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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小鋪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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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6/報主.媒體小鋪

本期內容:
《Watch Media》11月7日節目內容:解讀政治新聞
《低調形體》手中握著染血的劍
《流行開講》記者和偶像的一場傀儡戲
《以管窺天.媒體偏見》晚景何必淒涼
《影文影舞》消失的自立報社
《Watch Media》網路更新五集
《寫在後頭》

《Watch Media》11月7日節目內容:解讀政治新聞




許多跑政治新聞記者,容易被某政黨吸收因而放棄記者成為內部員工、或者也易代表某個政黨出來競選,這是否意味這些平常與政治人物接觸頻繁的記者,私底下與政黨與許多不為人知的交易,這些觀眾該如何判斷?而報社或媒體是否也會因「自己報社立場」的不同,對於事件報導的呈現也會不同?例如刻意忽略某政治人物的新聞?本週的《Watch Media》將邀請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呂東熹與我們一起「解讀政治新聞」。


來賓:呂東熹(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

主持人:管中祥

播出時間:每週日上午8:00—9:00
綠色和平:FM97.3


《低調形體》手中握著染血的劍



文/敗裸殺

一名記者之死,在颱風天。我們怎麼看?看到什麼?

 先從引發這起事件的分洪道來看好了,一個分洪道的啟用,照說是沒有多大的新聞價值的,更何況是已經啟用過一次的「二次啟用」。真正有新聞價值的,恐怕還是行政院長游揆。再者,就算不是因為游揆造訪,而單純去採訪這則消息,恐怕也未必達成新聞規範性理論所言的守望功能。

 但今晚的聯合晚報社論寫著:「平宗文『因公』殉職,絕對恰當。」不過我認為並非如此。平先生是殉職沒錯,但並非「因公」。真正因公殉職的,只有消防替代役男陳志祥以及氣象局技佐張朝彥兩人。採訪一則無法「守望」的新聞,實在無法稱得上是「『因公』殉職」。那麼,為何各報今日一面倒地以大篇幅報導記者殉職?

 這裡,我們用媒體的「放大」邏輯來看,媒體的「放大」是根據其「新聞價值」所做的選擇,但在這裡的「新聞價值」已非教科書上的時宜性、接近性、影響性等等,而是為了各自的利益:諸如攻擊敵方政治勢力、以票房為第一優先等等。所以會放大對手陣營的疏失,或是炒作各類社會新聞以吸引閱聽人注意。我們常常看到一些覺得不想看到的報導,便是此類邏輯下的產物。除了這個放大邏輯之外,還有一個鮮為人知之處,那就在報導中將自己的同業「人性化」。在各類意外災難中,記者無可避免地要踏過傷者、往生者前進,而報導語言中,基本上媒體也採取了客觀的敘事框架,縱然我們知道這個客觀僅是冷眼旁觀災難,但是,這的確是做到了客觀敘事的基本要求。不過,如果受災者是同業的話,那就是兩回事了。如此把一般民眾和記者截然分化的報導形式,我非常不能苟同。具體表現在外,就是一般民眾的傷亡,就只具統計數字上的意義,但同業的傷亡,便有其生平事蹟、親友含淚稱讚往生者的畫面,是一齣活生生的悲劇。如果各位對於鳳凰衛視的劉海若還有印象的話,那就可以去比較傷亡者是同業和傷亡者是一般民眾的差異有多大。我記得劉海若大難不死後的新聞傳出,各家電子媒體,尤其是劉的老東家TVBS紛紛大幅報導,中國時報甚至以一整版的版面報導。在我看來,那只是利用傷者因採訪之便,可以廉價剝削同情心及眼淚的手段罷了。

