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傳 ▍ 學 ▍ 鬥 ▍ 電 ▍ 子 ▍ 報 ▌▋▊▉ ⊕∮⊙◇★☆⊕∮⊙◇★☆⊕∮⊙◇★☆⊕∮⊙◇★☆⊕∮⊙◇★☆ 《本周內容》 ∮關於馬賴專輯 ∮編輯室報告 一把筷子不易斷 ——從「馬賴事件」談地方媒體的匱乏 ∮馬賴媒大事 ∮馬賴事件始末(金惠雯) ∮紀錄事實何辜?(馬賴) ∮新聞稿、判決書 ∮連署書 ∮鬥陣俱樂部 投稿或訂閱請e-mail到以下信箱: schlafen@ms24.hinet.net benla@tpts5.seed.net.tw 投稿並請附上姓名(或筆名)及你想要的刊出方式。 歡迎社運團體要求轉載文章與活動訊息,快來快來。 ┌────────《 2000/10/31第十八期》───────┐ ▉▊▋▌ 馬 ▍ 賴 ▍ 專 ▍ 輯 ▍▍▌▋▊▉ 關於馬賴專輯 象神颱風帶來大雨,叫人擔心那個每次只要下雨就會山崩土石流的 南投縣。 就在兩個月多前,也是大雨,居住在武界地區的原住民馬賴,因為 拍攝了一捲道路坍方影帶送交台視新聞播出,未料台視新聞發生錯 誤,誤植影帶內容時間,讓觀眾以為道路坍方了好幾天。 家醜不可外揚,南投縣警方一氣之下控告馬賴「散播謠言」,但是事 情真正出錯的環節是在警方不敢與之為敵的全國性電視台台視,結 果不知怎麼,連法官也搞不清楚哪裡出錯?竟然判罰馬賴六千元罰 鍰。 錢當然不多,出事的台視也願意替馬賴付這筆罰款,但是這個事件, 明擺著是欺負人。這麼簡單的責任歸屬,法官也搞不清楚,那難怪 蘇建和三人會在牢裡蹲上九年了! 所以我們決定做一個馬賴專輯,一方面把這件事情大肆宣揚一番, 同時因為這件事和媒體相關,我們也提出我們的看法。你可以在編 輯室報告看到傳學鬥的一些想法,我們從地方媒體的角度來討論這 個問題。 關於馬賴事件的詳細始末,我們有現在任職立報原住民版的記者金 惠雯的稿件說明,以及附帶馬賴的新聞稿和相關判決書等資料。 值得一提的是,馬賴也為傳學鬥電子報寫了一篇事發後的感想。馬 賴文字很好,只要加幾個標點符號、多分幾段,看起來竟像都市中 產階級的文筆,不過為求傳真,我們將原文照登,沒有做任何編輯 上的修改。 如果想要替馬賴加油,大家可以到傳學鬥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的留 言版上留言給馬賴,馬賴會去看的;我們也準備了一份「聲援馬賴 」連署書,希望朋友們上去簽名連署,因為馬賴目前還在思考應該 如何進行下一步抗議,我們希望當他用得上的時候,可以帶著我們 的連署作為資源。 當然我們也歡迎對這件事情繼續做討論的朋友們去留言版寫東西或 是投稿到電子報來。傳學鬥的網站即將架設完成,但來不及在這一 期以前做好,這一次就麻煩大家到我們的臨時留言版去發言喔! 生活裡當然有很多不如意、不公平、看了不高興的事情,可是你曾 經有過一點點勇氣去改變它嗎?像馬賴這樣一個為了想要改善地方 生活而作努力的人,是不是很值得你拍拍手呢?請你到這裡為馬賴 加油: http://mypaper1.ttimes.com.tw/note/index1st.php?First_E=SCSTW (明日報傳學鬥電子報個人新聞台留言版)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 一把筷子不易斷 ——從「馬賴事件」談地方媒體的匱乏 南投仁愛鄉原住民馬賴.伐林基南(漢名吳世好)八月八日因自行 拍攝當地道路坍方畫面轉交台視新聞部,卻因電視台內部作業疏失 誤報事發日期,而被當地警方控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播謠言 ,影響公共安寧」,罪名業已確立。