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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他人之痛苦?媒體大量要求慈善捐款之際
文/傳播學生鬥陣
自南亞地震發生以來,台灣的媒體開始形成一股熱潮,希望召喚出大家捐獻愛心、展現台灣慈善的動力。雖然,報導與關懷社會弱勢乃為媒體社會責任之一環,此亦為媒體守望之正功能之一。但,在媒體大量與不斷重複的報導,以及類似議題接連不斷的報導下,此種間接或直接,要求或希望閱聽人捐款的新聞,是否已失去或扭曲了其原有應具備之意義?而這一系列所謂關懷災難與弱勢的相關報導,如此大量與不間斷挖掘與報導之下,這些媒體可能的因素與背後的動機又是什麼?是基於什麼樣的動機與理由,媒體「大量且密集」的,持續的要求閱聽人慷慨解囊,展現大愛?又,在要求捐款與大量報導之後呢? 在此提出一些問題供大家思考;其一,不知道愛心是否能成為商品化的一部分?其二,媒體針對災民的無助、徬徨、恐懼、可憐,以及罕見疾病病患的可憐與無助,來再現相關事件時,閱聽人接收一幕幕驚心動魄的海嘯畫面或者令人為之動容的罕見疾病病患的問題,是否亦只是在「消費他人之痛苦」? 依達拉斯‧史密斯的「閱聽人商品」而言,無論新聞或節目文本的內容為何,它只一種包裝,用以吸引閱聽人前來,並且將參與收視之閱聽人,以收視率收聽率與閱報率論金秤兩,販售給予廣告商。而閱聽人收看廣告後消費該商品之勞務,亦是閱聽人成為商品的一個行動。 以此推論,當新聞報導時,人們可能會基於對災難報導與弱勢關懷的好奇與憐憫,關注該事件或議題當下發生的諸種情況與問題。也因此,相關的新聞可能因此較其他議題與新聞事件突出而有其較大的收視率。由此,媒體抓住閱聽人的心理,以大量且不斷重複與挖掘新議題的方式,來獲取收視率,進而使得相關的新聞文本與參與收視之閱聽人在此之中,皆被媒體「商品化」,而要求慈善捐款,其實只不過是一種偽善與掩飾商品化的過程罷了! 讀者可能對此般言論有所不滿與批評,但是,進一步想,媒體如果是基於社會責任與守望功能關懷南亞災難與罕見疾病,為何不追蹤報導善款配用情形與流向,為何一再的大量再現災區的慘況,而不斷希望閱聽人捐出其愛心?為何不深入追蹤目前台灣醫療體系對於罕見疾病醫療的可能問題,以及台灣醫療體系對於罕見疾病醫療的相關詳細政策,而只是一再的再現「報導個案」中的罕見疾病病患家庭的當下的無助與困難,而希望閱聽人能夠盡快以「捐款」的形式,來幫助該「個案」解決「當下」的問題?難道,沒有其他的方式來幫助?又,媒體能做的,只有幫助某一「個案」解決「當下」的問題嗎?那其他有著類似處境的「個案」又該怎麼辦? 再來,這樣的新聞報導再現災難與罕見疾病問題的方式與商品化過程,新聞媒體與參與收視收聽與閱讀的閱聽人,不只是不僅僅在「旁觀他人之痛苦」,更是「消費他人之痛苦」嗎?人們是否能從報導與捐款的過程中,獲得真正對於弱勢的同理心,而是否對於弱勢的慈善捐款,又只是一種贖罪與憐憫弱勢的過程?捐款之後的你,真的會再去重視與關注你所捐款的弱勢對象?你是否真會去主動希望了解慈善捐款後,那些款項的分配與使用?還是,你只是被媒體一時的報導引導一時的情緒?只有在「當下」才想要去關懷弱勢? 媒體的功能與社會責任到底為何?除了發覺社會個案的問題,並且要求閱聽人慷慨解囊,以及要求政府相關單位「負責」以外,是否應當注意社會問題背後的意義、結構問題,以及整體政策問題?媒體在善盡社會責任及其責任之時,是否應當以「社會學的想像」,來真正的去觀照發生問題的個案事件,其背後的真正政策與結構性問題為何? 在這個民意主流普遍是沉靜在一股愛心與慈善的氛圍下,筆者嘗試提出一點小小的反思!我們這樣做,真的對這些弱勢與問題是好的?我們是真的願意並且長期關懷他們?在此,提出一些可能沒有答案的問題,希望大家一起來思考之。
