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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信/網路的政經分析(下)
以至於在台灣承繼電傳視訊而發展的網路,乍看之下儘管還是九零年代後始由美國等地嫁接的現象,不過若將網路視為歷史產物,其發展卻與程宗明「台灣電視四十年」一文耙梳的過程十分類似,甚至亦可做為閱讀林麗雲「台灣威權政體下『侍從報業』的矛盾與轉型」一文之參照-即觀察台灣發展,國際地緣政治與在地正當性確實是難以剝離的脈絡。而張大裕「網際網路發展的政治經濟分析」一文,則同樣秉承傳播政治經濟學重視歷史、社會整體、道德哲學之初衷,在對台灣電信而網路的歷程進行論述實踐之際,也為全球跨國資本主義如何在台灣作用作了見證。 台灣電信自五零年代起接受美援。除了透過美援出國研習培養的技術人才及政治菁英,實質促成了美方價值及經驗深入台灣,延聘來台的美國專家,對於本地電信軟、硬體規格制訂發揮的關鍵影響,也造成台灣的技術依賴。時至六零年代,美國遭逢不景氣,在為國內私人資本尋找出路考量下,改以貸款取代外援,並呼籲歐日各國分攤對第三世界之責任,本地電信發展仍鑲嵌在台美日的軍事/經貿的架構中。以至七零年代,由於中日關係丕變,因美援配置而全採日規的本地電信不得不重新引進美國資本,並在美方發展高科技帶動下,為日後的網路發展埋下了種子。 而電信傳播體系與台灣高科技互相牽動的現象,除了在進入八零年代後日益顯著,其發展也在自由化、國際化的呼聲下,益受全球跨國資本主義所影響。特別是一連串的外交挫敗,迫使國家對外致力以經貿方式維持半官方關係,而社會內部對威權體制的衝撞,也逼使本地政府在經濟上積極回應國際風行的新保守主義,透過出新的資本主義積累模式以維繫統治的正當性。影響所及,台灣電信固因科學園區成為支撐策略工業一環,但國家藉著提供龐大電信市場予美國三大跨國公司瓜分,雖名為技術移轉,卻實在出於鞏固政局的考量,致使經濟/技術的依賴因而更深。 是以在九零年代後,儘管本土勢力抬頭還實質改變了政局,但國家與資本的關係卻更形密切,而網路服務的開放與發展,也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政策願景的子目標,即國家資訊基礎建設。對此,「民間」雖有諮委會成立,但非商業代表卻寥寥無幾,弱勢及公共議題常遭忽略。此外,政策更集中在市場開發及技術提升,而少見對普及服務或縮短近用差距的考量。重以資訊教育及資訊設備維護費用之不足,更讓此擴大內需的計畫,似僅圖利了部分廠商。以至於政府各項租稅補貼作為,似乎更有利於既有財團。是以若合併 TANET的萎縮觀之,網路公共性的討論更顯式微。 因此若以張文做為思考依賴、發展、全球化、文化帝國、科技工具論與科技結構論的起點,還可讀出新意。但可嘆的是,一九九九年文成之際,立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中華電預算,進行公股釋出審議,在確立全民釋股原則之際,又使電信自由化(民營化、私有化)前進了一步。而今,雖已進入新世紀,政權正常輪替,兩兆雙星、電信狂潮、中華電信民營化之聲震天價響,數位落差卻不斷在地區、性別、世代、階級、族群間惡化。質此,傳學鬥日前還敢提出「數位公共新藍圖」的初步構想,除了期待促進傳播與電信的對話,更期待公民社會的生機正蘊藏其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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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序到了年底,又是企業檢討一年業績的時候了。電視媒體的經營狀況,一字排開,怎奈又是幾家歡樂幾家愁的局面。無線台部份,除民視營收有36億,老三台都賠了一億上下。有線業者,則又是東森集團發出最多的年終獎金,號稱營收上看58億;三立有35億,TVBS頻道家族則有4億多的水平。