在這件事情中,我們又一次目 睹了國家機器以離奇草率的態度處置報導與媒體問題,並以莫須有 罪名行個人人權壓迫之實。 首先根據證據顯示,馬賴將拍攝帶轉手給電台記者時,曾白紙黑字 具文事發日期及經過,法官以「散播謠言,影響公共安寧」之犯罪 事實成立,按在馬賴個人身上,明顯對犯罪主體之認定過程有瑕疵 ;其次,因電視台疏失播出錯誤日期,當可援引一般程序對外更正 或公開道歉即可,何須以如此大之法律帽子叩在一個據實報導者身 上,動機不得不引人疑竇。根據馬賴表示,自願這樣提供武界部落 的消息給媒體報導,是希望外界能了解目前部落的困境,透過輿論 促使政府正視長久以來原住民生活上的種種問題。位居地理、政治 、社會邊陲地帶的原住民,經過這件事情,充分暴露出其暨有資源 的不平等與國家機器加之的粗暴對待。 遠離都市的部落族群想要發聲,只得靠零散、個人的媒介資源進行 抗爭文本,然而依照媒體貫有的運作邏輯,事情若無法傳遞出去, 就等於是沒有發生(還記得媒介建構真實的小故事?森林裡如果有 一棵大樹倒下了,媒體若沒有報導,這棵樹等於並不存在),因此 即使擁有個人資源,也須倚靠大眾媒體之吸納、收編,進而在過程 中容易造成訊息扭曲。馬賴事件所傳達出來的,正是一個試圖以個 體動能(agent)近用大眾傳播媒體,但卻於過程中訊息遭受曲解、 而本身亦被「定罪」的雙重扭曲。個人使用媒介、近用媒體的權利 ╱力在重重的剝削中被巨大的媒體怪獸所吞噬。 馬賴只是一個個人,因而在這樁提供大眾媒介新聞而起的司法案上 ,遭到孤立無援的處境,他沒有同伴可以支援,自己能夠發出的聲 音極小。所以司法對這樣的一個個人,當然是很可以輕鬆隨便地處 置。我們想要問,為什麼今天馬賴事件會變成一個個人事件? 地方媒體的不足當然是一個重要原因。台灣媒體資源過度集中中央 的情況已經非常嚴重,而地處邊陲的民眾,只能用自己的工具簡單 地拍攝一些V8畫面等,交給自己認識的記者播出。當然,擁有自 己工具與發聲管道的民眾,可以想見是非常之少;所以馬賴便成了 那些少數之一,當他使用他的媒介近用權的時候,就只剩單獨一人 ,所以出了事情,也沒有同伴可以幫他。 地方媒體在這件事情上的重要性在於,它可以集結一些對地方熱心 的人,如馬賴,將地方的資訊傳送給鄉親,甚至廣佈到全國;而且 這樣的地方媒體建制理想上是一個團結的機制,並非這次馬賴事件 裡的單獨個人(當然,也更不是現在的地方黑道「建制」)。因此, 這一種媒體是擁有影響以及團結的抗爭能力的,自然也就不是司法 系統膽敢隨便小覷者。 再者,一個健全的地方媒體可以訓練培養地方民眾自己使用媒體、 接近媒體的能力,這本來就是傳播素養、媒體公民教育必須涵蓋的 部分,如果國家不再朝這一方面分配資源,只會造成更多熱心如馬 賴者愈發孤獨,今天封了馬賴的嘴,以後仁愛鄉還有誰敢講話? 塑造一個更完整的社區媒體為地方建設喉舌,除了需要更多資源的 挹注,我們希望未來不單只有地方上單獨個體擁有使用媒介的能力 ,而是透過廣泛培養每個公民的媒介素養與使用技能,喚醒地方的 媒體集體意識—讓更多「馬賴」出現。馬賴並不孤單,馬賴加油! ▉▊▋▌ 馬 ▍ 賴 ▍ 媒 ▍ 大 ▍ 事 ▍ ▌▋▊▉ ⊕∮⊙◇★☆ 本週的媒體新聞: 1. 這樣算是散佈謠言?拜託,那影視娛樂版所有記者都應該抓起來! 2. 馬賴真可憐,又沒做什麼就被警察和法官欺負,活像小叮噹裡的大 雄,又遇上技安和阿福。 3. 馬賴因為被技安法官做出違法判決而傷心不已,以致抗告時間過去 ,現在只有靠小叮噹的時光機才能使時光重返。這告訴我們,做人還 是不要太悲傷得好。 4.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請監察委員提出調查案,但是監察委員現在都去 查核四案,恐怕沒時間管馬賴。 5. 核四真的很危險,還是小叮噹比較可靠。