Our Questions:
1. 最近有許多關於弱勢報導的新聞,你覺得媒體與弱勢消息來源的互動,或報導弱勢新聞時,應特別注意那些事項? 2. 媒體對於弱勢團體的報導,應該用客觀報導或鼓吹式報導方式? 3. 媒體要求或呼籲民眾捐款,會不會逾越媒體的分際,其中的判斷標準可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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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換照案 監院糾正新聞局
監察院調查中廣換照案結案,教育委員會提案糾正行政院新聞局,理由是新聞局執行電台換照審查寬嚴不一、差別待遇,尤其中廣換照要「三評」,審照過程及行政處分,逾越職權、違反法律,對非法電台則未積極查處,招致「未依法取締地下電台,反而打壓合法電台」的非議。糾正文指出,新聞局辦理廣播及電視執照換照作業,至今未依廣電法規定,訂出具體明確的換照審查標準,以供業者遵行,便於讓審議委員會審查,有違行政行為的「明確性」原則,致生爭議,核有怠失。【聯合晚報】 小編媒批:林佳龍去年10月初甫大動作地推出「無線廣廣播頻譜政策」,立意雖好,但一如他口口聲聲說要建構之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總在改革計畫中蓄意夾帶政治手段。不但讓反對他的人站不住腳,還綁著改革人士替他背書。此真乃高招也! 推動文化創意產業 林佳龍瞄準電影業 本土天王澆冷水 在韓劇、功夫等亞洲影視產品在台灣走紅後,新聞局長林佳龍日昨接受年代主播廖筱君的專訪,靜極思動的他,拍攝宣傳廣告、籌備設立電影局,希望藉由輔助金制度,帶動國片市場回春。但看在本土天王吳宗憲眼裡可完全不是一回事。他痛批新聞局提振本土電影不力,害他的電影「人不是我殺的」賣不到3000元台幣!吳宗憲哥抱怨說,新聞局口口聲聲要提振國片,卻仍放任外商經營戲院,「我的電影『一石二鳥』在大陸有300家以上的戲院同時上映,但在台灣根本沒戲院肯播!請學學人家韓國電影的保護政策吧!」 小編媒批:局長在專訪中提到:「台灣不缺硬體設備、人才,缺的是創意,我們現在缺一部大製作規格的片子,一旦成功,它會帶動整體影視產業的成功」。林局長您說的沒錯,但最嚴重要的問題恐怕還是如吳宗憲所指的通路保護政策。一部成功的大片或可帶動一陣子的風潮,然通路的完善,卻可保國片生長的園地不息。 演藝圈大動員 募款好溫馨 新聞局發起的「一萬個希望」南亞賑災活動,15日晚由15家電視台,兵分15路在台北、基隆展開街頭募款活動,有上百位熱心藝人頂著10度左右低溫與細雨參與活動;他們不怕辛苦,奉獻出最真誠的愛心,讓路過民眾深受感動、慷慨解囊。 小編媒批:最近類似的募款活動還真不少。小編算算,這種溫馨的募款活動不但可激起民眾的同情心,還可藉此提昇媒體的形象與收視率,難怪各家媒體如此的大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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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燈之前,你都在做些什麼?
