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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OSSF專欄] Creative Commons 與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之源起

[OSSF專欄] Creative Commons 與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之源起

OSSF法律與政策組/文 2004/11/23

◎ Creative Commons 源起

Creative Commons 是一個非營利組織,2001 年在公共領域中心 (Center for the Public Domain)的大力支持下得以創建,目前設 於史丹福法學院。Creative Commons 由董事會所領導,董事包括網 路法律與智慧財產權專家 James Boyle、Michael Carroll、Molly Shaffer Van Houweling 和 Lawrence Lessig、MIT 資訊科學教授 Hal Abelson、由律師轉任紀錄片製作,再轉而為網路法律專家的 Eric Saltzman、知名的紀錄片工作者 Davis Guggenheim、知名的 日本企業家 Joi Ito、以及公共領域網路出版者 Eric Eldred 等人。

在美國,創作一旦「固著於有形物體之表達媒介」時,即自動受到著 作權保護;在台灣,在「著作完成時」,便受到著作權保護,不需要 另外著作權聲明或註冊。然而,對於那些想讓他們的著作廣為散布、 增加曝光率,並藉此累積知名度或從中獲得成就感的創作者,尤其是 在網路上從事創作的人來說,所需要的可能不是著作權法這種完整的 預設保護規定;相反的,他們需要一個方式告訴大眾,他們願意與他 人分享其著作,並歡迎他人再使用、修改與散布他的著作。Creative Commons 藉著免費提供一套經得起法院檢視的授權條款來滿足創作者 的這項需求,幫助創作者告訴世人,他們想在「保留部分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或「不保留任何權利(No rights reserved)」 的條件下與他人分享其著作。

Creative Commons 在 2002 年 12 月發佈了這套著作權授權條款( 這同時也是 Creative Commons 的第一項計畫),提供公眾自由使用。 這套授權條款的產生,其靈感某種程度上是來自於自由軟體基金會(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GNU GPL)。 然其與 GNU GPL 最大的不同在於,Creative Commons 的這套授權條 款並非針對電腦軟體,而是針對其他形式的創作,如,網站、學術、 音樂、影片、攝影、文學、教材等進行設計。

◎ Creative Commons 簡介

Creative Commons 由著作權人通常較希望保留的權利中,挑選出四 種設計成授權要素,並互相搭配出多種授權條款,讓使用者必須符合 「特定條件」才能使用著作權人/創作者的著作。Creative Commons 進一步在 2004 年 5 月推出授權條款 2.0 版,因為多數創作者都選 擇保留其自身的姓名標示,故 2.0 版將「姓名標示(Attribution)」 設定為預設的選項,使這四種授權要素共可組合出六種授權要素(詳 請參考),讓創作者依其需求自由選擇其一。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2.0 各種要素組合與說明

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名稱
授權要素條件設定
姓名標示(Attribution) by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Attribution -No Derivs) by

nd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
(Attribution-No Derivs-Noncommercial)
by
nc
nd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Attribution -Noncommercial) by
n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Share Alike)
by
nc

sa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Attribution-Share Alike) by


sa

  • by姓名標示:您允許他人對您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出 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前提是對方必須保留您的姓名標示。
  • nc非商業性:您允許他人對您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出及演出等利用 行為,但僅限於非商業性的目的。
  • nd禁止改作:您允許他人對您的著作原封不動地進行重製、散布、展出及演出等利用 行為,但不得產出衍生著作。
  • sa相同方式分享:只有當他人將衍生著作採用與您的原著作相同之授權條款時,您方 允許他人散布衍生著作。

Creative Commons 還開發了後設資料(metadata),它能以機器可 辨讀的方式,將作品與該作品是否歸屬公共領域,或該作品的授權狀 態聯結起來,讓大眾更容易取得這些以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方式 釋出的創作。

◎ 關於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是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下稱中研 院資訊所)與 Creative Commons 合作的 iCommons 計畫,協助將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與說明文件進行本地化的翻譯工作,線 上公開討論及相關推廣活動。中研院資訊所除製作 Creative Commons Taiwan網站(網址為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更在 2004 年 9 月舉辦一場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說明會,邀請國內智慧 財產權法專家、媒體及創作朋友與會。會中除邀請 Lessig 教授來台, 正式將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介紹給台灣的大眾,亦請到知名音 樂人朱頭皮(朱約信)先生與在網路廣為流傳的 CD-PRO2 短片創作人 劉裕銘先生分享其創作心得。

值得一提的是,朱約信(朱頭皮)與蕭福德共組的「流行敬拜搖滾超 級樂團」,在 2004 年 10 月發行的首張同名專輯「搖滾主耶穌 (JESUS rocks)」採用了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採用授權 條款: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成為亞洲首張由商業唱 片公司發行,採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的實體專輯,同時在 唱片行進行銷售並授權使用者得以自由利用。

只有當更多本地創作者接受 Creative Commons 的理念,並願意進一 步將其作品採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釋出,才能持續豐富充 滿自由創作素材的公共資源庫。因此,不論您是音樂創作人、藝術家、 作家、攝影師、製片者、老師、學者或社會大眾,請共同支持 Creative Commons!

相關網址:
* Creative Commons
*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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