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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7期,2005年1月31日 ♀♀♀♀♀♀♀♀♀♀♀♀♀♀

◎打破體育中的性別歧視,提升女性參與比例!
◎奧運會、世界記錄與女性!
◎又見新聞報導侵害性別人權!
◎看不見女同志-從三立偷拍事件談起!
◎原生薪傳-原住民婦女背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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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體育中的性別歧視,提升女性參與比例!

婦女新知基金會2004.9.8記者會新聞稿

體育界一向被認為是男性的場域,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畢恆達指出,1896年的第一屆奧運完全沒有開放給女性選手參與的機會,到第二屆以後才逐漸開放幾項「不累的、適合女性的」運動項目;例如被誤以為超過女性體能極限的女子馬拉松,就遲至1984年才列入奧運項目。

經過這些年來的爭取,各國女性選手的優異表現,已經證明過去對女性參與體育活動的性別歧視完全是謬誤的迷思。從這次奧運成績來看,台灣獎牌中女性選手比例不少,例如為台灣拿到史上第一面金牌的跆拳道選手陳詩欣,以及台灣首次登上奧運刊物的女子射箭銅牌三位得主,這些珍貴的奧運獎牌,不僅僅是全臺灣人的驕傲,更是所有女性的驕傲。但如果政府沒有持續性的政策來鼓勵女性參與體育活動,這樣的傲人成績是否只會是短暫的特例?

國際奧委會已經認識到,要提升女性參與體育活動的比例,最基本的作法之一,就是先提高女性在各個體育組織中的參與決策比例;如此一來,才會制訂出對女性友善的體育政策,給予女性公平的體育資源分配。因此國際奧委會在1996年就確立了「國際奧委會、國際體育組織、各國奧委會,其決策階層當中,都必須有20%以上為女性」的目標;今年三月九日舉行的「女性與體育第三屆世界大會」也再一次通過決議,確認上述目標的實施期限為2005年。因此國際奧委會的婦女委員會,已經正式公告此一決議的實施,必須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而目前各國奧委會中已有66%的國家完成此一目標。(詳見國際奧委會網站資訊)

回頭來看我們台灣的中華奧委會,其委員的男女比例為何?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許秀雯律師指出,目前60個委員中,僅有9個女性,也就是只佔15%,距離國際奧委會要求甚遠。而我國其他各體育組織的女性教練、選手、和女性決策者比例,又是如何?經過我們不斷打電話詢問行政院體委會各單位,竟發現綜理全國體育政策的專責機關,卻連這樣基本的性別數據都拿不出來,更別提有制訂任何鼓勵女性參與體育的積極措施,以達成聯合國要求各國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政策的目標。

台灣對於體育資源的分配,許多項目都是男性優先。甚至,體委會所屬單位的各項競賽獎勵辦法,也有出現男女不平等的怪異現象。這些通常都根源於意識型態上不察的性別歧視。檢視我國各運動項目中的幾場賽事,不難發現最明顯的歧視,就是出現在獎金制度分配的不公。

例如:資深體育記者何長發先生說明,去年10月,體委會拿著阿扁總統開出的千萬支票,試圖兌現幫助發展足球之承諾,因此舉辦了第一屆全國大專甲組足球聯賽,獎金高達一千六百五十萬。但依體委會頒布的獎勵辦法,這些高額獎金卻通通落入男足項目;男足的前三名可分別獲得100萬、30萬以及20萬元獎金以鼓勵男足隊伍,另外更有1000萬 、300萬以及200萬元來補助男足隊伍所屬學校,以改善培訓環境費用;亦即男足獎金總金額高達1650萬。然而女足的獎金卻是零,僅僅頒發獎盃了事,理由是女足處於「試辦」階段。

女子足球教練張明賢先生和女足選手都指出,這樣男女不公平的補助原則令人費解,決策過程也不清不楚,沒有考慮台灣足球向來是女強男弱,男足目前根本還無法通過奧運足球的會外賽第一輪,中華木蘭(我國的女足隊伍)卻是世界女足總排名的第17強。

事實上,木蘭女足早在30年前便在台灣生根,80年代中期以前,我們憑著起步較早的優勢,連續在亞洲創造「三連后」的佳績。但現在大陸、日本、韓國女足的崛起,我們的冠軍優勢已漸不存在,每次大賽總有五強爭取前三名。但台灣足球目前仍然是依靠女足來拼績效。而女足國家隊則幾乎都是靠大專院校養成(台體 、醒吾、銘傳、景文等),體委會首次撥巨資鼓勵大專足球隊,卻不思如何重振木蘭光榮,反將女足誤列為「試辦」階段,完全背離女足在台灣長達30年的發展事實。為什麼體委會不就現在優異的的女足根基來做深入的發展?為何不能讓女足來帶動國內男足的發展?難道還要讓國內體壇中的傳統父權文化大男人心態來壓抑女性體育的發展嗎?

