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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2005.6.4/報主.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二五四期
 

編輯室報告

檢討民營化,釋股該不該?—再談中華電信釋股


對於關乎台灣全民日常生活的中華電信,我們認知有多少?國營事業民營化的定義與作用,似乎值得深思。中華電信目前尚屬國營,其民營化進程為國家重大政策,在國民黨主政時代的中華電信釋股計畫,以國內法人為主,釋股比例僅占3%,為的是避免圖利少數財團;然而,民進黨上臺後的交通部,此次竟然違反立法院須經十次全民釋股及團體協約簽定前不得釋股等相關決議,執意委託中華電信公司進行海外釋股招商作業,圖利國外財團,有賤賣國產之嫌。
 
事實上,中華電信工會反對此次海外釋股作業的罷工行動,有促使政府檢討民營化政策的策略性考量。這是由於,中華電信高達數千筆、總價超過數千億的資產,乃屬於全民資產,在當初政府執意推動民營化的錯誤決策下,鑑價出現弊端而遭監察院糾正。再者,無論是九十一年底交通部將中華電信賣給富邦、國泰,使釋股再次遭監院糾正,或當前中華電信公司領導高層受交通部委託,於五月十七日辦理海外釋股的承銷作業等行為看來,政府執意賣掉中華電信資產,不僅斷絕每年挹注國庫五百億元的重要來源,更無異將國家資產納入國內外財團私囊!

因此,從幾波中華電信私營化的過程,中華電信的資產低估,釋股過程的疑雲密佈,令中華電信工會與社會大眾不得不質疑,政府圖利國內外財團的做法。交通部透過此次海外釋股計劃,將順勢將官股交通部持股降至50%之下,將使得中華電信徒具民營化的形式,如此一來,將對誰有利?對中華電信員工而言,由於中華電信已成民間財團,團體協約的協商,將難以獲得政府有力的背書,面對握有決策權力的資方,勞工權益將無所保障。而對交通部與執政黨來說,圖利財團,除了可免除對具有公共服務性質,尚屬全民資產的中華電信的監督管理責任,並且得以解決財政赤字、累積執政黨的政治資源與財富,何樂不為?連行政院長謝長廷近日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專訪時,也不諱言指出其動機:臺灣政府準備6月出售持有的中華電信17%股權,預計可為國庫進帳34億美元,解決高達3373億新臺幣(110億美元)預算赤字。令人質疑,短視的政府,在中華電信釋股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情況下,執意進行違法的海外釋股計劃,除了急切弭平惡化的財政赤字,實在令人想不出更好的理由。

然而,必須更加強調的是,中華電信不只是一家以營利為目的事業,也是一家公共服務事業,在電信與傳播產業匯流的社會趨勢,其重要性與特殊性並不同於其他國營事業:首先,中華電信作為先天獨佔性事業,早年依其國營事業的優勢,已成功建立民眾的品牌忠誠度,其中的商譽等無形資產如何估價?此外,中華電信亦擁有全島管線網絡等獨占性資產,實屬國家資訊建設重要的硬體基礎設施,其重要性由先前中華電信用戶迴路釋出與否的重大爭議即可看出,再者,依其在寡佔電信市場重要位置,其民營化的過程,不僅涉及本身營運績效,更與產業競爭、市場秩序、公共服務品質等息息相關。但是,由交通部與民進黨政府對釋股的作為看來,執意民營化的後果,卻將中華電信視為一般的國營事業看待,甚至更為敷衍與草率。

因而,除了對此次海外釋股的批判之外,一般所提出的全民釋股還非萬靈丹。表面上,全民釋股在於「還富於民」,但實際上,除了小股東難以擁有公司決策權,龐大的股東人數,對於股務作業負擔及決策效率仍是一大挑戰。而股權的分散,形同監督力量的匱散,如此,依現有中華電信持股已走向財團化來看,全民釋股的說法,不過是掩飾財團化控制的藉口、掩護大股東操控的幌子。更重要的是,中華電信尚屬全民資產,那麼,全民釋股的受益者,仍是持有中華電信股票的股東,而非全民。

由上述討論可知,中華電信除了具有公共服務的性質,亦屬全民資產,無庸置疑。因而,中華電信除了釋股一途,難道就沒有別的出路?

