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6-15》 |
本期內容 | |
◎ 客廳幼兒園:幼教老師看質性研究課程教材(上) | |
◎ 教育論壇:校護不是超人──主管機關應依法增置校護 |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客廳幼兒園:幼教老師看質性研究課程教材(上) | |
■宋嘉行(元智大學兼任講師) 當幼教老師碰到質性研究法,會產生些什麼樣的化學變化?當她們接觸到這門科目時,她們的注意力和焦點會放在什麼樣的地方?對於這門知識領域,她們關切的是哪些部份?教材和教科書裡的什麼地方,是她們感到最印象深刻的?她們是百分之百接受課堂上所上的一切,還是能有些不一樣的看法?當我在設計期中考考卷時,類似的問題便成為繼「質性研究對她們來說是什麼?」之後,我第二個迫切想知道答案的問題。於是我在考卷上出了這樣一道問題: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上過有關質性研究的各個主題了(包括質與量的不同、研究問題、研究設計、進入現場、研究倫理、文獻探討、文件檔案、參與觀察等),與主題進度有關的教材內容,妳也應該有一定程度的知悉。請在我們的教材裡(包括教科書、補充教材、上課投影片……等),摘出一段或一句作者所寫的話(寫出原文並注明出處和頁數),這段話或這句話可以是妳認為非常贊同的、或者是妳認為有問題的、或者是有矛盾或瑕疵而可以批判的……總之是她/他所寫的一個重要的觀點,請妳試著說明與分析妳為何同意/不同意/質疑/讚賞……這段文字,理由何在?」 我想要藉由這一道題來測知她們閱讀質性教科書的角度(注:我這次選用的教科書是國北師幼教系黃瑞琴教授所寫的《質的教育研究方法》一書,心理出版社出版),還有她們思考文字、批判觀點的能力;最重要的是,我要藉此強迫她們翻書、唸點東西──從她們上課的反應看得出來,她們之中很少有人做到課前預習的工作,那麼,考前複習,或更正確一點說,「考試中複習」,這個動作總該做一做吧?事實上,事後確實有同學跟我表示:「哇!老師,妳知道嗎?有同學幾乎是從來不看書的,但是後來我在跟她討論時,她居然能告訴我書上的哪一頁說了些什麼東西……」,可見這道題目對於強迫她們唸書多少還是有點效果。 當然,這點效果也可能很有限。畢竟,同學們還是可以隨便翻個幾頁,挑一段她看起來還有點感覺的話就可以作答,甚至於其實連書也不必翻,從上課投影片裡就可以找到想要的作答內容。有關這一點,本來我是限定只能從教科書裡找東西的,但後來想了一想,還是把範圍放寬到包括所有的教材都行。畢竟,所有的上課內容都應該有同等的價值可以接受審視與批判,而且,應該會有人對教科書以外的東西比較感興趣吧!給人多點可選擇的空間總是好的。 重要的是,來談談我對她們回答的發現吧!首先,我發現,雖然題目裡有要求她們可以針對同意或不同意的部份來作說明,但絕大多數的回答都是在說明她們為何同意作者的理由,只有很少數的同學提出質疑和挑戰。某位同學在考卷裡所寫的很有代表性,似乎能反映多數同學的心聲:「我們從嘉行老師這裡學習到很多質性研究的新觀念,例如對文獻探討的濫用的批評、對理論要有批判的看法(課本76頁的參與者角色的例子)……等,當時聽完對我的認知來說有很大的衝擊,當然因我們所知有限,還無法做到批判的地步,所以仍然先從同意和讚賞部份開始學起囉!」 說真的,對於只有屈指可數的寥寥數人可以對文本提出質疑和批判(其中,能用正確方向來思考者更是鳳毛麟角),我本來就不太意外,也毫無失望之意。只是這不免讓我想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人格特質會決定一個人的職業,這句話是否有一定程度的真實?常聽到人說,會選擇從事軍公教職業的,本身便是比較保守而不喜歡變動。而公務體系這個官僚系統本身,會讓具有這種人格傾向的人在裡面得到更多增強。而如此雞與蛋互生循環的結果,便是讓從事這個職業的人變得愈來愈符合我們一般人對公務員的刻板印象──僵化與跟不上時代,如此一來便幫助我們回答了「為何行政體系總是落後企業界」這個千古不變的老問題。 至於教育界雖然沒有那麼嚴重,但情況也差不太遠(看看一般人對中小學老師的評價就可得知),特別是幼教業。記得有一回我與某社福機構的主要負責人聊天,聊到她與某些大學幼教系接觸的經驗,她就親口跟我抱怨過這些大學教授對實務問題的冷漠與不夠關心。「講句話妳不要介意,」她對我這個只有半隻腳踏進學術界的人說,「是不是學幼教的人(注意,不是只有從事幼教工作的實務界,而是以這個學科為主修的高級人士喔!)本身特別保守呢?」這個問題讓我有點怔住,一時之間不知該怎麼回答。呃……我是不是比起其他學科的人──例如,以社會學(特別是批判社會學)、文化研究、RTF(廣播電視電影)、或藝術為主修的人──真的在人格特質上要來得保守一些呢?我與我的同學們是否真的在言語談吐、衣著服飾、行為舉止上給人一種比起那些人要來得溫良恭儉讓一些的印象呢?我在想,也許我需要去剪個龐克頭或穿幾個環在身上。 連大學教授都會被人嫌保守,這個行業的第一線工作者更不必說了。由於這個行業目前還是以女性佔了絕大多數,女性(特別是東方女性)一般來說是比較溫和順從的,而且再加上這個行業本身的特質與社會大眾對其所持的社會期望與要求──家長們或主管是比較喜歡見到她們孩子的老師是像水蜜桃姊姊那麼善良可愛、單純天真;像《窈窕奶爸》裡的保姆那麼專業、負責又有愛心;還是喜歡她們很有思想與見地,常常看不慣很多事情,不聽話又意見多,可能三不五時就要走上街頭呢?所以對於我的學生們的不擅批判,似乎沒什麼好值得大驚小怪的,因為從某種角度來說,這其實是符合社會大眾的期望與想像的。 (下週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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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教育論壇:校護不是超人──主管機關應依法增置校護 | |