攀岩女性選手黃百樂也以自身經驗為例,今年7月24日舉行的總統盃攀岩抱石國手選拔賽(同樣也是體委會為指導單位), 她在這場比賽中又如同以往的拿到女子第一名,這也是她的第33個冠軍 ,然而男子第一名獎金12000元,女子第一名獎金卻只有5000元;她當場詢問為何男女獎金不一致?主辦單位回覆的理由是──這是根據明文規定,而且因為男子參賽人數較多,競爭較激烈;而女子參賽人數較少,所以男子獎金會比女子多。這已經犯了一個基本邏輯的錯誤,以競爭力的強弱來做獎勵,應取決於參賽者本身實力,而不是其他參賽人數多寡。黃百樂強調,攀岩界選手是男性比女性多,女子選手本來就弱勢、更需要鼓勵;這種規定根本就是在抑制女性攀岩者的人口、阻礙女性選手實力的增強,也不利於培養女性的職業選手。
像這樣體育資源明顯分配不公的作法,我們希望政府能夠出面說明並檢討改進。在此,我們呼籲政府在制定體育政策時,應有長期性的、整體性的規劃:

第一、體委會應研擬具體措施,致力排除女性參與體育活動的社會障礙和性別歧視。

第二、體委會應立即檢視各體育組織的決策階層中,女性比例是否已達到國際奧委會要求的20%以上,並應進而提出具體辦法以培養女性體育行政的決策人才。

第三、體委會可選擇女性運動強項來重點發展,培訓更多女性選手。

台灣體壇所存在的性別不公和性別歧視層出不窮,如果我們在家庭、社會、學校的各層面教育中,讓女性從小就有較多機會接觸運動,國家願意將資源公平分配給女性運動員,以及排除女性運動員所遭受的性騷擾與其他不當的性別限制,媒體也願意多關注女性運動員的技術而非外貌,我們的體育版圖將會納入更多女性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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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會、世界記錄與女性!

畢恆達/ 台大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現代奧運自一八九六年首次舉辦,一九○○年巴黎第二屆奧運開始出現女性運動員,當年有十九名女性選手參加,但是到了二○○○年的雪梨奧運,已經有大約四千餘名的女性選手參加,佔全部選手的四成;今年的雅典奧運則會有四成四的女性選手。第一屆奧運清一色是男人的天下,不論教練、選手、裁判全部都是男性。第二屆原來也沒有打算讓女人參加,但是當時奧運會與世界博覽會都在巴黎舉辦,博覽會的老闆為了熱鬧有趣,擅自邀來英、美、法、捷克等國的女子高爾夫與網球選手登場比賽。此後歷屆奧運雖有女子選手參賽,但是奧委會的態度是既不禁止也不承認。

奧運開始舉辦的時候,奧委會持有某些對於女性的成見,認為只有幾項比較不累的運動項目才適合女性選手,認為世人期待看到的是女性選手優雅的儀態與美麗的表演。一九二四年巴黎奧運期間,國際奧委會正式通過決議,允許女子參加奧運會。一九二八年阿姆斯特丹奧運,女子選手首度在田徑場上亮相。然而當年的女子八百公尺比賽,運動員跑過終點之後,卻一個個累倒在地,過了許久才從地上爬起來。原因可能是平時訓練不足、氣候不佳以及第一次參加奧運心理緊張所致。為了此事,奧委會掀起軒然大波,有人認為八百公尺比賽對於身體結構虛弱的女人而言已經超過了其所能承受的體能極限,結果自此女子八百公尺比賽就被迫取消,直到一九六○年才又恢復。由於當時對於女性的錯誤認知與歧視,對於女子中長跑運動產生極大的殘害。

女子四百公尺賽跑在一九六四年列入,女子馬拉松、女子自由車個人公路賽、女子空氣步槍在一九八四年才列入。一九九二年在奧委會新制訂的規章中,規定所有新增的運動項目必須男、女選手都能參加。一九九六年亞特蘭大奧運會首次增設女子足球,受到世人的關注與喜愛。二○○○年雪梨奧運,則首次將女子撐竿跳高與女子鏈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今年的雅典奧運正式將女子角力納入比賽項目,拳擊是唯一沒有女子選手參加的項目,而水上芭蕾和藝術體操則是純女性的運動項目。此外男子比賽棒球,女子比賽壘球。今年奧運也有另外一項突破,也就是首度允許變性人參加比賽,但為了競賽的公平性,變性人在參賽前需經過醫學界認可的二年以上的賀爾蒙治療。

為了爭取參賽權,有時女性運動員必須抵擋強大的輿論壓力。一九四八年的倫敦奧運,三十歲的荷蘭女子選手Fanny Blankers-Koen是有二個孩子的媽媽,因為參賽受到荷蘭婦女批評,認為她是一位失職的母親與妻子,而且不應該把大腿露出來,穿著短褲四處走動。儘管她辯解自己每週其實只有二次可以暫時放下待洗的碗盤與衣服以投入練習,她的教練丈夫也證明她煮飯、打掃、照顧家庭樣樣都做得很好,責難之聲仍然如潮水湧來。沒想到她一舉拿下四面田徑金牌,世人對她的態度才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媒體稱讚她為「會飛的家庭主婦」。荷蘭皇家頒給她最高榮譽,一種玫瑰花以她為名,一家糖果工廠也以她的名字命名,還有一個鄰居送給她一輛腳踏車,因為「這樣她就不必跑得這麼辛苦了」。也由於她的傑出表現,鼓舞了更多女性投入運動的行列。