 而且,從新聞價值的角度去看,有必要如此「盛大」報導嗎?說實在一點,不過是遙遠英國火車車禍的劫後餘生者而已,有必要如此大幅慶賀、報導嗎?時宜性?稍微,因為已經過了「一天」了。顯著性?沒有。影響性?沒有。為什麼不去報導為何英國鐵路民營化後所帶來諸如誤點、不安全的諸項後果,而只是大幅引用電影中火車相撞的畫面以及其親友述說海若是怎樣好的孩子、同事? 這種說法覺得很熟悉嗎?台灣媒體報導平宗正殉職之事的報導語言正是如此。我舉今日的聯合、中時為例。這兩家報紙不約而同地把平宗正之死以三版全版的篇幅報導。而另兩位因公殉職者陳志祥與張朝彥在五版,而且加起來只有半版,下面是廣告。按照報紙的重要性邏輯來看,「大」和「前」是兩個衡量事件重要性的判準。以此觀之,聯合、中時兩家「不約而同」地做如此配置,肯定是將平的性命置於陳與張之上,原因無他,乃是認為這是追求新聞真相而殉職的高貴靈魂。(或是將其做「最後一次運用」?)但是,我不認為這種處理方式符合新聞專業。

 回到採訪現場談,在台灣的記者,大部分都忽略掉了一個最基本,卻也是最重要的「採訪警戒線」。所以常常看到記者一擁而上,將麥克風堵在各式新聞人物的面前。(例如嫌犯、政治人物等等)當然,在本則事件中當然沒有用黃色警示帶所圍起的警示線。但是,如果心中能有警戒線的觀念的話,這種事情就有避免的機會。而且,冒險深入災區的新聞記者,雖然勇氣可嘉,但是,這並不代表新聞的「質」有所提升,冒險採訪的新聞,品質有比不涉險的新聞好嗎?新聞的品質,跟記者如此危險的播報方式,兩者是完全不相干的。那麼,為何要這樣做呢?如果只是把記者當成螢幕前的跳樑小丑的話,此風可以休矣。

 我們再來看,萬一落水事件真的發生怎麼辦?如果是日本的話,記者可能會獲救,因為他們身上會有公司配給的救生衣。如果是美國的話,可能會獲救,原因同上;另外一個可能是,這種事情根本不會發生,因為工會組織完整的報社或電視台都有可拒絕危險採訪的明白條文。但是,在台灣呢?在平宗正事件後,各媒體主管莫不同聲表示哀悼及遺憾之意。並且宣示颱風天由公司供應便當以及由採訪車接送上下班。看清楚了,這就是媒體主管的「哀悼」與「遺憾」。就算下次颱風,還是要把記者送去「最前線」,而且由採訪車接送,直覺讓我聯想到幼稚園每天上學時由娃娃車接送的場景,如此讓記者連拒絕的權力也沒有;至於供應便當這更好笑了,箇中三眛請讀者自行體會。由此觀之,台灣的媒體主管仍舊是把記者當成一個個的採訪棋子,假如不幸折損,發發補償金也就了事了。記者的專業性與主體性的缺乏,由這種「便當」(危險採訪只值一份便當)與「接送」(怕記者不來)的「遺憾」與「哀悼」便可見微知著。

 其實,剛剛所舉的英日兩國記者,只有救生衣還是不能保證他們能獲救,更重要的是他們所受的防災訓練。會遇上大雪的記者,一定有受過在雪難中自救、救人的基礎技術;路線上會遇上其他災害的記者亦然,一定有受過應付當地最常發生災害的訓練。(不一定是天災,亦有可能是人禍)在伊拉克戰爭時,西方媒體大多有受過「反恐怖攻擊」以及「反綁架」等訓練,這也多少說明了為何戰區綁架事件頻傳,卻無記者受害的消息。反觀台灣,記者於震災、火災、水災等各式災難天出勤,卻全無受過相關訓練。如此要將記者送上「新聞戰場」,無異是替「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的孔子名言,做了二十一世紀的最佳註腳。

 最後,由以上媒體主管的種種心態來看,收視率至上是元兇,不講技術上及防災上的專業,只求搶快搶獨家的心態,是幫兇。但是這種結構性的殺手,常常會落得無人負責、不思改進的後果,如此一來,平宗正之死,便無法喚起應有的注意。關於我們必須有的作為,則留待後文討論。只是,當我第一眼看到這則消息時,直覺地想著,他不是被水淹死的,他是被整個新聞工作環境,刺了一劍。離去之前,手裡握著的,不是攝影機,而是代表新聞界的,那把染血之劍。