■羅德水(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 「學校衛生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達40班以上的學校,應設置兩名校護,然而,依據教育部體育司在民國93年的統計卻顯示,全台共有933所班級數超過40班的國民中小學,但配置兩名以上校護的校數卻僅有136所,違法比率高達8成5。為此,台北市教師會於6月9日與台北市議員李文英召開「校護心酸知多少」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教育局依法增置校護編制,惟教育局代表以全國無任何縣市有能力依法補足校護缺額,以及北市府財政問題為由,並未鬆口承諾依法增置校護。關於本案,以下幾個面向實值得吾人正視。 依法行政淪為口號:現行台北市國民中小學學校護理人員之編制,係沿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與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辦理,「編制標準」第3條第一項第7款明訂:「護士或護理師:72班以下者,得置一人;73班以上者,得置2人,並得置兼任醫師。辦理醫療實驗之學校,得視需要增置護士或護理師。」 然而,上述員額編制標準在「學校衛生法」於民國91年2月6日公布並實施以來,已明顯違法。「學校衛生法」第7條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40班者,應置護理人員一人;40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2人。」爰此,教育部亦已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與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即原「編制標準」)第3條第一項第7款,明訂「護理師、護士及營養師之設置,依學校衛生法之規定辦理。」 問題是,向來強調依法行政的台北市政府,不僅漠視「學校衛生法」實施已逾3年的事實,甚至沿用違法之舊「編制標準」,行文下學年度減班至73班以下之學校,強制要求超額校護改調其他學校服務,此種表面上高唱依法行政,骨子裡卻視國家法律如無物之行徑,理應遭受各界最為嚴厲之譴責。為符法制,台北市政府應立即停止違法遷調校護之作業,並自94學年度開始,依法補足各校護理人員缺額。 校護工作千頭萬緒:「學校衛生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為促進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奠定國民健康基礎及提升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足見校護對於學校衛生與學童健康之重要性,學校護理人員工作之辛勞,從「學校衛生法」相關條文即可得知:「學校衛生法」第11條:「學校對罹患視力不良、齲齒、寄生蟲病、肝炎、脊椎彎曲、運動傷害、肥胖及營養不良等學生常見體格缺點或疾病,應加強預防及矯治工作。」第12條:「學校對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糖尿病、血友病、癌症、精神病及其他重大傷病之學生,應加強輔導與照顧;必要時,得調整其課業及活動。」 除此之外,學校護理人員還要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依學生健康檢查結果,施予健康指導,並辦理體格缺點矯治或轉介治療,尤其在傳染病防治期間,更是整體防疫體系重要的一環,對教職員工生之健康促進貢獻鉅大。然而,由於大多數縣市均未依法增置校護員額,使得學校護理人員之工作壓力已瀕臨極致,以一所70班的國小為例,每班學生數約為35人,一名校謢就要照顧近2千5百個學童的健康安全,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尤有進者,在部分縣市的中小型學校裡,學校護理人員甚至得兼辦人事、會計、主計,所謂枉顧專業與漠視學童健康,實莫此為甚。 省錢辦國教是台灣之恥:依據「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提供的資料顯示,台灣校護與學生人數比為1比1千5百至1比3千6百,遠低於美國、日本、南韓,甚至是中國大陸的水準。而這顯然只是政府省錢辦國教的一個縮影,相同的例子實不勝枚舉,例如「學校衛生法」第23條同樣早已明訂學校營養師之編制,但是台灣供膳學校之營養師編制依然遠遠落後鄰近國家之標準。 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教育部不僅未積極爭取資源,以縮短台灣與先進國家之差距,竟然還想方設法替違法的縣市解套,除任憑部分縣市與醫院簽約,妄圖以派遣人力魚目混珠外,甚至還意圖放寬「學校衛生法」校護編制標準至60班,以達將非法現狀合法化之目的,實在是對所謂教育改革最大的諷刺。 教育從業人員有共同的利益:長年以來,台灣的中小學教師除了教學工作以外,還負擔了各種名目繁多的行政業務,這些行政業務有的不僅完全與教學無關,有的甚至根本不屬教師專業,然而,從護理人員兼辦非相關業務的例子看來,這顯然只是冰山之一角,在教育經費未依法編列與組織員額總量管制的迷思下,教育從業人員所面臨的相互傾軋甚至是自相殘殺都不難預見。 進一步分析,教育部與相關主管機關的作法,正是台灣教育日益市場化與商品化的鐵証,從幼教公辦民營、多元入學方案到大學的高學費,無一不是教育商品化的產物,所有教育產業的受雇者,均應認清這樣的事實,進而團結起來爭取權益並提升教育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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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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