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5.02.14★ 您正與 5445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 【非廣告】 ###我 要 退 休 金 !### 輕 輕 鬆 鬆 教 您 看 懂 新 制 退 休 金 退休金條例在2004年6年通過了 新版退休金中,有哪些新的規範? 與舊制退休金有哪些重大的不同?我該選擇新制?還是舊制? 退休金真的都看得到也領得到嗎?新舊交替之際,勞工如何選擇呢? 面對紛亂而不知如何解釋的法條,手冊中都將會為您一一破解 輕鬆讀退休金,教您輕輕鬆鬆作準備。 歡迎團體訂購,大量訂購另有優惠。 全新版大熱賣 每本五十元 台灣勞工陣線 認真發行 ### 關鍵時刻 勞陣需要您 ### 勞工陣線 二十週年了! 看到二十年來的努力開枝散葉 我們從未懈怠,持續努力! 今年,勞陣將以更寬廣的視野, 推動各項勞動與社會政策的改革。 堅定的信念,緊握的雙手 勞陣更待您資金的扶持 帳號:09310116958 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 銀行代號:822 捐款帳號:09310116958 銀行:第一商業銀行總行 銀行代號:007 郵政劃撥:10139422 戶名:勞動者雜誌社 ------------------------【主題文章】---------------------------- 標題\外包、派遣大不同 作者\林暉焜(勞動者雙月刊執行編輯) ---------------------------------------------------------------- 外包、派遣和仲介到底有什麼樣的不一樣,這個問題時常會讓我們在觀察 派遣勞動時產生一些困感。 在台灣,長期以來不管是公部門或私部門都有很多外包的行為,比如說像 清潔、外包加工、行政外包等等,這些比較不屬於核心工作的事項,我們 常會「外包」給一些保全公司或外包給清潔公司,然後他們就派人員來掃 廁所、打掃環境;雖然在現行法律的定義並沒有「外包」這個詞,但「外 包」的觀念在台灣的勞動體制裡,其實是非常普遍的;用最簡單的方式來 想,「外包」就是把組織內比較不重要的、比較花時間的事或步驟,完全 給另外一個人或公司來處理,所以外包的事項,可能會在不同的場域(如 :委外加工包裝)或同一個場域(如:大樓環境清潔)。 派遣勞動是什麼呢?例如像產業淡旺季很明顯,時常有急需三個月或六個 月的工作者,所以派遣勞動就會扮演這樣的功能;派遣勞動是派遣公司把 求職者先僱用進來,然後勞工之間產生一個直接的雇主跟勞工的關係,再 把這個勞工派去給要派機構來使用。所以我們有時會誤稱為,這個派遣公 司是一個「外包機構」。 指揮監督權是關鍵 這個部份就會常常讓大家搞不清楚,是派遣還是外包?感覺上都是有一個 所謂「非雇主僱用的經常性勞工」來這邊提供勞務,因為都是由另外一家 公司派來的,所以常讓大家混淆。 到底外包跟派遣要怎麼樣來區隔,我想,區隔這兩個不同的勞動型態,最 主要的一個指標就是當這名從外面派來的人員,在從事勞務的時候,到底 受到誰的指揮監督呢? 比如說今天是我這個公司是流通業,公司需要一群倉儲的理貨員,但又不 想要自己僱,然後我跟派遣公司講我需要一個倉儲管理人員,我要什麼樣 的條件、什麼樣的工作時間,我願意提供什麼樣的薪資水準來支付給這些 人,於是派遣公司便僱用了一群人員,派到我這邊工作;在這個情況下, 這些倉儲理貨員是受誰指揮監督呢?是受我的指揮監督。這就是派遣勞動 。 如果是外包,比如說我把我這個倉庫所有的理貨工作,全部交給另一間公 司C,那我就是告訴他,我把這個一個佁庫的理貨工作通通交給你, 你每 月要幫我完成多少數量的貨物整理、分類等等,告訴他所有工作內容是什 麼,要把他搞定,那這 C公司就會派人來完成工作,那這些理貨員在處理 的時候,我並不需要親自再去指揮監督他,因為這個是 C公司必須要負責 的。這也就類似所謂的「部門外包」。 這個模式很像承攬關係,當我告訴這家 C公司,我需要你來完成什麼事, 那這個事情就交給你了, C公司要把它搞定,包括拆箱、理貨、分單、歸 庫等等,你要怎麼規劃、人員你要怎麼用,你要自己派監督者來指揮監督 把事情給搞定,我只要看到我要的這些貨都完成歸類了、都完成編檔了, 我不會再派人做這些事,所以我們可以知道,指揮監督權在外包跟派遣兩 種勞動形態上,的確是有點不太一樣的。 派遣應該就是:派遣公司派來後,我自己來指揮監督,我告訴他、你要怎 麼做。外包應該就是:整個都包給某一個另外一家公司,然後由他來負責 搞定把它處理好。 老闆是誰?派遣的疑惑 另外,很多人都會把派遣跟仲介搞在一起,就覺得仲介跟派遣好像是一回 事一樣。尤其在中南部,很多人都把這兩種東西混在一起,事實上仲介不 是一種勞動型態,仲介是一個平台,所做的是職業介紹或媒合的動作;比 如說A賣場需要一個收銀員,那仲介公司去幫他找,找來以後是給A賣場直 接僱用的,它只是介紹而已,介紹之後抽個服務費,就這樣子,它並沒有 跟這個收銀員產生任何的僱用關係,它只是介紹而已,介紹去給某一家公 司來僱用,它只是做媒合動作而已。 可是派遣就不一樣了,派遣勞動是派遣公司把求職者先僱用進來,然後勞 工之間產生一個直接的雇主跟勞工的關係,再把這個勞工派去給要派機構 來使用,所以這個是非常不一樣的,例如一樣是收銀員,B派遣公司和一 群勞工先產生直接性的僱用關係,然後B再將這些勞工派到A賣場進行收銀 的工作,因為每月支付薪資的是B派遣公司,但是在工作時卻依然要受A賣 場的指揮監督;所以有時派遣勞動者,本身對於「老闆」的認知是矛盾的 。 由上述,我們可以初步的了解,是否為派遣勞動,其實要回到個別的僱用 關係上,才會清楚。因為目前在台灣,表面上看起來大家都覺得人力銀行 也在做媒合、也做派遣;所以產生另一個問題,派遣公司也做媒合的工作 嗎? 就某個層面來看,派遣公司好像也在做媒合,要派機構告訴它,我這個公 司要什麼樣的人,然後由派遣機構去找;可是問題是找到之後,派遣公司 是直接僱用這個求職者,然後再派去給要派機構用,所以對派遣機構來講 ,它是要負法律上的雇主責任,這跟仲介其實有天大的差別,但因為實際 工作地點是在要派公司,所以要派公司也必需是付有共同雇主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