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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學鬥讀書會-台灣電信/網路的政經分析(上) 文/傳播學生鬥陣 正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成立在即,傳播/電信匯流的號角已然響起。「二零一零完全數位年!」、「台北全力打造世界第一無線城!」官員在世界的半邊陲慶報福音,一時間,資訊社會彷彿就在眼前。然而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開發互動服務、網路業者兼營內容產業、國家與城市以無線寬頻做為政策選擇,本地脈絡下的傳播公民權面對嶄新的科技形式,除了內容產製部門尚有公共廣電集團的倡議,似便難在消費者主權及下滴效果外找到實現的可能。以至於當前,電信/網路場域籠罩在新自由主義迷思下,傳學鬥以為唯有透過政經分析加以除魅,才能從知識上武裝。 而程宗明「導引社會認識資訊科技的政治經濟分析,以電傳視訊與網際網路為例:一種對官僚程序與組織的批判」一文,則提供了我們理解台灣電信早期發展的參照框架。台灣電信服務於一九八零年邁向數位化時代,彼時台灣電信的法定服務單位-電信總局所推動的一系列服務中,以電傳視訊與網際網路影響最為深遠。然而在政策研究的框架下回溯台灣電信部門之發展,卻可發現電信總局雖為規則制訂者,卻少以資訊社會為念,反而在自身亦為服務提供者之下,以行銷、市場、營利及打造消費者象徵需求為業,不但未能凸顯公共性,也錯失了打造產業文化之機。 以一九八七年開辦的電傳視訊為例,該服務本具有公共建設的進步性,卻在電信總局的決策下質變,轉為少數股友專屬的資訊服務。當時,該局非但獨佔了社會資源,更實質以價格形成公民近用門檻,致使社會需求與公共傳播系統的互動無法形成,而在當局刻意怠惰行政下,也連帶延緩網際網路至一九九四始得開放。以至於政策轉向網路,該局藉執掌之便,對後進服務者(資策會 SEEDNET,及教育部 TANET)處處掣肘,甚至在自身網路尚未建構完成之際,還以行政命令切斷上述兩網路連線。由是可見,電信總局受限自身利益之際,仍然未脫黨國機器的因循心態。 此外,若以電信總局難得的「電傳視訊」委託研究,做為觀察產官學研互動以及考察知識系統的例證,則相關研究在偏向「市場查測」的工具思維下,卻可惜仍難突破「新古典經濟學與行政傳播研究模式」的限制,是以研究結果或有洞見,卻不為當局重視,甚至本身也未有提出具體替代方案。而此一情狀:卻是傳播、電信兩領域長期不自然的分立始然。在台灣,電訊科技向由中央管制,學院培植相關人才本有困難,以至於技術官僚在既定政策下承命,學院在政府內容管制與通訊基礎切分的決策下更走向務實,基礎與應用研究間發生斷裂下,知識社群遂少有對話。 從由反省,若吾人迴返程文寫就的一九九七年,並以政經局勢及廣電媒體改革運動,做為八零年代後、觀察科技匯流下台灣電信發展之線索,則彼時台灣首度民選總統未久,公視尚未開播,社會上對媒改的想像多半仍停留在「黨政軍三退」的思維,則程文如今讀來固然深具啟發,對於電信的批判認識卻似未超越解構黨國的範疇。以至於該文發表同年,行政院經建會規劃,中華電信公司應限期完成移轉民營,正式為電信自由化(民營化、私有化)起跑鳴槍,資訊公共建設的概念從此更少為人提起,事實上,以科技包裝的新自由主義迷思,也益成為當代的主流價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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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四月底,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撰寫了一篇關於英特爾與鴻海精密的產業報導。