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6期,2004年12月31日 ♀♀♀♀♀♀♀♀♀♀♀♀♀♀ ◎女人前進立法院 國會改革一起來! ◎認真面對每日文化公民權! ◎LP與卵葩的語言階序 ◎性別平權在公視,失落了! **************************** ◎女人前進立法院 國會改革一起來 2004.08.27婦女團體聯合聲名記者會 新聞稿 針對即將到來的年底立委選舉,目前各政黨不分區立委的提名作業均已展開;然而其中女性立委的提名比例,以及代表各政黨形象的立委候選人,是否具備性別意識、支持婦女權益法案等等,都是各婦女團體相當關心的焦點。 這次國會改革修憲案當中與婦女攸關者為,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的修訂,自民國97年的第七屆起,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的各政黨34席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也就是說,實質上婦女僅有十七席(15%)的保障。 在單一選區新制明顯不利於女性參政的大環境下,如果各政黨不及早培育女性參政人才、開創內部有利環境,女性立委比例將從現在的22%大幅倒退,也將對形式上的促進性別平等、和實質上的推動婦女權益法案都影響甚鉅。 針對本屆立委選舉﹐我們呼籲朝野政黨實踐競選承諾。今年總統大選前夕﹐國民黨和親民黨聯合推出的婦女政策白皮書曾公開宣示,女性提名比例將提高為1/3以上。民進黨的婦女政策則提出「女性參政突破三成,並邁向四成目標。」我們欣見民進黨日前宣佈本屆不分區立委中的專家學者組及僑選名單部分,每三位當中將提名一位女性。但是民進黨在區域立委部份的提名﹐關於性別比例的計算方式﹐與「突破三成」的目標仍有距離。在朝野政黨即將提出提名名單的前夕﹐我們呼籲各政黨應儘速兌現其選舉支票,展現落實性別平等的決心和誠意。 婦女團體對於各政黨的改革期待,除了女性參政比例的提升之外,更希望各政黨能夠慎重選擇所提名的候選人,無論男女,都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而所謂性別平等意識的檢驗標準,不僅是展現在對婦女權益法案的具體支持,也在於個人言行不應出現對婦女不尊重、有性別歧視意涵的不良社會示範。 因此,婦女團體在此呼籲各政黨以具體行動促進女性參政及實現性別平等的理想: 1.各政黨應修訂內部提名辦法,致力於提高女性整體參政比例,以逐步促進性別平等。例如不分區立委,應朝向此次修憲原則來調高女性提名至1/2以上比例;如果現階段提名作業不能立即調整,最起碼應履行政黨承諾,使女性提名比例達1/3以上。 2.各政黨應研擬具體措施,及早培育女性參政人才,以因應單一選區不利女性競爭之結構因素,使女性整體當選比例,可超越現在22%的舊有標準,並邁向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四成的平等目標。 3.各政黨應提名具有性別意識的民意代表候選人,不僅要淘汰出現過性別歧視不當言行紀錄的立委候選人,尤其應當優先考慮長期關懷婦女權益及推動性別平等的社會改革人士。 發起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 連署團體: 台灣女性學學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台灣社區護理學會 以上發起加連署,共有十三個民間團體支持此項聲明 記者會出席代表: 婦女新知基金會 董事長黃長玲(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及女學會 理事長盧孳豔(陽明大學護理學系副教授)、女學會監事張晉芬(中研院社會研究所副研究員)、台灣女人連線 常務理事黃淑英(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執行長紀惠容(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 