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 馬 ▍ 賴 ▍ 專 ▍ 輯 ▍▍▌▋▊▉ 馬賴事件始末 金惠雯(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8月8日至9日,南投一帶因為鋒面的影響下起了大雨,而遇雨即斷 的武界道路仍然不敵大雨的侵襲而中斷,這時更是造成武界部落的居 民因為交通受姐而受困,這時武界部落的守望相助隊也奮不顧身地在 土石流的威脅中救人,身為武界部落重建委員會幹事的馬賴把這樣的 過程拍攝下來,並且委託朋友帶到埔里交給台視新聞的記者王東山, 希望台視新聞能夠播出這段畫面,並報導武界面臨的問題。 但台視新聞卻是在8月11日才播出這段畫面,並且以當日新聞來處理 ,那時的武界道路已經搶通,因而馬賴就因為台視的報導被帶往仁愛 鄉警察局偵訊,要求他說明為什麼會發生台視新聞在武界道路搶通之 後還播放武界交通受阻的消息。在整個偵訊過程裡,馬賴當然是照事 實說明,甚至之後台視新聞部也主動出面說明是台視新聞部在處理該 則新聞時「弄錯了時間」,但在9月28日,馬賴依舊是接到了南投縣 簡易庭的裁決書,警方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並且法官判定他是「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故罰鍰六千元,而且抗告時間只 有五天,馬賴在極度沮喪之餘,根本無法顧及抗告時間的限制,也因 此在法律程序的救濟就過了時效了。 ▉▊▋▌ 馬 ▍ 賴 ▍ 專 ▍ 輯 ▍▍▌▋▊▉ 紀錄事實何辜? 馬賴(武界居民) 喜歡拍照攝影已經十幾年了吧!平時我很喜歡拍一些有感覺的東西。 921震災後我加入武界區重建委員會的陣容,為武界部落的災後重 建貢獻我微薄的力氣。因為武界的路況一直很差,一遇到下大雨就 山崩路斷,往往要幾天的時間才能搶通,新聞媒體上也從未有武界 的新聞。 921之後武界是最後才路通來電來話的,所以921之後才間接的有媒 體記者來到武界,但媒體記者們也不是成天閒閒沒事作可以常跑武界 ,所以我發覺唯有部落自己發出聲音來要不然沒人會裡你的。921之 後我參加過許多的研討會、課程學到了很多也認識了很多朋友,包括 一些媒體的朋友,所以我想說我可以當個部落裡的在地記者,適時的 傳播武界的新聞讓更多人知道武界的消息,讓政府單位不要遺忘我們 武界,讓有關單位更重視武界的建設。我基於愛家鄉、愛武界的熱誠 不斷的以網路、文章、照片、攝影機去傳播武界的新聞、狀況,我所 記錄的都是事實,居然會被告成違反社治法,說我散播謠言、危言聳 聽,其理由竟是怕百姓們看到報導,會不敢進入仁愛鄉旅遊,說我提 供影片給媒體就是我的動機不良,試問何謂動機不良呢?我純粹的紀 錄事實卻惹來一場麻煩,我的動機單純的只是想讓武界的消息、狀況 ,讓更多人知道讓相關單位重視,好讓部落的重建工作能得到更多的 幫助、重視,如此而已這樣的動機有錯嗎?的確!是被重視了,被一 些想掩蓋實時情掩蓋『事情』的人重視我了,但是我不會被這些人打 敗,我會繼續的做我該做的事、作我想作的事情。 ▉▊▋▌ 馬 ▍ 賴 ▍ 專 ▍ 輯 ▍▍▌▋▊▉ 新聞稿 馬賴將影帶交給台視記者王東山,並附上說明影帶內容的新聞稿, 後來被法院當作判決證據。 (馬賴提供) 武界的路 8月8日下午3:30分至晚上21:00持續的大雨,造成投71線、武 界農路嚴重坍方。 8日晚間22:00左右由埔里要返回部落的數部車輛,被山崩截斷去路 ,有一些人已經徒步下來。 山崩有兩處,一處位於部落往檢查哨約兩公里處,一處位於部落往檢 查哨約三公里處。 第二處的山崩夾雜著泥漿、樹木、巨石等,有一部載滿外地工人吉普 車身陷其中,隨時都有被埋沒的威脅。