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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5-02-24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2-24》

本期內容
◎ 閱讀第三世界 海島詩人的憂歌─德瑞克‧沃克特的「後殖民抒情」史詩之四
◎ 教育論壇 化解爭議,共創雙贏─出版品分級辦法爭議大,應重行修正(下)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閱讀第三世界 海島詩人的憂歌─德瑞克‧沃克特的「後殖民抒情」史詩之四
  宋國誠(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
你必須經過殖民才能了解......語言中的歷史創傷

德瑞克‧沃克特,《飛翔號帆船》(The Schooner Flight)

1989年沃克特出版長篇敘事史詩《奧麥羅》(Omeros),這部長詩不僅是沃克特一生最重要的作品,也因此獲得1992年諾貝爾文學獎。《奧麥羅》出版之後,國際文壇讚譽有加,公認是沃克特一生詩藝才華最極致的表現,也是20世紀世界詩壇中最成功的作品之一。《奧麥羅》全書長達325頁,詩長超過8千行,總計7部64章,但每章節數不一。在格律結構上,以但丁的「三行詩」(terza rima)為主要形式,每節3行,每行12音節。在這部長詩中,沃克特運用了他最擅長的詩韻技巧,大量揮灑頭韻、尾韻、和半韻等韻角,在文字風格上,使用大量的典故、隱喻、巧合、事件和雙關語,使作品既有古典史詩的優雅俊秀,也有鄉土小品的豪情奔放,全書典喻穿行,時空遼闊,但也信手隨用本土粗話鄙語,風騷不已,全書活潑生動、情感豐沛,像是彩繪巨畫,五彩繽紛,使讀者有如浸身「詩空長廊」,時而通古,忽而返今,令人驚豔與讚嘆。

「Omeros」一語出自希臘語,在現代希臘文中就是指希臘史詩巨擘荷馬(Homer),也就是西方文學史上兩大史詩《奧德賽》(Odyssey)和《伊里亞特》(Iliad)的作者。取「奧麥羅」為詩作之名,意味著沃克特以類似「加勒比的荷馬」的雄心壯志自許,決心寫出一部「加勒比的伊里亞特」(Caribbean Iliad)。或許基於對荷馬身世的雷同和相惜,詩人對荷馬「流浪詩人」的角色情有獨鍾。根據傳說,荷馬是一個父母不詳的私生子,長大以後以當時被視為「賤業」的教書維生。荷馬的才華既不被當時的人們所賞識,而且一生窮苦潦倒,在貧困邊緣中掙扎求存。兩眼雙盲之後,連一份糊口討生的賤業都不保,隻身在城邦之間流浪,以吟唱維生。

沃克特以「仿/反」寫荷馬《伊里亞特》的手法,將作為史詩作者的荷馬以「四重化身」的角色,寫入「奧麥羅」的敘事人物中。在《奧麥羅》之中,荷馬的角色被具體分化成4種庶民身份,除了作者沃克特本人以外,一是聖露西亞島上名為「七海」的瞎子、淪落在倫敦街頭的流浪水手、非洲部落裏說書的盲眼老人,他們分別處於不同的時空,卻分別述說著無法言盡的歷史蒼桑。瞎子是一種身份隱喻,意指殖民地本土歷史已無法親眼目睹,但瞎子往往又是真實歷史最佳的敘事者,是神秘又隱誨的歷史真相的「見證人」。這意味著沃克特刻意將荷馬史詩「普羅化」,使《奧麥羅》既同時「仿敘」荷馬史詩的框架,又注入加勒比人生活的歷史與經驗,使《奧麥羅》既像一部「伊里亞特的加勒比海續集」,又像是「加勒比海版本的伊里亞特」。

《伊里亞特》(又稱《木馬屠城記》)是一部圍繞在絕世美女海倫(Helen)為起因的英雄鬥爭和國家爭戰的故事。海倫是斯巴達(Sparta)王后,當特洛伊(Troy)俊美的王子帕里(Paris)來此作客時,愛戀上海倫的美色。海倫在王子多方誘拐之後,決定與王子私奔,遠走異國。此一事件被希臘諸邦視為奇恥大辱,遂組成希臘聯軍出征雪恥。希臘聯軍中最勇健的武士是阿基里斯(Achilles),而特洛伊大王子赫克特(Hector)拼死抵抗希臘聯軍,最後兩人在特洛伊城外決鬥,眾天神拿了天平來秤這兩個英雄的命運,決定赫克特必須戰敗,赫克特乃被阿基里斯所殺。

