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網路通訊 週刊 第八十三期 國大虛級成功 大法官「憂鬱」成傷 2000年5月3日 本期內容: ■ 新聞回應:國大虛級成功 大法官「憂鬱」成傷 ■ 新聞回應:調查局怕什麼? ■ 活動看版:蘇案第九年——走向黎明 定點繞行救援行動 ■ 活動看版:司法改革雜誌 特約記者媒體營 ***************************************************************** 新聞回應 國大虛級成功 大法官「憂鬱」成傷--司法官優遇制度存廢評議 羅秉成 律師 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逼得國民大會提前自我了斷。沒 想到這篇替國民大會送終的墓誌銘,竟種下禍端。國民大會代表 心有不甘,硬是拉大法官陪葬,修憲明文排除大法官適用優遇條 款(司法官轉任者不在此限),大法官挺著腰桿抵禦這股政治亂 流,卻幾為之折腰,有人痛呼司法改革再一次敗倒在政治惡勢力 的腳下。司法當局則憂心大法官們「同工不同酬」會影響釋憲品 質,擬意修法補救,卻又惹來國代譏嘲自肥云云。 其實,國民大會視大法官如寇讎,排除大法官適用優遇條 款,出於政治報復,昭彰明甚。這種不理性的反撲舉動,時地不 宜,就算理由再正當(比如主張大法官為任期制,並非終身職, 故無優遇制度適用餘地),也不能任意豎起稻草人,自劃靶心, 誣射大法官自肥(釋字第三九六號解釋與大法官是否適用優遇制 度無關)。這種不理性作為,除落人挾怨報復的口實外,更是糢 糊了司法官優遇制度存廢爭議的焦點,實在可惜。 換句話說,該檢討的不是大法官,而是現行的司法官優遇制 度。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實任司法官任職十五年 以上年滿七十歲者,應停止辦案;實任司法官任職十五年以上, 年滿六十五歲,身體衰弱,不能勝任職務者,停止辦案。停止辦 案之司法官,仍為現職司法官,支領司法官之給與。上開規定就 是一般所稱的司法官優遇制度,有人諷刺這種領一輩子的終身俸 是對司法官的制度性賄賂,有全面廢除之必要。 憲法第八十一條固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透過此一身份保障條 款,以期落實第八十條審判獨立之精神。但所謂終身職的保障, 其真意應在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宣告,不得免 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之「職業生命」的終身保 障,現制將之解為「自然生命」的終身保障,容有商榷餘地。加 以憲法第八十一條所指法官,應係指前條受審判獨立保障之狹義 法官,文義至明,乃上開條例竟將受此終身職優遇制度保障範 圍,擴及檢察官(同條例第三條所指司法官),更是可議。若從 維護審判獨立之必要性肯定優遇制度著眼,職司憲法審判(違憲 審查等),應超出黨派為判決(解釋)之大法官,不能適用優遇 條款,而非審判機關之檢察官,反而可以適用,豈不荒謬。又對 顯已不勝任審判工作之司法官,得繼續支領司法官給與,不能強 制退休,實在難以圓說學理上對法官審判獨立之落實有何必要 性,無怪乎其他公務員認為優遇制度差別對待,而有不平之鳴。 我們毋寧相信現行優遇制度是對司法官奉身司法的肯定,而 非制度性的賄賂。以時下司法官工作負荷超重,壓力龐大,所領 薪俸相對微薄,貿然全盤取消優遇制度,對司法官之士氣勢必有 相當打擊,不利於司法改革,也欠公允。司法官優遇制度確有諸 多不合理(甚至不合憲)之處,與其抱怨國代無理,不如反思如 何合理調整司法官待遇偏低情形。司法官領取堪稱微薄之薪水, 或多或少寄望於終身俸之長期利益,然而政府不願提高司法官待 遇,又何嘗未將終身俸支出的財政負擔考量在內?或許我們可以 在改廢司法官優遇制度之前(或同時),將司法官每月薪俸透過 修法大幅調高至合理程度,一刪一增,互補平衡。國家財政負擔 未必因之加重(免去終身俸龐大負擔),而司法官也不必抱著做 到老死的心態勉強工作(報酬可如實反映於工作成效)。