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中祥
這陣子「凱德磊洩密案」搞得如火如荼,媒體報導不僅呈現了羅生門般的精彩劇情,同時,也因為程念慈的曝光,為此案增添了些許的香豔與不倫。媒體除了繪聲繪影地影涉程念慈與凱德磊的關係外,也把程念慈的學歷、家庭、婚姻狀況一一曝光。一時之間,這樁間諜案成了肥皂劇,至於此案對台美關係將造成什麼影響,媒體似乎不太感興趣。
就在媒體間諜案焦點轉移到程念慈身上,圖繪了八掛滿天飛荒謬圖像時,程念慈的丈夫郭健寫了封電子郵件給各大媒體表達他的不滿與呼求。信上寫道:「我呼籲你們替當事人想一想,不要把你自己和台灣的媒體沈淪到下流地步。有生命、家庭和事業瀕於危險。最重要的是,下筆前請先查證。在已刊登的相關報導中,許多是完全不正確的。請想一想你的報導可能造成的後果。」
在信中他深深表露出新聞報導對他的傷害與影響,的確,媒體報導往往只交差了事,很少體會被報導者的感受,這種缺乏同理心的報導方式,只是將新聞工作給工具化,對媒體工作者而言,辦完老闆交辦的任務就已功德圓滿,未必會思考到相關的倫理問題,對媒體老闆來說,新聞只是個商品,盡可能聳動、刺激,能夠賺錢最重要,管他什麼倫理的問題。
不過,這種沒有品管、不符合基本SOP的「商品」連基本的品質都沒有,稱不上什麼好商品,更不必期待他有什麼樣的道德操,因為他連基本的工作都作不好。
其實,郭健的信點出了媒體報導時最基本的SOP:查証。中國記者信條第四條:「吾人深信:新聞記述,正確第一。凡一字不真,一語失實,不問 為有意之造謠誇大,或無意之失檢致誤,均無可恕。」 而美國報業守則也寫道:「報紙為爭取讀者之信任,在任何條件下,都要力求正確。凡為報紙力所 能及,而未能作完全與正確之報導者,此種報紙,實無可恕。」
媒體老闆、總編輯、新聞工作者不會不知道這些信條的內容,但只是不願意作,他們的理由通常是在商言商、觀眾愛看。但這些老闆們千萬別忘了,如果真要在商言商,你們連商品應有的品管都沒有,有什麼資格跟人家在商言商,還有,有沒有那一個觀眾打電話告訴你想看程念慈的八掛?還是你們擅自作主先報導讓觀眾看的呢?如果要作商人,就作個有品管、尊重閱聽眾的商人吧,否則你就像美國報業守則所寫的:「此種報紙,實無可恕。」小心,大家拒買你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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