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4-09-30》 |
本期內容 | |
◎ 閱讀第三世界:修築黑色歷史的心靈橋樑─童妮‧摩里森的「新黑人」女性文學之二 | |
◎ 教授爸爸週記 捷運上的數學運算 |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閱讀第三世界:修築黑色歷史的心靈橋樑─童妮‧摩里森的「新黑人」女性文學之二 | |
宋國誠(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 | |
1973年摩里森發表第二部小說《蘇拉》(Sula),這是一部反映當時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理念,表達摩里森黑人女性主義之抬頭與覺醒的代表作。小說以1919至1965年的美國社會為背景,以黑人社區巴頓(bottom)為場景,通過兩位黑人女性的友誼發展為線索,描寫兩位黑人女性追尋自我價值的不同歷程。 在此之前,黑人文學多以黑人男性為敘事主體並置身於正統美國文學的邊緣,以黑人女性視角對黑人女性進行深度創作的小說不僅少有聽聞,即使零星一二,也不過被視為邊緣中的邊緣。《蘇拉》一出版,就引起評論家廣泛的爭議。有人對於摩里森塑造了「蘇拉」這位反傳統、反社會、反道德的角色感到徨恐和刺目,有人對於摩里森如此鍾情於社會微小人物的創作興趣感到疑惑與不解,對小說中充滿極度調侃和暴死事件感到不詳與不安,有人則認為這部小說不過是描寫「姐妹情誼」(sisterhood)的通俗作品,著名的黑人女性主義者芭芭拉‧史密斯(Babara Smith)甚至把《蘇拉》解讀為一部「女同性戀小說」(lesbian novel),將它禮遇為「黑色女同志主義」的開路之作。至於摩里森則說《蘇拉》是自己最喜愛的作品,因為她不僅成功地把蘇拉塑造為「社會反叛下自覺的悲劇角色」,小說本身更是摩里森本人政治觀點與社會意識的展現,也是一部關於黑人女性自覺和「自我探索」(discovery of "Self")的心理小說。 故事人物的居住地巴頓(bottom),意指「低漥之地」。然而這地名卻來自於一個關於黑人受騙的笑話。傳說中一個白人農場主人許諾黑奴只要完成一項艱鉅任務,他就給予黑奴一片窪地。當任務完成後,主人說:「看看那座高山,不是有一片窪地嗎?」黑奴疑惑地問到:「可是那是在高山上啊?」 ,主人一副義正詞嚴地說:「從上帝的眼睛往下看,不都是窪地嗎?天堂腳下的窪地,不正是富饒豐產、最美好的土地嗎?」這個傳說中的笑話,說明了上帝統治下的大地就是白人欺壓黑人的一片窪地,一個對白人來說美好無比的階級社會。「Bottom」這一社區還有社會底層的含意,它意味著下等階級寄居的場所,更是穢物、殘渣和廢人聚集的地方。在這裏,摩里森再度表現了她「一語雙關」的社會反諷技巧。 蘇拉與同族女友奈兒(Nel)的友誼關係是這部中篇小說的主軸,然而姐妹情誼只是表面的敘事形式,內嵌於這一線形敘事之下的理念結構,是作為互為文本性與交叉辯證的黑人女性主義思想。蘇拉與奈兒是童年好友,既然已經確信「一切的機會與成功都與她們無緣」,她們只好約定「共同創造另外一種東西」,這意味著追求一種模糊且充滿困惑的「黑人女性自我」是她們共同的願望。然而,在童年結束以後,兩人完全走上不同的路徑,奈兒長大之後嫁人生子,走向傳統相夫教子、以夫為貴的道路;蘇拉則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且完全與傳統絕裂的現代女性,她以自主選擇生活的態度出外求學10年,返回社區之後,依然特立獨行、放浪不羈,她拒絕成為賢妻良母,與無數男人濫交,甚至與奈兒的丈夫裘德(Jude)上床。一場姦情使情同手足的姐妹感情破裂,蘇拉成為黑人社區中千夫所指的「邪惡」典型。最後蘇拉雖然在貧病交迫下孤獨地死去,但是奈兒在蘇拉墓前追思感念時,發覺兩人「其實一直都是心手相連」的。蘇拉的反抗精神也激發黑人社區的民權抗議運動,提升了社區族人反抗白人統治的意志與行動,蘇拉因此也成為黑人歷史回憶中的「女英雄」。 