示警。中國的駕車人的心態和習慣很特別,在其他國家,通常司機看到前方有行人出現,會反射性地減速或煞車,然後才是鳴笛,但中國人不是,管它是人行道或車行道,一見前方有人或車擋了他的道,一定大鳴喇叭威脅,絕對不會減速,大有「路就是該給車走的」、「人就應該讓車」的霸王作風。這個奧拓司機就是這樣,他如果按正常反應減速,這樁悲劇根本不會發生。 在新交通法規實施後,也許多了一些遏阻霸道司機的警示作用,但是多數的行人卻還是隨時感到威脅。司機是比較不會像以前有「撞了白撞」的惡質心態,可是不撞人不代表會讓道和不嚇人,多數司機還是會用比較慢的速度擠人,和用急促的喇叭嚇人,行人可能比較不會被撞死,但心臟病和高血壓發作的機率完全沒有降低。 第二個爭議是規定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以及自行車可以在安裝牢固的座椅內載一名學齡前兒童。 這個爭議其實很麻煩和複雜,我也很難表示絕對的看法和意見。北京交通混亂和日益繁忙是事實,對肉包鐵的自行車威脅尤其大。但是雖然北京的機動車越來越多,大部分人還是買不起車,自行車仍舊是一般人主要交通工具,要限制主要交通工具的使用,有「劫貧濟富」的意味在裡面,當然引起反彈。 第三個爭議我覺得很好玩,那就是規定「新手上路不准在內側快車道行駛,違反此規定,將處以2百元罰款」。 到底新手是不是代表駕車的技術差?還是質疑駕駛證照考核的客觀和嚴肅性?這個問題值得談一大篇了,這裡就不多說。純粹就駕駛狀況而言,依我的觀察,北京駕車紊亂多由於老手太過於霸道而造成,新法規限制新手,不就等於鼓勵大家將來變成老鳥後向壞榜樣看齊,這完全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之惡法。 北京採取了「以人為本」的新交通法規,其實立意是好的,但在一個人權和人道概念仍極度缺乏的社會裡實施這樣一套規則,不僅完全不通,還會引發許多新的問題產生。也許把問題的先後本末分清楚,把人教育好了再來制定務實一些的法律,才可收立竿見影之效,否則再義正詞嚴的理由──以人為本?──只是徒留笑柄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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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悄悄話大聲說: 公民總複習 | |
陳篆嘉(實習教師) | |
自7月26日接下國三4個班的暑期輔導課以來,這3個星期都在戰戰兢兢中度過,不僅沒了週休二日,有時甚至還會在睡夢中出現跟學生上課的場景,原本所剩不多的前額頭髮,也在不知不覺當中變得越來越稀疏。對於同事的關心,也只能自我解嘲的說:當老師不是當明星,沒有必要長太帥。 與一般公民課比較起來,總複習課的上法有其限制,最主要是以重點提示與題型的練習為主,這樣的上課方式當然不會太輕鬆有趣。 還記得第一堂課是在臨危授命之下草草上完的。因為對於學生一無所知,所以讓他們以93學年度的第一次學力測驗公民科試題來做練習(註一)。記得那一節課上得滿心虛的,因為不知道學生的程度與聽課的習慣,自己先前也沒跟國中生上課的經驗,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以致於後來在檢討試題的過程中,被學生問幾個問題就倒了,尷尬得很。本職學能不足的老師,對於學生而言最沒有說服力,會讓學生對於老師的能力產生懷疑,我深深明白這種情形不能再有第二次,否則接下來就難教了。於是,在接下來的上課,我都本著戰戰兢兢的態度,在時間與能力範圍之內盡可能地備課,就連週休二日也在圖書館做功課。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充分的備課是初任教師必要的覺悟。 總務處的事務依舊繁忙,所幸辦公室其他前輩體諒,讓我得以有較多的時間備課,但是課程進度的壓力與自我要求,依舊逼得自己喘不過氣來。 