理事阿布梧(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副理事長陳曼麗、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副理事長 何秀鏡、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余秋恩 ----------------------------------------------------------------- ◎認真面對每日文化公民權 孫瑞穗/台大地理系全球化專題博士後研究、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由文建會主導的「多元族群與文化發展」會議,宣示了民進黨政府融合多元族群文化以容納差異建立台灣共同體的文化立場。諷刺的事實是,根據一項公民文化意識民調顯示,公民中可以掌握到文化公民權意義的卻只有一成三。筆者認為在台灣的改革歷史中把文化改革鎖定為「第二波民主運動」,以及關於公民權(citizenship),即公民權利與義務,身份和認同等議題之省思是相當正確的方向。問題是,到底什麼叫做「文化公民權」,又如何跟「民主化工程」有關,甚至,跟我們日常生活又何干呢?嘉年華會式的文化慶典剛結束,以「文化公民權」為名的社會教育和文化革命似乎才剛要起跑。 縱觀中外歷史,「公民權」的辯論主要來自西歐與北美一兩百年來民主運動的歷史遺產。在民主國家建立的初期,公民權是關乎人民與國家之間在公共權力契約上一連串討價還價的歷史進程,如公民參政權。在二次戰後大福利國家整合時期公民權則是關於社會福利再分配的制度性身份認定,一直到六十年代末期由戰後出生的新生代,大眾消費文化及大量從第三世界湧進的新移民共同推動的新民權與反文化運動,才成功地把公民權從政治社會議程推向文化認同與政治的討論。文化公民權(cultural citizenship)的再思,因而正是關乎文化序列中的身份認同政治,如何影響牽動文化主體在政治共同體中的政治協商能力,以及擁有多少文化再現權的議題。把這個討論放進當今的全球化年代裡,文化公民權的討論更是關於政治共同體如何處理與容納認同差異以及他者的文化政治議程。我們想要在戰後台灣這個民主化年齡還很幼齒的地方,進行文化公民權的探討,也要在借他山之石的同時設法避免重複歷史的失誤。 歷史失誤常常來自於理論上的假設錯誤,「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就是一個好例。這個聽起來並不陌生的口號,正是歐美加等老牌移民輸入國的文化治理術。歐洲近來的文化公民權討論是因應全球經濟快速變遷下作為新歐盟區域經濟整合的文化基礎,而在美國大陸從一次戰後為容納歐洲難民的政治口號—「民族熔爐」(melting pot)喊到六十年代晚期民權運動後的修正主義—「沙拉盤」(salad bowl),每一次的文化口號背後都是一場場血腥的種族衝突。歷史的智慧總是來自悲劇,為了不要以悲劇收場,我們被迫要謙虛以對。 自由主義式的文化多元主義假設了文化公民是均質的個人,且把文化政治實踐的場域預設為統一均質又透明的文化共同體。試想過去的台灣文化如何在「大中國文化」的共同體號召下,被壓抑了將近半個世紀之久。這些假設最大的問題在於跳過了以文化為名的各種結構性或制度性權力操作及其帶來的壓迫處境。這些歧視處境都不是個人或個別族群所造成的,卻往往由個人或個別族群來承受,我們不可能跳過這個結構性的文化矛盾在虛幻的共同體或者個人化的歷史基礎上來歡慶多元。 當人們捲袖划起「文化公民拳」時,五根手指一伸出來就是長短不一呢,到底誰代表大拇指?誰代表小指頭?就是一個「文化置位」的議題,也是爭議所在。因而文化民主化運動不可避免地需要先正視文化中既有的制度性歧視以及文化序列中既有的矛盾和爭議。比如,台灣人可以當總統了,但如果台籍文化在公共領域中的再現仍然污名,那麼「台灣人」仍然是次等文化公民。