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3-22》 |
本期內容 | |
◎ 來去紫禁城:夏蟲不可語冰 | |
◎ 傳播線上:資訊社會誰付錢(下) |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來去紫禁城:夏蟲不可語冰 | |
魏宏晉(北京大學博士生) | |
吊個小書袋,莊子秋水篇裡說:「蟪蛄不知春秋,夏蟲不可語冰。」意思是說,腦袋裡根本沒有的概念,要人去了解、甚至想像都是不可能的事。就好像我們在跟對岸的中國共產黨談民主、自由、人權與和平,紅色腦袋中根本沒有這些東西,跟他們說理,「有嘴說到沒涎」,到頭來還是白說。 中國制定所謂的「反分裂國家法」,激起了絕大部分台灣人民的極度反感。對於中國這樣不知民主與人權為何物的國家,他們完全無法理解台灣人為何「反彈」?他們的邏輯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完整」,這樣的「神聖目標」,「同胞手足」支持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會引起如此大的軒然大波呢? 中心思想大不同 腦袋裡頭裝的東西大不同!這就是兩岸無法溝通的關鍵。我們是個民主、或者最少是個走在民主道路上的國家,國家施政行事必須以人權為依歸。也就是說,民主國家裡人民最大,人權至上,沒有什麼其他的東西可以凌駕在「人」這個目標之上。共產黨就不同了,他們是黨最大,領導人次之,然後順位是國家、民族、社會,排隊殿後的才輪到人民,人權的價值最低。以這樣的排列序位理解,我們可以明白共產黨統治歷史裡,為何會有置國家民族地位於不顧的「向蘇聯一邊倒」的過去?為何會有「國家主席被鬥爭死亡」的慘劇?為何會「文化大革命」,以及兩次「血洗天安門」事件?甚至今天會以神聖法律形式,昭告採「非和平手段」強制兩千三百萬反對其統治的台灣人民就範。對共產黨而言,他們不會對這樣踐踏人權的蠻行感到羞愧,他們的字典中根本不存在「人權」二字。 對於台灣,中國政府儘管嘴角不乏招降的溫情口水,但心裡卻完全沒有所謂「同胞」、「手足」的誠意。在他們的定義裡,同胞和手足是有條件的,必須在其設限的「中國」範圍裡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不能有修正意見,有所不從者,就不被列入同胞、手足,跟雞鴨禽獸沒兩樣,殺光也不足惜。 在台灣,中國的定義是很模糊和多元的。絕大多數的我們都不會否認血液裡的中華文化因子,並以之為榮。然而一個外來血統的共產政權現在卻要獨家統包專賣,政治殖民「中國」領土,還要把文化連帶納入政權範圍,將固有中華文化全部統包進「中國」這個以社會主義為名、有形無魂的共產政權空殼,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牌上市,由老闆「中國共產黨」獨占經營,不准其他分號公平競爭,這根本是流氓山寨佔地盤,與台灣人認同的民主政治相差甚遠。 中國絕對不手軟 中國所謂的反分裂法立法後,在中國的媒體上,我們看到中共大造輿論,塑造出「全球一致贊成」並且「歡欣鼓舞」等可笑的假場景和假消息,似乎唯一反對的只有「島內的一小撮台獨份子」。在對付「台獨份子」上,中國早就聲明「絕不手軟」,「台獨」反「反分裂法」是大逆不道。中共擺出來的姿態就是我要殺你,你不乖乖引頸就戮、「謝主隆恩」,就是「挑釁」。這是只有五千年中國落後陰暗的封建文化做根底,加上共產黨愚民、反動的政治文化可以推衍出來的荒唐邏輯。 我們應該要非常有自覺,在中國共產黨的定義下,90%的台灣人都是「台獨份子」,根據其「法律」,這些人都可以毫不留情地以非和平手段解決,只有10%、甚至更少的如李「大師」敖之流,言必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聲言「中華民國」早死了的「有識之士」,才有資格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也就是說,台灣2千3百萬人民有兩千萬以上的台獨份子,我們再過度想像和依賴中國的「善意」過活,那可是後果超難想像的。 