中東的婦女,受到回教文化的限制,不得拋頭露面,過去即使參加奧運會仍然要全身包得緊緊,因此射擊選手蒙著黑紗射擊、鉛球選手穿著回教服投擲。阿爾及利亞的女子選手Hassiba Boulmerka參加一九九一年世界錦標賽,獲得一千五百公尺競賽金牌,是第一位獲得女子世界金牌的非洲選手。儘管她有如此傑出的表現,回教的基本教義派信徒,對於她跑步時身體裸露過多非常不以為然,她甚至因此險遭暗殺。她在九二年又獲得奧運金牌,此後回教國家才慢慢可以接受女性運動員穿著短褲。

一九八○年代,英國女王到日本訪問,東京著名球場居然拒絕女王入場打球,理由就只是她是女性。台灣具有悠久歷史的淡水高爾夫球場,十幾年前也是不單獨招收女性會員。而女性球友不容許同組打球,理由是「因為高球地點偏僻,為了保護女性的安全」。

女性運動逐漸受到社會或政府重視之後,有不少的運動紀錄中,女子紀錄與男子紀錄愈來愈接近。在重要的八項田徑比賽項目中,一九二七年男子選手的平均成績高出女子百分之二一.三五,然到了一九七七年,則只高出百分之一○.六四;而在十五項游泳項目中,一九三六年男女記錄相差百分之一二.四一,到一九七六年差距縮小至百分之九.二七。一九二八年的奧運開始有女子一百公尺田徑項目,當年男女記錄的差距為一.四秒,而目前世界記錄的男女差距縮小為○.七一秒。

一九八四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始有女子馬拉松的比賽,冠軍的時間是兩小時二十四分五十四秒,而此項成績可以排名其過去二十年間男子馬拉松的歷年第十三傑。根據研究顯示,愈是長距離、需要耐力的比賽項目,女性的表現就愈好。一九七一年名叫Natalie Cullimore的美國女運動員參加一百英里的超級馬拉松比賽,以十六小時十一分獲得第二名,且為男女歷年第四傑。二○○三年七月,現年三十歲的英國女子自由潛水員Tanya Streeter在未帶水肺、完全沒有浮力輔助器材的情形下,閉氣三分三十八秒潛入加勒比海一百二十二公尺深海後完全靠個人體力游回海面,一舉刷新女子自由潛水九十五公尺的紀錄,也超越男子自由潛水一二○.四公尺的紀錄。

奧運射擊定向飛靶比賽項目,過去由於沒有依照性別分設比賽項目,因此幾乎都是男子參加這項比賽。一九九二年的巴塞隆納奧運會,中國的女子選手張山參加此項男子定向飛靶比賽與男人同場競技,結果戰勝了來自三十九個國家和地區的五十三名男女選手,獲得金牌。會後國際奧委會決定按性別分設飛靶項目,卻未設女子定向飛靶項目,直到五年後才又設置此項目。

馬術可以說是奧運中最為(性別)平等的運動項目了,不但男女騎手、公馬也和母馬同場競技,而且人和動物的地位也相等,表現傑出的馬匹和選手可共同獲得獎牌。馬術在一九00年的奧運才列為表演項目,一九一二年成為正式比賽項目。早期的規定是只有男性騎官才能參賽,但奧委會在一九五二年解除這種身份限制,同時讓女騎士一起參加比賽。一九七二年後,在馬場馬術(盛裝舞步騎術或花樣騎術)項目中,女性曾多次獲得奧運金牌,而團體競賽中也經常有女性選手參加。

女性的運動真的不如男性?女性不愛運動嗎?如果我們願意給女孩從小有更多享受運動的機會,國家能夠投入更多資源在女性運動員的訓練,媒體可以多關注女運動員的技術而非身體,排除對於女性的服裝、性騷擾等運動阻礙與限制,體育運動的性別版圖將會展現非常不同的風景。
(本文轉載自婦女新知267期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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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新聞報導侵害性別人權!!
- 九一記者節,民間團體抗議三立新聞惡質報導

2004.09.01社團聯合聲明稿

【發稿團體】新竹好拉風女同志組織、玄奘性別文化研究社、台大大學論壇性解放組、台大女研社、中央酷兒社、中央女研社、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法改革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等

2004年8月6日晚間的三立新聞,製作了一個女同志的特別報導,主題是女同志情侶在公園的親密行為。

該報導一方面全程採取偷窺式的取鏡手法,意圖將女同志的親密情感拍攝成見不得人的行為,外加各種誇張、充滿偏見的旁白來詮釋,譬如「比較壯碩的是扮演男性角色,叫做T」、「同志公然出沒…」、「春光外洩,真不知該如何是好」……等;不但對於兩名被拍攝人和廣大的女同志社群造成傷害,並且傳遞錯誤訊息誤導觀眾,讓觀眾對女同志有不正確的認識。
因此從這則侵害人權的特別報導播出之後,許多學生社團及民間團體共同發起連署行動,並透過網路連署、信件及電話等各種管道表達對三立新聞台處理該則報導的不滿與建言,連署至今將近一個月,已有五百多位個人及民間團體連署。在91記者節的今天, 學生社團及民間團體特別集結到三立電視台前,提出抗議與訴求,並遞交連署書,要求三立新聞台公開向廣大的同志社群與閱聽人道歉,並承諾改進新聞品質。

