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嚴法師
一般人多半認為心中的想法並不等於行為,要確實做出不當的行為才會造成壞的結果,因此會有人說:「我不做什麼,想一想總沒有關係吧?」這樣的想法,對嗎?當然不對!雖然沒有真的付諸行動,但是不好的念頭、壞的想法一樣會對我們產生影響。
通常人的行為包括三個部分:(一)心理的行為,(二)語言的行為,(三)身體的行為,佛教稱為「身」、「口」、「意」三業。這三種行為產生了結果,進而形成一種力量,就叫作「業力」。
三者之中,最重要的是「心」的作用。如果心裡沒有動念,只是嘴上說說,從佛法的角度來看,並不算是犯罪,因為他是無心、無意,不是故意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就好像精神異常的人犯了罪,法院經過專業的鑑定,證實他在犯罪當時心神異常,就不會按照一般罪犯來量刑。
但是如果他是在精神正常、心理清楚的狀態下犯罪,即使沒有實際的結果產生,卻有可能構成預謀,還是會視同有罪的;而如果精神狀態很清楚,雖然沒有預謀,只因無心誤觸了法網,則必須為自己的粗心大意負起法律責任。
人的一切行為是「心」在做主,如果沒有心的指揮,行為是不會發生的。所以「心念」是非常重要的。就算不從佛法角度來講,從犯罪心理學或法律觀點來看,也是如此。
如果心裡時常興起犯罪的念頭,久而久之就會犯罪。就像一個人老是有說謊的念頭,慢慢的就會覺得說謊沒有什麼。又例如:如果心裡有個想殺人的念頭,只要這念頭持續下去,即使沒有殺人的機會,結果因為時常想,逐漸就會把殺人視為平常的事,不再覺得它是一種可怕的、犯罪的行為;想到最後,可能就真的殺人了。
心是人的主宰,能夠改變我們的命運,也能夠改變我們這個世界。明白自己的心念有這麼大的力量,就該隨時隨地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否則便是不負責任的。
那麼,該如何觀察自己的起心動念呢?首先是要懂得如何判斷什麼是好念頭,什麼是壞念頭。
通常,對自己的身心有妨礙、會產生副作用的,或是對他人、對環境會造成損害的,就是壞的念頭。反之,對於自己的身心平衡、和諧有好處的,對他人、對環境有正面意義的,就是好的念頭、好的事。
自己的身體是屬於個人的,由自己的身體向外擴展,就是外在的環境,和個人關係密不可分,也可以說是自己的一部份,所以對於自己有好處的、健全的,對整體的環境而言,應該也是有好處的。
有了判斷善與惡、好與壞的基本的常識之後,接著要練習:當好念頭出現的時候要多多培養它,多多發展它;壞念頭出現的時候則要避免它,不要再想它,最好就是不要管它,不要繼續朝同一個壞念頭想,要用一個好念頭來代替它。譬如說當想殺人的壞念頭出現時,就應該立刻放下來,反過來想著要救人,救世界的人,並且不斷強化這種善的、好的念頭。
但是也不要變成癡心妄想、狂想。譬如說:想著要救世界、救人,可是自己是不是有這個能力和智慧?相關的問題和條件,都需要經過評估、分析,否則就是不切實際的妄念。否則救人救世的念頭雖然是對的,但是不切實際的狂妄,就是在浪費自己的生命、光陰,所以也是壞念頭。
總而言之,我們要以自己目前的能力、條件來思考,對他人有利的,我們要多想、多做。對自己、對他人沒有益處的,不要想、不要做。如果能夠這樣,我們的起心動念就都是好念頭,做的事情一定是好事情,說的話一定也是好話。
本文摘錄自《人生雜誌》第2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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