《流行開講》記者和偶像的一場傀儡戲



文/魏玓

日前當紅本土偶像團體5566成員許孟哲,因不滿《蘋果日報》記者詹育展貼身採訪和拍照,當場毆打詹育展,造成他多處外傷和輕微腦震盪。事後許孟哲在節目中公開道歉,但《蘋果日報》並未接受此種道歉方式,也不排除提出告訴。
此事一出,「打人不對」成為許孟哲道歉的主要理由,而大部分的藝人,無論資深、資淺也在媒體的訪問中表示,狗仔隊固然討厭,但是應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打人就是不對」。媒體也指出,5566近來爆紅,成員們常被批評患了「大頭症」,行為本來就有很多爭議。
「打人不對」這句話應該是對的,不過也因為這句「對的」話,掩飾了很多此一事件的其他面向。環視國內、外狗仔隊跟藝人之間的衝突,早已不是新聞。不是藝人要告媒體,說他們亂寫,不然就是藝人憋不住氣,揍了記者,換媒體反過來告藝人;前面一種情形比較常見,也變成例行公式,後面一種比較不幸,卻會引起更多的注意。不過,類似許孟哲打人事件,往往會被解釋為個人間(他和詹育展)的衝突,和個人修養的問題,忽略了個人背後的機制運作。
這一、兩年來5566不但唱片暢銷,電視綜藝節目的主持也是一個接著一個,目前有4個節目。根據報導,他們主持一集90分鐘的節目,酬勞可達43萬元,月入超過千萬。不過,這些酬勞有多少流進他們的荷包裏,又有多少流向唱片公司和經紀公司,我們就不得而知了。可以確定的是,他們絕對是這些公司和電視台的金雞母。若說其中誰患了「大頭症」,個人修養事小(不會因為爆紅而自大的人有幾個?不會因為有人跟拍你的私事而生氣的又有幾個?),將他們推上偶像地位的明星工業機制,才是關鍵。
另一方面,難道說媒體記者費盡心思追蹤八卦,都是他們完全自主樂意的選擇嗎?恐怕也不盡然。記者或許會因為報導出重要的消息而獲得成就感,但是以揭人(無社會影響性之)隱私為工作內容,以及承擔追蹤隱私時的風險和緊張,樂在其中者應該也很少吧!將他們推上狗仔隊位置的,還是背後以此牟利的媒體企業。
藝人和媒體間的關係,到底有沒有正面發展的可能性?在過度商業化的演藝和媒體產業環境中,恐怕很難找到答案。 


《以管窺天.媒體偏見》晚景何必淒涼


文/管中祥

梁弘志過逝的同時,也傳來另一位紅極一時的歌手萬沙浪自殺的消息,沒多久,媒體也刊出了金鐘影后曾亞君肺部積水送進加護病房的消息。這些藝人不是紅極一時,要不就是叱吒風雲、日進斗金,怎麼會搞得晚景淒涼,甚至走上自殺的路途呢?難道他們這些年來在台灣藝能界的付出,沒有得到任何相對的保障?

藝人這個行業很特別,既有藝術創作的自主成分,同時也是受僱者,只不過,台灣的藝人大多不是受僱於媒體,而是透過經紀公司的仲介或安排工作,所以目前並不適用於勞基法。

如果從獲利的角度來看演藝工作,你會發現這項工作充滿著不確定性,特別在商業的展演環境裡,很難精確的知道藝能與作品能否符合「市場」需要,因此,對於一個初出茅廬的新人來講,找到一個具有市場靈敏度、又能將自己培訓成一個有價值商品的經紀公司就顯得格外重要。

不過,經紀公司雖然能協助藝人洽談演出的機會,但卻未必就一定有露臉的保障,許多新人簽約後就遭冰凍,連冒出頭被市場檢驗的機會都沒有,而能有演出機會的藝人,工作所得也得被經紀公司抽成。一些擁有較多文化資本、高知名度藝人的佣金成數比較低,大約是在5%至10%之間,不過,如果你是個新人那可就麻煩了,因為經紀公司大約會抽到30%至50%左右,換句話說,如果你想紅,先得要刻苦耐操,經過層層剝削的過程。

