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4-06》 |
本期內容 | |
◎ 教育論壇:教師評鑑不是萬靈丹 | |
◎ 教育論壇:對人本新聞稿的回應 |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教育論壇:教師評鑑不是萬靈丹 | |
羅德水(教師) | |
教育部長杜正勝於3月28日表示,「大專教師分為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中小學教師其實也需要分級,教育部有責任處理教師評鑑問題,也會勇於面對可能的反彈。」接受教育部委託研究「教師分級」制的高雄師範大學副校長蔡培村則表示,「教師評鑑應先推動將教師的學術研究費和進修時數掛勾,逼教師主動充實專業知能。」一時之間,幾年前失敗的舊案,竟連重新包裝也不願意,大有橫柴入灶其奈我何之勢。 從以上杜部長與學者之說法可以得知,他們認為中小學教師應進行評鑑與分級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大學教師可以做,中小學教師當然沒有理由不行;二是教師評鑑與分級可逼使教師充實專業知能。這兩個理由乍看之下似乎言之成理,仔細分析不免暴露其人對中小學教育現場之陌生。 首先,現階段不論是教育部或各縣市所提出的「中小學教師評鑑」相關辦法,均無明確法律授權,教育部亦深知此一問題,因此在民國93年3月2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評鑑試辦辦法(草案)」第二次座談會中,已與全國教師會達成「本案採試辦性質,於教師自願、不強迫原則下辦理」之共識,會議記錄同時載明,「鑒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評鑑試辦辦法(草案)』之法源依據尚未完備,教師專業評鑑改以實施計畫方式試辦較為可行」。杜部長此時舊案重提,是不知上述會議共識?或是幕僚未能提供正確資訊?就不得而知了。 其次,中小學與大學教師的工作屬性、工作內容與教學對象均不相同,如何一概而論比照辦理?以基本授課時數來說,一般大學專任教授每週規定授課時數為8小時,副教授9小時,助理教授與講師10小時;高國中小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則每下愈況,迄今為止,各縣市國小專任教師之每週基本授課節數仍普遍在20節以上,節數為大學教師一倍有餘。尚不只如此,國中小教師不僅有正課要上,孩子的生活教育更是國中小教育之重心,其壓力甚至不下於基本上課節數。要言之,大學與中小學教師之勞動條件根本不可同日而語,以中小學教師之工作屬性與勞動條件,如何可能比照大學教師的評鑑與分級制度? 再者,亦有不少教師關心誰來評鑑與如何評鑑的問題,這也是有關教師評鑑與分級機制中最為棘手之處。從教育部官員一副手握評鑑大權的樣子看來,教育部似乎認為評鑑中小學教師是官員的權責,殊不知,自民國84年教師法公佈實施以來,我國中小學教師均改採聘任制,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308號亦已做成「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之公務員」之解釋,易言之,台灣中小學教師與主管教育行政之間已無公務員之從屬關係,關於教師評鑑分級一事,教育部與各縣市教育局實不宜強力主導。又教師法第27條明訂,「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係教師組織之法定基本任務,準此,比較理想可行之作法,應該是由具公信力之評鑑單位與全國教師會共同進行教師評鑑相關事宜,為達成藉評鑑提升專業的原意,評鑑與晉級則應脫勾處理。 此外,有關教師分級方面,教育部計畫以年資、進修時數和教學表現作為分級基準,筆者亦有不同看法。其中「年資」一項是仁智互見,姑且不論;所謂「進修時數」與「教學表現」則大有問題。長期以來,各縣市教育局與各學校辦理之中小學教師進修研習活動,多數實在乏善可陳甚至流於形式,早就備受各方批評,教育行政部門不思檢討改進倒也算了,竟然還要以此作為教師分級的指標,實在讓人難以理解;而有關「教學表現」如何具體量化的問題,更不啻是不可能的任務。 事實上,不只中小學教師分級指標難以量化,各大學之教師升等辦法亦面臨同樣的問題。由於「教學」、「輔導」、「服務」等指標確實難以量化,到頭來真正影響大學教師升等的指標大概也只剩「研究」一項,這也是多數大學教師重研究輕教學的根本原因。問題正在中小學教師之主要工作卻是教學而非研究,如果缺乏公正客觀具體可行之操作標準,未來校園內因教師分級引起之糾紛已經可以預見。 最後,評鑑與分級是否有助提升教師專業,各縣市行之有年的校務評鑑似乎已給了答案。雖然業務執行單位信誓旦旦,但基層教師對所謂校務評鑑反應不佳也是不爭的事實。行政部門或許以為,藉由評鑑確實達到提升學校效能之理想;相對地,亦有許多教師認為校務評鑑早就淪為形式主義與紙上作業,甚至成為一個反指標。 說實話,以現今台灣教育大環境與教師之勞動條件,筆者實在找不到支持教師評鑑與分級的理由。教師評鑑不是萬靈丹,要增進教師專業與學生學習成效的方法很多,諸如減少教師授課鐘點、降低班級學生人數、廣開教師進修管道等,或許請教育部先行完成這些配套,屆時再談評鑑與分級也較名正言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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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教育論壇:對人本新聞稿的回應 | |
