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社會誰付錢」編譯源起
為解決資訊社會時代的全球數位落差現象,聯合國透過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舉辦資訊社會全球高峰會(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WSIS)。峰會將分兩階段舉行,第一階段已於2003年十二月的日內瓦舉辦,並提出若干觀察報告與執行方針,會中決議在2015年前,各國政府應透過「行動計畫」(Action Plan)落實「數位聯合議程」(digital solidarity agenda),目的在「促成[各國]人力、財力、物力動員的基本條件,使全人類能一齊攜手進入即將到來的資訊社會」。然而財務面應如何支應,會中卻未有提及。由於各界對此未有共識,因此決議要求聯合國祕書長安南(Kofi Annan)透過「聯合國發展計畫」(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UNDP)撰寫「執行檢討報告」(Task Force),以對當前既有的財務機制進行評估。該報告結論將排入第二階段大會的議程,並於2005十一月在北非突尼斯召開討論。目前該計畫報告已按既定行程於2004年十二月完成發表。然而,儘管第一階段峰會的參與者含蓋企業、政府與公民社會三個部門的代表,表現出一定程度的開放性與民主性。但在關鍵的具體建設事項上,或有議而不決的情事;而涉及財務或經濟資源的配用,更淪為官商共謀的黑箱作業。以至於對於其他同樣關乎「執行檢討報告」(Task Force)的種種問題,瑞士媒改團體COMMUNICA-CH在瑞士基督新教教會組織「人人有飯吃」(Bread for All, BFA)支助下,還迅速進行研究,研究中除了針對WSIS第一階段發表的批評,並針對即將來臨的第二階段峰會提出具體建議。而以下編譯的文章〈資訊社會 誰付錢〉便是這份研究報告。以至於台灣,雖然並非聯合國會員國,而我們為什麼要編譯?
原文報告侃鄂其言,所著眼者,乃是大半第三世界國家,跟不上資訊科技更新腳步的現實。關鍵建設的投資與技術率皆掌握在先進國之下,後進國在人員、技術與資金上有所不及,貧富、地域間的不平衡發展與數位落差緊密相生。然而,錯誤的政策路徑,卻有
可能根本無法達成資訊社會的願景。然而,若我們將眼界與方法縮小到一國之內,批評仍可適用。十數年前,資訊社會的概念還是不著邊際的學術名詞,但轉瞬間卻已浸入我們俯仰鼻息之間。緊抓著先進資本主義國家裙擺的台灣,分潤了資訊傳播技術升級的好處,我們因而可以大談寬頻城市、數位內容、產業升級、兩兆雙星,施施然好似擺脫了後進國的卑微身段,而和先進國家併駕齊驅。雖然表面上(在媒體關注的議題之中)台灣民眾對數位落差的體會並不深切,然而這絕不是本地沒有數位落差的毛病,數位落差而且是緊扣著台灣加據發生的城鄉、貧富差距而發生,並被官僚華麗的辭藻粉飾。此外,若考量傳播與通訊匯流的趨勢,則台灣政府在新自由主義脈絡下,也已著手制定下一世代的傳播政策,甚至言明參照美國模式,以市場概念統涉資訊社會的眾多面向。即將成立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組織條例草案第一條即開宗明義指:「為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提升國家競爭力,依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三條規定制定本法,特設通訊傳播委員會」,不但對於「通訊傳播基本法」中的「國民權益」閉口不談,將公民及資訊社會概念摒除於外,甚至還落後既有的電信法。哀哉!
質此,參照〈資訊社會誰付錢〉一文,我們還可知台灣官僚的保守退步性,一方面無視數位落差在「市場交易」中不斷拉大的國際現勢,另一方面,對於國外相關反省亦充耳不聞。以至於進入全球化的年代,意欲解決在地問題,更不能缺乏國際的視野,而較諸國外媒改團體及公民社會的警醒與積極,我們希望編譯本文,還能帶動起台灣公民對於資訊社會的廣泛討論與想像。本報告原文全文登載於「人人有飯吃」的網站中(http://www.ppp.ch/cms/IMG/Financing_IS.pdf),您可以逕自下載,而我們的編譯則將分三次刊出。
「資訊社會誰付錢」原文導言
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依TASK FORCE報告行事有相當風險。其一,放眼未來,對從事資訊傳播基礎建設的經費究竟若干,WSIS的行動計畫未有置語,而根據一些研究指出,開發中國家每年必須投入八千至一億美元的經費,持續十年,才有成效。其二,著眼當下,可用資源亦告無多,這得歸責美國。1997年前,發展中國家每年均可由「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 Union,ITU)推動的「國際會計費率制度」(the accounting rate system)中獲取約五百至一千萬美元的經費用於投資本國的資訊傳播基礎建設,但自從美國「聯邦傳播通訊委員會」(FCC)片面決定腰斬該筆款項給付總額,發展中國家經費更形短缺,制度更形同廢置。到了2001年,已有半數以上的國際通訊不遵循這個會計費率系統了。
在WSIS第一階段的討論中,關於公共服務、自由化、私部門的投資以及發展等等議題,都能落實政府、企業與公民社會三方會談的精神。有人因此指WSIS是「二十一世紀新鋒會」。然而,當討論一觸及財務事項,這種精神立刻蕩然無存。比如「財務機制檢討工作」(Task Force on Financing Mechanism,TFFM)進行的過程既不公開也不透明,公民社會的代表性頓失所依。因此在下個階段的WSIS會議中,奪回公民社會參與辯論的權力,也就愈形重要。有鑑於此,本輯收錄的四篇文章中有立有破-所破之處,即在檢視TFFM、揭露WSIS太重私部門、忽略公共性且無能回應新變動的問題(文一),此外,並論及美國70年代電信自由化的浪潮,如何於80年代透過WTO擴散到世界各地,而使國家角色無所施展的過程(文二)。以至於所立,除了檢視 WSIS對私部門過度樂觀及缺乏資源規劃的兩大偏見,針對「海外發展援助」(Oversea Development Aid,ODA)等官方資源投入「資訊傳播科技」(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不足的狀況,提出對衛星軌道、電波,特別是商業網域名稱收取「資訊社會全球捐」(global taxation on the informaiton society)的構想(文三),此外,並依先前日內瓦「在地出發、全球協同」及「私人企業、公共契約」的共識,對「數位聯合基金」(digital solidarity fund,DSF)所可能造就南方國家代表性不足、北方國家管理不當的問題提出質疑(文四)。這些文章或不能解答所有問題,卻會是個開始,並將產生重要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