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期來函回文之更正
由於上期電子報對世新同學的回應中,對於媒體的公共概念與說明猶有模糊之處。為求慎重,本篇將清楚說明之。
首先,公有或公共性的概念,可從以下幾點來看:
一、公共財的定義:財貨具有「非敵對性」與「無排他性」者,屬之。而其中,非敵對性者,乃指使用消費上的非敵對,意指此財貨可同時供眾人消費使用,不會因增加一人之消費使用,而減少其他人消費使用該財貨之效益。無排他性者,乃指供給上的無排他,意即此財貨屬於眾人共有共享共同使用,非可供私人擁有者。在此之下,無線電波即為公共財,而即使是有線電視亦能被歸於「準公共財」(因其須付費才可使用),以公共財之性質評議之。
二、廣電媒體的公共信託:依據「付託理論」(Trusteeship model),公共資源須委託予可托付之人士或單位「使用」。而依據頻道公有論(或稱電波公有論),廣電頻道乃為大眾所共有共享共同使用之公共資源,因此,廣電媒體之頻率分配使用,政府乃代表大眾以執照交換給予媒體經營者,而媒體經營者則有提供合乎公共內容與服務之義務。基於以上,商業廣電媒體經營者為公眾之受託者,雖其產權結構為私人所有,但既領有執照,則有提供公共服務之義務,為廣電頻道之公共信託人。而其中,政府的角色亦只是扮演公眾的代表,替大眾管理與分配廣電頻道的角色,非為主體。
因此,由上可推論,公有不等於國有。前期回文提到,同學似可由股權探討無線電視台的公共性質,尤其是無線電視數位化後的執照發放,但這其中邏輯亦須釐清。從當前無線電視台股權結構,政府擁有股權可指涉為國家所有,但從前段論述可知其與公有論邏輯不同。以國有論述而言,政府(或稱國家)可能會以其權力與所有權介入媒體,使之為宣傳國家或某特定執政政黨意識形態之國家機器。但以公有論而言,政府乃為一資源管理分配之公權力單位,不應介入媒體實際之經營運作。此外,公共電視與公共廣電集團者,則政府代表公眾以執照授與,將特定電波頻道託付予獨立於政府組織之獨立基金會作為運作公共媒體,行公共服務義務之用。
於此,所有權與股權之分析,雖可一窺政治力於廣電頻道與節目中種種運作,但若以此方式分析,則不能概括公共性的討論,而須先回到廣電媒體的公共性質根本定義上作討論。而上期回文中,以股權討論是否可以公共財作論述之問題,為求清楚說明,本篇特此補充說明不足之處,並期與諸位先進繼續交流。
2、回應政大”叭三小”事件與馬路霸權聯想
來稿:
文/黃齡儀
猶記筆者剛學開車時,常常被只知求快,動不動按你喇叭,絲毫無禮讓之心的交通文化下嚇出一身冷汗,有時候還要承受”女生就是不會開車”的異樣眼光,甚至只是因為開的慢,我都可以感受到後面來車輕藐的眼神,因而感到羞愧困窘。
以結構主義的觀點來看,台灣的交通就是一種”霸權”的再現,上層握權者對下層的權力控制。(汽車相對於行人,公車相對於汽車)握權者擁有快速通過,按喇叭的權力,而下層者只能耐心等待他們通過。在此次政大事件更加突顯了此種權力的對立關係,上層者(教授,有特權開車進入校園)和下層者(學生,行人)的緊張衝突。 以後結構主義的觀點來看,台灣的交通文化是一種錯綜的權力關係,這樣的關係不同於馬克思壓迫霸權,單一霸權,在社會制度外全面的抗爭,而是一種傅柯式的多元權力,衍生權力,無所不在的抗爭。例如:筆者的”自我訓育”,感到隨時有人監看的困窘,這樣的權力進而入侵到人的靈魂,更甚於馬克思的物質面。 在台灣特殊的脈絡下(傳統父權社會),馬路上的權力現象更可用女性主義的思考。西蒙波娃,點明了男性欲意客體化、他者化女性的慾望。男性的自戀表現在他們對於速度的超越和技巧的自命不凡,藉此認異相較於重安全重情感的女性駕駛者。 解構了台灣交通文化,也許使我這個新手/女性駕駛者得到一種阿Q式的替代性勝利,不過,藉由霸權文化的深入了解,希望能去除國人開車自我中心化,枉顧別人安全的心態,雖然布爾迪厄曾告誡了”習癖”的頑固性,但是,我仍相信人之為人的”反身性”,好好思考吧,駕駛同胞們! 回應「政大”叭三小”事件與馬路霸權聯想」:
文/南方熊(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感謝「政文」的指教,「政文」當中所提及的諸多觀點,例如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霸權、習癖等等用語,由於涉及太多深奧的理論,傳學鬥無法就這個脈絡與您對話,例如,傅科的權力觀真的比馬克斯更具說服力嗎?上下層的關係與結構主義的關係為何?台灣是傳統父權社會?在這裡,我們對這些抱持著相對保留的心態。 而「政文」的有趣之處在於,文中以筆者自身的交通經驗陳述了一種相當獨特的生命過程,讓我們體會到在「動」與「不動」之間存在著複雜的權力關係,動者未必是宰制者,而「不動」也不意味著無助與被剝削。然而比較可惜的是,這樣的移動經驗所涉及的權力網絡,卻因為太多的理論嘗試而受到遮蔽。例如,筆者開車除了受限於交通文化的歧視,筆者所開的汽車在設計、生產的過程中,是不是也銘刻著對於女性的歧視? 在都市、高速公路、鄉間等等不同地域的開車經驗,是不是有不同的差異?而您具備了開車的移動能力後,有沒有哪些人因此而受到損失(或許是間接的),假使您擁有車子並非單一現象,而是當代的共同標示,那麼滿街的小汽車,有可能使得台北的公共汽車系統,所賴之為生的正當性隨之動搖,而動搖的卻也可能是老弱婦孺移動的唯一機會。這一切、一切都好像說明了還有很多問題可以討論......。在此謝謝您的投稿,希望下次仍有機會對話,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