當然,如果你可以趁著大紅特紅的時候好好撈一筆,或者盡可能避免養成奢華的習慣,離開藝能界後可能會過得還不錯,不過,如果你是個不高不低,不紅不紫的藝人,那可得好好規劃未來,要不然這個比在便利店打工還沒有保障的行業,可能會讓你「晚景淒涼」,因為,你不紅,你的價值也用完了,「保障」自然也沒了。

國外的藝人下場可能會好一點,例如,好萊塢的經紀人不但需要有執照,而且還得要經過演藝工會的認可才能執業,也因此,演藝工會便對經紀公司有某種的約束力,對藝人也比較有保障。可惜的是,台灣演員工會的工作大多偏向救濟與慰問性質,再加上藝人因擁有某種程度藝術創作與自主的特質,多半並不認同自己具有的勞工身份,加入工會的藝人並不太多,連帶的工會能發揮的力量也就相當有限。只是,藝人如果只自己是個具天份的表演者或明星,而忽略自己的勞工身份,那麼,演藝工會也無法有更大的作為,藝人的晚景也許會依舊淒涼。
 


《影文影舞》消失的自立報社


 
文/張世倫
 
我的家,住在濟南路二段附近的巷子裡。對於那些熟悉1980年代末,解嚴前後高峰期的人來說,這附近,並不是個陌生的場景。鄰近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台大醫院、博愛特區、及中正廟。當年的此處,宛如各種抗爭遊行的必經路段,一級戰區。場景中不可或缺的一景,就是座落此處的自立報社。

那個年代,那些緊張、激動、又有嘉年華色彩的抗爭運動,大多被主流媒體以醜化且負面的方式報導。相對於此,當年的自立晚報,是少數較以黨外立場進行編採撰評的媒體。有個笑話是,當年若手持相機,在群眾場合拍照,很容易被懷疑是國民黨的「抓扒仔」(特務),而慘遭圍毆。入此險境,脫身妙計,就是趕快說「我是自立的!自立的」。群眾莫不放下(心理與手上的)武裝,改當你是「自己人」。「我是自立的!自立的!」於是成為,當年許多採訪抗爭新聞的記者,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

我小時候,一直以為那棟自立大樓,以後也一直會在那邊。十年前的1994,我進大學,念新聞系,那年因為自立經營權易手,爆發「自立事件」,九月一日,大颱風天,一堆關心自立的人,穿著雨衣,在濟南路上「為新聞自主而走」。同個場景,一些參與「搶救自立」的傳播院校學生,同年組成了「傳播學生鬥陣」。

後來,自己成為這個社團的一員,但私心裡,不斷想過,那麼大的報社,應該不會消失,倒是用某種熱情支撐並凝聚的學生社團,應該很難長命吧?世事難料,十年過去,早已畢業的我,前陣子參加了社團十週年的聚會,看著新一代成員,依舊有活力與想法地支撐著。倒是小時候認為不朽的報社,早已在數年前不支倒地。

前陣子再次路過濟南路報社舊址,赫然發現整個建築已經被拆除殆盡,一片空曠之處,換上建商臨時搭設的展示屋。號稱日本名家設計的建商廣告,標榜此處環境清幽,恬靜安寧,鄰境「中正紀念堂「與「李國鼎」、「孫運璿」故居。花了一些時間,想找文案中是否提及自立報系隻字片語,卻失望地毫無所得。

建築學者常說,台北是個地景環境急遽變化的都市,不若國外都市,有那種你幾年後再去,還可在同樣巷弄裡的拐彎轉角處,見著熟悉的風景或店鋪的親切感。回想十年前濟南路上的黃色雨衣,與十年後整個被拔空,彷彿從來不曾存在的自立報系空址,就好像一場超現實的夢。


《Watch Media》網路更新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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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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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主的話:
這一集有幾場好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