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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讀樂電子報
本週主旨:油麻菜籽的命運
第031期‧發報日2005.03.16每週三發刊‧發行:皇冠文化集團
讀樂電子報刊頭

油麻菜籽的命運 文◎Liz

或許是年紀到了,或許是經歷了一些風霜,現在再次閱讀《油麻菜籽》,有種心痛的感覺,即使小說已經發表22年,現在看來還是非常讓人震撼,那個年代的女性總是背負著枷鎖,小說中那句:『不結婚未定卡幸福,查某囡仔是油麻菜籽命,沒嫁的查某囡仔,命好不算好,嫁到歹尪,一世人未出脫!』真是一句鑽進心裡的話。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女性有自己的事業、生活,哪裡有這麼多愁苦?但是血淋淋發生在我週遭的事情,卻讓我覺得其實女性還未掙脫『油麻菜籽命』,一個好友婚後遭到家暴,竟然還要穿起長袖衣服遮掩,到談判離婚還要忍受對方的言語恐嚇,即使離了婚,現在有位痴心追求她的德國人,她依然寧願不要結婚。另一位則是先生外遇,竟然還電話騷擾,放話最好快快簽字離婚,但是一毛贍養費也不會給帶著三歲女兒、生活幾乎無以為繼的她。

作為好友,一方面憤怒,另一方面更覺得女性當自強,應該努力衝破社會上對於女性的種種不公平現象。

《油麻菜籽》裡的媽媽絮絮叨叨著:『阿惠,妳是女孩子,將來要理家,媽媽教妳,要午時到市場,人家快要收市,可以買到便宜東西,將來妳如果命好便罷,如果歹命,就要自己會算計。』到今天看來都還是女性生存守則。

吳淡如說的好:『廖輝英的《油麻菜籽》是我們五年級女性在青春期時最具啟發性的小說,因為看了她的小說,決定不當油麻菜籽的。』

 
 

六歲時,我一邊上廠裡免費為員工子女辦的幼稚園大班,一邊帶著大弟去上小班;而在家不是幫媽媽淘米、擦拭滿屋的榻榻米,就是陪討人嫌的大弟玩。媽媽偶然會看著我說:
『阿惠真乖,苦人家的孩子比較懂事。也只有妳能幫歹命的媽的忙,妳哥哥是男孩子,成天只知道玩,一點也不知媽的苦。』

其實我心裡是很羨慕大哥的。我想哥哥的童年一定比我快樂,最起碼他能成天在外呼朋引伴,玩遍各種遊戲;他對愛哭的大弟沒耐性,大弟哭,他就打他,所以媽也不叫他看大弟;更幸運的是,爸媽吵架的時候,他不是在外面野,就是睡沉了吵不醒。而我總是膽子小,不乾脆,既不能丟下媽媽和大弟,又不能和村裡那許多孩子一樣,果園稻田那樣肆無忌憚的鬼混。

哥哥好像也不怕爸爸,說真的,有時我覺得他是爸爸那一國的,爸爸回來時,經常給他帶《東方少年》和《學友》,因為可以出借這些書,他在村裡變成人人巴結的孩子王。有一回,媽媽打他,他哭著說:『好!妳打我,我叫爸爸揍妳。』媽聽了,更發狠的揍他,邊氣喘吁吁的罵個不停:『你這不孝的夭壽子!我十個月懷胎生你,你居然要叫你那沒見笑的老爸來打我,我先打死你!我先打死你!』打著打著,媽媽竟大聲哭了起來。

七歲時,我赤著腳去上村裡唯一的個學。班上沒穿鞋的孩子不只我一個,所以我也不覺得怎樣。可是一年下學期時,我被選為班長,站在隊伍的前頭,光著兩隻腳丫子,自己覺得很靦腆。而且班上沒穿鞋的,都是家裡種田的。我回家告訴媽媽:『老師說,爸爸是機械工程師,家裡又不是沒錢,應該給我買雙鞋穿。她又說,每天赤腳穿過田埂,很危險,田裡有很多水蛇,又有亂草會扎傷人。』

媽媽沒說話。那天晚飯後,她把才一歲大的妹妹哄睡,拿著一支鉛筆,叫我把腳放在紙板上畫了一個樣,然後拿起小小的紫色包袱對我說:
『阿惠,媽媽到臺中去,妳先睡,回來媽會給妳買一雙布鞋。』
我指著包袱問:『那是什麼?』
『阿公給媽媽的東西,媽去賣掉,給妳買鞋。』

那個晚上,我一直半信半疑的期待著,拚命睜著要閤下來的眼皮,在枕上傾聽著村裡唯一的公路上是否有公路局車駛過。結果,就在企盼中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時,枕邊有一雙絳紅色的布面鞋,我把它套在腳上,得意揚揚的在榻榻米上踩來踩去。

高興的是,早餐時,不是往常的稀飯,而是一塊一福堂的紅豆麵包,我把它剝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從周圍開始剝,剝到只剩下紅豆餡的一小塊,才很捨不得的把它吃掉。

那以後,媽媽就經常開箱子拿東西,在晚上去臺中,第二天,我們就可以吃到一塊紅豆麵包。而且,接下來的好幾天,飯桌上便會有好吃的菜,媽媽總要在這時機會教育一番:
『阿惠,妳是女孩子,將來要理家,媽媽教妳,要午時到市場,人家快要收市,可以買到便宜東西,將來妳如果命好便罷,如果歹命,就要自己會算計。』

─ 本文摘自 廖輝英《油麻菜籽》【珍藏版】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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