主要訴求:
第一, 我們認為該新聞報導內容已經對女同志造成傷害,也對弱勢團體造成傷害;三立以偷拍式手法製作出這樣的新聞專題,更是漠視人權。

第二, 這次三立新聞事件,無論從新聞專業倫理、或人權議題角度,再度反映了長期以來三立的社會新聞製作品質低落、報導手法劣質的現狀,而廣大閱聽人將會接收到更多錯誤資訊,繼續複製性/別歧視與偏見概念,我們認為這是社會新聞的嚴重錯誤示範。

出席團體認為,身為閱聽人都不應再坐視,若繼續放任這樣的新聞報導、媒體鏡頭持續侵害人權,將會有更多的新聞當事人受害,不管是同志、原住民、病患、外籍人士、遊民、肥胖者……或甚至是一般人,隨時有可能在社會新聞中變成怪物!!

□ 社會新聞侵害性別人權:彰顯「專業倫理」亟待釐清

讓我們來回顧一下社會新聞侵害同志人權的幾個案例:
92年台視偷拍事件,導致女同志酒吧曝光、停業;98年華視夜間新聞「女同性戀酒吧,另類樂園」的偷拍新聞;同年東森新聞盜用陳俊志導演「美麗少年」;2004年2月男同志轟趴事件,5月女教練情殺事件的新聞……媒體總是以偷拍、窺探、見獵心喜的角度來呈現弱勢族群的面貌,加上帶有主觀偏見、充滿歧視的看圖說故事方式,製作出偏狹想像、激化社會恐慌與排斥感的新聞觀點,同時當事人的聲音和真正想法卻被湮沒。一連串的新聞事件在這些劣質報導中仿若一齣令人驚歎連連的肥皂劇。

當電視台的社會新聞都以如此獵奇化、犯罪化,並且妖魔化新聞當事人的手法來呈現時,不僅往往造成新聞當事人的創傷,對社會大眾來說,這也是不負責任的;現在,三立新聞又以同樣窺伺的手法做了女同志的特別報導,這時我們不禁要問:多年來,媒體的便宜行事的態度傳遞給大眾什麼樣的「社會教育」?三立作為一個新聞媒體,對於弱勢族群的情感創傷以及持續複製誤解與偏見,若不願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我們有權對三立所製作的新聞說「不」!

我們要求:

三立高層主管出面接受連署書,並公開道歉!

要求三立全面檢討旗下的社會新聞內容,提升人權意識,還給新聞當事人和閱聽大眾優質作品!

並且,我們也要藉此機會,重新釐清「社會新聞」的價值、意義和倫理,以及社會新聞中的人權問題,除了今天抗議行動外,民間團體將會持續針對各媒體的社會新聞做檢視,避免重演傷人劇碼,反對此種獵奇的風格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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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女同志-從三立偷拍事件談起!

吳蕙如 /玄奘大學性別文化研究社社員

在2004年8月6日晚間三立新聞台特別報導所製作的女同志單元裡,全程以偷拍的型態,播出女同志情侶在公園的親密行為。報導過程中除了有「女同志公然出沒」等字眼外,還有「比較壯碩的是扮演兩人世界中的男性角色,叫做T、身材婀娜多姿就是扮演同志中女性角色的,叫做婆」……等刻板錯誤的印象。

類似這樣的偷拍手法已經不是第一次,1992年台視偷拍事件,導致女同志酒吧曝光、停業;1998年華視夜間新聞「女同性戀酒吧,另類樂園」的偷拍新聞等等……,在在顯露出最基本核心的問題─人們想知道女同志在哪裡?

其實女同志除了戀愛對象不同之外,跟一般人的生活無異,一樣吃飯睡覺交朋友、偶爾打打球、烤肉,在情人節或特別的紀念日裡製造一些小浪漫,與情人共度美好的一天。或許有部分人會剪短髮,打扮得很陽剛(不代表就是T,也有很多的女生會這麼打扮),但光憑外貌仍然難以論斷。

因為女同志的生活比較符合社會的規範,與一般人沒有太大的不同,若帶著同志就是一個「特別族群」的偏見來搜尋,當然會看不見女同志。但是對「講求效果和收視率」的媒體,若要以女同志這樣的「特別族群」為題材,卻只拍出一群女同志打籃球或是同志戀人當街手拉手逛街等平凡的生活樣貌,根本無法滿足現在只想蒐奇煽情的媒體生態。

於是媒體怎麼做?不是想辦法去報導同志出現的社會事件,就是利用一些拍攝手法和訴諸群眾的刻板言論等技巧,來顯現女同志的確是一群特別的族群。想想之前女教練殺人事件,那整整一星期令人驚歎連連的肥皂劇,之後甚至「新聞挖挖哇」節目請來高大成法醫,運用他的「醫學專業」說明「女同志的陰唇較薄較黑是因為常自慰的關係,所以陰毛也較濃」等不可置信的話語。

