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SF法律與政策組/文 2004/11/23
◎ Creative Commons 源起
Creative Commons 是一個非營利組織,2001 年在公共領域中心
(Center for the Public Domain)的大力支持下得以創建,目前設
於史丹福法學院。Creative Commons 由董事會所領導,董事包括網
路法律與智慧財產權專家 James Boyle、Michael Carroll、Molly
Shaffer Van Houweling 和 Lawrence Lessig、MIT 資訊科學教授
Hal Abelson、由律師轉任紀錄片製作,再轉而為網路法律專家的
Eric Saltzman、知名的紀錄片工作者 Davis Guggenheim、知名的
日本企業家 Joi Ito、以及公共領域網路出版者 Eric Eldred 等人。
在美國,創作一旦「固著於有形物體之表達媒介」時,即自動受到著
作權保護;在台灣,在「著作完成時」,便受到著作權保護,不需要
另外著作權聲明或註冊。然而,對於那些想讓他們的著作廣為散布、
增加曝光率,並藉此累積知名度或從中獲得成就感的創作者,尤其是
在網路上從事創作的人來說,所需要的可能不是著作權法這種完整的
預設保護規定;相反的,他們需要一個方式告訴大眾,他們願意與他
人分享其著作,並歡迎他人再使用、修改與散布他的著作。Creative
Commons 藉著免費提供一套經得起法院檢視的授權條款來滿足創作者
的這項需求,幫助創作者告訴世人,他們想在「保留部分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或「不保留任何權利(No rights reserved)」
的條件下與他人分享其著作。
Creative Commons 在 2002 年 12 月發佈了這套著作權授權條款(
這同時也是 Creative Commons 的第一項計畫),提供公眾自由使用。
這套授權條款的產生,其靈感某種程度上是來自於自由軟體基金會(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GNU GPL)。
然其與 GNU GPL 最大的不同在於,Creative Commons 的這套授權條
款並非針對電腦軟體,而是針對其他形式的創作,如,網站、學術、
音樂、影片、攝影、文學、教材等進行設計。
◎ Creative Commons 簡介
Creative Commons 由著作權人通常較希望保留的權利中,挑選出四
種設計成授權要素,並互相搭配出多種授權條款,讓使用者必須符合
「特定條件」才能使用著作權人/創作者的著作。Creative Commons
進一步在 2004 年 5 月推出授權條款 2.0 版,因為多數創作者都選
擇保留其自身的姓名標示,故 2.0 版將「姓名標示(Attribution)」
設定為預設的選項,使這四種授權要素共可組合出六種授權要素(詳
請參考),讓創作者依其需求自由選擇其一。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2.0 各種要素組合與說明
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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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要素條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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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Attrib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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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禁止改作(Attribution
-No Deriv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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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
(Attribution-No Derivs-Noncommerc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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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非商業性(Attribution
-Noncommerc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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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Share A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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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Attribution-Share A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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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標示:您允許他人對您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出
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前提是對方必須保留您的姓名標示。
- 非商業性:您允許他人對您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出及演出等利用
行為,但僅限於非商業性的目的。
- 禁止改作:您允許他人對您的著作原封不動地進行重製、散布、展出及演出等利用
行為,但不得產出衍生著作。
- 相同方式分享:只有當他人將衍生著作採用與您的原著作相同之授權條款時,您方
允許他人散布衍生著作。
Creative Commons 還開發了後設資料(metadata),它能以機器可
辨讀的方式,將作品與該作品是否歸屬公共領域,或該作品的授權狀
態聯結起來,讓大眾更容易取得這些以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方式
釋出的創作。
◎ 關於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是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下稱中研
院資訊所)與 Creative Commons 合作的 iCommons 計畫,協助將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與說明文件進行本地化的翻譯工作,線
上公開討論及相關推廣活動。中研院資訊所除製作 Creative Commons
Taiwan網站(網址為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更在 2004
年 9 月舉辦一場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說明會,邀請國內智慧
財產權法專家、媒體及創作朋友與會。會中除邀請 Lessig 教授來台,
正式將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介紹給台灣的大眾,亦請到知名音
樂人朱頭皮(朱約信)先生與在網路廣為流傳的 CD-PRO2 短片創作人
劉裕銘先生分享其創作心得。
值得一提的是,朱約信(朱頭皮)與蕭福德共組的「流行敬拜搖滾超
級樂團」,在 2004 年 10 月發行的首張同名專輯「搖滾主耶穌
(JESUS rocks)」採用了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採用授權
條款: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成為亞洲首張由商業唱
片公司發行,採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的實體專輯,同時在
唱片行進行銷售並授權使用者得以自由利用。
只有當更多本地創作者接受 Creative Commons 的理念,並願意進一
步將其作品採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釋出,才能持續豐富充
滿自由創作素材的公共資源庫。因此,不論您是音樂創作人、藝術家、
作家、攝影師、製片者、老師、學者或社會大眾,請共同支持
Creative Commons!
相關網址:
* Creative Commons
*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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