孤立台灣政策 中共政權對台灣只有利益的需求,沒有感情的成分在,因為共產黨人士不講感情的。台灣是他們稱霸的第一塊石頭,能把石頭拿下成為自己運用的材料當然最好,這是上策,也就是「一個中國政策」;不然搬開也行,這是中策,也就是「孤立台灣政策」;至於下策,就是把石頭砸爛,也就是「血洗台灣」。而不管他的上中下,台灣人的利益、權利和存在根本沒被當回事。這也就是為什麼表面上中國「好話說盡」,但其實常表錯情的緣故。他們完全不在乎、不了解台灣。 近來常上台表演的中國總理溫家寶就對台賣弄過幾次「溫情攻勢」,但效果卻適得其反,暴露出他對台灣的無知和居心不良。他提到加強對台灣交流交往的具體措施時,特別表示要「解決台灣,特別是台南地區農產品到大陸的銷售問題」,溫家寶顯然不瞭解,大陸南方叫做「華南」,台灣南部卻不是「台南」。台南是他死對頭阿扁總統的故鄉! 去年同樣是在人大閉幕記者會的場合,溫家寶說他引用台灣著名的鄉土文學家鍾理和的「詩」:「原野人的血,必須流返,才會停止沸騰!」溫家寶這段引用讓台灣人哭笑不得,該段溫自創的「引文」應是「改編」出鍾理和的「小說」《原鄉人》,而非「原野人」的「詩」。莫非溫家寶骨子裡就是要貶抑視台灣人為「野人」,故有此一唐突之說? 中國難道沒人才? 我們可以看到扮白臉的溫總理口蜜腹劍,扮黑臉的外交部長李肇星更是口下無德。他不惜經常以外長之尊「訓斥」台灣記者,包括「台灣沒憲法」、「不認識台灣行政院長」、「不知道台北市長」等「教訓」,都讓台灣人看在眼裡,點滴在心頭。經過黑白雙煞的表演,我們除了更加警醒自己的身分地位外,也不禁要問,中國難道沒人才?老由沒知識、沒文化的人當家作主,這樣的人到底要將中國帶往那兒走呢? 中國說我們「沒憲法」,又不准我們「修憲」;說我們是同胞,又要立法把我們「非和平手段」幹掉;講我們只是一小撮「台獨份子」,卻將用近千枚飛彈瞄準進攻。當「中國人」並不是個大問題,但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可會是個問題,因為他們說話我們不懂,我們說的他們也不懂,蟪蛄不知春秋,夏蟲不可語冰,這叫我們怎麼成為同一國人呢? |
|
(回目錄) |
傳播線上:資訊社會誰付錢(下) | |
傳播學生鬥陣 | |
既存資源的幻象:全球稅的機會 2004年9月份,104國簽署了「紐約宣言」(New York Declaration),哀嘆數位千禧的目標可能來不及達成之際,也贊同應趕緊研擬新的財務機制。當時的官方報告及聯合國大會報告都指出,「海外直接援助」(ODA)並不足夠,卻也首度揚舉了國際稅的方向,而列舉了應課徵熱錢稅、空污稅及武器稅以弭平貧窮。而今此議題將已無可迴避,但WSIS迄今仍然未對現狀限制加以反省,甚至無視於ODA不足的現實。而TFFM報告更顯示,私有化及自由化下,O-DA已然從過去的基礎建設轉移至協同及貧窮縮減計畫。此外,用於ICTs(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的經費也不斷下降。在官方資源挹注不足之下,要不襲奪其他項目的資源,而能達成弭平數位落差的效果,情況似乎不很樂觀。一般認為,傳播與資訊不同於貧窮,然而若我們將之視為是全球公共財,那麼我們所需要的,就是獨立於既存人道發展的計畫,新的資金挹注其中。 為資訊社會收取全球稅該是值得嘗試的一步。而全球稅還有其歷史:1984年,ITU即以「失去的環節」為由,為弭平世界電信不平衡發展的結果對相關設備課以稅賦。199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亦以文化多樣性為由,透過稅及執照費的方式,用以創造、捍護在地內容,包括電影、廣電服務及公共檔案。而聯合國發展計畫(UNDP)也提出向高等人力外移(brains drain)或國際電子郵件收稅的構想。但以上計畫多告失敗。 