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體觀察電子報 |
2005.6.3/報主.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
|
|
罷工背後—公共與私有電信的爭議 ◎薛丹琦/羅世宏
最近有條勞工新聞引起我的側目-中華電信罷工,為何這些可以獲得優渥團體協商的勞工團體還要出來街頭抗議「民營化」呢?許多人不懂,連董事與員工都在螢幕上表達疑惑,但是觀察罷工的論述,可以發現有一點是很特殊的,也就是中華電信私有化,對普及服務與民眾權益的傷害,是被政府與媒體所忽略的。
電信服務的公共特性
檢視我國在電信史發展過程,發展電信總局與中華電信獨特的組織文化,利用國家資源發展全國電信基礎建設-也就是用戶迴路,政府長期忽略廣電、電信事業即是奠基在「公共服務」的概念上,其內容與主張是國家或政府管制產業的主要依據,也是一般在談論廣電媒介、電訊事業規約的最大理論支柱。然而,在民營化的過程,並未提及用戶迴路為全民投資建設與普及服務公共特質。
其實,台灣「早就開放」用戶迴路了。台灣的電信法26條和第一類電信網路互連辦法,是有要求主導業者應開放公眾交換電信網路(PSTN)和整合服務數位網路(ISDN)的網路元件,也就是包括用戶迴路。因此在公有的狀態下,開放用戶迴路是符合全民利益,但是隨著股份的釋出,卻也將用戶迴路私有化與公有的混浠不明的狀態(目前政府仍有65%的股份,故全民仍是最大股東),因此應該尚未民營化之前思考公民的資訊傳播權利。
電信私有化的弊病
90年代以來,私部門被稱為唯一有效的機制之際,公有電信服務在弭平城鄉差距的成功卻常為人忽略,自2001、2002年以來,在OECD國家電信民營化速度已經減慢,主要原因是因為電信產業過度投資導致崩盤,造成股價狂跌。在OECD三十個會員國中,仍有14個國家維持國營,其中兩個國家-土耳其與盧森堡,仍維持百分之百國營,OECD裡所謂「開放用戶迴路」的國家一樣,「實際」開放的線路很少,完全開放市內用戶迴路供競爭業者租用,不像最基本的網路互連要求,商業協議不成,官方無法強迫,只能介入協調;其他國家也是這樣,這是依法開放與實際開放的差別。
目前民營業者希望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但如果國內電信網路市場競爭機制仍未建立,民營化反而可能把中華電信變成類似美國的babybells的地區電信主導業者,而者如美國的例子顯示,民營化後的中華電信更能抗拒用戶迴路開放(民營化,像美國的俗稱babybells的既有市話網路業者,用戶迴路完全是私有財產而非公共財產)。不過,用戶迴路開放,應該採用OECD對會員國的建議作法,應採市場零售價格而非批發價格來出租線路,才能創造良性競爭機制,激勵中華電信及現有的民營電信業者提升經營效率,改善服務品質。
關於市內用戶迴路產權歸屬的問題。由於大多數國家負責公眾交換電信網路的既有市話網路業者(ILECs),目前都已公司化。所以,產權嚴格說應是屬於該公司所有。當然,如果該公司的公股份高於50%,我們可以把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想像為「國有」,這也是反私有化的理由之一。按照目前方式就地私有化的話,全民和競爭業者都應該反對,只是很奇怪一般民眾和競爭業者都未吭聲。
電信公共化與公民權益
此次中華電信發對罷工,給予在反私有化之外,有關於電信「公共化」的想像,在電信這個部份,缺少了二十多年來電視公共化的論述基礎,的確要推動很困難。但反過來說,電信原本在台灣的就是公營事業。由產權觀點切入,電信基礎建設與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必須納入資訊公民權來探討,並且屬於基本權力。
因此,資訊公民權是需要被落實與檢驗的,傳統公民權的想像是對於政治與社會的參與,但是在資訊社會中,消費資訊是這個時代的基本權利,若是以目前市場運作的走向,「分級付費」與「使用者付費」是必然的趨勢,許多民眾將無法近用資訊。於中華電信民營化的前夕,思考缺乏公營電信事業將導致的外部性影響,如數位落差與消費者能力,同時也包括中華電信民營化對於新進業者是否會採取削價競爭策略,恢復獨占的市場,這樣的市場競爭對於公民或是企業都是不好的預見,進一步思考,公營企業與民營企業如何產生良好競爭,符合公共服務的需求,提出全新的數位國家建設是必須的。
(作者為中正大學電傳所研究生、副教授)
|
|
|
台灣影視產業的困境與出路——從「無米樂」談起 ◎林麗雲
長期以來,台灣的影視產業陷入泥淖,無以自拔。在電影方面,政府減少對國片的保護(如刪除電影法內國片放映的比例)後,戲院業者傾向放映好萊塢影片,而放棄國片;因為前者有大卡司與強力行銷,並有票房的保證。在這種情況下,本地電影工作者必須折腰作揖與戲院業者協商,才能在強片檔期的縫隙間找到映演的細縫,站上戲台,但很可能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拉下來。