一方面 符合憲法第八十一條保障法官終身職之真意,另一方面也使公務 人員之薪資待遇趨於合理、公平,應該值得一試。 (作者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兼發言人) ***************************************************************** 新聞回應 調查局怕什麼? 王時思(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從台灣過去國民黨時期的統治經驗看來,大概所有人提到調 查局都敬畏三分,倒是沒聽過調查局怕什麼的,不過,面臨第一 次的政權易主(說白話叫換主子),我們似乎也漸漸認識到調查 局也是有「罩門」的。 當內定法務部部長陳定南陸續表達自己對調查局未來發展的 看法時,不但主動提出了「廉政總署」的構想,而且很重要的傳 達出對既有調查體系的疑慮,也就是認為調查局內部有重整的需 要。這樣的重整需要不僅反應在一般民眾最容易懷疑的操守、講 關係等權威時代遺毒之上,而且很顯然的和陳部長之前「六親不 認」、「效率至上」的風格有很大的抵觸。這樣的衝突逐漸福上 檯面,也造成了調查局內部開始憂慮、反彈,終於發出「基層的 心聲」,做出要求新任部長節制的聲明。 其實,調查局的憂慮可以想見,因為這位新部長顯然和舊有 的人事沒有任何瓜葛,也就是說,很可能會帶來完全不一樣領導 風格的「文化衝擊」,這樣的衝擊初期可能反映在對於內部人事 的重整,包括操守有問題、觀念封建陳腐的人一定難出頭,但是 後期將會更深層的影響調查局的文化。譬如講關係、論輩份可能 必須從主流價值中退役,官僚、被動的心態也可能遭到淘汰,換 句話說,調查局恐怕不是什麼涼單位,得上緊發條慎之戒之了。 這種新的文化衝擊應該是引發調查局內部不安,新官還沒上 任,內部卻先放話下馬威的關鍵。不過,換個角度想,民眾開始 有空間去想像美國好萊塢電影中又酷又霹靂的FBI,這種想像不 但足以使調查局從「爪耙子」的陰暗形象中解放出來,一轉成為 打擊真兇的英雄,更讓調查局成為一個有頭有臉的光榮單位。從 長遠來看,似乎更有利於調查局從業人員的職業尊嚴,所以基層 調查員不但不應該抗拒,或許應該更迫切的迎接這樣新時代的到 來,至少從這一刻起,還來得及和過去劃清界限,和台灣的民主 時代一起前進。 ***************************************************************** 活動看版: 蘇案第九年——走向黎明 定點繞行救援行動 時間:每天下午5:30~6:30 地點:濟南長老教會(濟南路立法院旁古蹟建築) 主辦團體: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 進會、死囚平反行動大隊 蘇案第九年——走向黎明 定點繞行救援行動 祈願我們的堅持能換來他們的自由… 莊林勳61年次,聖心高中肄業。當時擔任快遞工作,正要展開軍旅生涯 蘇建和61年次,木柵高中畢業。當時擔任自助餐侍者,正要展開軍旅生涯 劉秉郎61年次,成功高中畢業。大學聯考成績不滿意,正計畫進入「南陽大學」 1991年八月,他們因為刑求取得的自白被判兩個死刑而入獄。儘管法律上明文規定自白不能 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儘管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證明他們涉案、儘管他們都有不在場證 明、儘管檢察總長曾提出三次非常上訴、儘管連已經伏法的「主謀」的弟弟都為他們喊 冤……我們的司法卻仍然堅持一錯再錯,不肯回頭…… 歷經國內外人權團體的奔走呼救,他們才能「偷生」至今。但是,他們真正渴望的不只是活 著,而是清白自由的活在陽光下! 你也可以成為他們的救命人! 請你用行動表達對本案的支持及對司法的抗議! 蘇案第九年——走向黎明 定點繞行救援行動 時間:每天下午5:30~6:30 地點:濟南長老教會(立法院旁古蹟建築) 你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