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冠明(本文由 苦勞網 提供)
◆有線電視新聞的崛起
1992年間,台中民主有線電視台找筆者講課,針對該台新聞記者的在職訓練。那時候台中市有四家有線電視台,每一台擁有三、四組記者(一個攝影搭配一個文字),他們每天製播三十分鐘的新聞。每則新聞約三分鐘上下,一組記者採訪約二則到三則新聞,由於他們涵蓋社區鄰里,由鄰里長社區居民談論他們的問題。這種社區新聞很快產生改革效益,過去投訴無門的事情,經過報導後,再加上電視台邀請當地名人、議員、關懷者一起在座談節目討論公共事務,構成強烈的輿論壓力,各縣市政府與區公所很快解決問題。
當時台中有四家有線電視地方新聞記者,加上每則新聞長達三分鐘,幾乎涵蓋整個台中市區收視率。傳聞地方首長有新聞發佈,會等地方有線新聞記者,因為台中新聞不一定上得了三家電視台,新聞長度很難超過九十秒,地方有線一天重播十餘次,傳播覆蓋率遠遠超過無線電視台,甚至影響力也超過報紙媒體。傳聞苗栗縣府有次發佈新聞,縣長對中國時報聯合報記者說,不好意思讓你們久等,有線電視記者正在趕路,我們延後幾分鐘發佈新聞。
有線電視新聞的崛起,暴露台灣電視新聞資源過渡集中台北的缺失,即使今天台北依舊掌控多數新聞數量。地方有線新聞負載新聞在地化、多樣化、普及化多樣功能,同時反新聞資源集中與霸權的趨勢,達到地方新聞資訊分眾傳播的目的。1996年筆者任職超級電視台新聞部新聞研究員,負責統籌各地方有線新聞資源調度與調查。苗栗原先三家有線新聞合併成一家,南投也逐漸合併成一家,不論大小地區逐步整合,但是無論遠近偏遠地區,甚至連高雄旗山都有旗山新聞,暫且不論各地方新聞品質與數量,全省各地出現十幾個地方有線電視新聞網,這是台灣新聞地方化發展趨勢。
從1986年間小眾媒體崛起突破新聞管制,到1992年各縣市出現有線電視新聞頻道,台灣新聞資訊已經進入自由化與民主化的階段。由於社運時空背景已經消失,相對小眾媒體功能性意義隨著時空轉變而消失,1991年綠色小組企圖轉型新聞製播中心,反應一個新傳播時代的來臨。1991年間,楊獻宏找企業家企圖成立一個新聞中心,筆者依當時社會波動與思潮,建議集中新聞主力在立法院,將立法院爭議關係台灣社會政局的種種重大議題,進行深度報導,突破一般民眾收看立法院打打鬧鬧幻象,能夠透過議題探討與剖析讓民眾有深入的瞭解,擺脫當時新聞流於浮面吵鬧作秀的膚淺現象。部署三組記者在立法院,追蹤重大議案,當天下午策劃小組邀請關鍵人物與熟悉該法案的專家進行現場辯論,甚至邀請各媒體資深記者現場提問,再將該深度專訪新聞傳播給各地方有線電視。這個新聞報導策略在於擺脫當時三台對政策性辯論的浮面報導,立法院質詢流於作秀打架的風氣,對諸多議案內容缺乏深度討論,希望透過理性化的報導引導民眾擺脫看熱鬧的心態,讓台灣政治社會議題種種肢體衝突回到法治社會的論述。
◆1992前進香港另類傳播會議
1992年我攜帶英文版520運動紀錄片,前往香港參加另類傳播影展會議,影片放映後,亞太地區十幾個獨立製片導演,向我握手致敬。從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印尼、泰國、韓國、日本等等十幾個國家,不同社會背景不同抗議訴求不同類型紀錄片。有趣的是,竟然有一半以上是使用日本製作Home Video,台灣比其他國家稍早二年使用,其他國家差不多在1988-89開始運用,因為1984-85年間Home Video尚未普遍而且價格仰貴接近十萬元,如果搭配後製剪輯周邊設備高達五十至百萬,這是一般工作室難以承擔,加上人事行政費用那更可觀。當時巴基斯坦因為有NGO 組織推動救助計畫,教育推廣是其組織重要訓練機制,因此設立四分之三吋與VHS剪輯設備。
日本獨立短片製作者類似台灣有,以個人工作室與運動團體維繫互動合作關係,不過日本運動組織比較有完備,能夠支付紀錄片工作者拍片製作經費,因此獨立製作工作室可以有穩定財務支撐。亞太地區,包括香港新加坡有很多國際性的NGO組織,他們長年推動社會福利制度與組織救援工作(婦女,兒童、貧窮、疾病等議題),他們都有長年定期出版刊物經驗。一九九0年代Home Video的錄製與播放技術解放,讓這些組織開始發展視覺影像傳播管道,尤其是對偏遠地區未識字區域,用錄影傳播更具有教育傳播效益。像印度婦女權益組織發展機動傳播行動車,在不同鄉間訪問錄影再將錄影帶到下一個村莊,一個村莊街一個村莊進行婦女自覺意識的啟蒙教育。孟加拉婦女運動者冒著被警察暴力攻擊的威脅,在種種危機邊緣冒險上街頭與回教傳統文化對抗,這種抗議影片如同台灣社會運動紀錄片,充滿各種緊張的氣氛與壓迫感。
國家電影資料館
夠哈影展—第27屆金穗獎得獎作品巡迴影展
(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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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夠哈影展嗎?你是影迷?影癡?戲院魅影嗎?