文/Gaetan
像是一種不假思索的直覺反應,每當聽著Before Turning Off the Light這張專輯,我總會想像,對應這音樂的畫面,應該是華燈初上的日本大城市街頭,或是某個日本上班族下班之後常光顧的小酒館。反覆聆聽之後,關於這張專輯的聲音、時間與空間,就像上了鎖一般,緊緊鏈在一起,以至於一聽到音樂,這些意象就在我腦子裡揮之不去。 我對於日本都會夜生活的印象,幾乎都來自於日劇裡那些精準設計的煽情橋段。比如男女主角在一陣如無頭蒼蠅般的相互奔跑與尋找之後,兩人在天橋上不期而遇(必定各據天橋一端),經過一番賭氣似的逗罵與調情,小倆口終於在天橋正中央深情擁吻,天橋下的車陣依然自顧自地來來往往,天橋上的時間卻彷彿停止在擁吻的那一刻(這種大爆炸橋段通常是該集的結尾)。 在日劇裡的,幾乎所有的夜間場景都因如繁星點點的萬家燈火而顯得恍如強光日照的白天,閃閃發亮的辦公大廈、會自動開門的綠色計程車、門口掛著燈籠的居酒屋,當我不經意地在電視上看到這些如幻燈片般的日本都會夜生活切片時,心裡最想知道的,其實是「依照劇情設定,那時候是晚上幾點?」。對於某些夜晚場景偏多的日劇,我更變本加厲地質疑起主角到底一天睡幾個小時。他隔天不是還要上班嗎?為什麼可以整晚不停穿梭於公司、拉麵店、Pub、旅館以及自己的公寓之間? 不管怎麼樣,我就是覺得Group樂團的Before Turning Off the Light是一張屬於都會夜晚的專輯,而且非常適合用來詮釋那些日劇中令我偏執不已的夜晚時光。一旦這麼想,我就完全不想在白天聽這張CD。 整體來說,Before Turning Off the Light是一張溫和柔軟的專輯。各項樂器的聲音聽起來都好像磨去了尖銳刺角般平順。鼓聲聽起來遠遠的,不吵又很有空間感;貝斯音滑順自然;電吉他聲音非常甜;甚至連一般聽起來可能會很刺耳的小喇叭都非常內斂沉穩。 乍聽之下,這張專輯像是時下的流行fusion樂,尤其是第一首「or」的開頭,簡約平穩的節奏、甜美的吉他、渾厚的貝斯滑音、若及若離的薩克斯風吹奏,聽起來實在很Kenny G,但是再耐心往下聽,鼓點隨著情緒逐漸上揚而變得急促繁複,兩把吉他也交錯編織出綿密的聲線,所有器樂層層疊疊塑造出豐富的層次感;當你正覺得曲子的情緒還要再往上爬的時候,突然又來一個變奏,樂曲開始趨於平緩。整首歌就在「緩→急→緩→急→緩」的曲式結構下行進,或許是這個原因,專輯側標才會以「靈巧探索爵士和後搖滾模糊的界線」來形容Group這個樂團。 爵士也好、fusion也好、後搖滾也好,Group的音樂真的和一般刻板印象裡的爵士、fusion或是後搖滾完全不同,對於堅持特定音樂類型風格的死忠歌迷而言,這樣音樂大概會被譏為「四不像」(比如死忠爵士樂迷就不喜歡諾拉瓊斯的音樂)。不過話說回來,又沒有人規定音樂一定要怎麼做才對,也沒有人規定音樂要怎樣聽才夠眼光。我反而覺得能夠做出「有點像這又有點像那」,同時又具有自己特色的音樂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同樣的,我也覺得能夠試著欣賞各種新音樂的聽眾非常值得敬佩,因為他們的耳朵所能接受的音樂範圍相當開放與寬厚。 當我們對於事物的認知來源侷限在某個固定範圍內的時候,對於事物的看法就會開始變得刻板而單一。就像我對日本都會夜生活的認知一樣,永遠停留在那些恍如夢境的日劇場景裡,如果我一直將日劇做為理解與想像日本文化的來源,我想我這輩子都會覺得日本人的夜間活動大概就那樣了。同理可證,對音樂的認識與欣賞又何嘗不是如此,雖然有些事真的強求不來(比如我就是沒辦法聽超過30分鐘以上的金屬樂),但也沒有必要自設底限,框住音樂欣賞的各種可能性。多多嚐試利多於弊,不喜歡就算了嘛。 再回到華燈初上的日本都會,我覺得我對於這張專輯的聯想可能也有幾分道理,專輯名稱Before Turning Off the Light的中譯為《關燈之前》,搞不好這張專輯真的就是在詮釋都市人「放學下班後、關燈睡覺前」的那一段時光。走在冷冽潮濕的台北街頭,一邊聽著《關燈之前》,柏油路面因路燈反射而顯得油亮,不經意在地上看到自己被拉長的影子,突然有一種因孤寂疏離而泫然欲泣的衝動。 