然而,沃克特改寫了這部希臘史詩中英雄美女、宮庭鬥智、勇士鬥武、長年爭戰等等偉大史蹟,反而以市井小民、社會畸零人、漁夫、流浪漢等等小男小女取代之,詩中的人物也不是將帥或騎士,而是漁夫,司機,女傭,酒吧老闆娘,退休軍官等。詩人歌頌的也不是英雄的豪氣干雲或美人的傾國傾城,而是控訴西方殖民歷史的不公與不義,吐露底層庶民的悲傷和痛楚。故事圍繞著聖露西亞島嶼上的幾位居民。亞吉利(Achille)以打魚為業,他有一個好友菲洛特提(Philoctete),腿上有一個永不結疤的傷口;女主角也叫海倫,是亞吉利的愛人,曾在退休的英國海軍上校蒲朗柯(Plunkett)和他愛爾蘭裔妻子瑁德(Maud)家中當女傭。海倫的美貌讓島上所有的男人垂涎,一如那引發特洛伊戰爭的斯巴達王后。兩人為此常常爭吵。為愛所苦的亞吉利,夢裏回到非洲西岸去尋根,探訪西方殖民前的故鄉和祖先。赫克特(Hector)是亞吉利的情敵,本也是漁夫,後改業去開觀光巴士。海倫和亞吉利爭執後投向赫克特的懷抱,直到赫克特在一場車禍中喪生。當海倫發現自己有了身孕,又回到亞吉利的身邊。

對於沃克特而言,一場因王子與王后的不倫戀情而引起的十年戰爭,其意義不只是一段愛琴海上的古老傳說,更是一個殖民歷史的重大隱喻。詩人將「特洛伊戰爭」比喻為發生在1782年4月的「聖徒戰爭」(battle of Les Saintes),這是英、法兩帝國在加勒比海地區的一場殖民利益爭奪戰。當時法國以馬提尼克為基地,英國則占據沃克特的故鄉聖露西亞,英軍駐軍的港口就叫作「海倫」(Helen)。「聖徒」是加勒比海三個小島的名稱,位為多明尼加和哥德普洛島(Guadeloupe)之間。這次戰役法國戰敗,法國那艘以特洛伊王子帕里(Paris)命名的巨艦也淪為英國戰利品。藉由這種史詩與殖民歷史的巧合,詩人審視了殖民歷史長期的暴虐和不義,從非洲販奴、美洲印地安人的種族滅殺、印度被英國殖民、英法在加勒比的殖民爭戰等等,都一一載入這部宏偉的作品中。正如詩評家,也是沃克特詩作重要的導讀者羅伯‧漢納(Robert D. Hamner),就將《奧麥羅》看成是一部「被剝奪者的史詩」(epic of the dispossessed),一部跨越種族、膚色和地理的「活的史詩」。從這個意義來說,《奧麥羅》不是一部一般的史詩,而是一部「後殖民史詩」,它在後殖民文獻史上已立於不朽的地位。

1996年,沃克特發表了《福賜》(The Bounty)詩集。隨著進入耳順之年,以及多年離鄉出走美國的經驗,詩人的作品越趨沉穩而內斂,表現出更澄澈的生活歷練和更通透的生命體悟。遲暮與感傷雖然是詩人心境的自然流露,但對於一個「以詩為生」的作家而言,沃克特似乎更著力於思考個體生命的有限性和詩的永恆性問題。面對過去,搖擺的食火樹、清晨無聲的陽光、吶喊著祝福的海洋、為人祈禱的浪花,還有蒼鷺和沙鷗,都已不再是習以為常。美麗的世界不會在你小小的心口長住,一如所有生命都並非沒有終點或靠岸。詩人驚訝並自省,曾幾何時竟然疏於讚美搖曳多姿的食火樹,竟然淡忘生命應該感恩的激動。詩人自問,自己真的懂了什麼?又曾經遺忘了什麼?死亡嗎?儘管詩人深知「將臨的熄滅安祥如夕陽岩石上/的餘暉,還有你的才份將從此頁詩稿淡出/你的靈魂如安靜的蝸牛在地平線爬行」(第14首),但詩人不懂死亡,因為死亡不過是「熄了火焰的燈籠」、「沒有星辰的黑夜」。詩人只懂自己身上唯一的手藝──詩。一隻為了寫詩而匍伏在地的蝸牛,他知道,永恆是一路爬來的唯一印跡,跟在後面的是永恆,前方領頭的也是永恆。

自我的探索和期許,流離的厭倦、家鄉的甜美,一種落葉且不再流放的心境,是這部《福賜》詩集的主調。「既然從沒有完整的一生/哪來永遠不變的事物」,「炎夏即使在歐洲最仁慈的城市,也比不家鄉八月的煉獄」(第2首)。自我,究竟是想像的虛構?還是永不離開又從不合身的倒影?在沃克特的體驗中,自我最後不過是一種追憶,一個遲來的安撫,一個不如歸去的心願。回頭,生命「一如柔軔的樹枝以堅忍優雅之姿搖擺」,如今,「低垂一如竹子順從平行的陣雨,不為成仁,而是天生的順應」(第5首)。對沃克特來說,生命是一場又一場越過苦難的爬行,而自我的意義就是永不後悔。自然的變幻,季節的更替,只是歲月的耗損,重要的是要超越輪迴、跳離心牢,體驗那海洋和陽光的慈悲。