在媒體公共化運動的進程中,曾在「全民釋股」來取代公共化的議題上有過激烈辯論。媒體的公共化運動初始,對於「釋股於民」的簡單解方即抱持著強烈的質疑,認為有條件的釋股方案,儘管有股權分散規定,事實上仍無法解決國內外資本併購及集中問題,因而另外提出了「確定頻道公共性格」、「樹立媒體文化性格」、「保障弱勢媒體公有」、「打破產官學共犯結構」等四項訴求,而這些主張亦不幸言中日後商業化的種種流弊。所幸,目前公共電視的初步成果,以及未來公共廣電集團制度的設計,也成為確保媒體公共性格與彰顯台灣文化主體的重要機制。

於媒體匯流的資訊社會,電信與傳播的角色同等重要,倘若中華電信能夠仿傚公共廣電體制的產權設計的理論與經驗,繼續維持國有或公共產權性質,並在業務經營上追求服務與專業,不但可扮演平衡商業電信財團的角色,擴大電信事業的公共服務性質,扮演實屬全民資產的角色;並且,勞工權益亦將受到國家應有的保障,而社會大眾不但作為電信的消費者,更成為資訊社會中公民。如此不但取得產業、工會、公民的三贏局面,而台灣也更有潛力依「公共產權」、「公共管理」、「公共近用」、「公共服務」等原則,逐步向全面公共化的理想社會邁進。對照圖利財團與填補財政赤字的短視作為,政府何以不為?

 
 

本週媒大事

1、電子媒體狂報大哥出殯

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於2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會中針對5月29日當日,部分電子媒體大肆報導黑道大哥出殯表示批評。閱盟公佈其監看後的統計數據,當日晚間7到8點,中天新聞台或TVBS-N,約有18分鐘的相關報導、佔一節整點新聞有效播出比率30%;而東森新聞台,播出時間則更長達24分鐘、佔比例達4成。據此,閱盟痛批媒體「是非不分、黑白不分」!

小編媒批:小編在下想請問在學校兼課的幾位電子媒體主管老師,請問電子媒體「如此大量」播出黑道葬禮的新聞道理何在?當天難道沒有其它值得注意的重要新聞?我好愚昧喔,不懂耶!如果老師你們都說不出來,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2、無線電視數位化時程定案

據報載,行政院昨日通過「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草案,為鼓勵數位無線電視傳播產業發展,草案明定數位電視導入時程,預計明年元旦起,數位電視機貨物稅一律減半徵收;九十七年元旦起,所有電視機須內建或附加數位接收器;政府將於九十九年底前,陸續收回類比無線電視電波頻率,無線電視台全面進入數位時代。

小編媒批:1.請務必把機上盒等影響數位落差的問題做好配套;2.也請同時拿出魄力正視無線電視公共化;3.廣播頻道頻譜重整不一定得等到NCC成立,請勇於面對並請時時想著公共利益;4.請政府也用用頭腦,好好制定配套政策,使台灣形構出優質數位節目內容的媒體環境,謝謝!
 

3、水門案關鍵 深喉嚨曝光

影響美國政治界深遠,並成為大學新聞傳播科系中新聞學經典教材的水門案消息來源「深喉嚨」-前美國FBI副局長W. Mark Felt,於31日現身,並被「浮華世界」(Vanity Fair) 所獨家披露。這項消息,亦透過華盛頓郵報證實。三十多年來,華盛頓郵報一直保護的消息來源,如今真相已告大白。

小編媒批:我想談某台灣電子媒體對這項消息的後續報導。該報導針對華盛頓郵報對消息來源所許下的承諾,致使其無法搶得先機報導獨家。看到這則新聞,小編在下真是哭笑不得!基於新聞工作者保護消息來源的職責,華盛頓郵報承諾保守秘密三十多年。看來眼裡只有錢的某電子媒體,大概永遠也參不透其中道理?

