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郁青 (北區婦女部社工員)
48歲的阿美是一個傳統的婦人,在她的世界裡除了工作之外,先生及小孩就是她的一切。但結婚後沒多久阿梅便開始被先生毆打。
「阮是車裳的女工啦!自年輕就開始做到現在,有時候要趕工給人客所以常常要工作到2~3點,真正是足辛苦ㄝ;但是阮那個不成ㄤ,每一次我要是超過12點回去,伊就將鐵門鎖起來,不給我進去、也不讓孩子幫我開門;那無伊就出來將阮拖進去打,每一次攏足粗殘,好親像要愛我死……伊攏沒想過我為這個家付出多少,攏是阮賺錢養家,伊從來沒為這個家付出過什麼……」阿美哭訴著她的婚姻、她的先生、她為家庭的付出,聽著聽著我也為之鼻酸。
阿美表示早年因為成衣業很發達,所以時常因工作晚歸,近幾年因為先生有外遇所以也懷疑阿美外面有男人,因此每當阿美晚一點回來,先生便罵她說:「在外面爽完了,捨得回來了,幹××……」之後阿美便會遭到一陣毒打。這種日子阿美已經過了幾十年,要不是有孩子鼓勵,早就撐不下去了;現在孩子大了也會教她怎麼樣保護自己,當護士的大女兒更是鼓勵阿美求助,有了3個女兒的支持,阿美決定離開先生、不要再過著被打的日子。
與阿美接觸時,阿美便已經在警察協助下申請通常保護令並親自去法院撰狀,並請教訴訟輔導科的工作人員,如何寫離婚訴狀及遞狀。後續開庭程序及法院審理流程,阿美都不甚清楚,但她很有信心的說:「雖然我比較笨,但是我很努力的問別人,大家都會告訴我怎麼做;而且二十幾年的苦日子過了,這點辛苦不算什麼,只要能順利離婚,一切都很值得。」
這就是阿美的樂天及積極!不僅如此,阿美也會積極的詢問律師,只要問到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她都會去嘗試;此外透過開庭前的討論及角色扮演,阿美在法官面前清楚明白的表達在婚姻中所遭受的不平等對待,因此阿美的離婚訴訟在2個月內很順利的結束。
還記得離婚判決確定的那一天,阿美一大早便打電話來跟我說:「阮換新的身份證了,終於可以把夫姓拿掉了,這是阮這幾十年來感到最快樂的一天,好久沒那麼自由了」。聽到阿美興奮的訴說著自己的心情我也為他重獲自由感到高興;更讓我感動的是阿美在離婚訴訟程過程中的努力,雖然過程中仍是遇到許多的挫折,但我們一起走過了,現在的阿美是那麼的快樂,就像飛出牢籠的鳥兒,在天際自由的遨翔、展翅高飛,飛向她所嚮往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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