以認同政治為主的新社會運動也在提醒我們,這些文化歧視與矛盾並不只限於族群,舉凡性別,性傾向,階級,國籍等社會分類常以更複雜的綜合形式出現。同理,如果女性文化的再現權沒有適當地為女性主體掌控時,雖然女人可以當副總統,廣大女性還是次等文化公民。 然而,文化公民權的爭取在新社會運動當中各造進度是不一的。以近來盛況空前的「女性影展」為例,女性主體乍看之下似乎在文化再現權上比較其他弱勢團體領先。然而,我們也要進一步去自問這種再現權取得是否僅限於某些菁英階層,去逼視被再現的內容和被再現主體「究竟代表了誰」的問題。菁英團體常常過早宣稱集體政治上的勝利,殊不知既有的文化歧視操作常常不知不覺地複製下降到更弱勢的主體與團體身上。 以性/別公民權歷史進程為例,許多過去由中產階級女性運動爭取到的社會公民權,現在則諷刺地由全球化力量將矛盾轉嫁到新的「弱勢他者女性」上。例如,與「生育自主權」相關的壓迫關係現在被轉嫁到即將合法化的「代理孕母」以及源源不絕的「外籍配偶」身上,而「婚姻自主權」則諷刺地變成婚姻仲介公司進行跨國性貿易最好的加速器。有了「替身」來「替生」,不但縮小了歷來性別權力的協商空間,而且也讓性別矛盾被一個更大的共同體的需要給取消了。與此相對地,同性戀運動和主體卻因被加速全球化了的「全球同性戀運動」在國際人權議程上被肯定,反而諷刺地於在地社會擁有較大的文化正當性與再現權。然而,在這種文化正當性的糖衣下卻處處可見同性戀者在文化與社會政治公民權所產生的各種窘境與困境。以上這些反省和自問,都讓我們於在地社會再思文化公民權時,不能僅止步於建立未完成的國家共同體而已,也要同時面對被全球資本與文化流(global cultural flows)滲入穿透的在地社會,各種新的文化主體的浮現,以及各種浮現中的新型文化歧視與社會落差。 話說回來,如果政府部門在文化上的制度性介入有點效果的話,應該致力於改變產生文化歧視和階級化現象背後的各種法令機制和社會基礎,使得弱勢者得以在各種文化序列中有翻身扳回弱勢的機會和能力。即以制度性資源的介入正面維護弱勢文化主體的公民發言權。換句話說,文化公民權運動最好不要先把目標僵持於「融合」的目標,反而應該致力於「消除現有弱勢者的文化表達障礙」以及「承認新的文化主體自我詮釋」上,正面地培養各種不同身份的公民在公共表意上的基本能力。只有弱勢文化主體得以永續生存,又能保有他們對於自我歷史的詮釋權時,多元文化的盛況與榮景才有可能被期待。 半個世紀以來,文化公民權提法的進步性乃在於能夠脫離法制律令規定的那種僵硬的齊頭平等觀,得以進入文化公共資源的再分配(redistribution)的探討,以及更重要的,文化再現權(representation)以及文化主體再生產(reproduction)的討論。而文化的再現和再生產不只是保存和榮耀「過去歷史」而已,它應該也要能夠面對「當下生活領域」中的各種文化表現與實踐,認真面對人民的每日文化公民權(everyday citizenship)才是! 我們應該要設法消除每日文化實踐中的各種由性別,族群,階級與國籍等社會分類所產生的文化歧視,讓文化公民權不再只是走進古根漢或台灣文學館等儀式性實踐而已,還能夠進入我們那未來想必是更雜種化和雜質化的生活領域當中。 文化的民主化運動很難像經濟建設那樣一下子看到亮晶晶的成就,也難以量化成統計數據以自豪慶功。它是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願意在經濟和政治稍有小成就的基礎上進行文化上的自我革命與改造,它需要民間社會自發的集體承諾,也是一連串永不止歇的嘗試錯誤與每日實踐。 (本文之簡版已刊登在93年10月21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 ◎LP與卵葩的語言階序 楊芳枝/東華大學英美系副教授、女學會理事 范雲/中研院社會所助研究員、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中國時報於十月五日所刊載的兩篇有關「LP/卵葩」的文章,恰巧呈現了現階段台灣社會在「國際v.s. 本土」與「理性進步v.s. 非理性情緒」的兩種二元對立的邏輯。