蘇拉與奈兒之間情感的曲折與波動,不只是簡單的、時好時壞的姐妹關係,而是黑人女性多重壓迫下之歷史命運的矛盾關係,一種呈現出「正、反、合」的辯證式宿命。姐妹的關係表面上隱含著「傳統之善」(traditional good)和「現代之惡」(modern evil)的對立,但實際上兩人始終共享著一個複雜多變的內心世界,一種既有痛苦、壓抑與迷惘,既有衝動、反抗、覺醒和幻滅的心路歷程。蘇拉與奈兒之間,一如杜波依斯(W. E. De Bois)在《黑人的靈魂》(The Souls of Black Folk)一書中所說的「雙重意識」(double consciousness),一種獨特的感性(a peculiar sensation),那就是黑人具有一種兩面性(twoness),他們既是美國人,又是黑人,他們具有不可協調的兩種靈魂、兩組思想,他們既是自由人,又是奴隸制度的產物。在他們單一的黑色身體上,交戰著兩種相互敵對的典型,兩種典型卻又像是一股頑固的力量(dogged strength),把黑人緊緊捆在一起,永遠無法分開。對蘇拉和奈兒而言,她們共享著一個超越性的自我圖像,卻又各自走上迥然不同的道路,但是就在這一自我圖像最終歸於破碎時,兩人在人生的盡頭又再度相會,那種「頑固的力量」──來自於階級(class)、種族(race)、性別(gender)的壓制力量──使蘇拉與奈兒成為黑人女性悲苦命運的同命鴛鴦。 蘇拉是摩里森刻意塑造的「反叛型」黑人女權主義者,摩里森把她稱為「沒有形式的藝術家」。她以絕對的獨立人格和放縱的生活方式,至死不渝地反抗加諸在她身上的現實,並充分自覺地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童年時期她以刀刃自己手臂,以「我都敢這樣對待自己,對你們還有什麼不敢?」的自殘行動,嚇退了試圖調戲她和奈兒的白人男孩,她把一個叫「小雞」(chicken little)的白人小男孩丟進河裏溺死;她出外遊學其實是想逃避社會對一個黑人女性的武斷定義,她冷眼坐視失去男人就像世界末日來臨的母親漢娜(Hannah),在自己家中遭烈火吞噬;她把逼她出嫁的祖母伊娃(Eva)乾脆送進養老院,因為她不想成為別人,只想活出自己;她上教堂從不穿內衣,因為上帝不過是白人用來欺壓黑人的神聖藉口;她不解奈兒為何對她與裘德上床一事如此震怒而傷及她們的姐妹情誼,因為沒有一個男人值得女人為他付出,男人對蘇拉來說,不過是一具蠕動的穿刺物,一種用之即棄的暫時玩物。她深信情人不是也永遠不會是女人的同志,男人(無論白種或黑種)對黑人女性而言,只是數不盡的痛苦、遺棄與死亡。她認為在這個國家裏的所有黑人女性都是在等死罷了,因為這個國家不會給黑人女性一絲的尊重和關懷。但即使她認為所有黑人女性都像樹皮一樣等死,蘇拉也決心要像一棵彩杉一樣,活得千變萬化、死得光彩奪目。 蘇拉以沉緬於性事來換取自我的確認,這是摩里森這部小說最引起爭議的一個「解放隱喻」,儘管所有的爭議最後不過落得一種「偽道德」的結論。摩里森這樣描寫道: 她不斷和男人睡覺,這是唯一的場所,能夠讓她找到她所要尋求的東西:一種感應悲傷和刻骨銘心之痛苦的能力。……她使自己處於一個被征服的地位,但她能感受到自己的控制力,一種無邊無界的力量。……當對方結束時,留給她的是一個被解脫的自我,在這裏她找到了自己,她迎接自己,她與自己天衣無縫地融為一體。 蘇拉就像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在《第二性》(The Second Sex)所說的,女人除了自己的身體以外一無所有。她以一種自我控制下的情欲釋放,試圖遊走於不同男性而避免性別的宰制,但是蘇拉的情欲釋放從來就不是一個女人出自本然的生命能量和人性歡愉的平等互享,而是一種帶有「受虐性昇華」和「消極性解放」的痛楚感和悲劇性。儘管性愛對蘇拉來說,是她「挖掘自我」的主要手段,但是在離開個人感官世界而進入社會階級的意義系統時,這種挖掘自我的手段,不過是把「性」充當自我和社會定位之空白的填充物,在某種意義上,不過是一場接一場以空虛換取空虛的肉體交易。因為蘇拉從男性身體上所獲取的不過是自我的投射物,從而陷入一個以解放幻覺為裝飾的循環自戀中。 畢竟,摩里森並未模糊個人的「肉體解脫」和階級的「社會解放」兩者之間的差異,換言之,解脫畢竟不等於解放。