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敗裸殺
一名記者之死,在颱風天。我們怎麼看?看到什麼?
先從引發這起事件的分洪道來看好了,一個分洪道的啟用,照說是沒有多大的新聞價值的,更何況是已經啟用過一次的「二次啟用」。真正有新聞價值的,恐怕還是行政院長游揆。再者,就算不是因為游揆造訪,而單純去採訪這則消息,恐怕也未必達成新聞規範性理論所言的守望功能。
但今晚的聯合晚報社論寫著:「平宗文『因公』殉職,絕對恰當。」不過我認為並非如此。平先生是殉職沒錯,但並非「因公」。真正因公殉職的,只有消防替代役男陳志祥以及氣象局技佐張朝彥兩人。採訪一則無法「守望」的新聞,實在無法稱得上是「『因公』殉職」。那麼,為何各報今日一面倒地以大篇幅報導記者殉職?
這裡,我們用媒體的「放大」邏輯來看,媒體的「放大」是根據其「新聞價值」所做的選擇,但在這裡的「新聞價值」已非教科書上的時宜性、接近性、影響性等等,而是為了各自的利益:諸如攻擊敵方政治勢力、以票房為第一優先等等。所以會放大對手陣營的疏失,或是炒作各類社會新聞以吸引閱聽人注意。我們常常看到一些覺得不想看到的報導,便是此類邏輯下的產物。除了這個放大邏輯之外,還有一個鮮為人知之處,那就在報導中將自己的同業「人性化」。在各類意外災難中,記者無可避免地要踏過傷者、往生者前進,而報導語言中,基本上媒體也採取了客觀的敘事框架,縱然我們知道這個客觀僅是冷眼旁觀災難,但是,這的確是做到了客觀敘事的基本要求。不過,如果受災者是同業的話,那就是兩回事了。如此把一般民眾和記者截然分化的報導形式,我非常不能苟同。具體表現在外,就是一般民眾的傷亡,就只具統計數字上的意義,但同業的傷亡,便有其生平事蹟、親友含淚稱讚往生者的畫面,是一齣活生生的悲劇。如果各位對於鳳凰衛視的劉海若還有印象的話,那就可以去比較傷亡者是同業和傷亡者是一般民眾的差異有多大。我記得劉海若大難不死後的新聞傳出,各家電子媒體,尤其是劉的老東家TVBS紛紛大幅報導,中國時報甚至以一整版的版面報導。在我看來,那只是利用傷者因採訪之便,可以廉價剝削同情心及眼淚的手段罷了。
而且,從新聞價值的角度去看,有必要如此「盛大」報導嗎?說實在一點,不過是遙遠英國火車車禍的劫後餘生者而已,有必要如此大幅慶賀、報導嗎?時宜性?稍微,因為已經過了「一天」了。顯著性?沒有。影響性?沒有。為什麼不去報導為何英國鐵路民營化後所帶來諸如誤點、不安全的諸項後果,而只是大幅引用電影中火車相撞的畫面以及其親友述說海若是怎樣好的孩子、同事? 這種說法覺得很熟悉嗎?台灣媒體報導平宗正殉職之事的報導語言正是如此。我舉今日的聯合、中時為例。這兩家報紙不約而同地把平宗正之死以三版全版的篇幅報導。而另兩位因公殉職者陳志祥與張朝彥在五版,而且加起來只有半版,下面是廣告。按照報紙的重要性邏輯來看,「大」和「前」是兩個衡量事件重要性的判準。以此觀之,聯合、中時兩家「不約而同」地做如此配置,肯定是將平的性命置於陳與張之上,原因無他,乃是認為這是追求新聞真相而殉職的高貴靈魂。(或是將其做「最後一次運用」?)但是,我不認為這種處理方式符合新聞專業。
回到採訪現場談,在台灣的記者,大部分都忽略掉了一個最基本,卻也是最重要的「採訪警戒線」。所以常常看到記者一擁而上,將麥克風堵在各式新聞人物的面前。(例如嫌犯、政治人物等等)當然,在本則事件中當然沒有用黃色警示帶所圍起的警示線。但是,如果心中能有警戒線的觀念的話,這種事情就有避免的機會。而且,冒險深入災區的新聞記者,雖然勇氣可嘉,但是,這並不代表新聞的「質」有所提升,冒險採訪的新聞,品質有比不涉險的新聞好嗎?新聞的品質,跟記者如此危險的播報方式,兩者是完全不相干的。那麼,為何要這樣做呢?如果只是把記者當成螢幕前的跳樑小丑的話,此風可以休矣。
我們再來看,萬一落水事件真的發生怎麼辦?如果是日本的話,記者可能會獲救,因為他們身上會有公司配給的救生衣。如果是美國的話,可能會獲救,原因同上;另外一個可能是,這種事情根本不會發生,因為工會組織完整的報社或電視台都有可拒絕危險採訪的明白條文。但是,在台灣呢?在平宗正事件後,各媒體主管莫不同聲表示哀悼及遺憾之意。並且宣示颱風天由公司供應便當以及由採訪車接送上下班。看清楚了,這就是媒體主管的「哀悼」與「遺憾」。就算下次颱風,還是要把記者送去「最前線」,而且由採訪車接送,直覺讓我聯想到幼稚園每天上學時由娃娃車接送的場景,如此讓記者連拒絕的權力也沒有;至於供應便當這更好笑了,箇中三眛請讀者自行體會。由此觀之,台灣的媒體主管仍舊是把記者當成一個個的採訪棋子,假如不幸折損,發發補償金也就了事了。記者的專業性與主體性的缺乏,由這種「便當」(危險採訪只值一份便當)與「接送」(怕記者不來)的「遺憾」與「哀悼」便可見微知著。
其實,剛剛所舉的英日兩國記者,只有救生衣還是不能保證他們能獲救,更重要的是他們所受的防災訓練。會遇上大雪的記者,一定有受過在雪難中自救、救人的基礎技術;路線上會遇上其他災害的記者亦然,一定有受過應付當地最常發生災害的訓練。(不一定是天災,亦有可能是人禍)在伊拉克戰爭時,西方媒體大多有受過「反恐怖攻擊」以及「反綁架」等訓練,這也多少說明了為何戰區綁架事件頻傳,卻無記者受害的消息。反觀台灣,記者於震災、火災、水災等各式災難天出勤,卻全無受過相關訓練。如此要將記者送上「新聞戰場」,無異是替「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的孔子名言,做了二十一世紀的最佳註腳。
最後,由以上媒體主管的種種心態來看,收視率至上是元兇,不講技術上及防災上的專業,只求搶快搶獨家的心態,是幫兇。但是這種結構性的殺手,常常會落得無人負責、不思改進的後果,如此一來,平宗正之死,便無法喚起應有的注意。關於我們必須有的作為,則留待後文討論。只是,當我第一眼看到這則消息時,直覺地想著,他不是被水淹死的,他是被整個新聞工作環境,刺了一劍。離去之前,手裡握著的,不是攝影機,而是代表新聞界的,那把染血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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