 
 

媒回應

◎來稿:DJ無法當評審?談流行音樂中的DJ權力

陳坤賢/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研究生


中華音樂人交流協會日前公布十大優良專輯與單曲,在名單公布後某位擁有「音樂教主」盛名的流行歌手發出了「DJ是否可以當評審的疑問」。

當筆者聽到這位音樂人提出此一疑問時有點訝異,不光是因為環繞在十大優良單曲、專輯裡每年必定會引發的抄襲問題,而是這位音樂人浸淫國外音樂環境良久,對於音樂的專業素養也有相當的程度,既然如此對於DJ在音樂界所扮演的角色理應有相當的理解。DJ可不可以當評審?當然可以。本文藉此機會將從國外排行榜經驗談起;介紹關於DJ在音樂界所佔據的權力。並藉此希望大家能夠尊重DJ這一普遍不被消費者所注意的音樂人專業素養。

對西洋流行音樂有一定程度涉獵的樂迷,一定對代表美國流行音樂龍頭指標的Billboard排行榜不陌生。由於美國市場廣大的原因,Billboard排行榜裡面也分為各種不同樂風的個別排行榜,舉凡鄉村、成人抒情、搖滾等……,如果聽眾是某一曲風的樂迷而想找指標性的專輯來聆聽,在這個榜單裡面基本上都可以找到你所需要的。

而最重要同時也是目前國內各大流行音樂節目會引用的部分便是單曲榜與專輯榜,這兩個榜類似於國內的G-Music排行榜,也就是混合排名不分樂風,第一名的專輯可說是美國最暢銷流行的龍頭單曲或專輯。

而這與DJ有何關係呢?重點在於其排行榜的計算方式,Billboard排行榜主要是以銷售(sales)與點播(airplay)兩者分數來計算一首歌曲的流行程度,美國的專輯計算自1991年採用電腦連線紀錄,每刷出一張專輯每一筆記錄是穩穩當當、貨真價實的存在。再者,美國的專輯銷售通道以賣場及連鎖唱片行為主,如TowerRecords、Virgin Megastore,這些遍及全國的連鎖店加上電腦的輔助塑造了Billboard排行榜的權威地位。也由於幅員廣大,要造成如國內唱片公司自己買唱片衝銷售量的情形根本不可能。

因此,「電台」的地位在美國便不同於台灣,影響力遠超過任何媒體,更何況當它在排行榜的計算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2000年單曲榜的計算方式比重改為銷售20%點播80%後電台的力量顯的更為強大。這表示即使一首單曲未發行,但只要有規模龐大的點播便可進入榜中前十名。即使在今年Billboard排行榜改制,銷售與點播的的加權比重仍為33%與67%。美國市場通常是以單曲來帶動專輯的銷售,這樣一來,電台對於唱片公司的重要性為何應可略窺一二,也就是從根本來說DJ在流行音樂的政治經濟裡佔據高層位階。

舉兩個例子來看或許更可清楚看出DJ在西方樂界所佔的份量,瑞典經典搖滾樂團羅克賽合唱團(Roxette)在1988年以前只是瑞典當地的知名樂團,尚未跨出國際市場。而一位名叫Dean的美籍瑞典交換學生將他們在瑞典所發行的第二張專輯《Look Sharp》帶回美國交予明尼波里KDWB電台的DJ,希望他們能將這張瑞典專輯介紹給美國聽眾。這一放卻馬上造成轟動,其他電台爭相尋求這張CD,唱片公司才也因此發現到有這麼一個樂團的存在。Roxette至此在英美兩國造成轟動成為經典樂團。同樣的,澳洲團體野人花園(Savage Garden)也是經由電台DJ的引薦才成功進入美國市場,為唱片公司製造了數以百萬計的利潤。

另一個例子則是英國DJ John Peel,這位去年十月份過世的英國BBC名DJ當時病逝消息震撼整個英國,首相布萊爾也同感哀悼。John Peel對流行音樂的精準品味使他成功引薦大衛鮑伊(David Bowie)、超脫(Nirvana)等另翼搖滾樂團進入英國市場,在大家都還感覺這些人的音樂是離經叛道、無法入流時,Peel不顧一切在他的節目上介紹這些樂團,而多年後這些樂手的成績也證明Peel精準的眼光。正因為它的節目具有流行音樂先驅的代表地位,後來許多樂團都以能上Peel的節目視為莫大榮譽。他為英國樂界所留下的文化資產也成為他最寶貴的遺物。