實際上,蘇拉並非默默無名而死,她的反叛精神對一向逆來順受的黑人族群而言,具有意志與行動的啟蒙作用。由蘇拉所激勵的黑人抗議行動,意味著一方面個人的解脫必須依賴於指向階級平等的社會解放,而個人的解放又必須通過社會自身從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中獲取解脫。在這部小說中,摩里森最為成功之處,就是擺脫了傳統黑人文學「自憐自艾」的哭調風格,通過對傳統黑人婦女的「群體性格」和新世代黑人女性解放意識之矛盾性對比,歷史地再現了黑人婦女的生活世界,為黑人女性主義塑造的一幅鮮明的解放意象。 (下週續) 《蘇拉》Sula 出版■Plume Books 童妮‧摩里森。(圖/www.plcmc.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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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教授爸爸週記 捷運上的數學運算 | |
賴鼎銘(世新大學資訊傳播學系教授) | |
上週六,上完在職碩士班的課,搭著捷運回家時,我看到一對父子從萬隆站上車。一上車,小孩子一副很慌張的樣子,一邊手不停在運算,一邊眼睛瞄著寒著臉的父親。父親大聲斥責小孩子「為什麼不會算」,小孩子則一邊算一邊小聲地解釋。看到這副景像,我知道又是一位要求甚嚴的老爸,望子成龍地要小孩子連搭車都不能放鬆,不停不停地算。 這種情景,讓我進入反思的狀態。每逢開學,我總是避免不了像這位父親一樣,要求小孩子要不停地運算。加上小兒子的數學不好,我甚至動念要求他參加補習班,雖然我的小孩一副千百萬不願意的心情。 為什麼要小孩不停地算?為什麼要求自己的小孩要去補習?這已變成大部份家長開學後的惡夢。當然一方面是希望小孩子不要輸在起跑點,但多半恐怕已變成「別家小孩在補習,我的小孩為何不補?」這種輸人不輸陣的心情,恐怕是主要的壓力吧? 我到最後並沒有強迫自己的小孩去補習。他已在學英文了,一週中的週一、週二、週四及週五,每天下完課,他就必須到英文班報到,直到6點半才能回家。我自己不斷在衡量,他學英文已經好幾年,我應該幫他停掉英文,換成數學嗎? 我最後的考慮,當然是語文優先。已經學了好幾年,他已經不畏懼英文,為什麼不讓他學到小學畢業?就這樣,我放小兒子一馬,讓他免去補習之苦。 但小兒子壓力的減輕,卻代表我必須扛起教他數學的重擔。我必須在百忙中,幫忙他完成數學的功課。但也在輔導中,我覺得小孩子會不喜歡數學,其實跟教學的方式有關係。 我以開學後小兒子學的因數為例。學校只知道教小孩子如何算出答案,卻不讓小孩子真正理解何謂因數。就算數學課本有所定義,但這種字典式的定義,一個小六生如何了解這些抽象的名詞? 從這樣的經驗,我才體會,我們的教科書真是太過死板。為什麼不能多一點說明,甚至是舉日常生活中活生生的例子,讓小孩子知道何為因數?我想起以前自己數學這麼差,其實中了只知運算而不知其理的毒。看著課本,我其實很會算因數,但我竟然發覺自己不知道何謂因數! 為了自己了解,更為了讓懵懂的小兒子知道何謂因數,我只好上網查資料,自己親自了解何謂因數。果不其然,原來甲數被乙數整除時,乙數就是甲數的因數,甲數就是乙數的倍數。當我如此跟小兒子解釋時,他有點開竅的樣子。看他如此反應,我總算稍為寬心一些。看來我的小兒子,並沒有那麼笨,他只是需要多一點的解釋及說明。 我其實上班及上課已經很累,但為了自己,也為了小兒子的學習興趣,我決定自己必須下海,好好了解數學的迷津。能不能成功,我可不知道。但這種年紀了,把它當成一種對以前的補償,其實也滿令人充滿期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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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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