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4-10-20》 |
本期內容 | |
◎ 閱讀第三世界:修築黑色歷史的心靈橋樑──童妮‧摩里森的「新黑人」女性文學之五 |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閱讀第三世界:修築黑色歷史的心靈橋樑──童妮‧摩里森的「新黑人」女性文學之五 | |
宋國誠(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 | |
顯然,「殺嬰」是《寵兒》小說中最悲慘、最驚駭,也最令人深思反省的主題,它是整部小說的核心,貫穿全書,也緊扣讀者。小說取名「Beloved」,刻意去掉語法規則上定冠詞「the」的用法,旨在象徵寵兒這一鬼魂的無主性和飄泊性,以寵兒來代表成千上萬、難以計數的「孤魂黑鬼」。 「Beloved」一詞來自《聖經‧羅馬書》的一段話:「他們與我非親非故,但依然是我的骨肉親人;他們沒有享受驕寵溺愛,但依然是我的愛子驕女。」這意味著小說在傳達一種超越性的慈悲,一種對跨越種族藩籬之「母性之愛」的深度期許,也表達了摩里森對6百萬黑人亡靈的悲憐和哀弔。 賽絲是黑奴時代整個民族悲劇的縮影,她上下三代的生命歷程,經歷了死亡、逃亡與再死亡。賽絲的母親是從非洲販擄而來的黑奴,在販奴船上履次遭到白人強暴,她把生下的孩子統統丟到海裏去,只留下賽絲一人,只因為賽絲的父親也是一個黑奴。賽絲從未見過母親,只知道她最後遭白人吊死。賽絲的婆婆貝比‧薩格絲命運一樣悲慘,小說一開始就是以婆婆的「傷心憶往」為起點,她曾被迫與6個男人「配種」,生有8個孩子,除了小兒子──賽絲的丈夫以外,其餘都生離死別、不知去向,她唯一記得的是所生孩子的數目。 小說一開頭,賽絲因為深受寵兒陰魂的困擾,建議婆婆搬家,婆婆對賽絲說道:「這有什麼意義?這個國家裏的哪一棟房子不是整支樑柱都爬滿了黑人的鬼魂?妳已經夠幸運了,妳的鬼魂只是一個孩子。」然而被婆婆稱為「還算幸運」的賽絲,卻是在「甜蜜之家」中像牲畜一樣被對待。儘管在老主人加納先生(Mr. Garner)時代,賽絲還有自由擇偶的機會,幻想有個溫馨甜蜜的婚禮;但是到了「學校教師」(School Teacher)接管莊園以後,殘暴與虐待的日子就此開始。 黑奴對於莊園主來說,不過是牲畜一般的財產,女黑奴更是牲畜中配種繁殖的工具。「她們隨時可以被租用、借用、出售、贖回、質押、典當、賭去、偷走、甚至被搶去,被處死」。黑奴一無所有,只有流血和出汗。她們沒有做人的權利,她們被剝奪了愛的權利,甚至包括愛自己親生骨肉的權利。賽絲那個被毒打而留在背上的「苦櫻桃樹」(Chokecherry Tree),既是烙在她身上的動物標記,更是她的非人命運的痕跡。 至於男性黑奴的命運也是一樣悲慘。保羅‧D是「甜蜜之家」逃跑的男性黑奴中唯一的生還者,但他最後得以來到藍石路124號,卻是一場生死搏鬥換來的。保羅‧D逃亡失敗時,嘴裏被塞進了鐵條,戴著手銬腳鐐栓在馬車上,被賣到另一莊園,保羅‧D毅然殺死新主人,以顯示其爭自由的不死決心。罪加一等的保羅‧D再度被遣送到喬治亞州,戴上鐐銬與其他黑奴囚犯栓在同一條鐵鍊上做了86天苦役。幸好在一次大水成災中,黑奴囚犯集體逃亡出來,他才得以轉向北方,尋找他心愛已久的賽絲。至於賽絲的丈夫赫爾(Halle),卻是一個善良而軟弱的人,當他從田裏返回告知賽絲集體逃亡的訊號已經響起,卻撞見莊園主的兩個姪子正在「竊取」賽絲的乳汁時,他無法承受而導致最後的精神崩潰。無論是一再死裏求生的保羅‧D,還是已遭白人思想毒化而形同「精神閹割者」的赫爾,他們都是「無牙的看門狗,無角的公牛;被閹割的載重馬,任其嘶鳴也不能人語」。 儘管「學校教師」在人獸之別的區分上警告賽絲:「定義是屬於下定義的人,不屬於被定義的人」,但是兩個關鍵性事件最終激發了賽絲決定逃亡以爭取自由。這不是一種因不堪忍受生活之苦的逃避,而是尋求主體性之重建與整全的歷險犯難。