資本額達180億的鴻海認為該篇報導暗指其產品的價格高而品質不良,造成商業上的損失達三千萬元,因此於五月中時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曠文琪的財產,包括其房產及三分之一薪資。目前曠文琪已留職停薪。因報社低調處理此次風暴,事件直至年底由今周刊批露才爆發。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日前發表聲明強力譴責,要求鴻海徹銷假扣押,否則將與國際記者聯盟合作,動員向鴻海示威抗議。
小編眉批:這則新聞在媒體上的篇幅甚少,激不起一點火花漣漪。比起早年黨國操控言論尺度捏造新聞,晚近陳水扁意圖控告中時、謝長廷控告聯合報、呂秀蓮控告新新聞周刊、新聞局搞置入式行銷引起的喧然大波,這次媒體同業相對靜默無語。看起來,似乎大部份的新聞媒體只對政治黑手反感,對私營企業的干預卻是不以為奇。哀哉!原來他們主張的新聞自由就是這麼一回事,而我們享受的新聞自由就是這麼一回事。 2.英國廣播公司BBC日前宣布一項史上最大幅度的裁員計畫,將在三年內讓2900名員工離退,這個數目達全部員工(2萬7000人)的一成以上,預估可省下一年3.2億英磅的支出。BBC表示,裁徹的員工主要來自行政部門,節省下的經費將投入節目製作上。
小編眉批:英國的新工黨政權對BBC的不滿已是路人皆知,在BBC面臨2006年換照之際,許多傳統的堅持看起來搖搖欲墜。據最新報導指出,裁員規模可能比官方宣稱更大,達萬人上下,已經引起員工恐慌;英政府文化部甚至有意縮減15%節目預算、強制BBC售出海外商業部門及部份國內製作資產、重新組織公司部門等等。截至目前為止,現任的總裁(director general)馬克湯普森(Mark Thompson)為BBC瘦身規畫的許多方案,看起來妥協的成份多於堅持。難道在過去保守黨做不完全的事,竟可以在工黨主政時期完成?!若有這一日,的確是歷史的諷刺悲劇啊。 3.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權日,台灣兒福聯盟發表調查報告指出,台灣媒體上專門製作給兒童與青少年的節目比例偏低,電視中只有2.2%,廣播中只有0.15%,而且廣電媒體法令中關於兒青權益的保障不足。許多小孩看的節目內容不當,將造對他們發展過程將不良的影響,樣本中甚至有四成多的小孩覺得電視節目令人噁心。對此調查結果,兒福聯盟表示將發起「拒看」「關機」運動,發動各界抵制不良節目。
小編眉批:兒福聯盟的調查結果,又一次說明媒體環境的惡質,給紛亂社會裡的成熟男女,再一個拒絕生育的充份理由。然而這僅是兒童面臨的問題?在商營的媒體世界裡,沒有消費能力與權力的觀眾,總是一再地作為無人聞問的邊緣人。比如三立電視台號稱業績稱霸電視業界,去年才說要成立的兒童事業部,結果搞不到兩個月就鳴金收兵。這樣看起來,實在不是業者無心服務兒童,而是在背後操弄他們的資本積累邏輯不允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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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藝人代言問題:欺騙或分享?!