之後崇光女中女學生相約自殺、小六女學生疑似同性戀等女同志情感的負面報導,又訪問了許多「專業的」輔導老師、家長,說了「他不算是同性戀,因為他還小不懂事」、「我女兒不可能是同性戀,因為他有認識的男生」云云……。或是用偷拍的手法、聳動的話語來詮釋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例如三立新聞的報導,不過就是一對兩小無猜的同志情侶親吻;或是女同志酒吧直擊,也不過是一群人去跳舞而已,但是媒體就會用另類樂園、竟然發現女同志公然出沒等詞,來特意分化同志與一般人的不同,甚而利用各樣專家以及刻板的分類表象來界定做為一個女同志的條件,這樣的手法的確可以塑造出「同志是特異族群」的觀點,但卻非同志真實的樣貌。

是的,女同志很難看見,如果我們總是由新聞媒體或是一般通俗性教育中對同志總總的限制和定義來認識(例如要滿25歲以上有性行為並達到性高朝者),而不願相信愛情的滋長是人類這樣群聚動物的本能,甚至不願去想像自己小時候便很清楚所謂的戀愛就是這麼一回事,無論對男或對女或是不分男女只看人的個性而做選擇。那我們當然看不見女同志。

是的,如果我們真的認為同志是一群特別的族群、相信當個同志必須符合種種條件、相信媒體所塑造出的同志生活,這樣分化一般民眾與同志的隔閡、加深一般民眾對於同志的刻板印象,將使女同志「在真實生活中更看不見」。若真要看見女同志,唯有從身邊去認識、釋出善意,才會真正看見同性戀真實的生活樣貌和極待改變的處境。

女同志的生活真要說有所不同,在於性別角色的多元和模糊,有分T、婆也有不分,有不分偏T、T偏不分、婆偏不分、不分偏婆等等……,在外貌上也沒有全然的劃分,例如雖然自認為T,但卻擦口紅穿短裙,雖然是婆,卻剪短髮穿皮褲……,在生活分工上也沒有誰一定要做什麼,而是誰適合做什麼。其實同志的生活是進步的性別相處之道,沒有哪個性別一定要服從另一性別、沒有誰優於誰、沒有誰一定要做什麼,如果我們依然用異性戀二元角度和養成教育來認識同性戀,我們當然無法理解同志生活的複雜度。

因為同志真實生活不被看見,當然也就不須特別處理-所以同志永遠有一個擔心,可以與伴相愛相守,存錢度日,就算白頭到老,還是有一天要面臨死別,那時候另一方也是年紀大了身體弱了,可是伴侶所累積的東西,因為法律制度的關係,而給了可能並不是最了解我,甚至根本不認同我、不認識我的家人親戚,此時,與我緊密聯繫、相互扶持的另一半卻可能面臨無屋可居、無處可去的窘境。又倘若之前要面臨一段醫療歷程,即便是再親密的伴侶,卻在無法保障之下,手術同意無法以家屬身分簽名,緊急探視也沒有權利要求,想與伴侶度過最後日子卻沒有辦法,一段人生終究留下遺憾。

同志所面臨的處境還有哪些問題?除了在校園時因為是同性戀身分而被輔導或被恥笑、在家裡因為是同性戀的身分而被打、被關或是被抓去看心理醫生等種種傷害,甚至出門工作都還得擔心遇到恐同的上司和工作環境,就連回頭看待與伴侶的關係,翻翻手上的法條,同志沒有結婚權、領養權等組成家庭的權利,當然也就無法享有組成家庭所受到的種種保障。同志縱使繳一樣的稅,乖乖的服從社會規範,但總有一天,我們還是看見了社會之牆,一如開始面對這個身分時的焦慮不安,這個牆也在我們生長過程以致老病弱的時候,次次堅實龐大的豎立在同志伴侶的面前,如果此時大家還是從新聞蒐奇和通俗的性教育來認識同志,那我們也是塗砌那道社會之牆的禍首。

「同志就是次等公民」,權利受到減損、在制度中被漠視,是社會福利的化外之民、公共空間的隱形人,所背負的歧視和污名甚至不需要理解的就在那裡,就在我們的生活週遭、就在台灣的社會制度裡。因此,我想呼籲的是-全盤轉換接收知識的態度,不要只是滿足於媒體和性教育專家學者所給予的訊息,盡量從真實生活來認識同志。情慾是流動的,不管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都應該是每個人需要被尊重的自主選擇,若僅僅因為選擇愛人的性別與自己相同就受到如此多差別待遇,這很明顯就是歧視,就是不公平。我們相信同性戀與一般人無異,並且建議大家由真實生活互動中釋出善意和了解,那我們才能體會身為「一般人」卻僅僅因為愛戀對象是同性而受到虧待與歧視,這樣的處境到底有多難堪。因此,我們需要討論的不會是女同志在哪裡?跨性別在哪裡?而是我們怎麼去處理「身為人」卻有不公平對待的問題。

當我們不再只是透過部份媒體飽含偏見與惡意的鏡頭與旁白來認識社會中的少數族群,而是以同理同感、從真實處境去體會,那麼我們將不僅是「看見」,還更可以提供理解與疼惜予諸如愛滋患者、性工作者、外籍配偶等等不同位置但同樣受到壓迫的主體。基於這樣的理解與疼惜弱勢,當有機會並肩同戰時,將不再默然噤聲,而是一同與惡法律、惡觀念搏鬥的時候了。
(本文轉載自婦女新知267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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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薪傳-原住民婦女背書包
--「2004原住民婦女教育與權益培訓營隊」活動紀實