10:30分守望相助隊接到消息 後,由副隊長帶領弟兄前往救援,經過約一小時的時間搶救,順利的 救下十餘名受困的村民和外地工人。 8月9日清晨從埔里返回部落的村民,途中以無線電聊解路況,守望 相助隊再一次的出動人力前往支援,以雙手握鋤開出一小車可以通過 的路,人手還比怪手快。 8月9日上午投71線由工程單位負責搶修,近中午(11:00)突然整 片山壁鬆動垮了下來,整條路都被埋住了。造成本來就還為搶修的投 71線,再一次的增加其槍修的困難度。 請交給台視記者:王東山大哥 電話:0932-510576 Ps:王大哥:你好我拍的這兩支帶子麻煩請你看看能不能播出, 我拍的重點是武界守望相助隊的救援過程,及路況的譂訴,請王大哥 能多多包涵和幫忙。 武界部落工作站 社區重建委員會 049-977241 馬賴 伐林基南 0928-953880 m08895@ms47.hinet.net ▉▊▋▌ 馬 ▍ 賴 ▍ 專 ▍ 輯 ▍▍▌▋▊▉ 判決書 八十九年八月十日 判決書如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 移送機關 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 被移送人 吳世好 男三十歲(民國五十九年四月十日生) 住南投縣仁愛鄉法治村界山巷三十七號 身份證統一編號:M一二一三二四O五一號 右被移送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經移送機關以八十九年八 月二十九日投秩字第五六九三號移送書移送處理,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吳世好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處罰鍰新台幣陸仟元。 事實理由及證據 一、被移送人於左列時、地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 (1)時間: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許。 (2)地點:南投縣埔里鎮 (3)行為:提供媒體指稱南投縣仁愛鄉法治村武界農路嚴重坍方 ,山壁鬆動致道路被掩埋等謠言予以散佈,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二、右開事實,有左列之事證證明屬實。 (1)被移送人吳世好於警訊時之自白。 (2)證人王正中、杜水寶之證言。 (3)有被移送人投稿乙紙在卷可證。 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 裁定如左: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裁定書送達五 日內,由被移送人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抗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 馬 ▍ 賴 ▍ 專 ▍ 輯 ▍▍▌▋▊▉ 聲援馬賴連署書 我們抗議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易庭對馬賴(吳世好)先生的判決。 馬賴使用自己的攝影器材拍攝武界部落影帶提供台灣電視公司新聞 部使用,是馬賴先生合法的傳播權利,在言論自由國家,所有個人 享有接近媒體、使用媒體的權利(the access right to media),馬賴並 無提供不實消息,更非散佈謠言,判決結果我們無法接受。 