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4.09.19 ★ 您正與 5317 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編輯室報告】 人力派遣到底所指為何?似乎各方都已形成一個共同想像的圖象了,但事 實上,就連定算仍存在一個很粗淺的討論,九月二十日經濟會將討論服務 業發展綱領,若按目前這種在雲端上行走的討論,我想,不需多久,我們 將會生產出一個更複雜而模糊的政策! 這是一件危險的事。 ------------------------------------------------------------ 【非廣告】 ###我 要 退 休 金 !### 輕 輕 鬆 鬆 教 您 看 懂 新 制 退 休 金 退休金條例在2004年6年通過了 新版退休金中,有哪些新的規範? 與舊制退休金有哪些重大的不同?我該選擇舊制?還是舊制? 退休金真的都看得到也領得到嗎?新舊交替之際,勞工該如何選擇呢? 面對紛亂而不知如何解釋的法條,手冊中都將會為您一一破解 輕鬆讀退休金,教您輕輕鬆鬆作準備。 歡迎團體訂購,大量訂購另有優惠。 全新版大熱賣 每本五十元 2004年台灣勞工陣線 認真發行 【活動訊息】 ### 民間社會福利研討會:全球化vs.在地化 ###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等團體 活動時間:2004年9月24,25日(星期五,六) 參加對象:1.學者專家2.從事社會福利的實務工作者 3.關心此議題的社會人士及學生 活動報名:e-mail報名:papmh@ethome.net.tw 聯絡人:曾雅倫社工專員 (電話:02-27017271 傳真:02-27547250)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http://www.papmh.org.tw/ ### 勞動法與勞動社會的對話 研討會 ### 主辦單位: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 協辦單位: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 活動時間:2004年10月1日(星期五) 參加對象:各總工會與基層工會幹部及會務人員 勞工行政機關人員、研究學者、學生 活動簡介: 近五年來可謂為台灣勞動法修立法的「黃金年代」!從「職業災害勞工 保護法」、「兩性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勞保護法」、「就業保險法 」,到「勞工退休金條例」的立法,以及攸關未來台灣勞資關係發展「工 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台灣勞動環境將正式走 向法制性的階段。 然而,勞動法制環境的變遷,不僅解決了過去不少的積弊,但亦可能因 為制度本身的周延性,以及執行經驗的累積而發展新的問題。 本次研討會即針對各項議題邀請國內勞動法及勞動學學者進行研討,以 期對未來政府各項法案及政策之修訂有所幫助。 研討會主要有四大部份,其一是針對實施已一年餘的「大量解僱勞工保 護法」之法律與實務問題;其二則是針對國內「不當勞動行為」問題進行 探討;第三則銷定在全球化下的勞資關係,探討「國際勞動基準及跨國勞 動檢查」的影響;最後則是針對國內勞資關係與社會對話機制的建立等議 題。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 http://tlsa.ngo.org.tw ------------------------【主題文章】---------------------------- 標題\是複雜還是模糊? 作者\劉斐方(勞陣人力派遣研究小組) ------------------------------------------------------------- 提到派遣勞動,多數朋友都是一個頭兩個大,許多人都會在一開口就說: 「這是一個趨勢哦…」然後,就開始不知所云了。的確,在當下,這是一 個很熱門的話題,尤其目前經建會已經將它列為重點發展的服務產業之一 ,彷彿它在市場上由來已久,大家都應該耳熟能詳,但它到底有多普遍? 事實上到目前為止,連到底哪些現有的工作中可以算是派遣?大家卻都是 完全不著頭緒。 目前的定義仍然粗淺 在派遣勞動的粗淺定義中,只有單純規劃三者關係,但其中隱含了諸多複 雜的勞務關係,一個不小心,許多無法歸類的非典型工作都有可能成為派 遣勞動。