事件之一是學校教師令兩個姪兒以賽絲作科學實驗,從其身上列出人的屬性與動物屬性,這是摩里森試圖以「種性」、「屬性」、「本質」、「天性」等等種族主義的核心概念,來觸動賽絲受壓抑之主體性的自覺,進而作為採取自覺性逃亡的行為動力;另一個是「竊奶事件」,女性黑奴的乳汁向來被白人莊主視為牛乳一般的私產,當賽絲把孩子偷偷送走再回到莊園時,不料「學校教師」的兩個姪子竟在馬廄裏強行吸吮她因懷孕而飽滿的乳房。賽絲覺得她可以被操勞、被使喚、被輕視,但她的生命之泉不容被污染、被掠奪。白人小鬼無權吸吮她的乳房,無權竊取她留給孩子的母性之汁。賽絲堅持只有她的孩子才可以獲得她的乳汁。「竊奶」意味著白人莊主意圖切斷她與子女的生命聯繫,因而激起賽絲基於母性之愛的強烈反抗。 小說中的人物(自由黑人)無法理解賽絲殺嬰這種非人的行為(這意味著獲得自由的黑人照樣會忘記本族人民爭取自由的艱辛),亡女的陰魂無法寬恕她,經常把124號弄得不得安寧。賽絲的兩個兒子霍華(Howard)和巴格勒(Buglar)也因害怕在13歲時就逃離家門──從丹佛口中,兩個哥哥是要去參戰的,因為他們寧可拿刀和行凶的男人相處,也不和拿刀行凶的女人攪和。黑人同胞視其為邪惡女巫,當街上馬車經過賽絲家門時,都會快馬加鞭的通過。即使深愛她的保羅‧D在聽到此一事件時,也驚駭傷心的離她而去。 為了為自己辯護,賽絲找來了石匠,在女兒的墓碑上刻了「beloved」一字,來表達自己不得已的苦衷。然而,這7個字母是靠她和石匠作愛以抵償工資換來的,這意味著她必須讓男性的陰莖來書寫她對亡女的至情真愛!然而,摩里森刻意讓賽絲與工匠作愛時擺出「雙膝像墓穴一樣張開」的姿態,使工匠看起來「像是在屍姦」!墓穴之姿意味著儘管身體遭受凌辱,精神上卻堅忍不屈。母性的偉大和女性的卑微,交雜在在這短短10分鐘「賣身造墓」過程中,令讀者興起錐心刺骨、感觸至深的無奈感。 在白人文化中,殺嬰是一個嚴重的文化禁忌,更是一種無可饒恕的惡行。但是在黑人文化中,它卻是一種拯救與復仇的手段。亂交也是白人文化的禁忌,可是它卻是黑人女性追求個性自由和一種瞬間唯美的慣用方法。一般白人作家或黑人男性作家很少觸及這一文學禁區,但摩里森和其他黑人女性作家,例如聲望不亞於摩里森的愛莉絲‧沃克(Alice Walker,以《紫色姐妹花》The Color Purple為代表作),都毫不忌諱的描寫這一主題,以擴大人們對黑人文化心理的內在認識。因為,只有勇敢面對黑人歷史中這種「為了不讓孩子重蹈奴隸之苦而親手置親生骨肉於死地」的恐怖事件,才能使黑人的歷史經由「回憶再現」而被人們「再回憶」。實際上,在《蘇拉》之中,已經出現「殺子」的場景,蘇拉的祖母伊娃(Eva)為了拯救從戰場逃回,試圖縮回她的子宮的兒子,將他活活燒死,伊娃事後敘說了她的動機: 我盡最大的努力讓他離開我,到外面闖闖,像一個有骨氣的男人一樣活著。可是他不肯。所以我得想個法子別讓他進來,別讓他縮回我的子宮裏,想個法子讓他像個男人那樣死去。 18年後愛女的亡靈化身一位名為寵兒的姑娘來到124號,在賽絲確認寵兒就是自己親手殺死的愛女之後,愧疚與悲痛自然難以言喻。賽絲與寵兒之間人鬼越界的母女關係,不僅是小說中最具戲劇性和哲理性的部分,也是摩里森作為「後設理念」在小說中通過「重現記憶」達到對精神創傷之療癒性的一種內在表達。摩里森在這裏借助於精神分析女性主義的觀點,以母女關係乃是「前伊底帕斯」(pre-oedipus)之同一狀態,來描寫寵兒對母親強烈的認同和占有欲念,以及賽絲基於彌補和贖罪意識,以愛女為自我異化之對象,從而陷入母女同一的、一種重返胚胎期的「童化」現象。 賽絲在確認寵兒就是她死去的愛女之後,她決定不計一切的照顧她、彌補她,她似乎重新變成「自己母性的奴隸」,她實際上把寵兒視為自己童年的替代者,她使作為母親的自己變得像是年幼喪母的稚兒,卻把作為稚兒的寵兒視為年幼時期的母親。由於「童年之缺」,賽絲「蜷縮在椅子上,像受到懲罰的孩子舔著嘴唇,而『寵兒』則吞食、攫取她的生命,……這個年長的婦人毫無怨言的妥協著」;由於「母親之缺」,寵兒真正的臉龐總是糢糊不清,她無時無刻不想重新進入母親的身體,重溫失去的母愛,尋找完整的自我,她喃喃說道:「我看到屬於我的她的臉……,我要得到我的臉……,我的臉來了,我要得到它,我要鑽進那張臉,我的黑色的臉離我很近,我很愛它,我想鑽進去」。