回過頭來,台灣DJ有可能像John Peel一樣受到國家元首級的稱讚嗎?台灣的DJ地位在流行音樂界來說其實很微不足道,多數時候台灣聽眾對於電台DJ的印象還停留在只是歌手單純上節目打歌的其中一種管道,卻忽略了在目前的媒體生態中,廣播是最能讓聽眾的焦點集中在歌手音樂上的煤介。沒有影像的無謂喧囂、沒有華麗的梳妝打扮、沒有無關的緋聞流彈,聽眾打開收音機的目的只想要靜靜的聽音樂,「聽」一些與電視媒體不一樣的聲音。此時DJ的任務如果仍舊只是繞著歌手無所謂的緋聞打轉,這樣的廣播節目並不會長久。正因為大多數的音樂DJ面對歌手時是真真正正長時間的訪問,不是娛樂新聞短短五分鐘的面談,它們必須要對歌手過往的一切作深入的研究,緋聞只是最表面的刺激話題,背景、音樂、曲風的轉變等音樂性主題才是主角。長久的訓練下來電台DJ並不會只是單純的「播歌機器」,同時他也會具有一定的專業素養。既然如此,DJ為何不可以當評審?

在商業機制的操作下台灣電台DJ的選歌、播歌權也許受到一定的限制,然而這並不代表DJ完全沒有選擇權或是不作功課。好的DJ對於一國的音樂文化資產絕對有正面性的代表。正如從前中廣DJ陶曉清為台灣那個時代帶起民歌運動一樣,一位好的DJ絕對可以為一國的音樂事業帶來無限的活力。所以DJ可不可以當評審呢?當然可以。好DJ絕對有足夠的音樂素養。也希望看到本文的朋友在下次聽廣播時,能多注意DJ言談間的話語。每一句話並非憑空說出,而是經過多次鑽研後所下的苦工。



◎回應:健全的廣電制度,讓專業DJ更能發揮

文/鄭凱同 (AMG另類媒體發電計畫成員)


DJ能不能當評審的問題反而沒什麼好爭論的,因為給獎是一種比賽形式,比賽無可避免的就會引起爭議。以金曲獎為例,作品孰好孰壞,誰有資格,誰不夠格,每年從評審人選、給獎項目,到入圍標準、得獎理由都有許多爭議,這些爭議的根本來自於長久以來金曲獎不斷在「主流大眾」與「鼓勵文化創新」之間搖擺不定的定位。

或許比較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在什麼樣的媒體結構之下,影響了電台DJ在工作上的實踐,我們當然可以說台灣的DJ在某種程度上一直被人誤解為「打歌機器」,但是這種誤解不可能空穴來風,因為台灣的廣播媒體結構本質上就和陳坤賢文中提到的國外例子大不相同,台灣流行音樂排行榜的數據連唱片業界自己都不想相信。無可否認的,台灣許多的DJ都具有專精的音樂素養,但是在商業化機制運作底下的DJ,到底有多少發揮的空間?他能像John Peel那樣隨心所欲的放自己喜歡的音樂嗎?
 
我們同意陳坤賢的看法,DJ具有很大的影響力,甚至具有催化音樂品味轉變或多元化的可能性,但是問題關鍵倒不是DJ具不具有評審資格,而是DJ每天在節目上放些什麼,以及和聽眾分享些什麼。唱片工業的運作本來就和商業廣播電台之間有密切的互動關係,彼此的互動關係久而久之會演變成為一種工作規則(或慣例),DJ固然有其專業主義,但是在商業結構下難保完全不受影響或動搖。台灣有剝皮老爹嗎?先有個公共廣電集團再說吧!

 
 

媒轉載

【反對學費自由化 要改革高等教育】  連署書

三反三要訴求:

一、反學費自由化 要改革高等教育體制

    1.反對政府假自由真放任。教育是國家百年大計,不可放任高教學費自由化市場化。反對教育商品化。
    2.擴大公立院校比例,充分提供大部分納稅人子女優質價廉的高等教育資源。

二、反對高學費 要健全的國家經費補助

    1.檢討税制支持進步稅改,取消圖利資本之各項減免稅優惠。
    2.恢復憲法保障教科文預算下限之條文。
    3.94學年度學雜費不調漲。請各校校方和學生一起反對學費自由化,反對政府削減教育經費。

三、反黑箱作業 要學生民主監督校政財務

    1.各校向學生公開說明93學年度調漲後學費用途。
    2.停止校園各項不合理收費。
    3.各級決策會議過程必須公開透明。
    4.涉及學生權益事項變更須經學生同意。


◎誰在製造學店‧改惡教育‧打壓勞工?莫讓高等教育淪為高學費低品質的教育!