胡晴舫的「LP與美國大選」,藉由對比美國總統候選人小布希與凱瑞的說話方式,把小布希所使用的語言定位成草根語言,是「鄉土卑微的老百姓」所使用的是「俚俗語言」,是情感式的、情緒性的語言,而這樣的語言是具地域偏狹性,不能包容各個族群的聲音。相反的,凱瑞的語言被描繪成理性與分析式的語言,只有這種語言才能包容並創造多元辯論的空間。胡文並以此暗示民進黨應放棄本土、草根、情感的狹隘地域語言。魏文則代表這個風暴中捍衛本土語言的立場,認為LP等字眼所代表的是特殊歷史文化背景脈絡下所使用的語彙,代表的是草根的生命力,是「本土」的語言。這兩篇文章在談論本土化議題時,表向上代表的兩個完全對立的立場;實際上,他們的論述卻都是建立在共有的父權性別階序上。 什麼是本土?這兩個對立的立場所顯示的是,「本土」的意義在台灣目前的脈絡中仍然是一個政治角力的鬥爭場域,至今未有一個大家都同意的定義與價值。這樣兩極的看待「LP 與 卵葩」的對立言論其實也反映出在全球化的潮流下,思考本土的兩種主要聲音。在一端,全球化被上綱為現代化與進步理性的代名詞,在它的論述下,本土便被貶為成不夠具有世界觀、不夠國際化、現代化,也因此是落伍的、狹隘的,應被遺棄的一種文化/語言/地域鄉親情感。在另一端,「本土」是不容懷疑與批判的絕對意識,同時力抗代表過去威權統治的「中國化」以及象徵未來潮流的「全球化」兩種霸權論述。然而,閱讀以這兩篇文章為代表的論述,我們卻發現,不管是讚揚本土,或是貶抑本土,都是以男尊女卑這樣的性別階序,藉以建構他們所想像的「本土」。 胡文所推崇的凱瑞式語言,是具包容性、可以抬上門面,是理性邏輯分析與冷靜說理的語言。而要被拋棄的是「缺乏分析語彙、充滿情感」並且是與「寡婦共泣」、「八十歲老婦」也能理解的語言。在此,我們見到在我們文化中常常被拿來描述女性的語言,譬如情感的、較具情緒性的這樣的字眼是要被這無所不包的男性理性語言所排除。我們好奇的是,這樣不能包容(女性)情感的(男性)理性語言如何能成為胡文所宣成的「具多元價值的全球化時代」中文化論辯與對話的工具呢?多元文化的論辯,不正是在挑戰傳統對「理性」的定義,並要求主流文化認可非主流文化中的各式情感價值嗎? 同樣的,我們要指出魏文中所讚揚的「卵葩」代表的是本土生命力的源頭,也是非常男性化的生命力。魏文以「甜茶玾乾乾,明年生卵葩」新婚祝福語來顯示,「卵葩」代表文化中喜氣滿盈,絕無不雅粗俗之意,因為它指的是「添丁、添福氣」。(男)丁與福氣、男人性與權力,在一個以男性為主導的文化中被讚揚(相較之下,「雞巴」這個詞彙似乎從來沒有這樣顯赫尊榮的地位)。於是,「沒卵葩」是極具污衊性的罵人字眼,因為沒有男性性器的人,也就是沒有權力、沒有男子氣概的無用之人,然而,在今天的社會中,我們必須承認,當我們使用這樣的語言來譴責懦夫或是逢迎之徒時,我們連帶地貶低與污名化了佔人口一半的沒有卵葩的女人以及所有不具傳統男子氣概的男性同胞。 在後殖民與後威權的台灣社會中,我們欣見具有自尊與意識的本土語言與文化的興起。透過這次語言風暴,我們瞭解福佬話是如何具有描述男性生殖器官不同部位的神妙細緻之處。然而,我們更希望這個曾經被殖民與被壓抑的文化,能被重建與復興為一個尊重弱勢,具有反省意識的多元文化。帶出性別這個面向來思考「LP與卵葩」的風暴,才能重新檢視何謂本土與何謂理性文明這個議題,並且避免把「本土化 v.s. 國際化」「草根生命力 vs 俚俗鄉土卑微」這個被不當對立的軸線同質化為一場階級/族群的錯置抗爭。 (本文已刊登在93年10月7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 ◎性別平權在公視,失落了 黃長玲/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新任公視董事長改選已於上周結束,改選前後媒體的報導焦點,多為董事長人選的相關背景以及主管機關新聞局是否過度介入的問題。事實上,從兩性平權及民主深化的角度而言,本屆公視董事會從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到董事會的組成,乃至於董事長的改選,都有許多值得檢討與省思之處。 