張慧姬/ 婦女新知基金會原住民婦女部主任

■ 前言
新知自2000年成立原住民工作小組後,一直持續關注特殊境遇的原住民婦女,以及原住民性別議題。這兩年更舉辦原住民婦女營隊,意在培養原住民婦女的行動與組織運作能力,以向下扎根的方式結合各地方組織、民間團體辦理營隊,廣泛宣導性別平權的觀念,並提供部落婦女意見表達的管道,讓原住民婦女認識相關法律及權益。

2003年新知於高雄縣三民鄉辦理「原住民婦女權益與文化成長班」,學員迴響熱烈。由於獲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評比為優良單位,因此原民會今年直接委託新知再次辦理營隊。

■ 選在秋天季節的布農部落
新知今年9月30日~10月4日共辦理了5天的培訓活動-「原住民婦女教育與權益培訓營隊」,培訓地點刻意在選在入秋季節的布農部落,讓學員在受訓中,同時可以沉靜平日的身心壓力,感受大自然季節交替的氣息。而「布農部落」是布農族人白牧師發起部落關懷的行動,從教育切入族人改造運動,透過部落的文化、自然、生態資源來創造自力更生的環境。希望學員可以感受到布農部落居民的集體在地力量,以及協力同心共創部落重建的工程。

■ 為什麼要背書包 (「背書包」一詞:阿美族意為有知識、有去學校的人,就叫做「有書包的人」。)
現代的原住民婦女在文化衝擊與社會變遷的處境中,對於要放棄部落經驗還是要回復傳統,總有所掙扎。為了生存,原住民婦女必須了解主流社會的思考模式及生存方法。而原有的傳統文化之美也是原住民需要去回顧的,原住民婦女需要一起去喚醒那共同的、失落的記憶…

■ 一起去背書包~
我們的書包(課程)有:原住民婦女相關權益、法律課程、分享原住民女性的組織與經營、如何撰寫企劃書、口述史與文化的傳承-如何紀錄並傳承身邊的口述史……

■ 多元姊妹、原生薪傳
参加學員包括來自布農、排灣、阿美、魯凱、泰雅、漢…等多元族群共同參與,會中分享彼此族群的兩性觀、傳統觀及對於原住民婦女未來的展望。難得可貴的是,去年在高雄三民参加的李秀玲學員,今年以學姊的身分來参加,連續兩年參與的她表示:在参加營隊後開始意識到身為原住民婦女,有著背負文化傳承的使命,因為伊娜(媽媽)是原住民兒童接受社會化的第一個教育者。現在於台北縣北新和中正國小擔任鄉土語言老師的秀玲,在母語教學課程中,不只是扮演一個教育者,她還嘗試要幫助都會原住民兒童還原對部落的想像。在現代社會中,都會原住民兒童因父母工作離鄉移居至都市,父母對原住民的傳統文化、精神也一知半解。脫離部落的原住民兒童,父母若沒有意識到傳承的重要性,很快就會面臨到文化斷層。秀玲鼓勵每一位學員,向學員們闡述母語在家教育的重要。她也在營隊中以協助者的角色引導初次参加的學員融入並認識族群文化差異,以及了解傳統文化的兩性角色。

■ 多元議題、書包滿滿
今年課程設計面向包含多元文化及原住民婦女運動、部落規範及法律的相遇、原住民婦女組織的經營、性別平等與原住民婦女政策,以及實作分享等多面向、均衡的內容。

講師陣容共有21位,其中有9位是原住民族人士。我們也邀請各行各業的原住民工作者,他們以原住民主體發聲、傳承經驗為主,帶動學員思考自身面臨的處境及其解決方式;如此一來,原住民學員可以吸收到多元、專業的議題,也可以獲得實務工作者的經驗。

一、 影像紀錄課程:
影像往往是最能夠迅速傳達議題概念的,透過影像,可以以輕鬆的方式去討論嚴肅的議題。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馬躍˙比吼的分享,主要是從紀錄片的題材來引導學員了解「身分認定」、「正名運動」的概念,讓學員去思考在單一化、規格化的社會價值中,究竟什麼是我們原住民的需求?講師也與學員討論到,依姓名條例規定,原住民可回復傳統姓名,但目前回復的原住民人數不多,究竟是外在條件的因素?還是原住民本身的不信任?馬躍鼓勵學員恢復傳統姓名,也引導學員去思考姓名條例中的性別、族群問題。例如:從前原漢通婚的原住民婦女在嫁給漢人後,在法律規定上必須喪失自己的族群認記。在恢復傳統姓氏後,原住民女子的身分才有改變。但現今又有個問題:若媽媽是原住民,爸爸不是,那麼孩子想要擁有原住民身分,必要須跟媽媽姓。這其中還是有許多主流意識運作的問題。原住民婦女要找到自己,仍要先從回復傳統姓名開始。