你跑「金馬影展」、「台北電影節」、「台灣國際動畫影展」、「紀錄片國際雙年展」、「台灣國際民族誌影展」、「純十六影展」、「女性影展」、「南方影展」、「兒童影展」、「綠色影展」、「人權影展」、「和平影展」、「楚浮影展」、「西藏影展」、「加拿大影展」、「澳洲影展」………還有「金穗獎巡迴影展」、「金穗獎巡迴影展」、「金穗獎巡迴影展」………???如果你夠哈影展,怎會不知道「金穗獎巡迴影展」?
如果你夠哈影展,又怎能年復一年錯過「金穗獎巡迴影展」?
4/1至5/4,台北、新竹、台中、台南、花蓮、高雄、雲林,給你哈不完的好電影~~
4/1-4/14,台北,國家電影資料館(台北市青島東路七號四樓)
4/15-4/17,新竹,影像博物館 (新竹市中正路65號)
4/23,台中,
國立台灣美術館1樓竹林內廳,(
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 4/21-4/23,台南,華燈藝文中心(台南市友愛街10號)
4/25-4/27,
花蓮,東華大學/文學院視聽教室(D108)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
4/27-4/30,
高雄──高雄電影圖書館 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10號
5/2-5/4,
雲林,雲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B02放映室(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本活動全程免費入場!(台北場次因座位有限,敬請事先來電預約劃位)
洽詢專線:02-2392-4243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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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國際獨立短片工作者,開始熟悉Home Video工具的輕便性方便性,它開始取代傳統電視攝影棚仰貴的人事費用與設備費用。像孟加拉教導偏遠地區婦女使用錄影機,利用攝影直接拍攝順拍剪輯法,先將故事大綱想好,再依構思腳本的順序照次序拍攝,這種故事主角參與拍攝手法,當時孟加拉短片製作者提出的報告稱為參與式拍攝法( Participatory Video)。1994年筆者從印度轉往孟加拉拜會當年認識紀錄片老友,他帶我到鄉下去認識那位拍片的婦女,參觀社區如何進行傳播的過程,這種方式後來我運用在1996原住民社區節目發展計畫中(江冠明,電視文化研究委員會出版,1996)。
1992年香港會議中(Asia Media Alternative Conference),是筆者從台灣小眾媒體傳播經驗,轉向國際另類傳播思維的轉捩點。台灣小眾媒體崛起的經驗,放在國際另類傳播運動的脈絡來看,並不是偶然發生,而是一種國際性傳播運動民主化自由化的發展過程。不僅是台灣,亞洲十幾個國家同步發生,紀錄片變成社會運動或社會改革的一環,似乎是必然的過程。幾乎,每個國家每個地方電視傳播都被政府財團掌控,掌控新聞管道掌控資訊誰就能夠掌控一切。如同國民黨掌控台灣一樣,三家電視兩家報紙都在國民黨政黨、軍隊與財團的控制下,1986台灣小眾媒體的崛起反應台灣反對運動抗爭過程,從黨外雜誌的文字傳播轉進到視覺影像的傳播媒體戰。亞洲另類媒體的運用,普遍出現政治運動、社會運動、貧窮救援教育推廣、兒童福利推廣等等,可歸類兩種類型,一種是政治運動抗議類型,一種是教育推廣類型。
◆1993澳洲第三紀錄片—轉向少數族群傳播的構想
1993年底受邀前往澳洲參加紀錄片會議,會議結束後停留六天每天拜訪獨立短片製作人,還有原住民媒體工作者與學者,回來在山海雜誌第三期發表一篇澳洲原住民傳播的文章。澳洲原住民傳播運動基於澳洲原住民權益運動,從一九七0年代原住民知識份子發動抗爭,到一九九0年代澳洲ABC成立多國語言廣播與電視傳播管道。原住民影像文字媒體開始發聲,這是澳洲原住民傳播管道的發展過程。