黃淑芬(中正電傳所研究生) 藝人代言近來問題層出不窮,從早期的「天然珍珠粉」、「灌籃高手」、「花草瘦翻天3:8」、「土耳其草莓」、「麗托藍藻」、「火鳥咖啡」,到這陣子的「元氣蜂波」等,這些產品不是廣告過於誇大不實,就是食用後毫無效果,涉及詐欺,少數產品甚至內含禁藥,危害人體健康,而且即使業者之後遭到衛生機關重罰,相關廣告仍舊持續在電視上播出,頂多換個節目名稱而已。筆者以為這一連串事件突顯了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首先是藝人代言的問題。 縱然多數藝人表示自己不具備判斷產品好壞或真偽的專業能力,不過這類代言廣告本來就利用藝人形象做為宣傳的利器,好吸引/說服消費者購買,而藝人未經使用卻大力推薦該產品,當然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更何況,藝人本身就象徵了該產品品牌,透過其形象,無形中也增加了消費者對該產品品牌的印象,達到強化品牌知名度的效果,換句話說,消費者若在記憶中有聽過或看過某品牌,或對於某品牌產品已經存在較高的熟悉度及較佳的印象時,必定會影響消費決策,是故,筆者以為也該?此負起「信賴責任」才是。 再者是「節目廣告化」的現象。 這種現象是指當業者透過媒體廣告推銷產品時,為了規避新聞局對「節目廣告化」的認定,在節目當中不特別提及產品名稱,多半是邀請藝人或名人擔任主持與來賓的工作,改以座談會或者經驗分享的方式,並且包裝成節目的形式,以相同的內容在不同頻道與不同時段播出。 這類節目不僅濫用頻道資源,也損害閱聽人收視的權益,更觸犯了「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認定規則」,閱聽人打開電視,不知究竟是在看節目,還是看廣告,其實,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台灣的媒體生態惡劣,由於進入門檻過低,又沒有適當的退場準則可循,導致頻道競爭激烈,加上廣告主只在乎廣告時段的收視率,全然枉顧社會責任,根本不管節目好壞,結果當然是賠上整個社會品味逐漸低俗的龐大成本。 但難道真的無法可施?實際上主管機管可以透過罰款和換照兩種方式,只是罰款金額多半不高,甚至逐漸降低,對頻道業者不痛不養,所以業者才會有恃無恐,唯有換照才足以箝制,筆者建議屆時主管機關應詳加考量,包括被罰次數與金額都該列入參考指標,另外,凡是怪力亂神被加重扣點的頻道,也該列入觀察對象,不要馬上給予執照。 因此,筆者以為,藝人代言應該透過衛生署把關產品,此外新聞局、消保會與公平會等單位也要相互配合,制訂相關配套措施。以新聞局而言,應該藉由換照制度來審查這些節目廣告化的頻道,或者將這種情況列入審核發照的標準中,檢視是否予以繼續發照,以免業者為了謀利,出售時段做減肥、美容等廣告性節目,不顧閱聽眾收視權益,否則,可以想見將來全面數位化頻道增多之後,濫用頻道資源的情況勢必更形嚴重。 最後筆者建議,消保會和公平會也該與業者一同討論相關規範,擬定適合的制度,要求產品一旦出問題,除了廠商,代言人必須負連帶的法律責任。如此才能對消費者/閱聽眾真正形成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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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多非選擇多
胡亂來(世新大學廣電系電影組)
台灣的電視頻道很多,乍看之下觀眾似乎有很多的收視選擇,可是實際情形並非如此。以下就以此次立委選舉電視新聞的表現為例,來說明為何多頻道與多選擇無法畫上等號。
在選舉日下午四點過後,各家電視新聞台紛紛報導開票情況,其內容不外乎目前票數排行、更新排行、訪問候選人等等,所有的焦點都圍繞在選舉上,可是台灣當天有新聞價值的事件絕不會只有選舉。試想,如果某個觀眾想看新聞,可是他/她對選舉新聞沒興趣,但電視遙控器不管切到哪個新聞台,都是在播報選舉。此時,開電視只想看新聞的這位觀眾除了繼續收看他/她不想看的選舉新聞外,根本無從選擇,否則就只有關機一途。而關機卻使得這位繳了收視費的觀眾損失了收視的權益。
同樣的情況也可以延伸到電影台。有線電視定位在所謂的洋片台或西片台的頻道超過5台以上,但從其播放的影片來看,定位為「好萊塢台」更貼切。用上述相同的邏輯做推理,若某位觀眾想看外片,但他/她對好萊塢影片不感興趣,可是遙控器不管切換到哪個外片台,除了好萊塢以外還是好萊塢,所以他/她的選擇其實是很有限的。世界上的電影不是只有好萊塢,但德國、荷蘭,甚至電影年產量可與好萊塢相抗衡的印度,這些國家的影片卻沒有在有線電視的外片台中看到。電影表現出一國的生活方式,所以觀看外片是認識異國文化的機會,可是台灣電視環境並沒有沒有提供這樣的機會。
未來電視經數位化後,宣稱有比現今更多的電視頻道。但如果目前惡質的媒體生態環境與管制政策未能改善的情況下,未來頻道變的再多,觀眾的選擇仍然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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