在「邦查媽媽」影像中,原住民婦女從事有別於一般婦女職業領域之「拉釘公主」 (即建築工人,原住民用詼諧詞語去表達自己屬於社會階層中最底層的職業),面臨多種困境的原住民女人強而有力地挑戰男性就業場域。學員分享過程中,多能感同身受女人在婚姻、工作中的艱苦。學員認為這強而有力的畫面-不因環境而悲觀,展現生命的韌性,即是部落媽媽的寫照。如何尊重及支持各種職業、建構媽媽的安全工作環境,以及幼兒的照護……等,這些都需要政策介入,以提供與支持職業婦女在職場上無後顧之憂的環境。

資深影像工作者簡扶育和林書怡,則以澳洲原住民婦女影片來帶領學員以女性觀點思考自身桎梏,引發學員熱烈迴響,讓學員思考原住民婦女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在原住民婦女組織運作的課堂中,講師播放紀錄片「面對惡靈」,學員看見原住民女性工作者(張淑蘭)獨自面對傳統禁忌,以她服務族人的熱誠,扭轉了達梧族老人的命運,也促進了當地年輕人的反思。張淑蘭提供的服務是遠超過一般居家照顧的範圍,從在地婦女組織的運作、宗教觀的結合,以及在地傳統的習慣,重新創造了在地化的居家照顧工作。張淑蘭一再強調部落重建工作必須由原住民自己裝備,「要做才有、蘭嶼呼喚、全憑自己」是她的部落工作行動動力。片中呈現婦女志工們對部落事務的熱誠奉獻,使學員們都感動落淚。

在學員參與實作與分組討論的活動中,每位學員多能充分發言,侃侃而談自己的生命經驗及原住民婦女應找回的民族價值。對課程回應的看法,也激發了學員多面向的思考角度。連續密集的互動,讓學員、講師彼此之間建立深厚的情誼。對於營隊結束後繼續追蹤輔導也較能達成效果。另外,有學員表示希望婦女新知能夠提供多元族群觀點的性別議題和性別教育資料給相關政府機關,作為學生多元文化教育之教材。並透過原漢婦女間的合作及姊妹情誼,將原住民婦女基層的心聲,具體化並落實到相關婦女政策中,以改變原住民婦女在社會結構中的不利地位。

營隊中亦有安排性別與語言課程,學員們針對現今原住民社會的時事議題-母語認證,進行正反兩面見解的討論,但無論支持認證制度與否,學員均同意:多元文化的認識,將會帶給台灣新的活力及生命力,台灣的文化會很美,而每個原住民婦女是族群生存的命脈,母語就是媽媽的語言,而原住民婦女是維繫部落的最後一道防線。

二、原住民部落範vs.現代法律

部落規範與法律的相遇—究竟是會產生衝突?還是會擁有相容性?許秀雯律師透過課程設計引導學員認識兩性平等工作法、性別教育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相關法令,並回頭看自己的部落規範與傳統文化的精神,從傳統根源找出在現代社會立足的平衡點。從國家法律到民族慣習、部落規範的交互檢視,請學員分組討論,當面對傳統與法律的碰撞,尤其是原住民婦女身分的特殊性,如何找到一個平衡點,或是開拓對話的空間。例如面對財產繼承(保留地),究竟可以站在哪一個基準點?透過講師的帶領,釐清原住民婦女對法律的概念,並了解自身的權益保障。藉由實作討論分享,也讓不同族群婦女有機會認識其他族群的部落規範及傳統文化中婚姻/離婚的要件及形式,尤其是原住民母系社會的「男性入贅制」與主流社會的入贅制有很大的差別;原住民男性入贅妻居主要是平衡家庭人力,及對於女性情愛的表現;以父權為主的主流社會,不但打破了阿美族傳統嫁娶的男性入贅制,且也污名了男性入贅制的意義。

另外,學員十分關心的是在部落資源及求助管道缺乏的狀況下,受到家暴的婦女處境是容易被忽視的。從溫淑英老師以原住民社工督導身分講授的「家暴實務工作者的經驗分享」課堂中,提供學員認識部落和其他公共資源的協助網絡,尋思如何建立有效的社區組織互助網絡。學員認為教會、原住民家婦中心及其他進駐部落的社福團體,應建構部落資源網絡及求助管道,布農族米將學員甚至提出:要將傳統與現代資源結合,其實原住民傳統祭師的存在是有其必要性的,透過祭師複雜的儀式,可以成為心理療傷的工作步驟。會中也討論到,部落因為交通的不便及原住民文化的特殊性,應建構因地制宜的資源網絡,讓受到家暴處境的原住民婦女不用再孤立無援。

三、企劃書撰寫相關實務技巧的課程

本課程安排服務部落經驗豐富的王計潘講師,用最貼近原住民生活經驗的主題設計與學員對話。例如在分組中,讓學員先想像對部落願景的建構及了解現行政策適用原住民部落的計畫方案,再思考自己的願景對部落是否有關聯價值。接著由企畫案撰寫經驗豐富的胡淑雯、曾昭媛、王計潘老師,引導各組撰寫計畫案,並進行修改、評比。而後,學員製作出兩份相當具體可行的企畫案─「組織部落婦女志工從事文化重建」以及「服務部落兒童少年工作坊」,學員們也因而受到鼓舞而更有自信。企劃書的撰寫對於原住民來說是一大難處,因為文字使用的不嫻熟,加上不懂申請計劃的要訣。課程中,大家討論出很多創意的思考點,元玨學員提出可用口述的方式,由專業的撰寫人做紀錄、翻譯。而佩瑾學員認為企劃書的執行人與撰寫人可能不是同一人,她也以自己的經驗來說,這樣常會產生執行人不知道要執行的確實內容是什麼,執行時會覺得很空洞等問題。如何將企劃書要呈現的精神表現出來,需要執行者與撰寫人多做溝通。因此這課程可以讓學員透過邊作邊學的設計,以及學員間不斷的討論及溝通,來獲得最快的學習成效。