教育部於05/01,宣誓將開放部分學校自由調漲學費,試行大學學費的徹底自由化。多家公私立大學校長(清大、輔大、中原、世新)馬上公開力挺這項「德政」,虎視眈眈學生家長的荷包,摩拳擦掌的準備今年漲學費。此時此刻,教育部網站加緊完成各校漲學費的意願調查,你的不注意將讓一切塵埃落定!

學費自由化,何其正當的口號與理由,教育部要讓各校獨立自主,讓學費合理地反映成本,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師生的權益、教育的品質、社會的公平,都消失殆盡,你我則是待宰羔羊!

根據瞿海源教授的研究,以公共教育經費佔國民生產毛額的比例與總投資額來說,在60年代,有78%的國家比台灣高,70年代也有60%的國家超過台灣,到了80年代,台灣還是落後於58%的國家。對於教育投資,我們尚為落後國家!

如今的學費自由化更意味國家繼續削減教育補助、任各校自籌經費,而再高的學費也僅能支出日常人事成本,無法肩負長遠的校務建設發展。於是,國家退出市場介入,大學要生存就得向企業看齊遵循市場法則,以利潤至上縮減成本為目標,不擇手段的開源節流-即設法賺錢與降低各項成本。

我們將面臨的是:

【學費亂亂漲 大學學店化】
既然各校自籌經費,那麼一有機會就先漲學費。自1999年教育部任各校自訂漲幅,學費幾乎年年調漲,五年來就漲了12%,更有專家預估十年內恐將突破十萬。而學費高漲並未能提升教育品質。各校為求生存的開源節流之道,已讓大學成了賺錢牟利的黑心學店!

【教育品質下滑 師生處境惡化】
荒謬莫甚於此,漲學費非但未能提升教育品質,還讓大學教育向下沉淪!
「開源」之道不外漲學費、超收學生、收取各項設備使用費、販賣學位、迎合企業財團需要的產學合作,如:理工科研究所成了企業無酬的研發部門、利用寒暑假與實習課程讓學生為企業無酬打工…等,更甚者直接收租納貢,將豪華體育館搞成健身club或是租借開演唱會、引進大量連鎖壟斷性飲食店…等,整個校園宛如多元化的消費大賣場。一切愈來愈遠離師生需要和教育研究。

恐怖的「節流」之法更神妙絕倫,各項設備能省則省、數百名學生擠在小教室有人站著上課、研究生成了學校的違法廉價打工族、減聘專任教授,或者改為一年一聘宛如臨時工,以致課程不足學生得延畢。而專任教授則面臨高勞動強度、薪資福利縮減的威脅。一人身兼數職,既有每週課堂時數下限、教授眾多學生,還要積極研究寫升等論文,幫學校爭取國家的計畫經費補助。更神奇的是,竟被要求留職停薪去充當企業財團的專業顧問。沒有工會沒有勞動三權的老師們,是神還是鬼,承受多年惡劣勞動條件後,便過勞死告終。面對教育市場化、自由化帶來的教育亂象,已讓師生處境一致惡化,成了捍衛教育品質與受教權的生命共同體。

【打壓工人生存權 剝奪其子女受教權】
依主計處統計,89-93年這5年間工人加薪僅3.8%。但學費調漲已於90年超過物價指數,私校平均調漲4.8%、公校則為19.4%,皆遠超過工資調幅。當工人正面對資本外移引發的關廠裁員、勞動彈性化帶來的低薪資就業不穩時,政府如此加重工人家庭的教育成本負擔,不僅對工人生存是雪上加霜,還恐剝奪其子女的受教權益!

【不分公私立 生死由天命】
縮減教育經費是既定政策,不僅私校打頭陣大漲學費,公校也會躍躍欲試。在政府所謂的「平衡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政策方向下,從84-86學年度,公立大學學雜費的漲幅平均達22%,而私立大學則維持漲幅在平均2.9%。此後,每每調漲學費,公立大學漲幅皆為私校一倍以上。因此,不管是「卓越計畫」還是「追求世界100大」,都是僧多粥少杯水車薪,公立大學正面臨私校化危機!

爭取屬於基層人民的高等教育,拒當學費自由化的冤大頭,我們不能再沉默!請簽下你的名字,參與發起與連署一起站出來反對調漲學費與學費自由化政策!

發起單位:關注輔大校園發展小組 
聯絡人:林同學 0935-199043  jesuiscafeaulait@yahoo.com.tw


更多訊息,請上輔大黑水溝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maillist_browse.cgi?maillist_id=blackd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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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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