意欲為資訊社會集資,其一是向消費者收取個人捐,但不利之處有二,包括加高門檻形同障礙,以及政治上不利益。其二是透過集體方式、向利用公有資源的商業使用者收費,比方對電波及軌道使用收費。不過值得再問的是,這筆錢是否足夠,而ITU是否收得到錢?而另一種方法,則是向商業網域名收費,而依狀況對不同使用者應收取不同費率。此方式的優點包括易於收費、不會形成門檻,以及不至於對經濟有負面的影響,而網域使用者該也不會排斥。過去,全球稅總引發強烈的政治反彈,特別是美國議會。而今儘管物換星移,但是ODA卻仍然不夠。則WSIS固然不能對其他國際討論毫不考慮,但是畢竟還不能與飢餓等議題混為一談,而我們還期待攸全球稅還能為發展議題帶來貢獻。 附錄:在瑞士,傳播聯邦辦公室依其電信法架構,向商業網域收取註冊費及年費若干,只要調整費率,即有多餘資金可茲運用以弭平國際數位落差。不過當前,瑞士議會未曾考慮提高價格,而傳播聯邦辦公室則考慮將價格調降。無論如何,這一切都必須經過公民社會的民主討論,特別是當前對此還毫無共識之際。 數位聯合基金:在地出發、全球協同,私人企業、公共契約 WSIS的行動計畫預計要在2015年達到許多目標。不過由歐盟統領的北方國家,傾向依賴現存的機制,包括ODA、國外直接投資(FDI)、公部門及私部門的合作來達成目標,然而南方國家卻傾向透過塞內加爾總統所創的數位聯合基金(DSF)來達成。是以,WSIS的「原則宣示」中,一般國家雖同意DSF確有存在的必要,卻遲遲要到2005年突尼斯會議才要做決定,而之前還得要「財務機制執行報告」先評估現行體制再說。2004年12月,這份報告終於完成,然而報告卻絲毫不見行動計畫的雄心,反而僅及於術語的斟酌,最後不過再度確認了既存體制的市場路徑。儘管報告指出,既有路徑有其極限,必須透過多邊合作或國家層次的普及近用基金以補強。但執行檢討報告卻迴避了多邊跨國機制的議題。 90年代以降,市場是國際合作之所賴,FDI是最有效對抗數位落差的方式,而其願景中,國家的角色僅及創造有利於私人資本的環境。但當前計畫的困難之一,即無法分辨限制究竟來自何方,是導因於錯誤管制的「技術限制」,或者,導因於市場自身缺陷的「市場限制」。而在資源不明之下,財務討論始終被迴避。以至於是先富裕了才得創建ICTs,或者相反,仍然是雞蛋相生的問題,是以既有計畫用以解決技術限制或許可行,但市場限制,卻要仰賴多邊基金與主流自由貿易模型相抗才行(市場外部門的例子包括了-提供與困乏地區或窮人近用管道,建立社區電傳中心;大眾傳播之外,並題供與社會使用或在地語言的內容;為社會目的,教導使用ICTs的基本教育;合作、集體擁有的另類模式)。 WSIS對於DSF的保守,對南方國家是一大打擊。而透過結構方式追求普及近用的方式,也為補助少數地區所取代,現在已非群體受益,而是少數社群得益。DSF含括了各式各樣的提撥者。然而能否成功,卻繫於是否為(1)在地機制、國際連結,以及(2)永久的集體資源機制是否可得。DSF意欲向服務提供者收取1%的營業額,用以發展電信及ICTs。此般提撥直接加諸私部門以公共責任。而那些自願捐輸的企業,則將授予「數位聯合標章」(digital solidarity la-bel)。「避開國家、轉向企業」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下是很有智慧的策略,而若2006年的日內瓦原則草案通過,相關的執行問題將可迎刃而解。以至於授與標章,也可能會造成若干問題。比方說,微軟由於其特殊地位,勢必會得到標章,但公眾本來對微軟的反感,可能會危及標章的信度,而成為推動制度的阻力。 此外,基金宗旨(Charter)指出,DSF應整合基本人權及基本自由,並將資訊及傳播工具定位成公共全球財,是以不但基金應透過民主方式運作,也要儘量將參與者含括進來。一開始DSF即被被設定為(1)政府、(2)私部門、(3)在地社群及市民社會三方參與的產物,然而,當前的缺點是:(1)無法保障南方國家必然取得代表權、(2)無法保障市民社會的參與權、(3)無法保障女性的參與權。則DSF若無法對此加以回應,那麼即有可能再製其他基金的偏誤。