由於國三生一開學就必須面臨第一次模擬考,因而我給四個班的同學做了一張教學進度表。它最主要的功能,與其說是提醒學生考期將至多讀點書,不如說是強迫授課教師在預定的時間之內把課上完。我認為這對初任教師而言是一種必要的訓練,對於控制進度的能力培養很有幫助。 一週兩節公民課,密集的上了三週,感覺好像是在補習班教公民(註二)。但這樣的上課方式是有代價的,短短6堂課,不僅學力測驗的題目講解完,模擬考的複習進度超前,連九年一貫課程的學術背景「多元智能理論」也跟同學大略提了一遍(註三)。甚至對於其中一個特殊班級(據說該班為中途轉入學生與各班學業成就低落學生所組成),也花了整整一節課的時間講自己以前的故事,鼓勵他們人生很漫長,還有很多機會發揮自己的能力,無論遇到什麼挫折,都要有自己的主張,不能輕言放棄。 除了課本內容的複習與練習題的講解外,我花了更多的時間在講解補充教材。輔導課第一、二週,複習的內容是「個人與社會」,我以馬斯洛與艾力克森的理論,來解釋個人的發展與社會化的歷程;以洪蘭教授的「遛鳥遛掉品格教育」,來說明台灣推行品格教育的當務之急。第三週複習到「民族、國家與政治」,以李小龍所主演的《精武門》片段,來說明「民族自覺」;以元智大學尤克強研發長所撰「不受歡迎時的心靈慰藉:蘇格拉底被雅典公民判死刑的故事」,來解釋所謂的「民主政治」與「公民投票」,並非毫無缺點。儘管今天的我,上課少了那麼一點活潑與生動,但我上課的內容,都與一個教育系出身老師的本職學能及人生體驗緊密相連。無論今天學生對這樣的上課方式有什麼樣的褒貶毀譽,都希望我上課的內容,能夠在他們往後的人生當中,發揮潛移默化的效果;我知道這條路還很漫長,但也只能義無反顧的走下去。 當今亂世,公民老師難為。要讓學生對於公民課程裡看似淺顯易懂、實則難以身體力行的概念,從學測的答題到思想的內化,絕非易事。在可預見的未來裡,是一個講究專業的年代,百業都需要塑造專業方能立足;然而,專業使人高傲,因而有些基本觀念的養成反倒是「追求專業的精神」的所做不到的。「做不到」的理由,或許正因為「它」太淺白了,淺白到讓人覺得理所當然而易於為人所忽略。 正如2003年底出版的天下教育特刊,以許多例證對資本主義的無限制擴張提出呼籲,呼籲各個已開發國家應重視「品格教育」,提倡「有良知的資本主義」。以一個準公民老師的立場觀之,衷心期盼「公民科」在往後的國家教育政策裡,能夠得到應有的重視,而非讓它淪為一個「找個實習老師代課就綽綽有餘」的空白課程,草草開始,也悄悄結束。總之,別讓學生上了3年公民課之後,除了遊戲與笑話的記憶以外,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那絕非國家民族之福。 註一:當天接近中午的時候才得知下午第一節就要開始上課,短短的一個半小時,上網找了基本學力測驗的題目剪貼完畢,瀏覽一遍後就立刻上場。 註二:學生說:「老師你上課怎麼都不講笑話的?」第一個原因是我講話不好笑,沒辦法用笑話來塑造個人的教學特色;因為人各有所長,我認為一個老師除非不得已,否則沒必要勉強自己做某些不擅長的事來迎合學生的喜好,因為畫虎不成反類犬。還記得第二個星期的第一堂課試著跟學生講過一個「訓導主任說:麥可喬丹的衣服也紮進去」的笑話,被學生質疑:「老師你覺得這個笑話很好笑嗎?」身心受創,決定不再講笑話了。 第二個原因,就是我覺得與其講一些沒營養的笑話(除了好笑還是好笑),不如印製其他與課程相關的補充教材,作為引起動機的材料,對學生更有幫助。 註三:碩士班除了修習教育學程外,主修教育政策與行政。在可能的範圍內,我都希望盡可能向學生解釋政策的複雜性與不可預測性。九年一貫課程並非一無可取,與其棒打落水狗,對學生批評一個尚未成熟的教育政策,加深他們的被害者意識,我更傾向於跟他們解釋政策立意的良好初衷。政策的原始構想都是好的,差別只是政策的決定是否夠成熟。一個未臻成熟的政策,需要的是依據經驗不斷做修正,而非全盤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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