小編眉批:東森這家頻道業者很奇怪,經營幾年下來,年年賠錢是眾所皆知的事,但是每年年底都號稱能發出好幾個月的年終獎金。一個帳面上不賺錢的企業怎麼能夠大發年終呢?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老闆沾染社會主義思想,剩餘價值全部返還員工,獲利全部以費用編列掉,最後弄到帳面上賠錢在所不惜;一種是,他們在吹年。大家以為東森是哪一種呢?但也許今年我們不必太快下結論,畢竟東森摳省了節目製作的投資,然後接二連三開了幾個購物頻道,據說賺了不少。不過這又如何?台灣的電視節目有因此比較精彩好看,和過去不同嗎?這則新聞告訴讀者,大部份的頻道業者經營慘澹,答案已經很明白了。
2.第22屆中華民國編劇協會的「魁星獎」頒獎囉。這個獎是頒給年度最佳廣播電視類戲劇類的編劇,今年的得主是:《台灣龍捲風》編劇鄭文華,授獎理由是「《台灣龍捲風》充分表現出台灣在地文化,不管在收視率或影響力上都堪稱台灣之最」。
小編眉批:說《台灣龍捲風》收視率是台灣之最,也許沒有疑義;但是如果它的影響力是台灣之最,還充分表現了台灣在地文化,那可是件 麻煩事。前個禮拜民視的製作人鄭朝城不是才大罵《台灣龍捲風》濫播亂倫迷姦、強暴的劇情教壞小孩嗎?我們可一點不希望台灣社會是這 個樣子啊。
3.明年春節,將可在戲院看到久違的華語片了。已經收購華納威秀影城多數股權的香港嘉禾集團,將安排劉德華、張艾嘉、劉若英等人主演的華語電影於春節檔期播映。嘉禾集團董事總經理潘從傑指出,東亞、東南亞華語電影市場裡,就屬台灣人最不給華語片賞光,台灣的華語片票房比例還輸給馬來西亞。他直言,「台灣的美商八大霸道很久,台灣觀眾吃西餐太多,嘉禾的介入,希望能產生影響力」。
小編眉批:嘉禾集團如此用心,似乎讓華語片有了一線生機。不過從資本、製作、到映演通路都被排除在外的台灣電影產業,對嘉禾日後的排片計畫,有什麼置喙的餘地呢?就像小編前日看了鄭秀雯和言承旭主演的電影《魔幻廚房》,言承旭生澀的演技具體而微地說明了台灣演藝人員養成上的問題,他能夠挑起該片的大樑,恐怕是拜在台灣的名氣所賜,其餘乏善可陳。嘉禾集團進入台灣市場,搶占的也是通路而已,在乎的多半也是票房高低而已,並不能根本地解決台灣電影產業貧弱的問題。我們的電影事業要能真正成長,恐怕還是要靠自己人多用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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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鯨魚-訴訟保險,為蝦米尋出路 作業排排長(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曠文琪遭鴻海假扣押一事,雖然在工商時報與鴻海共同發表公開聲明後明顯降溫不少,眾多疑點也在當事人刻意低調下無由釐清,然而若思及此事在業界並非新聞,但經揭露,卻又在短時間內激起記者圈內熱烈迴響及連署,事件所反映,除了是日久積怨的冰山一角,當然更凸顯出了鯨魚/蝦米間宛若食物鏈的結構問題。對此,台灣記者協會固然有訴訟基金的倡議,然而用心雖好,但在記協目前會員數有限的情況下試想:若同時有多位記者遭逢類似情境,基金是否不會捉襟見肘?而若同時有多項申請,基金資源要如何配置?此外,基金援助上限為何?基金挹注的期限能維持多久?基金是否自當前會費而來?基金援助對象是否為會員?則考量諸般實務問題,即便當前記者勞動意識不彰、集體力量微弱的問題能立即有所改善,「雪中送炭」雖好,但「窮人互助」卻未必是實質有效的制度。
