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憧憬與陷阱─漫談夾層屋
為什麼建商不在交屋之前就先幫您做好夾層?因為它違法。為什麼交屋之後才興建夾層?因為違建產權屬於屋主而與建商無關。為什麼當初建商只賣一層而非兩層售坪面積?因為同樣售坪可以多出一倍可賣戶數。為什麼夾層屋最後受到政府大力整頓?......想想看,一棟大樓完工之後突然多出一倍的樓地板面積出來,結構的加倍負擔是您的心中所願意承受的嗎?
但由於夾層屋太受歡迎、太好賣,即使政府以樓層高度限制了夾層屋的產品出現,許多建商依然樂此推出而不疲。最常見的作法:將3.6米高度依然一分為二(反正還住得下人)、將結構強度預先加大(以弭平購屋者疑慮)、交屋以後「送」夾層裝潢(不過施工單位不會笨到由建商自己背書)等等,使得這幾年來夾層屋依然在行銷市場上具有一定的份量,畢竟這還是一個有漏洞可鑽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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