根據公共電視法,公視董事會的組成,先由立法院推舉審查委員會,然後再由審查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所提出的董監事名單。由各政黨在立法院所推舉的十三位審查委員中,女性只有一位。而審查委員審查通過的十五位董監事中,女性只佔四位,和上屆十六位董監事中女性佔七位的情形相比,本屆公視董監事會中的女性比例可說是大幅度下降。近年來婦女團體在推動婦女參政時,反覆提出「性別比例原則」的概念,呼籲朝野政黨注重公共參與的兩性比例。今年三月總統大選時,執政的民進黨提出婦女參政突破三成向四成邁進的願景,而國親的婦女政策白皮書也提出公職選舉女性提名三分之一的政策承諾。 對照朝野政黨和婦女參政相關的種種願景及承諾,再檢視本屆公視董監事會從審查委員到董監事成員的性別比例,實在與朝野政黨曾經提出的願景及承諾相距太遠。 也許有些人會覺得朝野政黨的承諾是針對婦女參政的部分,與公視董事會的組成並不相干,然而這正是令人喟嘆之處。女性的公共參與本來就是參政的基礎,這次朝野政黨在提名審查委員,以及新聞局在提名董監事人選時,顯然都缺乏足夠的性別意識。十三位審查委員中只有一位女性的離譜現象,反映的是朝野政黨的選舉語言和他們的民主實踐是不相關的兩件事,否則實在無法解釋為何在參政上宣稱女性的代表性應突破三成的朝野政黨,可以不約而同的漠視女性在其他領域的公共參與。 同樣的,公共電視法中明示「董監事的選任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以目前台灣社會的發展現況而言,很難想像新聞局在提名時無法在這些領域提出足夠數量的女性董監事人選。以最後十五位董監事中只有四位女性,而十二位董事中只有兩位女性的結果來看,顯然新聞局在提名時的女性比例就偏低。 公視董事長的改選,則反映的是另一個常見的性別現象。無論新聞局是否真的介入董事長改選,單就兩位人選的背景而言,我們所看到的是本屆公視董事會寧可選擇一位新任的男性董事來擔任董事長,也不願意選擇一位從公共電視法的起草,到公共電視建臺都積極參與,並且已經有兩屆公視董事資歷的女性董事來擔任董事長。 我們當然可以理解公視董事們在投票時性別不會是唯一的或最重要的考量,但是我們仍然要指出「女性的能力和資歷不容易被肯定」是一個經常可見的社會現象。公視董事長的選舉結果,在某種程度上正印證了這個現象。 公共電視代表的是一個民主社會公共參與的理想,它的涵納性與多元性和我們的民主是否日趨成熟密切相關。一九九○年初期,當許多國家在經歷民主化的歷程時,各國婦女團體紛紛喊出「沒有女性參與的民主不是民主」的口號。截至今日,性別平權已在國際上成為民主深化的重要指標。公共參與的過程中,適當的性別比例以及女性的能力與資歷得到應有的肯定,是一個社會邁向性別平權的基本原則。在媒體改革朝向公共廣電集團發展的此刻,我們很遺憾的看到本屆公視董事會的組成,從過程到結果,女性的代表性較諸以往不增反減,而女性的經驗與能力也沒有獲得足夠的肯定。 無論朝野政黨如何提出各種女性參政的支票或口號,民主的實踐其實是具體而微的。如果每一個和朝野政黨或政府部門舉荐相關的公共參與機會,都要婦女團體再三在事前事後強調女性參與的重要及性別平權的價值,那麼很明顯的是我們距離兩性共治還很遙遠。 (本文已刊登於93年10月29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 婦 女 新 知 電 子 報 ─────────────────────────────── ♀♀♀ 本電子報由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行,歡迎各界不吝指教 ♀♀♀ ─────────────────────────────── ◎「婦女新知」電話:(02)2502-8715 傳真:(02)2502-8725 ◎ 民法諮詢專線:(02)2502-8934 ◎ E-mail: hsinchi@ms10.hinet.net ◎ 閱讀更多婦女新知,請至 http://www.awakening.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