以至於2002年歐洲議會,在考量企業動輒對財經記者提出訴訟,將可能造成寒蟬效應而不利自由市場之資訊流通,還嘗試在「市場濫用指令」(Market Abuse Directive)中特別加入保護財經記者一節,意圖以法規防止市場失靈。則該立法在當時儘管功虧一簣,吾人卻可從由而知-記者(特別是財經記者)的訴訟困境,除了不是台灣獨有的現象,一旦衝突發生,自律之外,社會制度也將能實質解決從業人員面對的問題。特別是考量風波始末,新聞既為一集體生產流程的結果,鴻海卻獨獨向記者提出假扣押,當中自有實力原則的權衡。而若額外考量記者既在勞動契約中將著作財產讓渡與媒體,卻可能因為誹謗/損害名譽/影響市場收益….等原因獨自面對訴訟,渠等做為多組不平等關係下之弱勢,卻是不言而喻。
以至於在當前實質法律裁決的場域,對於誹謗/損害名譽等議題,新聞界有以「絕對惡意」及「善盡查證」做為抗辯的論述,至於是否從由發展「專業性指標」做為具體說服社會界的理由,當然還會是值得努力的面向。不過若就曠文琪一案來看,在外界無從得知法院接受假扣押之案由,且工商社方處理方式不明朗之際,單就鴻海對曠文琪財產進行假扣押之舉,卻有企業片面提高訴訟交易成本以逼使記者就範的影子,影響所及,除了導致記者心理受到威脅、財產處分受到限制,甚至還造成工商時報內無人敢接鴻海線,半年內相關新聞嚴重不足,則所造成之寒蟬效果固然可想而知,從閱聽大眾知的權利來思考,恐怕亦非正數。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鴻海違反比例原則之舉,儘管在社會上還引發了道德感情的反彈,但若選擇了「惡法亦法」的認知框架,仍然有不少人從本質論觀點出發,認為記者專業性不足、媒體亂象由來已久,因而贊成鴻海興訟以保全企業利益的激烈做法。事實上,在陳水扁總統及呂秀蓮副總統陸續釋出「新聞自由入憲」及「新聞記者法」議題的同時,傳播圈中面對平宗正之死、曠文琪之訴….等從業人員實質的工作困境,還有以「新聞記者法」解決記者工作問題的說法,但思及社會不信任記者的呼聲日熾,從立法層面下手,或許亦將面對相當阻力? 是以綜合以上問題,若吾人在民主/媒體的脈絡下,進一步將「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與「著作權」系出同源一事納入考量,則歐盟嘗試以訴訟保險保障智財(IP)、美國以訴訟保險保障醫護工作者等趨勢,或許還可在不涉及社會觀感及立法行動下,藉由訴訟保險制度之創建,實質解決記者的工作風險。事實上,訴訟保險,用意亦不在介入實質的法律裁決,而著眼於透過集體機制來分攤記者因報導而致使官司及假扣押等訴訟相關的交易成本,甚至,可更基進而務實地將之視為是促進爭議回歸實質法律裁決的措施,而進一步發揮諸般功能,包括-
(1)訴訟保險將保險公司力量引進,在記者面對諸如假扣押等威脅時,得以讓資本對抗資本,有遏止大企業濫訟記者的功能;(2)由於訴訟保險,記者由於訴訟造成生活及工作的各項不便,能有適度的金錢補償;(3)由於訴訟保險,媒體/記者無須因巨大的交易成本而被迫臣服,而得以從容在實質法律裁決的場域進行主張,另一方面,由於訴訟保險僅涉及訴訟之交易部分,若判決結果乃媒體/記者有虧於專業職守,仍然必須負起相關責任,故而有增進專業性的功能;(4)透過勞/雇間及從業人員之間的保費分攤,除了更接近新聞工作生產流程層層節制的實況,當中存在凝聚向心的功能,並蘊藏著團結勞動者意識的可能;(5)依路線及經驗數據而調整的保險費率,將形成媒體與記者主動提升守門良率的誘因,甚至可做為記者意外/人身保險之參考,有精確反映工作風險的功能;(6)面對假扣押,保險公司依約提供擔保金,在實質進入法律程序前,有加速釐清事件真貌的誘因,故具有建立專業性指標的功能;(7)承上,保險公司有資金的周轉壓力,將逼使當事媒體/記者對於法律威脅加速回應,有提升訴訟效率的功能。
而在以上功能之外,是否還讓此一保險制度與既存的法律扶助制度或團體相結合,除了需務實回歸費率考量,或許還需先反省在「大鯨魚與小蝦米之戰」中,媒體法務部門的角色與功能,是否還主動提供從業人員相關法律諮詢及支援?