與過去互賴互助的「馬歇爾計畫」相較,援助分散的結果,可能會造成施與受間的不平等,甚至衍生控制。但無論如何,DSF是目前核心的機制,(1)透過協約,DSF還創下向私部門收稅的先例,而(2)DSF仍然肯定私部門,並亟欲為南方國人們的福利及北方國企業的市場互創雙贏,此外(3)DSF讓地方政府更能回應地方需求。對於DSF,我們期待,它能做為超越過去各項基金的跳板。 補記:WSIS第二階段將會於11月於北非將正式召開,之前並舉辦三次會前會,而第三次會前會則預計於9月舉辦。基於政府、企業及市民社會三方共同參與的精神,屬於民間社會的NGO、NPO都可以申請參加,但必須要在6週前提出資格審查。台灣由於非聯合國會員,過去參與的經驗也並不愉快,但若能比照WSIS,在國內舉辦「全國資訊公民社會會議」,相信對本地資訊公民權的提升應有助益。 媒大事 三立新聞躬迎張雅琴重回主播檯 報載許久未出現的「名主播」張雅琴小姐,已確定落腳三立新聞台,延續張主播「最熱愛」的新聞工作。並且據報導指出,其未來所獲得的價碼,將是每小時一萬元,若每天播報兩小時,年薪將近8百萬。又,三立新聞台為了歡迎這位重量級的主播入主,副總吳戈卿、經理郭人杰、主播姜玉鳳將親自迎接。 小編媒批:好大的陣仗啊!為了收視率(報紙有寫喔),三立新聞台不惜重金禮聘,高層主管並且親自迎接這位已經下野的「重量級」超級主播,回到主播台上。好吧!猶記年前,張主播才曾在某個新書發表的場合,說到重遊哥倫比亞大學後反省新聞工作的感慨。而報導亦指出:「此次重返戰場的張雅琴,無論播報風格和造型都有極大轉變,過去充滿信心的獅子頭造型應該不會存在了。」既然如此,記得喔~張主播,妳說的話,大家都有看到,不然,就是在「豪洨」囉! 美判決網誌記者須吐露其報導所出來源 報載美國加州高等法院法官11日判決3名網路記者,必須對原告蘋果電腦吐露其報導所出的機密來源。報導指出,法官判定,由於3人的文章涉及商業機密,因此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代表線上記者的「電子前線基金會」(EFF)認為此判決違反新聞工作者對機密來源保障的憲法權利,因此將準備向加州上訴法院上訴。 小編媒批:其實這個判決中,涉及幾個問題:一、網誌作者,到底能不能算是新聞工作者?在美國仍是爭議問題。二、商業機密怎麼認定?到底怎樣才算公共利益?又法官說其完全在商業機密定義範圍內,證據與理由何在?三、法官說,縱使是記者,「不等於取得自由通行證,因為記者的特權不是絕對的」,這句話代表著什麼呢?小編愚昧,在此提出來這些問題,大家一起來想想。 中華電信與公視合作 據報載,公視與中華電信於14日舉行「優質放送,台灣連動」記者會。會中宣布,中華電信與公共電視將長期合作。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表示,此合作有兩層意義,中華電信提供電信平台,結合多方面的優質內容,公視和中華電信合作提供屬於可以直接收看,不需花錢點選的優質新聞跟優質娛樂。 小編媒批:公共電視增加了一個發送的平台與管道固然不錯,而此對於中華電信MOD進軍數位媒體平台亦有正面幫助。如果中華電信與公視的合作,是立基於公共利益與公共服務的精神之上,當固然可喜。我們期待,此二者之合作,乃基於前述之精神,為台灣創造並且維持一個具有公共服務精神的媒體環境。 |
|
(回目錄)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
本報誠徵閱讀經驗分享,歡迎教師、家長及學生分享經驗,題材包括如何推動學生閱讀、啟發學生閱讀興趣、學生閱讀心得或小書評,文長500~1500字皆可,投至fiveguys@ms19.hinet.net,凡經採用,敬奉薄酬。 |
|
(回目錄) |
參觀立報: |
http://www.lihpao.com |
寫信給小編 e-mail: |
fiveguys@ms19.hinet.net |
立報地址: |
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