由於行業、產業的差別,要派公司與派遣公司對於勞工的監督指 揮命令也有各自不同的程度。 例如美國,它對於非典型僱用的雇主認定,是採取「控制權準則」為主要 標準,也就是說要派公司以指揮權為判斷是否為雇主的基準;目前,國內 仍無法評斷要派機構可以對勞工擁有多少指揮命令權,如此的情況,又如 何可以稱為「雇主」? 以保全業為例,一個保全人員與保全公司及其服務客戶之間,或許可以構 成廣義的「派遣勞動」關係;現實的狀況往往是:保全公司與其客戶間與 其說是派遣關係,更像是外包、甚至是負責專門特定的「勞務供應事業」 。 分類法:日本及德國模式 日本派遣勞動的經驗,是特別分為常僱型與登錄型兩類,甚至還有在籍出 向等等的區分。常僱型的派遣勞動,除了有雇主與指揮權分離,大致上的 工作型態與傳統的勞工並無二致,而登錄型的派遣勞動,常常令人感覺流 於職業介紹之嫌。 德國也有相當細緻的區分,借貸勞動 (Leiharbeit,過去德國在討論派遣 勞動的名詞) 下分真正的借貸勞動及營業性勞工派遣;真正的借貸勞動又 稱非營業性之勞工派遣,大部分時候勞工都在雇主觸工作,偶而特殊情況 才外借第三人。另外,非真正的借貸勞動,又稱營業性勞工派遣,勞工絕 大部分時間都是定期為不同之第三人工作,此種勞工之雇主以經營勞工派 遣事業為主,目的是透過勞動派遣得到經濟上利潤,德國派遣法主要規範 此種類別。 台灣定義是什麼? 從契約來看,派遣勞動的勞動契約都是定期契約,如何分辨派遣勞工與定 期契約工,其中的界定是一門大學問,就目前政府的討論裡,實在很難看 到有人試圖去細緻瞭解派遣可能存在的各種型態或是其中應該如何界定、 區分、乃至管理。 如果政府希冀把這些林林總總都用簡單一套派遣法來解決,那我們真的要 質疑,到底是怎麼樣的「原則性大法」可以包山包海地涵蓋這麼多不一樣 的面向。由於對於現實狀況的模糊不清,妾身不明,各方對於派遣的期待 與功能也都很不一樣,我們無從得知保全業到底算不算目前討論中的派遣 勞工;依據才庫人力資源事業群總經理楊朝安所分,業務承攬與勞務承攬 ,前者例如大樓管理、保全、清潔,是早就存在於民間的商業模式,與人 力派遣完全不同,後者由於承攬人承攬的是勞務供應,仍屬人力派遣服務 之性質。 如果照派遣業者說明各種派遣工作的特色與優點,除了排班自由之外,保 全業似乎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在這麼多錯綜的想像中,其中政府的態度尤 其詭異,除了促進就業的目標清楚之外,我們實在看不到政府對於派遣勞 動的其他想像;究竟想把派遣發展成一種新型態的僱用模式,未來將有一 定比例的勞工是持續、長期地從事派遣工作,並不以成為正式勞工為目標 ,或者是像派遣業者所云:「派遣只是一個短期工作,從事派遣的勞工大 多數都可以被要派公司所聘僱,最後成為正式勞工。」 若照目前的定義,那麼一但派遣的僱用形式被確定後,不等經建會發展三 十萬人進入派遣產業,許多現有的「正式」工作都將應聲變成「派遣」。 產業化的評估應該回歸完整的分析 許多會議上的觀察,筆者發現,大家似乎都傾向把派遣當作一個過渡;資 方可以利用短期人力,在人力運用上有更大的靈活性,減少徵才與試用的 成本,勞工則可以因派遣作為無法獲得經常性僱用工作時的跳板 (1996,Silverstein&Goselin,鄭津津) ,擁有比較高的自由度,工作 責任較少等等。 但是在這些討論中,我們也都很清楚的發現在數據上的不足,大家都在雲 端上高來高去,一旦要提出數字時,卻是打模糊仗,或是不斷劃大餅?結 果往往只由幾個個案的討論來獨撐全部的論述;今日,經建會卻已做好預 設要積極推動這樣的產業,這樣的評估的方式,不免令人憂心。 產業化對於台灣的就業市場好不好?目前沒有一定的答案。但可以確定的 是,我們要在有相當完善的現實資料之後,才可能進入下一步的討論,考 慮產業化或是法制化的可能性。 在此之前,我們也須先思考,派遣勞動是否真能有效促進就業?我們憑什 麼相信透過派遣的方式就可以創造就業?而不是因分割現有工作或是將正 式員工派遣化而製造就業數字上升的假象?以國外的數據看來,日本在19 85年立法之後,除了看到派遣勞工數目不停地向上攀升之外,失業率並沒 有達到顯著的下降。即使失業率有下降,我們也看不見派遣業發揮的產能 ,或是在經濟數字有特別振奮人心的消息。 回到現實的論述討論,才可能產生更完整的政策,若再繼續模糊化下去, 不需多久,我們將會生產出一個更複雜而模糊的政策!這是一件危險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