不過訴訟保險一旦成立開辦,可以想見,社會各界或許還會擔心制度還將使無冕王更無所忌憚,而致使弱勢消息來源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則由於保險僅負擔訴訟的交易成本,並不涉及實質的法律判斷,是以真正的問題或許還在弱勢消息來源在社會上是否具有充分的法律扶助?而訴訟保險的施用單位,初期或可由媒體/記者各自向保險單位辦理,而逐步擴展成以工會為基礎、類似於社會保險的互助體制,如此除了增加與承保單位議價的空間,也好透過集體力量分散風險、建立媒體人身為勞動者的連帶感。以至於是否還會發生記者不監督承保單位的問題?只要新聞競爭的邏輯仍在,而記者做為利害關係人,仍具有主動關心的誘因,那麼只要對保險時限、資訊流通….等內容妥為設計,興利同時,應可有效防弊。
以上各點,還嘗試從交易成本的概念切入,試圖從訴訟保險為蝦米找尋對抗鯨魚的集體出路。然而,有鑑於訴訟保險尚且是發展當中的概念,將之應用之新聞工作上,更是嶄新的嘗試,則如何從台灣新聞工作者當前的困境中找線索,將訴訟保險化為更細緻的行動方略,卻還更考驗著在地運動者的創意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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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沉默,公道就永遠不在!」 阮氏延紅公開控訴獨家報導罔顧媒體專業之惡劣行徑
近年來外籍配偶議題被政府與民間團體投入強力的關注,媒體基於報導需要和發行量,亦大量地將外籍配偶的心聲、婚姻和各項個人資料,曝光在閱聽人的眼前。然而外籍配偶因為結構性的弱勢地位,對於不實或已明顯侵害私領域的各項報導,往往無力主張、拒絕或抗議。結果不是個人資料被過度曝露,就是被張冠李戴,曲解她們的處境與發言…
獨家報導第八四一期第三六至三八頁的報導裡,報導外籍配偶「小鳳」,嫁到台灣後所受到種種可憐的遭遇,包括「身心障礙的先生因病纏身脾氣不佳」、「小鳳已經有一個一歲多的寶寶,所以必須在家帶小孩」、「生活上的種種挫折...讓小鳳感到無力」…等等情節。但雜誌中所刊載的「小鳳」的照片,卻是「南洋台灣姐妹會」理事阮氏延紅小姐,在日前參加一次公共議題的活動照片。延紅理事獲悉個人照片被雜誌惡意使用,已委請律師向獨家報導提出嚴正抗議,並要求獨家提出若干致歉措施,但仍遲遲未獲誠意回應。
因此延紅理事將勇敢地挺身,於93年12月28日﹝二﹞上午十點舉辦此次記者會,公開要求獨家報導一週內於三大報頭版登報道歉,否則將對獨家提出訴訟,為外籍配偶爭取在媒體空間中,應該受到的權益與尊重。
聲援團體代表:
永和社區大學媒體識讀課程
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屏東區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中心
財團法人大武山文教基金會
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夏潮聯合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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