回台灣,山海雜誌總編輯孫大川希望我帶領一個讀書會,後來我開始構思如何推動台灣原住民傳播管道。當時建議先從資訊引進,因為國外已經有許多原住民運動與議題的紀錄片與節目影帶,透過基金會運作買進節目版權,打上中文字幕配上台灣各族群的族語,透過部落社區管道進入社區居民的錄影電視機中,一點一點帶動原住民意識覺醒,同時導入不同層次的原住民議題,這是「部落傳播」的原始構想。
有一天在研討會上,遇見夏鑄九提起部落傳播的概念,他提議台大城鄉所在好茶村推動社區營造計畫,希望我前往配合推動部落傳播計畫。因此我前往好茶村教原住民攝影,每週五晚上十二點我開車南下,天亮到達好茶,睡覺到下午後,到河裡洗澡游泳,準備晚上開課。隔日上午村民上教堂,村裡有三個教會,下午兩點我在村落的大樹下上課。村民不善於剪輯,我採用孟加拉參與式傳播順拍法,告訴他們將事情依故事大綱順序往下拍。
後來,將「部落傳播」計畫擴大落實在偏遠地區,希望建立一個由下而上的原住民社區傳播機制。當時構想是找一個族群鄰近十個部落,每個部落找三個人出來學習使用,透過集體學習與討論輔導他們拍自己需求的短片。等拍完後,再將十部短片帶到十個部落播放,這樣一來每個部落可以看到不同部落關心的議題和觀點。接著進行第二個循環,透過十個部落間的巡迴傳播不斷刺激反應,建立再拍攝記錄再播放機制。第二階段,將這些影片送到其他部落,或者社區間的有線系統播放,形成地方傳播圈,這種構想很像原住民部落的有線電視系統,只是有頻道透過頻道有錄影機電視透過錄影帶播放。第三階段挑選上述影片翻譯成其他族語,傳送到其他社區播放,上述影片製作與思考模式是以當地語言製播。
當時,曾經親身前往霧社透過教會召集各部落教師與文化工作者開會,宣導這些理念與構想。教師與文化工作者們提出種種議題,從編織、母語教學、傳承文化教學等等拍片主題。隨後我前往文建會找副主委陳其南提出這個計畫,陳其南很贊同這個構想(當時原民會尚未成立),接著我前往花蓮、台東、南投跟各縣府文化局、社區工作者接洽討論計畫可行性。但是後來該計畫也不了了之,過了半年不到,花蓮朋友打電話來問我,是不是我的計畫在推動了?原來文建會同意吳乙峰推動社區影像工作者計畫,因此我想他在做,我就放棄後續的計畫構想。不過,吳乙峰的傳播策略偏重在向都會知識份子行銷「社區傳播者的角色」,雖然「社區參與」的企圖是一致,但是與我原先設定「由下而上」傳播體制,在傳播策略方向不太一樣。
1993年底楊獻宏與孫大川找我,執行「公共電視原住民記者培訓計畫」,當時公視想學澳洲成立原住民新聞節目頻道,楊獻宏問我:「可不可能訓練原住民記者來製作原住民新聞?」,我想應該沒問題,新聞記者訓練並不困難,只要基礎攝影與採訪,以及新聞處理的概念就可以推動。1994年我接受約聘,成為公視原住民記者培訓計畫的特約執行策劃,從課程到招生全部按部就班開訓。結訓後我離職,後來成立「原住民新聞雜誌」的發展過程,並非我所預料,出現「由原住民報導原住民」才是展現原住民新聞主體性的論述議題,傳聞新聞雜誌內部一度出現「各族自己報導自己的新聞」的本位主義現象,這些種種現象讓我開始質疑「自己報導自己」的本位主義意識,甚至可以追溯到小眾媒體與運動團體站在同一戰線的報導客觀性問題。真正關鍵問題:「如果新聞或記錄工作者本身從事社運工作,那麼他的報導與記錄觀點是否有本位主義?」,「基於反抗意識的報導角度可以本位主義嗎?」「社區傳播(部落傳播)作為自我教育與啟蒙工具,會不會落入本位主義的意識型態中?」「成立原住民電視台,會不會成為控制部落傳播的中央集權傳播霸權呢?」
◆1994年印度「傳播科技民主化與社區傳播自由化」會議
1994年二月應邀前往印度新德里,參加NGO組織Video-a-mut召開的世界另類媒體會議,來自北美南美、歐洲亞洲各國代表,群聚一堂會議中英語法語西班牙語翻譯,研討會分成三區同時召開,議題涵蓋從傳播科技民主化、傳播機制自由化、社區傳播的可能性等等,似乎全世界都面臨電視傳播受到政治勢力與財團壟斷,傳播議題與社會責任都受到宰制。南美洲提出窮人電視台的實踐行動報告,印度代表提出偏遠地區傳播運動,加拿大澳洲提出衛星小眾傳播個案探討,還有許許多多不同個案,反應媒體民主化與自由化議題。當我演講完畢,幾個印度朋友包圍,討論台灣經驗,有一個人提出如何在沒有電的地方推動社區傳播,這次主題之一「社區傳播自由化」(Community Communication),會議中熱烈探討的社區傳播主題,遠比衛星傳播科技自由化更重要。