四、多元文化教育與原住民婦女運動:

台灣近年來強調多元文化的主張,使原住民文化得以綻放,逐漸受到重視。本組課程目的在於提醒學員,在多元文化發展中,應該含括不同階層、性別的意見,並從多元文化教育過程,還原原住民女性應有的榮譽和驕傲。原住民文化經過不斷外來入侵:西方、宗教、日本、中國。面對強權文化,原住民自己該用什麼方式與態度來面對?

爲了讓學員清楚自身處境,了解原住民婦女在階級、性別、族群結構中的多重不利地位,進一步透過婦女合作的方式及公共領域的参與,瞭解彼此間的差異和需求,並透過原漢婦女間的姊妹情誼,將原住民婦女的基層心聲具體落實到相關婦女政策中,以改變原住民婦女在社會結構中的不利處境。因此,我們安排政治學者黃長玲、楊婉瑩,分享透過政治爭取族群和性別平等的方式,再由婦權會委員阿布梧說明原住民婦女政策的現況和展望,並鼓勵學員們分享部落和她們自身對政策的期待。

五、文化傳承面向

范情老師與黃智慧老師教導學何用簡單的工具紀錄周遭的部落女耆老的口述故事和部落在地故事,學習基礎的口述史基礎課程,以建立屬於原住民婦女的口述歷史。母語經驗的交流則邀請原住民老師湯賢慧和哈路蔚,講解母語教學和文化傳承工作的進展。其中「母語認證」的議題引發學員正反兩面見解的充份討論。一派認為,母語為什麼需要被認證?另一派多為母語教師,她們多贊成母語認證制度,認為必須要去創造語言環境。也許學習母語從功能論來說,並沒有多大的好處,但用國家介入「認證」,也是一個手段。而母語為族群的命脈、敲醒原住民的靈魂,傳統文化的傳承必須創造下一代的語言環境。學員也在過程中,討論原漢字意的誤解及表達意涵的差異。而就阿美族來說,在表達距離的遠近是運用語調的高低,同一句話,尾音拉長音,代表很遠,反之,代表距離近。

口述歷史、母語課程、原住民神話故事主要是讓學員傳承其部落、族群的文化,讓學員了解從事紀錄工作的優點—有地理上的便利性及語言上的方便性。文化的傳承必須要每一位原住民的参與,在部落記錄中,可以去觀察或提出屬於原住民女性的詮釋及觀點。

■「新知vs.原住民婦女」的夥伴關係
如何建立原住民女性的主體性是本營隊最主要的宗旨之一,希望本營隊能提供一個平台讓參與的姐妹們找到建立主體性的方法,並進行資源分享。新知原住民組召集人許秀雯強調,資源並不是只在於「錢」,最珍貴的資源其實是「人」的連結,如何串聯原住民婦女從事促進原住民權益的工作,是一項大工程。同為女性,漢人婦運工作者與原住民女性應該可以找到合作的基礎,一起努力讓不同階級、族群的女性去改變不利的結構與困境。

婦女新知董事長黃長玲表示:到原鄉辦理原住民婦女教育與權益培訓營隊,希望能帶動、營造部落終身學習,並傳達多元族群文化與兩性平權的概念。學員亦多肯定此次營隊能有效培養原住民婦女工作者,使她們成為部落重要人力資源。

我們期待學員在培訓後,最重要的是要有行動力,連結不同族別、不同區域的婦女力量,共同來改造部落、改造婦女處境。經歷五天的培訓,参與的原住民婦女在上課期間大多踴躍發言、互動緊密。在最後的綜合座談中,多位學員均表示希望本會未來能夠持續支持部落與原住民婦女教育的工作,與原住民婦女成為「夥伴關係」,也讓台灣社會能夠更尊重不同的性別及多元的文化。

從事部落原住民工作的學員表示,從事部落工作的女性,例如女傳道、女性工作者的資源連結及經驗傳承,必須靠組織連結運作,不要因宗教、黨派、地方派系的存在,而將部落撕裂,女人經驗的成功與失敗都需要分享,尤其是告知大眾失敗的經驗。

歷時五天的營隊結業時,婦女新知特頒發全勤獎予全程參與的學員。營隊中更有一位高達70歲以上的原住民老人家成為學員,其特別鼓勵晚輩要秉持『活到老、學到老的學習精神』,並諄諄告知文化傳承以及部落女性角色之重要性。在學員的緊密參與下,營隊在感性的談話中結束,新知姐妹們也給予在會場陪伴、参與的所有學員們加油與打氣,並相約明年再一同参與學習,不但要學習祖先流傳下的生活智慧及傳統精神,也要進一步思考為原住民婦女文化傳承及權益促進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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