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5.04.06★ 您正與 5474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 【非廣告】 ### 製造甘願 ### 邁可.布若威的經典 勞陣傾心翻譯的作品 「製造甘願」一書與作者邁可布若威的生平已經成為社會學史上的一 則當代傳奇。邁可布若威的「生產政治」理論廣影響了當代台灣與中 國的勞工研究,而源起於人類學參與式觀察的「擴展個案方法」也成 為重要的社會學方法論之一。 本書中文版,由勞陣前秘書長張烽益、前文宣部主任林宗弘、沈倖如 ,周文仁、鄭力軒等人共翻譯。這位當代馬克思主義大師的經典之作 ,值得對勞工議題有興趣的讀者再三品味。 群學出版.勞陣相挺 ### 你還在讀看不懂的條文嗎? ### 輕鬆讀退休金 讓你輕鬆讀退 輕鬆選 全新二版的輕鬆讀退休金,更快速讓你了解如何選 簡易的說明,一針見血的針對勞動者的需要 您還在為如何選擇焦慮不安嗎?手冊中都將會為您一一破解 輕鬆讀退休金,教您輕輕鬆鬆作準備。 歡迎團體訂購,大量訂購另有優惠。 全新版大熱賣 每本五十元 台灣勞工陣線 認真發行 ### 關鍵時刻 勞陣需要您 ### 勞工陣線 二十週年了! 看到二十年來的努力開枝散葉 我們從未懈怠,持續努力! 今年,勞陣將以更寬廣的視野, 推動各項勞動與社會政策的改革。 堅定的信念,緊握的雙手 勞陣更待您資金的扶持 帳號:09310116958 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 銀行代號:822 捐款帳號:09310116958 銀行:第一商業銀行總行 銀行代號:007 郵政劃撥:10139422 戶名:勞動者雜誌社 ------------------------【主題文章】---------------------------- 標題\納稅者也有權利! 作者\《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推動小組 ---------------------------------------------------------------- 「納稅者也有權利!」 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之義務,致使長期來國人把納稅視為公民必須被動承 擔的義務,而甚少對個人的繳稅額度、稅捐徵收的過程乃至稅收的運用與 分配主動提出質疑。 事實上,隨著世界民主潮流的變遷和對國家─社會關係的反省,許多國家 的公民社會已認識到「納稅不只是義務─納稅者也有不容侵犯的權利!」 :包括加拿大、美國、澳洲、紐西蘭、日本等國相繼在1980年代公佈了保 障納稅者權利的宣言,揭示納稅者有權對國家稅收的徵收用途、使用進行 了解,而國家徵稅不但需保障人民的生存尊嚴,也應保障人民的司法救濟 權。 OECD各會員國亦在80年代將此原則列入會員憲章中;更有「世界納稅者權 利保障組織」(World Taxpayers Association ),以跨國串連散播納稅者 的權利意識、防止政府不當課稅侵害人民的權利。 在民主化十年後,我們相信台灣也需要自己的〈納稅人權利宣言〉,藉此 昭明人民的權利意識,提升公民社會主動制衡及監督政府的權力,使民主 政府施政不負人民之託付。 綜此,泛紫聯盟與台北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 促進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等團體共同策劃了《納稅者權利保障法》─ 我們參酌各國就納稅者權利之相關宣言,並蒐集台灣目前稅捐行政中的缺 失與侵害人民權益之實例,研擬出台灣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 我們研擬之立法原則共計十項,涵括了從財政立法過程到稽徵行政、司法 救濟程序中納稅者不容剝奪的基本權利,主要者包括: 1.最低生活費不受課稅之權利:世界人權宣言與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 權利國際公約皆曾昭示,每個勞動者與其家屬有權享受符合人性尊嚴的生 活條件,故政府之徵稅不能過於嚴苛致侵害人民之基本尊嚴,應保障每位 納稅者基本的生活尊嚴及健康、文化生活的最低品質。 2.平等課稅之權利:憲法保障人民的平等權不依身分、職業別而變更,此 原則在稅捐領域應切實履踐,衡量不同階級納稅者的納稅能力與生存所需 ,落實「量能課稅」,不因各納稅者的稟賦與資源而有所變化。 3.要求財政公開透明之權利:納稅者有權知悉並參與政府對財政的相關作 為,要求政府公開一切與財政有關之公共資訊與決策過程,並保障納稅者 表達意見的暢通管道。 4.提起公益訴訟之權利:納稅者既繳納稅捐提供政府財政收入並用以因應 公共支出,當然具有財政監督權,包括對於稅捐之徵收與支用層面,均得 藉由司法途徑以尋求監督制衡政府財政措施之可能。 此四項原則乃與國際人權思潮接軌,具有相當的進步性,此外對於納稅者 在整體稅捐徵收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問題,我們也認為全體納稅者有僅依法 律納稅之權利;有要求稽徵機關嚴守正當法律程序、不恣意徵調資訊侵犯 納稅者隱私或人格自主權之權利;有請求適當司法救濟、提請專業法庭審 理之權利;有不受過度保全、執行與重複處罰之權利;且稅捐措施應具有 可預測性,使人民對自我財產之規劃能保有一定自主權。 人民對政府施政只有義務、而無主動了解與作為之權利,是威權統治下的 思潮。 在民主深化的過程中,唯有賦予公民主動對政府行動提出監督的權力,才 能為政府施政提供改革的能量。近來謝內閣與財政部長林全對推動稅制改 革提出許多願景,泛紫相信唯有凝聚社會的改革共識,才能使此一牽涉結 構深廣的理想達成目標。 我們期待藉此能凝聚社會對稅改議題的關注,從納稅者人權的角度出發, 重行思考現行稅制的各種問題,凝聚社會各階層的認同與共識,幫助政府 掃除稅改路上的障礙,捍衛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