黃建勳(南投縣教師會理事長) | |
各位關心教師課稅案的夥伴,大家好: 我是南投縣埔里鎮育英國小老師黃建勳,也是南投縣教師會理事長,更是人本教育基金會的「人本之友」,個人長期以來對於人本所舉辦的各項活動十分認同,也曾多次參與,不過對於此次人本對教師課稅一案所秉持的立場及用意頗不認同,有些話不得不在此明說,希望讓各位夥伴有更多元的理解。其間或有不禮貌之處還請海涵。 1.勞資協商工作條件的改變本是天經地義,與教師形象無關,更與人本無關。 老闆跟員工協商薪資,難道需要找路人甲來評論嗎?你我的孩子可能也會成為人家的雇員,教導孩子如何爭取自身應有權益難道不是應該的嗎?除非您的孩子在您庇蔭之下天生就是當老闆的命。 2.對於基層教師心聲的了解,人本怎會比較教師組織更清楚呢? 教師會會員及幹部都是所謂的「基層教師」,我不知道人本怎麼會妄言「比老師更了解老師」? 3.如果課多少補多少是騙人,請問軍人調薪以因應課稅也是騙人嗎? 人本是否應該先了解國防部因應軍人課稅的處理方式,不要柿子挑軟的吃。更不要選擇性的給社會大眾資訊。 4.教師免稅的歷史其來有自,但絕非人本所謂的「特權」。 當年教師薪水之低眾所皆知,一般父母都警告子女不可嫁娶老師。教師唯一做錯的,就是任由政府免稅,而不是加薪,也因此頂了50年的「原罪」。連教育部都一再表示教師薪資免稅不是老師的錯,不曉得人本跳出來強說「特權」是什麼意思? 5.管教爭議、體罰事件,跟教師課不課稅有什麼關係? 人本對體罰管教的論述十分豐富完善,難道不知道體罰管教問題的癥結是許多教育及社會結構性問題所造成(如班級學生數眾多及輔導人員大量缺乏等),別說許多父母連一個孩子都照顧不好了,一味指責老師無能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再則,依人本邏輯推斷:如果老師白白被課稅就可以體罰學生了嗎?說什麼依專業能力調整薪資待遇,若有機會加薪個人還會認同,但實質減薪怎可要老師不吭聲? 6.教師課稅跟國教經費是兩碼子事,怎會排擠國教經費? 請人本用點頭腦,國教經費長期不足難道是教師沒繳稅的結果嗎?教師課稅收一百億,就能同意政府只花一百億來改善國民教育嗎?有位家長代表更離譜說:教師課稅應全數用在學生身上!原來,有人以為國民教育不是政府的責任,而是老師的責任? 7.以統計學的技巧來做薪資比較,乾脆說老師薪水比外籍勞工多好了。 老師的薪資的確不能說低,但卻也不高。人本利用統計手法讓大家誤以為教師薪資比各行業高的方式實在太粗糙,不同的計算基準怎可拿來直接比較?話說回來,什麼樣的薪資自然吸引怎樣的人才,如果大家真覺得國民教育階段的老師只要會當保母就好,別說課稅,連減薪我都沒意見。 8.對於落實租稅公平的努力,我們只看到人本選擇性的行動。 最近這幾年來,金融營業稅從5%降到2%、土地增值稅減半、傳統產業5年免稅及取消部份的貨物稅、降低遺產稅及贈與稅。幾乎所有的稅收都在降,政府對企業家及富人提出許多免稅措施,讓許多中低收入的受薪階級有種劫貧濟富的感覺。對於這些情形,我們未曾看到人本花這麼多力氣去要求社會正義。此外,國中小教師與高中職以上教師在工作條件上的巨幅落差,難道人本也看不到? 9.人本若自詡為知識團體、社會良心,就不要任意以抹黑手段挑起社會對教師族群的敵意。 對於課稅的因應方式,教師會是經由會員代表大會及多次理監事與全國理事長會議討論決定。人本怎可隨意說是教師組織少數幹部做出的決議呢?再者,教師會幹部為爭取教師權益而奮鬥(教師法所明定教師組織的功能之一),怎又被人本抹黑為有政治野心呢? 10.對於爭取改善國中小教育環境,人本又做了什麼努力? 大家都知道長年以來政府對國民教育的經費嚴重不足,國中小教育處於「廉價教育、瀕臨餓死」狀態。這群長期犧牲奉獻的老師們要求政府增加國民教育投資以保障學子受教權益的努力一再受挫,此刻人本重要幹部還在教育部擔任重要職位,請問人本對國中小教育的改善做了什麼努力?只是一味打壓老師就能解決教育問題? 11.人本可能不知道正在毀損教師形象,若說社會大眾對教師有反感,人本的這些偏見言論恐怕要負最大的責任。請人本「勿毀損教師形象為小孩做出榜樣」! 懇請人本真正去了解事情的真相和教師心聲後再發言,否則只會與所有基層教師漸行漸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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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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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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