會議結束後,透過朋友協助進入孟加拉,到鄉下參訪那位使用錄影機的婦女,他們在沒有電的地方用汽車電池播放電視錄影帶,民眾坐在地上觀賞。其實,我感動的是孟加拉的社區傳播,雖然設備器材很簡陋,但是推動很踏實,他們社區傳播觀念遠比台灣先進。回到台灣後,發覺台灣大眾傳播與新聞相關科系的傳播理論,只是英美大眾傳播的註腳,傳播與大傳相關科系的教授們的論文都是英美體系的論述,很少人談到社區傳播,更少提到第三世界與歐美媒體霸權論述的反批判,甚至他們連NGO組織Video-a-mut都不清楚。即使我在1993年提出「部落傳播」對台灣傳播學術界而言,似乎是先驅者的前端概念,但是放在1994年印度的會議議程來看,「部落傳播」落後「社區傳播」概念有二十年以上,因為國外傳播學者早在一九七0年代對大眾傳播如美國ABC英國BBC日本NHK等等大眾傳播體制,提出質疑並且以行動方式來檢政社區傳播的可能性。1994印度會議是繼承「社區傳播理念」加上「傳播科技民主化」的研討會,結合全世界社區傳播工作者的研討會。
當我回來台灣,雖然持續推動一些觀念,但是限於現實與種種問題,成為曲高和寡的論調。1994年結束原住民記者培訓後,當時對受訓記者們說:「原住民傳播責任就在你們身上,你們眼界要放寬,不是為你們個人就業機會的考量,而是為全體原住民的傳播而工作。」。我想部落傳播的事就由原住民記者來承擔,按照他們「原住民事務由原住民報導」的主體性觀點論述,我是漢人也不適合介入他們的事,因為原住民知識份子認為「漢人報導原住民事務」會有觀點不正確的問題。以今天角度來反省,這樣議題是否過於意識型態呢?本位主義呢?
1995年間,我在〈人本雜誌〉總編輯黃怡的邀約下,發表一系列關於「原住民教育與文化」的專題報導,後來1999年台東縣政府文化局集結出版《從自己的土地出發》,其中一篇〈回家!蓋我的房子〉報導一位蘭嶼青年回家蓋房子的故事,獲得1997年聯合報報導文學獎首獎。1995-96年間,深入尖石鄉阿里山屏東台東等等山區採訪,探討當地原住民教育與文化傳承問題,我的想法想檢證:「一個漢人是否能夠比原住民記者更深入報導原住民議題?原住民文化課題是否能夠跨族群來研究探討呢?」,留下《從自己的土地出發》讓後代傳播研究者檢證,以當時社會傳播背景來看,這些原住民報導似乎超越族群意識型態與本位主義的界線呢?
1995年孫大川推薦我提計畫,參加電視文化研究委員會的年度研究計畫徵選,未料我以「非傳播科系背景而且只有大學畢業的身份」,竟然與一群傳播學博士級大學教授講師競爭,竟然入選。經過一年後,完成「原住民社區節目發展之研究—以卑南族參與式傳播為例」。該書綜合1992年以來出國參加另類傳播會議的觀念與資訊,收集來自第三世界國家種種參與式傳播的知識經驗,整合落實在台灣少數民族的傳播經驗上。很可惜,「社區節目發展研究的構想」,未能擴大運用在「部落傳播」,建立「讓民眾參與自己社區的傳播機制」,這是我的最大遺憾!
回顧從1985-86年間斷斷續續介入人類學紀錄片、社會調查與社會運動記錄片,1991年成立工作室虧損累累身體與財務都已經消耗殆盡,1994年黯然結束工作室,接受約聘擔任原住民記者培訓後,1996年一度在電視台新聞部擔任資深新聞研究員,但是自己不擅長社會遊戲的明爭暗鬥,1997年亦然決定退隱台東,結束一切有關社區傳播的論述與行動。歷經十二年時間,斷斷續續與台灣小眾媒體、社區傳播等等行動與理論碰撞,這些知識經驗可能很多人並不清楚,筆者是無意中介入也非學院學者教授,但是,這段從社會運動傳播轉向到社區傳播的小眾傳播路線,藉此機會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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