天空和樹木的真理,整整65年他的手,

努力不說謊,如行走在一頁沙灘上的螃蟹

隨著寒季天色暗下來,更多的葉子枯萎

在籬笆之後,

霧更重了,但是越過它們就是善良的島嶼。

德瑞克‧沃克特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優美而偉大的詩人,他以一雙憂傷之眼、一支濃情之筆,讓人們徜佯在加勒比海風情萬種的景觀裏,體驗海島孤民世代流離的辛酸。沃克特的詩,像森林中的微光,像珊蝴的夜舞,像候鳥的迷航。沃克特的詩既無需排名,也無法定位,它不屬於任何流派,也不張揚任何主義。他以詩化之心凝視萬物,以愛的暖巢收容倦歸的旅客,他在風中聆聽歷史的語言,在露珠裏思索自我的意義,在陽光下曝曬殖民的傷口。他的熱情,來自一種愛的包容,他的才華,綻放於自我的謙遜,他的體悟,歸返於生命的諒解。

太陽把門關上,

天色暗了,

萬物都將歸於寂滅,

即使還有悔恨。

(完)

作品閱讀

「海的聖像學:德瑞克‧沃克特詩選」,悉密(編譯),台北:台北市文化局,2001

進階閱讀

1, Patricia Ismond, Abandoning Dead Metaphors:

The Caribbean Phase of Derek Walcott's Poetry, Capnet Publishing, 2004

2, Bruce King, Derek Walcott: A Caribbean Lif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K, 2000

3, Paul Breslin, Nobody's Nation: Reading Derek

Walcott,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1

4, Robert D. Hamner, Epic of the Dispossessed:

Derek Walcott's Omeros, Scholarly Book

Services Inc, 2002

5, Robert D. Hamner,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Derek Walcott, Passeggiata Press. 1993

6, Stewart Brown, Art of Derek Walcott,

Independent Publishers Group, 2004
(回目錄)



教育論壇 化解爭議,共創雙贏─出版品分級辦法爭議大,應重行修正(下)
  羅德水(教師)
回到創作本身探討,感動人心的作品離不開土地人民、離不開現實社會,有必要把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都切割排除在創作素材之外嗎?難不成新聞局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還負有美化社會淨化思想的任務?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國民黨白色恐怖時期的反共文學,以及中國文革時期的樣版文學。

再者,本案是否引發出版業界的寒蟬效應亦值得正視。部分支持分級制之團體曾經直指,出版界反對圖書分級制度只是為了私利,然而,對照分級辦法,這樣的指控或恐言過其實。「分級辦法」第4條明訂,「發行、供應出版品者,應依本章規定,於出版品發行、供應前,自行分級。前項發行、供應出版品者,對出版品之分級有疑義時,得諮詢出版品分級專業團體意見」;亦即,出版商應於出版品發行前「自行審查」。

至於違反「分級辦法」之罰則部分則規定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5條明訂,「供應有關暴力、猥褻或色情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第58條規定,「違反第30條規定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違反第30條第12款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刑法」第235條則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問題是,由於上述分級定義模糊兼以罰則頗重,出版社為免觸法,自行從嚴審查似乎可以預期,是否進一步造成租書業與出版界之寒蟬效應,實在值得關注。

最後,讓我們重新回頭想想,制訂「分級辦法」的主要目的為何?從「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立法精神來看,「分級辦法」顯然只是為了達成保護兒少之手段,問題在於,這樣粗糙且具有高度爭議的手段真能達成「兒少法」交付之任務?從辦法的可執行性與社會現實面觀察,成效恐怕相當有限。更何況「兒少法」涵蓋之年齡層從0歲到18歲,不論心智與行為能力皆無法一概而論,如何能做統一的規範?難怪有論者直指不應將保護兒少無限上綱,甚至成為一種反智的口頭禪(甯應斌,「保護兒少 口頭禪變緊箍咒」)。

退萬步言,即便「兒少法」的立法精神與隨之衍生的「分級辦法」都有其正當性,站在教師與教育的角度,筆者還是必須提醒,政府部門與為人父母者千萬不要天真到以為從此將天下太平,「分級辦法」不該成為家長逃避其親職責任的擋箭牌,作為一個家長,如果本身甚少讀書或從不陪孩子看書,卻將孩子的行為寄望於所謂的「分級辦法」,豈不緣木求魚?再說,學童偏差行為之成因究竟係因限制級書刊,抑或成人世界的錯誤示範也猶未可知,而讓孩子生活在「無菌」的空間真的好嗎?又或者我們真能提供純淨不受污染的生活空間予孩子?以美麗名模焚燒合法的限制級書籍為例,更多時候,我們卻更常看到媒體大肆報導為商展代言的AV女演員,這樣錯亂的價值觀,對學童的傷害程度何嘗低於色情書刊本身?

儘管如此,我們仍肯定正反雙方對保障兒少權益與出版言論自由的堅持,不論雙方看法如何,台灣社會已經成熟到無法用限制或防堵的手段來阻止整體社會的進步,為消弭爭議共創雙贏,新聞局應儘速召開聽證為重行修法預作準備。
(回目錄)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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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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