關燈之前,你都在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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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olloud.org.tw/user/20050115/mainpage.asp?mode=sign 【爭權奪利你死我活 朝野和解打壓勞工】 朝野各黨為了總統大位、立委席次,選舉時拼得你死我活、互不退讓,但近年來,不少勞工政策和法案修惡,朝野各黨總是砲口一致,拿勞工開刀! 為了公投法,朝野可以爭得頭破血流,但當資本家的巨斧砍向勞工,朝野各黨這時卻坐下來好好「協商」,通過對資本家有利的法案。「愛台灣」、「台灣好」,勞工卻不知道,這個正常的、偉大的國家究竟是資本家的國家,還是勞動人民的國家?民親合、泛藍合併、誰組閣、誰當總統,簡單一句話,政黨大和解到底是為了權位呢?還是為了人民的利益?還等不到政黨大和解,為了資本家的利益,朝野各黨就可以大和解地口徑一致,打壓勞工,從不手軟。 【朝野各黨要將勞工置於死地】 據報導朝野各黨將聯手在立院本會期強行通過「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這不是什麼「進步修法、疼惜勞工」,而是朝野各黨要將台灣勞工置於死地的陰謀! 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工會法」只是統治工具而已。但當二千年號稱「民主」、「進步」、「改革」的民進黨上台後,情況不但沒變,勞工處境更加惡化、工會力量更為削弱、政治黑手深入工會。 【新勞動三法要消滅工會、摧毀勞工力量】 我們認為朝野協商版的三法修正案,是配合資方、消滅工會,嚴重扼殺勞工權益的惡法。雖然《工會法》草案表面上大幅放寬籌組各級工會的種類和限制,並規定勞工都應加入工會,但仍禁止教師等勞工納入工會法。另又大幅縮減會務假,並明定工會不當勞動行為,加強政府對工會的管制,嚴重妨礙工會自主運作、削弱工會力量,不僅讓資方容易限制工會活動,更讓政府便於統治管理。 此外,《勞資爭議處理法》草案更出現諸多「閹割條款」,整個第五章爭議行為,不但曖昧地讓強勢資方握有和弱勢勞工同等的爭議武器,更進一步明訂瓦解罷工的條文,如直接剝奪部分行業罷工權、某些行業有冷卻期及事前通知、罷工期間不需給付工資、資方可使用替代人力,擴大爭議行為的範圍,卻限制了爭議行為的主體僅只有工會,完全忽略了台灣勞動者低組織率的現實情況。此外,官方並得以強制仲裁,直接摧毀罷工。 人人都知道,談判協商是要有籌碼的,沒有爭議的權利,沒有力量的展現,也就沒有協商的權利,那就算有工會也等於沒有,而勞工也失去了勞動市場上的議價能力,更不要談什麼團體協約了,更何況現在的團體協約法既沒有強制力,又沒有罰則,資方竟然還有強迫工會協商的權利。凡此種種讓資本家想作什麼就作什麼,那也就代表了勞工的處境將日趨惡化。 從先前勞退新制乃至現在積極推動「配合資方、消滅工會」的勞動惡法,不僅是勞委會已成了資方打手,朝野各黨都成了資本家的馬前卒;而陳菊主委甚至毫無誠信公然說謊,背棄往日「全力支持教師組工會」的承諾,試問,號稱人權鬥士的陳主委,您拿甚麼面對全國勞工?當總統大選時要「改革大進步」、「為台灣人民找尋幸福」的朝野各黨大和解時,台灣的勞動人民也將沒什麼未來和幸福可言。 對於這次問題重重的勞動三法版本,全國產業總工會竟然對限制爭議行為、遏制罷工權的行政院版本大加讚揚,甚至公開護航以所謂的「不能再等」要求各黨團盡速通過勞動三法,我們感到憤怒,全產總竟然可以如此堂而皇之的出賣工人集體的勞動三權!至於全國總工會的理事長林惠官雖然在日前(12日)的全總動員會議上,信誓旦旦地作出全面阻擋惡質的行政院版勞動三法過關,但卻又不將協商條文撤簽,也不阻擋親民黨團對這個版本的連署。林惠官委員過去常講「國民黨時代控制工會,民進黨現在消滅工會」,如果此話屬實,林委員這種兩面手法,不也正在幫民進黨消滅工會嗎?我們希望林委員能有一個一貫且明確捍衛勞工罷工權的清楚立場,而不要說那只是細節而已。 【全國勞工站出來!抵抗惡法到底!】 經發會時,各黨都誓言拼經濟,通過「鬆綁」勞動法令的共識。勞基法修正,法定工時雖然縮短,但變形工時使勞工工作越長,實質薪資反而降低。勞退新制的通過並非有利勞工,而是大幅降低資方解僱勞工的成本。