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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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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期:「空調」做不做?「設計」大關係!

by 報主Geoffrey建築師/on 2004/11/21

 
     
 

發刊前言:本報聊了好一陣子有關設計風格的內容,大致上也涵蓋了台灣本地絕大多數受到歡迎的設計風格之討論與註解;從本回開始接下來的幾期電子報內容,報主Geoffrey要將討論內容拉回到比較實質的層次,也就是跟「設計VS施工」介面中息息相關的項目,敬祈有興趣的網友熱切期待!)

時近秋冬、最近碰到幾位預算相對有限的業主,希望暫時不必將「空調工程」納入整體預算與施作項目之中,也就是等到夏熱時節再來安裝便可以。一來暫節經費二來先裝無用,報主Geoffrey當然也順勢配合以便讓業主在購屋裝修之餘,更具有寬裕的預算空間。

本報的宗旨一向是以「設計思考與概念」為中心的內容,為什麼這次會討論像空調這樣純粹使用機能的項目?事實上「施工」的每個流程都與「設計」環環相扣,更何況空調工程對於整體設計的影響層面其實不容小覷,箇中原因為何則請讓報主Geoffrey慢慢道來。

空調(Air Conditioning,簡稱AC泛指對於室內空氣調節的工程,功能上多半有冷房暖房除濕等等項目,但對於亞熱帶台灣而言,就多數人來講空調代表的便是「冷氣」的代名詞,而冷房功能也正是超過95%以上使用者主要操作空調設備的原因。

空調工程之重要,在於它幾乎是所有工程項目第一施作的不二選擇(本處指的是中央或分離式、而非隨買隨裝的箱型式),原因在於冷媒管、排水管、室內機等設備必須在木作工程施作之前先行安裝,俾便確保這些不應該外露的東西可以被包覆起來。至於木作包覆起來以後,尚必須考量迴風口、維修口的設置,才不至於讓被包覆的空調設備成為與外界完全隔絕的黑箱。

問題來了,如果空調設備的管路位置、室內機尺寸沒有預先確認與安裝完成,天花板或其他木作工程在包覆時便容易出現衝突與扞挌,而外露的出風口也可能與精美設計的木作格格不入、甚至造成無法使用或打不開櫃門的窘境。產生這些問題原因,不外乎是因為空調工程和室內設計沒有互相協調所致。

一般而言空調管路與設備在屋子中絕對不是個小巧或輕便的項目,很可能辛苦設計的造型天花就因為空調管路的經過而必須改弦易轍、更不用說出風口的方向還要跟床或書桌的位置互相協調;若是輕易地跳過或忽略了空調工程的施作,衍生的問題將可能造成日後不得不把已完工木作裝修「開腸剖肚」的遺憾。

相信沒有一位業主願意為了安裝空調而把裝修完成的房間大卸八塊,那麼沒有在第一時間就將空調設計納入整體室內設計考量範疇的作品,表示未來將必須面對後裝之空調管路與設備大棘棘地以「明管」姿態蛇踞在牆面上的醜樣,這跟精心設計的大樓外觀讓違建爬的滿臉的慘況相同,都是設計者與使用者所不願意見到的結果。

或許讀者會問,難道在秋冬時節就一定得先將暫不使用的空調設備安裝完成才能免除這種困擾?當然在「設計VS施工」手法上仍有理想的處理方式,也就是先施作管路暫不安裝室外機與室內機,讓木作包覆完工的管路而預留未來安裝室內機的開口位置,如此將可以先行投入極少費用而免除上述問題的產生,至於設計與施作則牽涉專業細節,在本報此角暫不贅述。

談到這裡,讀者應該已經明瞭空調工程除了一般人關心的「夠不夠冷」以外,還相當程度深切地影響了室內設計的美觀與質感,所以業主選擇何時、如何來適切地安裝空調設備,將是一個不能隨便忽略的問題。

因此,基於「設計VS施工」介面觀點,報主Geoffrey歸納幾項空調工程的重點如下列示:

1.預算容許,無論季節應「一次性」與整體設計裝修同時施作為佳

2.如選擇局部暫緩,管路應先行施作、而僅保留室內機與室外機於未來安裝

3.空調廠商若自行發包,應請廠商與設計師協調圖面避免各唱其調的困擾

4.空調出風口形狀與位置,應由設計師而非空調廠商決定

5.報價差異不大的前提下,建議應將空調工程整合至室內設計由同一設計單位處理與發包

下一回,我們來談談「水電工程」「室內設計」介面的一些討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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