實際上,寵兒一直把賽絲當作自己而占有她,她因而與非意志狀態下的保羅‧D作愛時,有著女人的滿足,她和賽絲一樣談笑,一樣舉手投足,一樣的呼吸嘆息。 貝比‧薩格絲在《寵兒》中也是個具有舉足輕重的角色,她是摩里森藉以表達一種「黑人自愛主義」的代言者。貝比患有腿疾,不良於行,她因孝順的兒子赫爾為她贖身而獲得自由。她多次勸導賽絲放棄仇恨和怨懟,「放下手中的利劍和堅盾,不要再策劃戰爭」。在兒子以生命和前途贖回她的風燭殘年後,她決心以一種「自由重生」的態度教育她的黑人同胞。她在辛辛那提住處附近闢出一塊「林中之地」,宣講「自愛」的道理,因為她深信,自愛是黑人獲的自由與解放的唯一出路: 那黑的,黑的肝臟,要愛它,愛它,還有那最好的跳動的心,也要愛它,現在聽我的,愛妳們的心,甚於愛眼睛和腳,甚於呼吸自由空氣的肺、妳們孕育生命的子宮,給予生命的生殖器,因為這是我們的追求……。 然而,就在學校教師帶領一群追補手闖入庭院,她一方面驚訝為何沒有一個黑人同胞為她通風報信,一方面親眼目睹自己的外孫女死在自己女兒的刀鋸之下,她的信念也崩潰了。「那白色的鬼東西,奪走了我所有的一切,奪去了我所夢想過的一切」。在她臨終的那一天,她宣告了60年奴隸、10年自由民所得出的人生教訓是:「人世間,白人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寵兒》的成功之處除了它的主題與劇情,還有摩里森一種出自作家之道德勇的敘事策略。以多重視角、拼湊敘事和斷續的時空變化來組合小說的劇情推展,是摩里森在這部小說中表現得出奇卓越的敘事策略,這是賽絲對巴赫金(M.M Bakhtin, 1895—1975)「復調小說」理論的運用,但摩里森顯然更勝一籌,她不僅在巴赫金意義上的「復調聲部」加入了「復調記憶」,還融入了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哥德式小說(Gothic novel)的手法,來對富有道德爭議之複雜性的「殺嬰」事件進行驚心動魄的描述。 賽絲的殺嬰事件起初是在小說人物的隻言片語中折射出來的,它令讀者感到懸疑而不知所措。摩里森運用雜亂的時序、語意的閃爍,以回憶、忘卻、壓抑、挖掘、拒絕、積壓、轉移、顯現等等記憶的變異形態,來逐漸明朗出殺嬰這一可怕的仁慈行為、極端的母愛形式,也就是,運用一種意念懸盪和遲延詮釋的手法,來對應於一種黑人母性情感異化形式的表達。在殺嬰一幕中,摩里森通過三個視角,它分別代表白人視角下主觀定義的「瘋」、黑人同胞視角內不能理解的「慌」、母親視角中創痛至深的「愛」: 白人視角:她瘋了!她一手提著血流如注的幼兒(寵兒),一手抓著另一個嬰兒(丹佛)的腳往牆上摔,腳下還躺著兩個滿身是血的男孩(霍華和巴格勒)。 史坦普‧派德視角:她像一隻受到驚嚇的?鷹,抓起四個小孩衝向木籬笆去, 那裏有一把手鋸。 賽絲的視角:模糊、閃爍、片斷、一語帶過…… 在這種多重視角中,最清晰的是最污蔑的,最模糊的卻是最沉痛的。在賽絲的視角中,表達的是「我是為了不讓孩子再受奴隸之苦而做的,我要把我的孩子留在安全的地方」。摩里森以這種多重視角來表述,是在說明種族主義社會逼迫其受害者抵抗,殘殺要比重新淪為奴隸更具人性。賽絲做的並不是傷天害理的凶殺(murder),而是合理的拯救(extrication)。賽絲不是像白人那樣把黑奴吊死,而是不想讓自己的孩子成為白人手下被吊死的黑奴。摩里森旨在表明,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去感受奴隸社會下安全意味著死亡這一母性的由來與本質?摩里森也在表明,對於這一質疑,一切的道德分析與判斷都派不上用場!而是要問,是誰?是什麼社會與制度?使得賽絲: 要把那鋼鋸的利齒架在那稚嫩的頦骨下拉開;要一把捧著那娃娃噴流而出的油脂般的鮮血;要扶正那張漲紅的臉蛋,不讓那小小的頭顱滾到地上,最後還要緊緊抱著她,壓制從那飽滿、芬芳、生命正旺的肉體上發出的死亡的抖顫……(下週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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