當資本家悄悄推動派遣勞動、人力外包、定期契約工--讓上一代勞工失業、下一代就業不穩定,政府機關也順應「民意」,研擬讓這些措施就地合法,而這都將是下一屆立委即將審議的法案。在野黨佔多數的國會,行政機關的政策能夠順利推行,這就不僅只是執政黨的政治責任了。 面對三法改惡危害勞動人權,在此勞工生死存亡之際,我們要勇敢站出來!表達基層勞工強烈反對「配合資方、消滅工會、扼殺勞權」的勞動三法改惡。同時,我們也呼籲全國的基層勞工一起強力動員包圍立法院,以行動來捍衛勞動三權! 時間:2005/01/20(四)、01/21(五)早上九點半 地點:立法院前中山南路大門口 新聞聯絡人: 自主工聯 劉 庸 0932053546 工委會 何燕堂 0921418698 勞權會 唐 曙 0932036294 南縣產總 黃育德 0919577671 向勞動惡法說「不」,全國勞工站出來,加入我們的行動行列! 連署單位: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台南縣產業總工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台北啤酒工場產業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協會、工人民主協會…陸續擴大連署中 問題重重的勞動三法‧消滅工會的三法條文! 我們的訴求只有一個: 不刪除、修正下列條文 第五屆立法院本會期就不准通過勞動三法修正案 壹、針對【勞資爭議處理法】 刪除第五章爭議行為:第47條 ~ 第52條 一、修改第2條 ─ 將工會改為勞工團體 1. 限縮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之主體為勞工或工會。(台灣工會組織率過低,如此明訂便排除其他可能之勞工團體) 二、刪除第47條 ─ 1. 擴大解釋爭議行為的定義,除罷工外,任何阻礙事業正常運作或對抗之行動,皆屬爭議行為。 2. 限訂罷工指勞工所為暫時拒絕提供勞務之行為。(明訂罷工就是消極的不提供勞務,排除勞工從事罷工抗爭過程中,為達其有效性所從事之其他抗爭行為。) 三、刪除第48條 ─ 1. 限定權利事項不得行使爭議行為。(所以被解雇了也不能拉布條抗議) 2. 限定電信、大眾運輸、公共衛生、石油煉製、醫院、燃氣事業之工會應於罷工前三日通知雇主,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3. 資方於罷工期間可使用替代性人力 四、刪除第51條 ─ 1. 限制部分行業(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非現役軍人及電力、自來水、航空管制事業與行政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及私立學校職員)不得罷工 2. 限定電信、大眾運輸、公共衛生、石油煉製、醫院、燃氣事業之罷工有冷卻期 五、刪除第52條 ─ 1. 明訂罷工期間,資方得拒絕給付工資 貳、 針對【工會法】 一、修改 第 4條-支持教師等全體勞工組工會,擴大工會組織範圍 1. 排除教師、各級政府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現役軍人及國防部所屬軍火工業之員工組織工會 二、刪除 第16條-反對縮減工會理監事人數,扼殺工會自主運作 1. 明文限制各種工會理監事人數 三、修改 第17條-將理事長對外代表工會改為理事會 四、刪除第31條、第42條-撤回工會不當勞動行為之條款與罰則 1. 明訂不得拒絕與有代表性之雇主與雇主團體進行團體協商 2. 明訂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影響勞工配合工會於團體協商、勞資爭議或其他期間從事不正當活動。 五、修改 第34條-反對限縮工會會務假,妨礙會務自主運作 參、針對【團體協約法】 一、反對資方擁有強迫工會協商的權利,否則資方動不動就可要求降低勞動條件之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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