為了營利電視不肯花大錢
在電視方面,商業電視為了營利,所以只投入很少的成本在節目生產上;他們主要是向外國購買現成的節目,或以低成本的方式複製特定型態的節目,只求短期回收,而不願做長期投資。在有線電視開放後,這種情況更為嚴重。因為,頻道數增加,觀眾與廣告市場被切割;私人頻道業者的收入減少了,於是投入節目生產的資金又更少了。久而久之,我國影視生產的基礎日益薄弱,而影視工作者的創作與發表空間越來越受到壓縮,簡直快要沒有立錐之地了。
對於上述的困境,政府成立了公共基金(如電影輔導金或節目製作基金等);但基金多被用來補助製作節目,而沒有協助建立播映的平台(如頻道與戲院)。也就是說,雖然這些資源的確有助於影視工作者生產,但他們的作品未必有機會能與觀眾見面。例如,輔導金支持的片子並沒有機會上院線。
無米樂昂然走上大銀幕
又如,過去廣電基金所補助的電視節目,也只能委身在商業頻道上的冷清時段。結果乃是,雖然一些公共資源已投入了,而且影視工作者也努力了;但是因為沒有播放的平台,本地工作者的作品無法與觀眾見面。沒有辦法見面,則再好的作品也沒有市場;只好「養在深閨人未識」,「門前冷落車馬稀」了。既然沒有市場,當然更無力吸引資源。於是,我國影視產業遂陷入惡性循環的狀態,彈唱一遍又一遍的悲歌。
當台灣影視產業陷入黑暗谷底之際,公視所支持的紀錄片「無米樂」卻走上院線,開啟了一線希望曙光。本片並沒有好萊塢式的大卡司,也沒有強力行銷,更沒有「愛恨情仇」的情節。相反地,它以台南縣後壁鄉農民為主體,細緻地呈現他們生活中的悲歡喜樂,以及在人生各種磨難中所修練出的人生智慧與處世哲學。
它在公視頻道播出後,召喚出許多觀眾的感情與認同。例如,有的觀眾(署名「城市小孩」)在公視留言版上寫下「好質樸、好有生命力的一部片子,農人們堅強而努力的面對命運和工作,看了真的好感動。有機會的話一定要看一次」;觀眾並不斷詢問何時可重播。
在觀眾的鼓勵加持下,「無米樂」昂然走上大銀幕,本週(6月3日止)前正在戲院上映。從「無米樂」的生產與映演過程中,我們可發現重建台灣影視產業的契機。那便是,有公共資源的投入,則本地影視工作者較可能探討社會中不同的議題。而更重要的是,影視工作者需要播映的平台(如公共電視頻道),才能引發觀眾的注意,觸動他們的心弦,爭取他們的支持。
有播放平台才有好節目
標近年來許多國家在建立本國創意文化產業時,便以公共媒體為中心,同時著重影視產業的兩種整合:一是垂直整合(製作與播映合作),二是水平整合(如電視與電影合作)。
具體而言,這些國家(如紐、澳、英、南韓等)不只投入公共資源在節目生產上,更要確保本國的影視作品有播放的平台。這樣,才能生產出好節目;好節目才能有機會登場亮相,親近觀眾,也才足以長期培養特定的市場,吸引更多資源(如資本與人力)的投入,進而「立足在地,放眼國際」。在建立上述生產模式的過程中,我們至少有兩個努力的方向。首先是投入並整合相關的公共資源在節目生產上。
目前影視工作者大多向公視爭取經費,但是公視的經費有限(一年只有九億),能分配給工作者的經費有限。例如「無米樂」兩位導演(顏蘭權與莊益增,為資深影視工作者),總共花了三十個月來拍攝此片,但平均月收入只有一萬二左右;他們其實是在經濟拮据、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奮力製作。因此,未來政府宜投入並整合相關的資源到節目生產,才能讓本地的工作者能在較穩定的物質基礎上從事影視生產。其次是協助整合製作與播映。
官方電台宜轉型為公視
在電視方面,我們目前只有一家公共電視。未來宜有更多的平台,以生產並播放本地工作者的作品。因此,具有政府股份的電台(如華視、台視)宜轉型為公共服務性質,彼此分工,投入本國影視生產。而且,它們也應有責任在黃金時段播放本國影視作品。
在電影方面,目前在戲院業者「向錢看」的心態下,本地影視工作者的作品很難上院線。因此,未來應建立國民戲院,在非營利的條件下放映本地的影片。例如,國民黨(新聞、網站)中影公司所有的七家戲院(包括台北市的真善美戲院等),多是日據時期留下,被國民黨據為己有的;它們宜回歸公共,轉型為國民戲院。如此,本地工作者的作品才有機會與大家見面。雖不可能「一朝選在君王側」,但至少要有機會與觀眾見面,這樣才有可能爭取到觀眾的認同。
投入資源振興影視產業
總之,在振興本國影視產業時,我們宜投入公共資源,並注意整合製作與播映,確保影視工作者的作品能在公共平台上播出與放映,與觀眾互動與交流。在充分的資源與觀眾的回饋下,工作者才有信心與熱情生產出根植於本地文化經驗的作品。在建立穩定的市場後,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與資本,打造永續發展的影視產業。
(作者為輔仁大學新聞傳播系副教授)
|
|
|
|
|
|
|
|
|
|
報主的話
|
親愛的讀者,為了方便各位閱讀,本電子報將定期於每週五發刊,期盼各位有充實的週末! |
|
|
|
| 寫信給報主
| 留言板 | 電子報首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