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傳學鬥成員參加由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舉辦的「媒介與環境學術研討會」,在第一場「傳播學術與媒體改造」座談會中,由成員代表發表對媒體改革方法的一些看法,以下為當天發言所進行的延伸,以音樂市場為例來說明媒體結構改造的重要性:
在媒體改革這條路上,大家有志一同,但在方法上卻也有許多不一樣的作法,有的團體利用廣告主力量以及抵制對媒體施壓(閱聽人監督聯盟),有的團體實施優良節目評鑑(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有的是由從業人員自己本身組成,並致力於改善記者本身各項工作環境與條件(台灣記者協會),也有極力推動公共媒體(傳學鬥、媒改社),還有推動媒體識讀教育的富邦文教基金會(一些大學通識課也有此類課程),這些方法上的不同又可繼續依照其閱聽人身分的差別而分為「公民身分」與「消費者身分」兩類,例如要求媒體自律、媒體素養教育、監看與評鑑、公共化運動皆可視為從「公民」出發進行媒體改革,另外抵制消費與廣告主抽廣告可視為從「消費者」身分出發。
不論是哪種身分為出發點,用意是希望讓目前的媒體惡質環境有所改善,而在近年新科技網路出現之後,越來越多的個人或組織也開始利用這項傳播媒體進行媒體改革,可確定的是許多研究指出網路這項新科技對於媒體改革是有幫助,但是又回過頭需要討論的是這些新科技的使用者,對於媒體改革到底是從「公民的角度」出發,或是「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則也影響了媒體改革之後的媒體到底是變成了什麼模樣?
為何這兩者的差異是存在的,以目前的音樂媒體環境為例,雖說目前的媒體上面的音樂都是BMG或SONY等各大唱片公司所壟斷的局面,他們對於地下或是非主主流的音樂總是較少著墨,因為這些唱片的發行並不保證為公司帶來獲利。
然而,這些非主流音樂就該從此不被聽見嗎?因此有的人在網路上面製作音樂流傳,有些團體則群聚起來合開演唱會(如前一陣子的地下樂團支持公共化演唱會),而在網路上的音樂創作者雖說是使用新科技突破了大公司的市場壟斷,而且讓閱聽人有較多的選擇,但如果最後仍然是選擇加入大公司,那麼這對音樂市場並沒有太多基本的改變,因為這畢竟也只是消費末端形式選擇上的增多,而在市場結構上仍然維持的大唱片公司的壟斷,甚至更增加唱片公司壯大與壟斷,這對於以後唱片市場選擇多元性會是個阻礙。
總之,對於音樂市場的改變與增加多元,有時更須轉換成公民的角度,要求的不僅止於消費末端選擇的多元,更要有結構的多元以及不被壟斷的環境。
Q1,如果在音樂人一年的創作量只能五首歌,唱片公司卻基於市場獲利考量,要求一年發兩張、兩年發三張,你認為這樣的音樂除了不買拉倒之外,有其他的改進辦法嗎?
Q2,有人認為媒體目前環境很亂,但有了媒體改革團體努力之後,媒體就真的會比較好嗎?
Q3,日前工商時報記者被鴻海假扣押,有人為了記者人權而積極聲援,有人認為目前媒體很糟記者需要負起全責,因此不需聲援這些記者,你認為這是兩碼子事還是同一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