我們並促請中央及地方政府正視地方媒體不足問題,馬賴處於孤立 無援境界,實因無地方媒體資源之倚靠,個人決無資源作為長期地 方消息來源,同時國家也不應冀望個人必須擔負這樣的責任。 馬賴沒有散佈謠言,我們聲援馬賴先生討回自己的傳播權利。 姓名(或團體名稱): 身分證字號:(因隱私理由可不填寫) 地址:(因隱私理由可不填寫) ▉▊▋▌ 鬥 ▍ 陣 ▍ 俱 ▍ 樂 ▍ 部 ▍▌▋▊▉ ⊕∮⊙◇★☆ @募款! 訊息來自:台權會 這是一封要請您幫忙的信! 台灣人權促進會要辦募款餐會了,台灣的人權運動亟待您的關心! 如果您願意稍稍付出,您可以購買我們的募款餐券,一張只要兩千元。 如果您興致一來想大聲嘶吼,也請您向親朋好友狂說、張揚一下此事。 餐會時間:2000年11月4日 (週六) 6:00PM進場 餐會地點:歐登餐坊(國家圖書館地下樓)台北市中山南路20號B1 餐券價格:2000元/張 (每張餐券僅供一人使用) 餐券購買方式:郵政劃撥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劃撥帳號:19066111(請註明「購買餐券」,或捐款) 亦歡迎於11月4日當天於現場購買,謝謝! 期待您的幫助!謝謝! (您可以到我們網站逛逛瞭解我們:www.tahr.org.tw) 各位關心人權的朋友,您好! 台權會成立至今十六年了!從吶喊爭取政治權利肇始,伴隨台灣社會 的成長與轉變,逐漸將關注的焦點轉進至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的人權 侵害。長久以來,由於您的信賴與提醒,台權會才能以更堅定的腳步 走下去。 跨進兩千年,台權會企圖發揮最大的能量,將人權概念的視野提升: 持續聲援蘇建和等三人,是台權會堅持全面迎向司法體制弊病的挑戰 ,這並非是因贖罪之心救濟三人,而是以謙卑的心情貼近人存在的尊 嚴;推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成立,是督促政府正視與積極面對人 權問題的迫切。在這過程中,台權會不斷思索自身立於公民社會的批 判位置,我們堅定地從民間的角度出發,嘗試碰觸台灣社會底層的人 權問題,並拓展人權運動與人權教育的多元面貌。 一年一度台權會為自身生存掙扎的時刻又到了。這不是句玩笑話!人 權運動的果實若甜美,需仰賴您的澆灌與付出。台權會的存在需要您 的支持,希望您能以任何可能的方式與我們共同為促進台灣人權的進 展而努力。 兩千年十一月四日,我們將舉辦本年度的募款餐會,誠摯地希望您能 慷慨解囊、熱情贊助。 投稿或訂閱請e-mail到以下信箱: schlafen@ms24.hinet.net benla@tpts5.seed.net.tw 投稿並請附上姓名(或筆名)及你想要的刊出方式。 └────────《下次再見囉。》─────────┘ ═<易達網電子報發報中心>═══════════════════ ˙欲訂閱或取消易達網電子報: http://www.edirect168.com/enewsv2/ ˙收報、退報有問題,請洽易達網客服信箱: mailto:cs@service.edirect168.com ˙歡迎申請易達網免費電子信箱: http://www.edirect168.com ˙易達網電子報發報中心: mailto:news@service.edirect168.com ˙您想要登廣告: http://www.edirect168.com/html/ad.htm ˙本電子報文章與其相關連結由電子報報主提供,易達網負責發送。 ════════════════ 作自己的媒體,唱自己的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